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雜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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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樹蔣君在軍機處行走,嘗總辦方略一書。
方略者,載西事始末,自車楞、烏巴什、阿睦爾撒納款關以來,至擒瓦齊,耆定伊犁為正編;其先後誅大小和卓木,回部悉平,經理西南屯田諸務為續編。
中間曆時五年,辟地二萬餘裡。
端緒千百,事實、人名,累譯而後具。
館中用車載箱緻君家,冊檔充屋,莫能竟其首尾。
君早起坐書室,夕燒膏以繼,肌分孔決,終始一貫。
午食列盤飧或不暇啜,寒則以火酒數杯自溫,比竟茫如也。
書成久之,而君之精殆銷亡于此矣。
書既上,同修者皆得優叙,而君名以卒不與,館中諸公議欲如故侍讀楊公述曾贈銜例為之請,已而未果,此亦君之命也夫。
(《朱笥河文集》) 趙生雲崧宮中書舍人,入直樞要,诏命奏劄,援筆立就,無不中會,餘深倚其助。
然生不自以為能,退直之暇,益沈思旁訊,以古作者白期。
(《松泉丈集》) 辛巳殿試閱卷大臣劉文正公、劉文定公,皆軍機大臣也。
是科會試前,有軍機處行走之禦史眭朝棟上一封事,請複試回避卷。
上意其子弟中有會試者,慮己入分校,即應回避,故預為此奏。
乃特點朝棟為同考官,而令于入闱時各自書應回避之親族列單進呈,則眭别無子弟,而總裁劉文正、于文襄應回避者甚多。
時上方南巡,啟跸時,曾密谕劉、于二公留京主會試,疑語洩而眭為二公地也,遂下刑部治罪。
部引結交近侍例,坐以大辟,于是軍機大臣及司員為一時所指摘。
且隔歲庚辰狀元畢秋帆、榜眼諸桐嶼皆軍機中書,故蜚語上聞,有“曆科鼎甲皆為軍機所占”之說。
及會試榜發,而餘又以軍機中書得隽,傅文忠為餘危之,語餘不必更望大魁。
而餘以生平所志在此,私心終不能已。
适兩劉公又作閱卷大臣,慮其以避嫌擯也,乃變易書法,作歐陽率更體。
兩劉公初不知,已列之高等,及将定進呈十卷,文定公慮餘卷入一甲,又或啟形迹之疑,及遍檢諸卷,意必得餘卷置十名外,彼此俱可無累。
及檢一卷,獨九圈,當以第一進呈,文定公細檢,疑是餘。
文正公覆閱,笑曰:“趙雲崧字迹雖燒灰,亦可認,此必非也。
”文定又渭:“遍閱二百七卷,無趙雲崧書,則必變體矣。
”文正又覆閱,謂雲崧文素斥弛不羁,亦不能如此謹嚴。
而文定終以為疑,恐又成軍機結交之局。
兆将軍惠時方奏凱歸,亦派入閱卷,自陳不習漢文,上谕以諸臣各有圈點為記,但圈多者即佳。
兆公果用數圈法,而惟餘卷九圈,餘或八或五,遂以第一進呈。
上是日閱十卷,幾二十刻,見拙卷系江南人,第二胡高望浙江人,且皆内閣中書,而第三卷王傑則陝西籍,因問本朝陝西曾有狀元否。
皆對雲未有,遂以上卷與翼互易焉。
傳胪之日,一甲三人例出班跪,餘獨挂數珠,上升坐,遙見之。
後以問傅文忠,文忠以軍機中書例帶數珠對,且言昔汪由敦應奉文字,皆其所拟,上心識之。
明日谕渚大臣曰:“趙翼文自佳,然江、浙多狀元,無足異。
陝西則本朝尚未有,今當西師大凱之後,王傑卷已至第三,即與一狀元,亦不為過也。
”(《檐曝雜記》) 餘直軍機時,直舍即在軍機大臣直廬之西,僅屋一間半,又逼近隆宗門之牆,故窄且暗。
後遷于對面北向之屋,凡五間,與滿洲司員同直,則餘已改官,不複入直矣。
扈從木蘭時,戎帳中無幾案,率伏地起草,或以奏事黃匣作書案,而懸腕書之。
夜無燈檠,惟以鐵絲燈籠作座,置燈其上,映以作字,偶萦拂辄蠟淚汀滿身。
非特戎帳中為然,木蘭外有行宮處,直房亦如此,惟多一木榻耳。
餘歸田後,值歲庚子上南巡,餘恭迎于宿遷,見行宮之軍機房明窗淨幾,華ブ繡毯,當筆者倚隐囊欹而坐,頗顧盼自雄,餘不覺爽然失也。
(同上) 傅文忠公不談時文而極愛才。
餘直軍機時最貧,一貂帽已三載,毛皆拳縮如猬。
一日黎明,公在隆宗門外小直房,獨呼餘至,探懷中五十金授餘,囑易新帽過年。
時已殘臘,卒歲資正缺,五十金遂以應用。
明日入直,依然舊帽也,公一笑不複言。
嗚乎!此意尤可感已。
(同上) 陳雲根侍禦名朝礎,為德泉京兆哲嗣。
扌需染家學,熟谙掌故,以内閣侍讀兼軍機行走。
臨事敏決,為宰臣所倚重。
吾閩八十餘年來,京宦之直樞廷者,自青圃通政而後,雲根一人而已。
(《釣遊叢話》) 乾隆二十七年,天子巡幸江南,嚴道甫侍讀以獻賦,授内閣中書。
初任後即奏充方略館纂修官,以書局在内廷,許懸數珠。
中書在書局得懸數珠,自此始也。
(《潛研堂文集》) 嚴道甫在軍機時,嘗扈從木蘭,大雪中失橐駝并所裝物,求之不獲。
越一日,一人牽橐駝而至,且謝罪,乃故軍機蘇拉緣事遣配者。
問:“何以知為吾物?”曰:“軍機官披羊裘者,獨公一人。
今箧無他裘,非公而誰?”問既竊何以複還,曰:“恐公寒耳!
方略者,載西事始末,自車楞、烏巴什、阿睦爾撒納款關以來,至擒瓦齊,耆定伊犁為正編;其先後誅大小和卓木,回部悉平,經理西南屯田諸務為續編。
中間曆時五年,辟地二萬餘裡。
端緒千百,事實、人名,累譯而後具。
館中用車載箱緻君家,冊檔充屋,莫能竟其首尾。
君早起坐書室,夕燒膏以繼,肌分孔決,終始一貫。
午食列盤飧或不暇啜,寒則以火酒數杯自溫,比竟茫如也。
書成久之,而君之精殆銷亡于此矣。
書既上,同修者皆得優叙,而君名以卒不與,館中諸公議欲如故侍讀楊公述曾贈銜例為之請,已而未果,此亦君之命也夫。
(《朱笥河文集》) 趙生雲崧宮中書舍人,入直樞要,诏命奏劄,援筆立就,無不中會,餘深倚其助。
然生不自以為能,退直之暇,益沈思旁訊,以古作者白期。
(《松泉丈集》) 辛巳殿試閱卷大臣劉文正公、劉文定公,皆軍機大臣也。
是科會試前,有軍機處行走之禦史眭朝棟上一封事,請複試回避卷。
上意其子弟中有會試者,慮己入分校,即應回避,故預為此奏。
乃特點朝棟為同考官,而令于入闱時各自書應回避之親族列單進呈,則眭别無子弟,而總裁劉文正、于文襄應回避者甚多。
時上方南巡,啟跸時,曾密谕劉、于二公留京主會試,疑語洩而眭為二公地也,遂下刑部治罪。
部引結交近侍例,坐以大辟,于是軍機大臣及司員為一時所指摘。
且隔歲庚辰狀元畢秋帆、榜眼諸桐嶼皆軍機中書,故蜚語上聞,有“曆科鼎甲皆為軍機所占”之說。
及會試榜發,而餘又以軍機中書得隽,傅文忠為餘危之,語餘不必更望大魁。
而餘以生平所志在此,私心終不能已。
适兩劉公又作閱卷大臣,慮其以避嫌擯也,乃變易書法,作歐陽率更體。
兩劉公初不知,已列之高等,及将定進呈十卷,文定公慮餘卷入一甲,又或啟形迹之疑,及遍檢諸卷,意必得餘卷置十名外,彼此俱可無累。
及檢一卷,獨九圈,當以第一進呈,文定公細檢,疑是餘。
文正公覆閱,笑曰:“趙雲崧字迹雖燒灰,亦可認,此必非也。
”文定又渭:“遍閱二百七卷,無趙雲崧書,則必變體矣。
”文正又覆閱,謂雲崧文素斥弛不羁,亦不能如此謹嚴。
而文定終以為疑,恐又成軍機結交之局。
兆将軍惠時方奏凱歸,亦派入閱卷,自陳不習漢文,上谕以諸臣各有圈點為記,但圈多者即佳。
兆公果用數圈法,而惟餘卷九圈,餘或八或五,遂以第一進呈。
上是日閱十卷,幾二十刻,見拙卷系江南人,第二胡高望浙江人,且皆内閣中書,而第三卷王傑則陝西籍,因問本朝陝西曾有狀元否。
皆對雲未有,遂以上卷與翼互易焉。
傳胪之日,一甲三人例出班跪,餘獨挂數珠,上升坐,遙見之。
後以問傅文忠,文忠以軍機中書例帶數珠對,且言昔汪由敦應奉文字,皆其所拟,上心識之。
明日谕渚大臣曰:“趙翼文自佳,然江、浙多狀元,無足異。
陝西則本朝尚未有,今當西師大凱之後,王傑卷已至第三,即與一狀元,亦不為過也。
”(《檐曝雜記》) 餘直軍機時,直舍即在軍機大臣直廬之西,僅屋一間半,又逼近隆宗門之牆,故窄且暗。
後遷于對面北向之屋,凡五間,與滿洲司員同直,則餘已改官,不複入直矣。
扈從木蘭時,戎帳中無幾案,率伏地起草,或以奏事黃匣作書案,而懸腕書之。
夜無燈檠,惟以鐵絲燈籠作座,置燈其上,映以作字,偶萦拂辄蠟淚汀滿身。
非特戎帳中為然,木蘭外有行宮處,直房亦如此,惟多一木榻耳。
餘歸田後,值歲庚子上南巡,餘恭迎于宿遷,見行宮之軍機房明窗淨幾,華ブ繡毯,當筆者倚隐囊欹而坐,頗顧盼自雄,餘不覺爽然失也。
(同上) 傅文忠公不談時文而極愛才。
餘直軍機時最貧,一貂帽已三載,毛皆拳縮如猬。
一日黎明,公在隆宗門外小直房,獨呼餘至,探懷中五十金授餘,囑易新帽過年。
時已殘臘,卒歲資正缺,五十金遂以應用。
明日入直,依然舊帽也,公一笑不複言。
嗚乎!此意尤可感已。
(同上) 陳雲根侍禦名朝礎,為德泉京兆哲嗣。
扌需染家學,熟谙掌故,以内閣侍讀兼軍機行走。
臨事敏決,為宰臣所倚重。
吾閩八十餘年來,京宦之直樞廷者,自青圃通政而後,雲根一人而已。
(《釣遊叢話》) 乾隆二十七年,天子巡幸江南,嚴道甫侍讀以獻賦,授内閣中書。
初任後即奏充方略館纂修官,以書局在内廷,許懸數珠。
中書在書局得懸數珠,自此始也。
(《潛研堂文集》) 嚴道甫在軍機時,嘗扈從木蘭,大雪中失橐駝并所裝物,求之不獲。
越一日,一人牽橐駝而至,且謝罪,乃故軍機蘇拉緣事遣配者。
問:“何以知為吾物?”曰:“軍機官披羊裘者,獨公一人。
今箧無他裘,非公而誰?”問既竊何以複還,曰:“恐公寒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