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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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懷帝。

    成帝崩,母弟嶽立,是為康帝。

    (皆庾後出。

    )哀帝崩,母弟奕立,是為廢帝海西公。

    (皆章太妃出。

    )安帝崩,母弟德文立,是為恭帝。

    (皆陳太後出。

    )以後惟北齊文宣、孝昭、武成,亦兄弟遞襲帝位,然孝昭廢濟南王而自立,武成廢樂陵王而自立,非晉之依次而立也。

     ○愍元二帝即位 晉懷帝,永嘉五年為劉曜所擄。

    次年,賈疋等已奉秦王邺為皇太子,都于長安,然猶未即尊位,直至永嘉七年,懷帝崩問至,始稱帝,是為愍帝。

    愍帝,建興四年降于劉曜。

    次年,元帝稱晉王于建康,亦未即尊位,又明年,愍帝崩問至,始稱帝。

    流離傾覆中,尚有不忍其君之意,可謂合乎禮之變者也。

     ○僭僞諸君有文學 晉載記諸僭僞之君,雖非中國人,亦多有文學。

    劉淵少好學,習《毛詩》、《京氏易》、《馬氏尚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史》、《漢》、諸子,無不綜覽。

    嘗鄙隋、陸無武,绛、灌無文。

    一物不知,以為君子所恥。

    其子劉和亦好學,習《毛詩》、《左氏春秋》、鄭氏《易》。

    和弟宣師事孫炎,沈精積思,不舍晝夜。

    嘗讀《漢書》,至《蕭何》、《鄧禹傳》,未嘗不反複詠之。

    劉聰幼而聰悟,博士朱紀大奇之,年十四,究通經史,兼綜百家之言,工草隸,善屬文,著述懷詩百餘篇,賦頌五十餘篇。

    劉曜讀書,志于廣覽,不精思章句,亦善屬文,工草隸。

    小時避難,從崔嶽質通疑滞。

    既即位,立太學于長樂宮,立小學于未央宮,簡民間俊秀千五百人,選朝廷宿儒教之。

    慕容尚經學,善天文。

    即位後,立東庠于舊宮,賜大臣子弟為官學生,親自臨考。

    自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誡》十五篇,以教胄子。

    慕容俊亦博觀圖書。

    後慕容寶亦善屬文,崇儒學。

    苻堅八歲,向其祖洪請師就學,洪曰:“汝氐人,乃求學耶。

    ”及長,博學多才藝。

    既即位,一月三臨太學,謂躬自獎勵,庶周、孔之微言不墜,諸非正道者悉屏之。

    自永嘉之亂,庠序無聞,至是學校漸興。

    苻登長而折節,博覽書傳。

    姚興為太子時,與範勖等講經籍,不以兵難廢業。

    時姜龛、于岐等皆耆儒碩德,門徒各數百人,興聽政之暇,辄引龛等講論。

    姚泓博學善談論,尤好詩詠。

    王尚、段章以儒術,胡義周、夏侯稚以文學,皆嘗遊集。

    于岐疾,興親往問疾,拜于床下。

    李流少好學。

    李庠才兼文武,曾舉秀異科。

    沮渠蒙遜博涉群史,曉天文。

    赫連勃勃聞劉裕遣使來,預命皇甫徽為答書,默誦之,召裕使至前,口授舍人為書,裕見其文曰:“吾不如也。

    ”此皆生于戎羌,以用武為急,而仍兼文學如此,人亦何可輕量哉! ○九品中正 魏文帝初定九品中正之法,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由小中正品第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實,以上司徒;司徒再核,然後付尚書選用。

    此陳群所建白也。

    然魏武時,何夔疏言:“今草創之際,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

    宜先核之鄉闾,使長幼順序,無相逾越,則賢不肖先分。

    ”(《夔傳》)杜恕亦疏言:“宜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後察舉,試辟公府。

    ”(《恕傳》)此又在陳群之前。

    蓋漢以來本以察舉孝廉為士人入仕之路,迨日久弊生,夤緣勢利,猥濫益甚。

    故夔等欲先清其源,專歸重于鄉評,以核其素行。

    群又密其法而差等之,固論定官才之法也。

    然行之吸睹,夏侯玄已謂中正幹铨衡之權。

    (《玄傳》)而晉衛亦言:“魏因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此法,粗具一時選用。

    其始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

    其餘遂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為重。

    ”是可見法立弊生,而九品之升降尤易淆亂也。

    今以各史參考,鄉邑清議亦時有主持公道者。

    如陳壽遭父喪,有疾,令婢丸藥,客見之,鄉黨以為貶議,由是沉滞累年,張華申理之,始舉孝廉。

    (《壽傳》)閻亦西州名士,被清議,與壽皆廢棄。

    (《何攀傳》)卞粹因弟裒有門内之私,粹遂以不訓見譏被廢。

    (《卞傳》)并有已服官而仍以清議升黜者。

    長史韓預強聘楊欣女為妻,時欣有姊喪吸董旬,張輔為中正,遂貶預以清風俗。

    (《輔傳》)陳壽因張華奏,已官治書侍禦史,以葬母洛陽,不歸喪于蜀,又被貶議,由此遂廢。

    (《壽傳》)劉頌嫁女于陳矯,矯本劉氏子,出養于姑,遂姓陳氏,中正劉友譏之。

    (《頌傳》)李含為秦王郎中令,王薨,含俟葬訖除喪,本州大中正以名義貶含,傅鹹申理之,诏不許,遂割為五品。

    (《含傳》)淮南小中正王式父沒,其繼母終喪,歸于前夫之子,後遂合葬于前夫。

    卞劾之,以為犯禮害義,并劾司徒。

    及揚州大中正、淮南大中正,含容徇隐。

    诏以式付鄉邑清議,廢終身。

    (《傳》)溫峤已為丹陽尹,平蘇峻有大功,司徒長史孔愉以峤母亡,遭亂不葬,乃下其品。

    (《愉傳》)是已入仕者,尚須時加品定,其法非不密也。

    且石虎诏曰:“魏立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亦人倫之明鏡也。

    先帝黃紙再定,以為選舉,今又閱三年,主者更铨論之。

    ”是魏以來尚有三年更定之例,初非一經品定,即終身不改易,其法更未嘗不詳慎也。

    且中正内亦多有矜慎者,如劉毅告老,司徒舉為青州大中正,尚書謂毅既緻仕,不宜煩以碎務,石鑒等力争,乃以毅為之。

    铨正人流,清濁區别,其所彈貶,自親貴者始。

    (《毅傳》)司徒王渾奏周馥理識清正,主定九品,檢括精詳,褒貶允當。

    (《馥傳》)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二品,司徒不過,沉上書謂原隐居求志,行成名立,張華等又特奏之,乃為上品。

    (《李重傳》、《霍原傳》。

    )張華素重張軌,安定中正蔽其善,華為延譽,得居二品。

    (《軌傳》)王濟為太原大中正,訪問者論邑人品狀,至孫楚,則曰:“此人非卿所能目,吾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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