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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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

    (《章傳》)是族誅之法,凡罪人之父兄妻妾子孫并女之出嫁者無一得免。

    非法之刑,于茲極矣,而尤莫如漢代之濫。

    史弘肇為将,麾下稍忤意,即撾殺之。

    故漢祖起義之初,弘肇統兵先行,所過秋毫無犯,兩京帖然,未嘗非其嚴刑之效。

    隐帝時,李守貞等反,京師多流言,弘肇督兵巡察,罪無大小皆死。

    有白晝仰觀天者,亦腰斬于市。

    凡民抵罪,弘肇但以三指示吏,吏即腰斬,又為斷舌決口筋折足之刑。

    于是無賴之輩望風逃匿,路有遺物,人不敢取,亦未嘗非靖亂之法。

    然不問罪之輕重,理之是非,但雲有犯,即處極刑,枉濫之家莫敢上訴,軍吏因之為奸,嫁禍脅人,不可勝數。

    故相李崧之弟嶼,有仆葛延遇,幹沒嶼赀,嶼責之,延遇遂告崧、嶼通李守貞謀反,坐是族誅。

    何福進有玉枕,遣奴賣之江南,奴隐其價,福進笞之,奴即誣告福進通吳,弘肇辄治福進棄市,帳下分取其妻子而籍其家财。

    于是前資故将之家,姑息僮奴,無複主仆之分。

    (《弘肇傳》)此京師之濫刑也。

    蘇逢吉為相,以天下多盜,自草诏,凡盜所居,本家及鄰保皆族誅。

    或謂盜無族誅法,況鄰保乎,乃但去“族”字。

    由是郓州捕賊使者張令柔殺平陰縣十七村人皆盡。

    衛州刺史葉仁魯帥兵捕盜,有村民十數方逐盜入山,仁魯并疑其為盜,斷其腳筋,宛轉号呼而死。

    (《逢吉傳》)劉铢立法深峻,左右有忤意,即令人倒曳而出數百步,體無完膚。

    每杖人雙杖對下,謂之“合歡杖”。

    或杖人如其歲數,謂之“随年杖”。

    (《铢傳》)此又藩郡之濫刑也。

    毒痛四海,殃及萬方,劉氏父子二帝,享國不及四年,楊、史、蘇、劉諸人亦皆被橫禍,無一善終者。

    此固天道之報施昭然,而民之生于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五代諸侯貢奉多用鞍馬器械 用兵之世,武備是亟,故五代藩鎮貢獻,多以鞍馬器械為先。

    《梁紀》,開平二年,大明節,内外臣僚各以奇貨良馬上壽。

    清明宴,以鞍辔馬及金銀器為獻者殆千萬。

    午日,獻者巨萬,馬三千蹄。

    已又诏諸道進獻,不得以金寶裝飾戈甲劍戟,至于鞍勒亦不用塗金及雕刻龍鳳。

    可見是時貢獻專以戎備為重也。

    《歐史》雲,自唐莊宗以來,方鎮進獻之事稍作。

    至于晉,而添都助國之物,動以千計,其來朝奉使買宴贖罪,無不出于貢獻雲。

    今按莊宗甫滅梁,河南尹張全義即進暖殿物,後遂寵冠群臣,命劉皇後拜之為父。

    自是貢獻赀财之風大起,明宗南郊,诏兩川進助郊禮物五十萬,則并有明下诏征者矣。

    (《明宗紀》)開成中,任圜奏,故事貢獻雖以進馬為名,卻将绫絹金銀折充馬價,今乞從之。

    (《五代會要》)則并明令折價矣。

    晉天福三年,諸鎮皆進物以助國。

    及高祖崩,節度使景延廣、李守貞、郭謹等皆進錢粟,助作山陵。

    (《晉紀》)蓋後唐以後,又無不用财物也,然進戎備之例亦未停止。

    周太祖诏諸州,不得以器械進貢,先是諸道州府各有作院,課造軍器,逐季搬送入京,既留上供錢帛應用,又于部内廣配土産物,民甚苦之,除上供軍器外,節度使、刺史又多私造,以進貢為名,悉取之于民,至是始罷之。

    (《周本紀》)貢獻專以戎器馬匹,似亦适于時用,而非無名,乃其害已如此,何況唐、晉之竭民财以充進奉也。

     案是時又有以進獻而免禍得官者。

    袁象先在梁時鎮宋州,積赀千萬。

    入唐,辇其赀賂将相,奉宮闱,遂有寵。

    其卒也,長子正辭,當唐廢帝時,進其父錢五萬缗,鄰衢州刺史。

    晉祖時,又獻五萬缗,求為真刺史,乃拜雄州。

    雄州在炅武西,正辭不欲行,複獻數萬缗,乃得免。

    出帝時,又獻三萬缗,帝欲與内郡,未授而卒。

    (《象先傳》)李嗣昭鎮昭義,妻楊氏善積财,嗣昭夾城之圍,多賴以濟。

    嗣昭殁,子繼韬謀反,遇赦入朝,楊氏以銀數十萬随之行,厚賂皇後及伶人、宦官,遂得解,莊宗轉寵繼韬。

    又一子繼忠,家于晉陽,赀尚钜萬,晉祖起兵時,貸以充用。

    既入立,甚德之,以繼忠為沂、棣、單三州刺史。

    楊氏平生積财,嗣昭父子三人皆賴之。

    (《嗣昭傳》)房知溫曆諸鎮節度,積赀钜萬,其卒也,子彥儒獻其父錢三萬缗、絹布三萬匹、金百兩、銀千兩,遂拜沂州刺史。

    (《知溫傳》)《歐史》所謂功臣大将死,子孫率以家财求刺史,物多者得大州善地,蓋是時風氣如此。

     ○魏博牙兵凡兩次誅戮 魏博六州号天雄軍,自田承嗣盜據後,召募牙兵,皆豐給厚賜,年代既久,父子相襲,姻黨膠固,變易主帥如兒戲。

    自田氏後百五十年,主帥廢置出于其手,如史憲誠、何全、韓君雄、樂彥祯皆其所立,小不如意,則舉族被誅。

    唐天德元年,樂彥祯為牙兵所囚,彥祯子從訓乞兵于梁以攻之,彥祯遂被殺,從訓亦戰死,牙兵因立羅弘信。

    弘信雖為主帥,而兵愈驕橫。

    迨其子紹威嗣襲,心益懼,欲盡誅之,而畏其強不敢發,乃遣親吏臧延範密告梁祖。

    會梁女之适羅氏者死,梁祖乃遣馬嗣勳以千人入魏,聲言助葬,實兵仗于橐中,肩橐而入,夜半與紹威親軍攻牙兵,盡殺之,死者七千餘人,嬰孺亦不留,此魏兵第一次誅戮也。

    其後梁祖令楊師厚屯魏州,梁祖崩,師厚逐節度使羅周翰(紹威子襲位者。

    )而據其地,梁主友即命為天雄軍節度使。

    師厚複置銀槍效節軍,皆選骁銳,恣豢養,複故時牙兵之态,又将為梁患。

    會師厚死,趙岩與邵贊為末帝劃策,分相、魏為兩鎮,以相、澶、衛為昭德軍,張筠為節度使;魏、博、貝仍為天雄軍,賀德倫為節席使。

    分魏兵之半入昭德,德倫促之就道,親戚相訣别,效節軍将張彥曰:“朝廷以我軍府強盛,設法殘破之。

    ”乃與衆執德倫,置之樓上。

    末帝遣使宣谕,彥不聽,使者再往,彥裂诏書于地曰:“梁主聽人穿鼻。

    ”遂逼德倫降于唐,莊宗時方為晉王,梁由是失河北,德倫既降,陰遣人訴彥于莊宗,莊宗斬彥而後入,即以魏軍自衛,号帳前銀槍軍。

    自是與梁戰河上,數有功,胡柳之役,逐梁兵下土山,皆其力也。

    許滅梁而重賞,及梁亡,雖數賜予,猶懷怨望。

    莊宗令楊仁率之戍瓦橋關,同光四年代歸,又有诏令駐貝州。

    軍士以貝、魏相去一舍而不得歸,鹹怨。

    皇甫晖因倡亂,殺楊仁等,而逼趙在禮為帥,入魏州。

    莊宗遣李嗣源讨之,會軍變,與魏軍合,嗣源犯阙,莊宗遂至弑亡,皆此軍肇禍也。

    明宗(即嗣源。

    )既即位,在禮懼禍求解去。

    明宗乃遣房知溫率魏效節九指揮使戍盧台,不給兵甲,惟長竿系幟,以束隊伍。

    明年,遣烏震往代知溫,戍軍夾水東西為兩寨,震至,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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