●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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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汝不另立傳,故附見《翊傳》也。
今張凝、李重貴各有專傳,劉銳、趙汝兩人合為一傳,可見此四人傳亦舊史所本無,而元人增之者也。
既增此四人傳,則康保裔、王翊傳内附書之處應删節,以免繁複,乃仍舊文而不删,此又元人未及審訂之失也。
其有全用舊史而是非刺謬處,則于傳贊内著論以别之,如《謝深甫傳》,通首叙述居然一代名臣,無可訾議,而編次時則入于胡、陳自強卷内,傳贊謂其當韓胄嚴禁僞學,善類為之一空,深甫秉政,與之同時。
且嘗劾陳傅良、趙汝愚等,顯與正士為難,是傳則君子,而贊則小人矣。
《趙雄傳》謂孝宗意向張┉,雄與虞允文沮抑之,傳贊則謂雄與允文協謀用兵,與張┉持論相同,而以舊史沮抑張┉之說為誣,是傳則小人,而贊則君子矣。
可見各傳皆宋舊史原本,修史時悉仍其舊,特于贊内另别其是非,此又見修史者雖不及改正,而尚存褒貶之公也。
第此等增傳及辨正之處,其為世祖時,抑系順帝時,則無從推考。
大約《王翊傳》附見劉銳、趙汝,此世祖時所修也。
銳、汝之另立傳,則順帝時所修也。
又如《陳宜中傳》記其往占城而不返,《馬廷鸾傳》記其國亡後七年而始沒,此亦必順帝時所修,若世祖時,則宜中、廷鸾存殁尚未知,何由預書耶? ○宋史各傳回護處 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國史,而宋國史又多據各家事狀碑銘,編綴成篇,故是非有不可盡信者。
大奸大惡如章、呂惠卿、蔡确、蔡京、秦桧等,固不能諱飾,其餘則有過必深諱之,即事迹散見于他人傳者,而本傳亦不載。
有功必詳著之,即功績未必果出于是人,而苟有相涉者,亦必曲為牽合。
此非作史者意存忠厚,欲詳著其善于本傳,錯見其惡于他傳,以為善善長而惡惡短也。
蓋宋人之家傳、表志、行狀以及言行錄、筆談、遺事之類,流傳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門生所以标榜其父師者,自必揚其善而諱其惡,遇有功處辄遷就以分其美,有罪則隐約其詞以避之。
宋時修國史者鍵遁以立傳,元人修史又不暇參互考證,而悉仍其舊,毋怪乎是非失當也!昔吳缜作《新唐書糾謬》,不旁采他書,即新唐書中自為牾者抉摘以資辨證。
今亦仿此例,摘出數十條于後,觀者可以覽焉。
李綱靖康圍城之事,姚平仲欲劫營,以士卒不得速戰為言,李綱主其議,令城外兵俱聽平仲節度,遂及于敗。
(《姚平仲傳》)據此則劫營之計,李綱實與其謀。
而《綱傳》則謂平仲密奏斫營,夜半中使傳旨,使綱策應。
似綱初不知者,蓋因平仲之敗以見失策不在綱,此事本載綱所著《靖康傳信錄》,史館鍵遁以立傳也。
呂好問靖康之變,朝臣多污張邦昌僞命。
高宗以鄧肅在圍城中目擊其事,令肅陳奏。
肅請分三等定罪,以待制而為僞朝執政者置一等,乃王時雍、徐秉哲、吳開、呂好問、莫俦、李回,共六人。
(見《鄧肅傳》。
)是好問罪在一等,其欲為僞朝佐命可知也。
乃《好問傳》不載其從逆之事,反備書谏阻張邦昌毋幹大位,及趣邦昌遣使迎高宗等事。
韓世忠世忠固一代名将,然少年時意氣用事,亦多有可議者。
王明清《避亂錄》,杭妓呂小小以罪系獄,會錢塘守邀世忠飯,世忠為言而出之,連飲巨觥,攜妓以去。
又明清《揮麈錄》,王淵有妓周氏,為趙叔近所得,陳通之亂,叔近招降之,淵遣張俊、韓世忠讨通,并斬叔近,以妓歸淵,淵以賜俊,俊不敢受,乃予世忠。
案此二事皆出于明清所記,或因其以京口娼梁氏為妻,遂附會之。
呂小小事不見他書,周氏事見《宋史趙叔近傳》,但言以周歸淵,不言歸世忠也,則明清所記或近于誣。
至于《宋史》各傳,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常同劾其驕狠無忌憚。
(見《常同傳》。
)是時光世部将王德擅殺世忠部将,會诏移屯,世忠遂遣兵襲其後,并奪建康守府廨。
(見《趙鼎》及《季陵傳》。
)移屯時,光世懼世忠扼其路,乃趨白鹭,世忠果遣人襲之。
(見《劉光世傳》。
)張浚以世忠所部逼逐谏臣墜水死,因劾奏,奪其觀察使。
(見《張浚傳》。
)滕康亦劾世忠奪禦器械,逼死谏臣,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見《滕康傳》。
)世忠又飲于内侍李е之家,刃傷弓匠。
(見《魏工傳》。
)此皆世忠少年粗豪之過,亦不必諱,而《世忠傳》不載。
張浚浚一生不主和議,以複仇雪恥為志,固屬正人。
然李綱入相時,宋齊愈以附逆伏誅,浚為禦史,劾綱以私意殺侍從,且論其買馬招軍之罪。
(見《高宗紀》及《綱傳》。
)浚又嘗薦秦桧可任大事。
(見《趙鼎傳》。
)陳東伏阙上書,已被誅,浚又奏胡呈筆削東書,以布衣挾進退大臣之權,遂追勒編置。
蓋浚乃黃潛善客,呈則李綱客也。
(見戴植《鼠璞》。
)浚又嘗與嶽飛論呂祉、王德、郦瓊兵事不合,飛因解兵奔喪歸,浚奏其意在并兵,以去要君,遂命張宗元權其軍事。
(見《高宗紀》。
)汪伯彥既貶,浚以伯彥舊嘗引己,遂與秦桧援郊祀恩起伯彥知宣州。
(見《汪伯彥傳》。
)今《浚傳》皆不載,惟殺曲端一事略見傳中,而又謂端部将張忠彥降金,故下端于獄,似非枉殺者。
葉夢和夢得初為蔡京客,京倚為腹心,嘗為京立元黨籍,分三等定罪。
後知應天府,以京黨落職。
(見毛注、強淵明、胡安國等傳。
)建炎元年,夢得知杭州,軍校陳通作亂,夢得被執。
(見《高宗紀》。
)今《夢得傳》不載。
胡安國安國本秦桧所薦用,呂頤浩引朱勝非以傾秦桧,胡安國即劾勝非不當複用。
安國求去,桧三疏留之。
頤浩欲去桧,席
今張凝、李重貴各有專傳,劉銳、趙汝兩人合為一傳,可見此四人傳亦舊史所本無,而元人增之者也。
既增此四人傳,則康保裔、王翊傳内附書之處應删節,以免繁複,乃仍舊文而不删,此又元人未及審訂之失也。
其有全用舊史而是非刺謬處,則于傳贊内著論以别之,如《謝深甫傳》,通首叙述居然一代名臣,無可訾議,而編次時則入于胡、陳自強卷内,傳贊謂其當韓胄嚴禁僞學,善類為之一空,深甫秉政,與之同時。
且嘗劾陳傅良、趙汝愚等,顯與正士為難,是傳則君子,而贊則小人矣。
《趙雄傳》謂孝宗意向張┉,雄與虞允文沮抑之,傳贊則謂雄與允文協謀用兵,與張┉持論相同,而以舊史沮抑張┉之說為誣,是傳則小人,而贊則君子矣。
可見各傳皆宋舊史原本,修史時悉仍其舊,特于贊内另别其是非,此又見修史者雖不及改正,而尚存褒貶之公也。
第此等增傳及辨正之處,其為世祖時,抑系順帝時,則無從推考。
大約《王翊傳》附見劉銳、趙汝,此世祖時所修也。
銳、汝之另立傳,則順帝時所修也。
又如《陳宜中傳》記其往占城而不返,《馬廷鸾傳》記其國亡後七年而始沒,此亦必順帝時所修,若世祖時,則宜中、廷鸾存殁尚未知,何由預書耶? ○宋史各傳回護處 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國史,而宋國史又多據各家事狀碑銘,編綴成篇,故是非有不可盡信者。
大奸大惡如章、呂惠卿、蔡确、蔡京、秦桧等,固不能諱飾,其餘則有過必深諱之,即事迹散見于他人傳者,而本傳亦不載。
有功必詳著之,即功績未必果出于是人,而苟有相涉者,亦必曲為牽合。
此非作史者意存忠厚,欲詳著其善于本傳,錯見其惡于他傳,以為善善長而惡惡短也。
蓋宋人之家傳、表志、行狀以及言行錄、筆談、遺事之類,流傳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門生所以标榜其父師者,自必揚其善而諱其惡,遇有功處辄遷就以分其美,有罪則隐約其詞以避之。
宋時修國史者鍵遁以立傳,元人修史又不暇參互考證,而悉仍其舊,毋怪乎是非失當也!昔吳缜作《新唐書糾謬》,不旁采他書,即新唐書中自為牾者抉摘以資辨證。
今亦仿此例,摘出數十條于後,觀者可以覽焉。
李綱靖康圍城之事,姚平仲欲劫營,以士卒不得速戰為言,李綱主其議,令城外兵俱聽平仲節度,遂及于敗。
(《姚平仲傳》)據此則劫營之計,李綱實與其謀。
而《綱傳》則謂平仲密奏斫營,夜半中使傳旨,使綱策應。
似綱初不知者,蓋因平仲之敗以見失策不在綱,此事本載綱所著《靖康傳信錄》,史館鍵遁以立傳也。
呂好問靖康之變,朝臣多污張邦昌僞命。
高宗以鄧肅在圍城中目擊其事,令肅陳奏。
肅請分三等定罪,以待制而為僞朝執政者置一等,乃王時雍、徐秉哲、吳開、呂好問、莫俦、李回,共六人。
(見《鄧肅傳》。
)是好問罪在一等,其欲為僞朝佐命可知也。
乃《好問傳》不載其從逆之事,反備書谏阻張邦昌毋幹大位,及趣邦昌遣使迎高宗等事。
韓世忠世忠固一代名将,然少年時意氣用事,亦多有可議者。
王明清《避亂錄》,杭妓呂小小以罪系獄,會錢塘守邀世忠飯,世忠為言而出之,連飲巨觥,攜妓以去。
又明清《揮麈錄》,王淵有妓周氏,為趙叔近所得,陳通之亂,叔近招降之,淵遣張俊、韓世忠讨通,并斬叔近,以妓歸淵,淵以賜俊,俊不敢受,乃予世忠。
案此二事皆出于明清所記,或因其以京口娼梁氏為妻,遂附會之。
呂小小事不見他書,周氏事見《宋史趙叔近傳》,但言以周歸淵,不言歸世忠也,則明清所記或近于誣。
至于《宋史》各傳,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常同劾其驕狠無忌憚。
(見《常同傳》。
)是時光世部将王德擅殺世忠部将,會诏移屯,世忠遂遣兵襲其後,并奪建康守府廨。
(見《趙鼎》及《季陵傳》。
)移屯時,光世懼世忠扼其路,乃趨白鹭,世忠果遣人襲之。
(見《劉光世傳》。
)張浚以世忠所部逼逐谏臣墜水死,因劾奏,奪其觀察使。
(見《張浚傳》。
)滕康亦劾世忠奪禦器械,逼死谏臣,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見《滕康傳》。
)世忠又飲于内侍李е之家,刃傷弓匠。
(見《魏工傳》。
)此皆世忠少年粗豪之過,亦不必諱,而《世忠傳》不載。
張浚浚一生不主和議,以複仇雪恥為志,固屬正人。
然李綱入相時,宋齊愈以附逆伏誅,浚為禦史,劾綱以私意殺侍從,且論其買馬招軍之罪。
(見《高宗紀》及《綱傳》。
)浚又嘗薦秦桧可任大事。
(見《趙鼎傳》。
)陳東伏阙上書,已被誅,浚又奏胡呈筆削東書,以布衣挾進退大臣之權,遂追勒編置。
蓋浚乃黃潛善客,呈則李綱客也。
(見戴植《鼠璞》。
)浚又嘗與嶽飛論呂祉、王德、郦瓊兵事不合,飛因解兵奔喪歸,浚奏其意在并兵,以去要君,遂命張宗元權其軍事。
(見《高宗紀》。
)汪伯彥既貶,浚以伯彥舊嘗引己,遂與秦桧援郊祀恩起伯彥知宣州。
(見《汪伯彥傳》。
)今《浚傳》皆不載,惟殺曲端一事略見傳中,而又謂端部将張忠彥降金,故下端于獄,似非枉殺者。
葉夢和夢得初為蔡京客,京倚為腹心,嘗為京立元黨籍,分三等定罪。
後知應天府,以京黨落職。
(見毛注、強淵明、胡安國等傳。
)建炎元年,夢得知杭州,軍校陳通作亂,夢得被執。
(見《高宗紀》。
)今《夢得傳》不載。
胡安國安國本秦桧所薦用,呂頤浩引朱勝非以傾秦桧,胡安國即劾勝非不當複用。
安國求去,桧三疏留之。
頤浩欲去桧,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