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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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孔安國字安國,晉安帝名德宗字德宗,恭帝名德文字德文,會稽王名道子字道子,乃至北史慕容紹宗、馮子琮、魏蘭根,南史蔡興宗、唐郭子儀、辛京果、戴休顔、張孝忠、尚可孤、孟浩然、顔見遠、田承嗣、田承緒、張嘉貞、宇文審、李嗣業,皆以名為字。

     王羲之子徽之,徽之子桢之;王允之子之,之子肇之;王晏之子昆之,昆之子陋之,三世同用之字。

    胡母輔之子謙之,吳隐之子瞻之,顔悅之子恺之,兩世同用之字。

     太史公父名談,故《史記》無談字,《季布傳》改趙談作趙同。

    範晔父名泰,故《後漢書》無“泰”字,郭泰、鄭泰皆改作太。

    李翺父名楚金,故其所為文皆以今為茲。

    韓愈為李賀作《諱辨》,持言在不言征之說,故父名仲卿未嘗諱焉。

    晉曹志者,植之子也,奏議武帝雲:“幹植不強。

    ”不諱植字。

    三國之時猶不諱其君,《呂岱傳》張承與岱書雲:“功以權成。

    ”是斥孫名也。

     文王可以為文君。

    張衡賦“文君為我端蓍”是也。

    北狄可以為蠻,《史記匈奴傳》“猃狁葷粥居于北蠻”是也。

    二典可以為谟,馬融曰:“戛擊鳴球,載于虞谟。

    ”注:虞谟,舜典是也。

    《堯典》亦可謂之《唐書》,《吳陸抗傳》“靖谮庸違《唐書》攸戒”是也。

    韶可以為禹樂,《史記》“禹興九韶之樂”是也。

    三王亦得稱帝,《史記夏紀》帝桀是也。

    獻俘不獨人也,物皆可以為俘,俘,取也,《書》雲“俘厥寶玉”是也。

    モ不止于自乞也,與人亦可稱モ,《前漢廣川王越傳》:“盡取善缯モ諸宮人”注:モ,遺也。

    賄不獨賂也,賜皆可以為賄,《書》“賄肅慎之命”是也。

    診不止脈也,視物皆可以為診,《後漢王喬傳》“尚方診視舄”是也。

    饷不止飲食也,贈皆可以為饷,《魏文紀》注“以詩賦饷孫權,徐孝穆有答饷鏡詩”是也。

    城邑亦可謂之币,《趙世家》“馮亭以城市邑千七币吾國”是也。

    稱譽亦可謂之薦,《伯夷傳》“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顔淵”是也。

     龍不獨以譬君德,凡有德者皆可以龍言也。

    諸葛亮、嵇康皆号卧龍。

    孔融薦祢衡雲:“龍躍天衢。

    ”袁宏贊武侯雲:“初九龍盤,雅志彌确。

    ”《樊英傳》注:安帝征隐士策文雲:“使難進易退之人,龍潛不屈。

    ”許劭、許虔,汝南平輿(音預)人,人稱平輿淵有二龍焉。

    唐烏承輿與兄承恩亦号轅門二龍。

    陰輿謂貴人曰:“亢龍有悔,以譬外戚之家。

    ”如此之類甚多,然則龍不止于君德矣。

     父命得為敕,後漢樊重焚卷,諸子從敕是也。

    叔可稱大人,疏受封疏廣雲“從大人議”是也。

    母亦可稱大人,《前漢淮陽憲王傳》雲:“王過大人亦解”;後漢範滂就誅,與母訣曰“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是也。

    父可以稱聖善,楊修答曹植書有聖善之教,注謂武帝也。

    人臣亦可稱萬歲,《馬援傳》“援酾酒享軍士,軍士皆伏稱萬歲”是也。

    上父母壽可稱萬壽,潘嶽《閑居賦》稱“萬壽以獻觞”是也。

    屋之高嚴通謂之殿,《前漢霍光傳》“鸱鳴殿前樹上”、《黃霸傳》“郡國上計長吏一輩先上殿”是也。

    白事丞相亦可謂之奏事,《魏相傳》“帶劍奏事”是也。

    造谒人亦可謂之朝,《司馬相如傳》“臨邛令日往朝相如”是也。

    人臣得言垂拱,薛宣自言“垂拱蒙成”是也。

    人臣得言端拱,謝孚言“端拱嘯詠”、謝鲲言“端拱廟堂”是也。

    人臣得言諒暗,《山濤傳》武帝诏雲“山太常雖居諒暗”是也。

    人臣得稱“聖君”、“賢君”,晉曹摅,一縣号曰聖君;《薛宣傳》“屬縣各得賢君”是也。

     大禹之後,二世已失邦矣(啟太康)。

    周公之後,五世已殺君矣(伯禽、孝公、炀公、幽公弟浈,殺幽公自立)。

    成湯既沒,則有大甲。

    周家四世昭王、五世穆王。

    漢高祖一傳而有呂後,唐太宗一傳而有則天。

    自古未有如本朝七聖相承,而天下太子,國家無事也。

     《前漢循吏傳》雲:“宣帝自霍光薨後,始躬萬機,厲精為治。

    五日一聽事,自丞相而下,各奉職而退。

    ”夫五日一聽政,前史以為美談。

    今朝廷每日禦殿,日幾昃乃罷,可謂勤勞過于昔人矣。

    唐文宗銳意于治,每延英對宰臣,率漏下十一刻。

    唐制天子以隻日視朝,乃命辍朝、放朝皆用雙日。

     漢高而侮人,罵詈諸侯如罵奴耳,見《魏豹傳》。

    此豹所以叛漢也。

    又《張耳傳》:張敖為趙王,高祖過趙,趙王旦暮自上食,體甚卑,有子婿禮。

    高祖箕踞罵詈甚慢之,趙相貫高、趙午乃有柏人之謀。

    夫高祖固英主,然好罵,害事如此。

     周昌以漢高祖比桀纣,高祖不以為罪。

    壺關三老以漢武帝比瞽瞍,而武帝為之感悟。

    可謂大度之主也。

     高祖時,彭越無顯罪而醢之,與纣脯鄂侯何異。

    《鄭當時傳》:高祖既得天下,令諸故項籍臣,皆名籍拜為大夫,當時之先鄭君者獨不奉诏,乃逐鄭君,使臣名其故君之名,野哉! 楊子雲稱文帝之德曰:“罪不孥,宮不女,館不新,陵不墳,德則如此矣。

    ”至如從代有天下,封宋昌為壯武侯。

    吾竊小之,以為有天下者,天命也,何人力之私焉。

    及觀《齊王傳》,朱虛侯章親斬呂産,而東牟侯興居入清帝宮,帝追恨二人,嘗欲立齊王,乃黜其功,割齊二郡王之。

    二人自以失職奪功。

    章先死,興居遂反。

    夫以昌嘗勸而封之,章興居常欲不立我而黜之,帝不弘矣。

    至于露台惜十家之産,身衣曳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

    而嘗賜鄧通钜萬,又賜銅山,使得鑄錢,亦未得純為恭儉也。

     《郊祀志》:漢武三月出行封禅禮,并海上北至碣石,巡自遼西,曆北邊至九原,五月複歸于甘泉。

    百日之間,周萬八千裡。

    嗚呼!其荒唐甚矣。

     宣帝诏書好言祥瑞,元帝诏書好言災異。

    宣、元,父子也,時代相接,不應災祥如此陡變,亦各系其好尚如何耳。

    吾嘗疑宣帝時,鳳凰等不應如此之多。

    但有一瑞,即形之诏令,大者肆赦,小者猶賜爵牛酒。

    殆有承望意旨,希求恩澤而為之者,故人君好尚不可不慎。

     漢光武之世,三公多見罪黜。

    侯霸為司徒,薦閻楊,以素有譏議,帝疑有奸,大怒,賜霸玺書雲:“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钺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行法耶?将殺身以成仁耶?”朱浮為大司空,帝銜之,免後因司徒馮勤燕見,乃言浮以戒之,以為死生吉兇未可知(見勤傳)。

    韓歆為大司徒,以直言免歸田裡,帝猶不釋,複遣使宣诏責之。

    司隸鮑求固請不能得,歆及子嬰俱自殺。

    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

    後歐陽歙、戴涉相代為大司徒,皆坐事下獄死。

    自是大臣難居相位矣。

    (見《侯霸傳》) 光武時,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垂樸牽曳,群臣莫敢正言。

    申屠剛谏不納(見《申屠剛傳》)。

    以封邱城門小,欲達侍禦史(見《虞延傳》)。

    王、梁、孫鹹以谶為三公(見《方術傳》)。

    桓譚、鄭與皆以不為谶廢之終身(見本傳)。

    建武、永平之間,吏事刻深,亟以謠言單辭轉易守長(見《循吏傳》)。

    左雄言九卿位亞三事,自明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

    韋彪于章帝朝上疏,以世承二帝之後,多以苛刻為忠。

    陳寵亦于章帝朝上疏言前代用刑之密,遂除钴鑽諸慘酷之科(各見本傳) 唐太宗性急,其召馬周于常何家,未至間遣使者四輩敦促,以此見其性之急也。

    太宗自以三王以來,撥亂之主莫已若,故輕天下士(見《虞世南傳》),自謂朕為人主,兼行将相事(見《張行成傳》)。

    為立太子,投床取佩乃自向(見《長孫無忌傳》),刑坐入者無辜,坐出者有罪(見《劉德威傳》),唐失馭臣之術矣。

    代宗之于元載,縱之至于已甚,乃赫然發怒,加以大戮,妻子并死,又發其祖父冢,剖棺刑屍。

    若能馭之于初,豈至是欤。

     按《張鎬傳》:肅宗引浮屠數百居禁中,号内道場,諷具聞外,鎬以為未聞區區佛法而緻太平。

    唐室下衰,撥亂之主願隻如此爾。

     漢文帝封宋昌為壯武侯,唐太宗作《威鳳賦》賜長孫無忌,可觀其量矣。

     《唐太宗本紀》:“太宗于建義以來,交兵之處,各為碑銘以紀功德。

    ”吾以此見太宗所存之淺也。

    憲宗欲從中官吐突承璀之言,于安國寺立聖政碑,李绛深陳其不可,憲宗從之。

    楊在官清白,吏請立石紀德,曰:“事益于人,書名史氏足矣。

    碑頌者,徒遺後人作丁石耳。

    ”隋泰王俊卒,王府僚佐請立碑,文皇亦曰:“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若子孫不能保家,徒與人作鎮石耳。

    ” 待士大夫有禮,莫如本朝。

    唐時風俗,尚不美矣。

    《張加貞傳》:姜皎為秘書監,至于杖死。

    《張九齡傳》:周子諒為監察禦史,以言事杖于朝堂。

    代宗命劉晏考所部官吏善惡,刺史有罪,五品已上系劾,六品已下杖然後奏。

    玄帝時,監察禦史蔣挺坐法,朝決于朝堂。

    張廷圭執奏禦史有譴,當殺之不辱也。

    士大夫服其知體。

     漢亦輕殺人矣,有秦之遺風。

    主父偃以受諸侯金劫齊王自殺,武帝始欲勿誅,而公孫弘争之,遂偃族。

    夫始則以為不誅,至于誅也,止其身可也。

    而遽滅之,是漢之習于輕殺人也。

     《杜周傳》:周為廷尉,廷尉及中都官诏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千有餘萬,此武帝時也。

    《唐舊史萬國俊傳》:則天時國俊往廣州投流人,一殺三百人。

    則天喜,擢授朝散大夫肅政台禦史,仍遣五使,分詣諸道鞠流人。

    所遣之人見國俊盛行殘戮,得加榮貴,乃競以殺人為事,惟恐後之。

    劉光業殺九百人,王德壽殺七百人,其少者鹹五百人。

    不殺狄仁傑,而容蘇安伯,此見武後之矯情能忍也。

     舊史《張易之傳》:朱敬則之谏,大為醜讦,而則天勞之,賜彩百段。

    至于戮害諸李、自戕其子以惡其母,故公主幽閉至年四十不嫁,以配當上衛士。

    其悍鸷亦無比焉。

     靈帝之時,可謂大亂極否之時矣。

    然傳變斥言中官弄權,而帝識其忠。

    廷拆崔烈可斬而帝從其議,雖權貴惡之,不過為漢陽太守耳。

     光武時,尚書令甚卑。

    申屠剛未有官,征為侍禦史,遷尚書令,以直谏失旨,出為平陰令,乃其證也。

    肅宗時,尚書令甚重。

    郅壽自冀州刺史三遷尚書令,帝擢為京兆尹,乃其證也。

     唐重内官,見《倪若水傳》。

    玄帝時天下久平,朝廷尊榮,雖自公官擢為方面,皆自謂下遷。

    若水為汴州刺史,見班景倩入為大理卿,餞于郊,謂之登仙,恨不得為驺仆。

    至德宗時刺史月俸至千缗,方鎮所取無藝,而京師祿薄,自鎮方入八座,至謂□權。

    薛邕由左丞貶歙州刺史,家人亻艮降之晚。

    崔甫為吏部員外郎,求為洪州别駕,使府賓僚,有忤意者薦郎官,當遷閣台者皆以不赴取罪,故李泌以為外大重内大輕。

     東漢之定民籍,頗若勞擾,今之造戶口簿卻不如此也。

    按《後漢江革傳》:“每至歲時,縣當按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兌車,不用牛馬,由是鄉裡稱之曰江巨孝。

    ”注雲:按驗以比之,猶今貌閱也。

    夫人而閱之,至于婦人之老者皆行,則勞擾可知矣。

     漢時婦人封侯,蕭何夫人同封ガ侯,樊哙妻呂須封臨光侯是也。

    晉時婦人有谥,虞譚母卒谥曰定,柏溫母卒谥曰敬是也。

    婦人有稱卿之例,山濤謂妻曰:“我後作三公,但不知卿堪公夫人否?”楊素婦鄭氏性悍,素忿之曰“我若作天子,卿定不堪作皇後”是也。

    按《晉令》,升朝官皆封妻為縣君,不甚以為貴,以其多也。

    按《晉外戚傳》:杜妻裴氏,恭皇後之母,以後之貴,封高安鄉君,孝武追崇為廣德縣君,晉時縣之貴如此。

     漢時射策、對策,其事不同,《蕭望之傳》注雲:“射策者,謂為難問疑議之書于策,量其大小,署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

    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擇之,以知優劣,射之言投射也。

    對策者,顯問以政事經義,令各對之,以觀其文詞定高下也。

    ”晉良吏潘京為州所辟,谒見問策,探得不孝字,刺史虧曰:“辟士為不孝耶?”答曰:“今為忠臣,不得為孝子。

    ”亦射策遺法耳。

     《新書唐傳》:永淳中,突厥圍豐州,崔智辯戰亡。

    朝廷議棄豐州、保靈夏。

    休上疏争之,以為豐州控河遏寇,号為襟帶,土田良美宜耕牧,秦漢以來,常郡縣之,隋季喪亂,不能堅守,乃遷就甯慶,始以靈夏為邊,唐乃募大實之,西北一隅得以完固,今而廢之,則河傍之地,複為賊有矣。

    高宗言至于今日,靈夏又在虜中。

    舉此觀之,中國之地比唐削矣。

     古之人君,即位一年則為棺,至漢預造陵。

    《晉索傳》:“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供山陵。

    ”武帝享年長久,茂陵不能容物鳥,而文帝又自作廟矣。

    所謂顧成廟、德陽宮之類是也。

    古之天子七月而葬,漢則異此。

    文帝自崩至葬凡七日,景帝自崩至葬凡十日,武帝自崩至葬凡十二日,惟哀帝最久,亦止于一百五日而已。

    文帝後七年五月己亥崩于未央宮,乙巳葬霸陵,是崩後七日便葬,何其速也。

    丁未太子即位,是文帝崩後九日,葬後三日,太子方即位,又何緩也。

     今之興師讨虜之費,疑不若漢之多也。

    按《前史賈捐之傳》:“伐羌一年,兵出不逾千裡,費四十餘萬。

    ”《後漢段頻傳》:“頻上言雲:永初中,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億。

    永和之末,複經七年,用八十餘億,費耗若此,猶不誅盡。

    頻又因讨羌上言雲:本規三歲之費,用五十四億,今通期年,所耗未半,而餘寇殘燼将向殄滅。

    ”又按本傳:“穎後平羌費四十四億也。

    ”今之與夷狄最多者,歲才百萬爾,亦不若漢之多也。

    按《後漢袁安傳》:“窦憲以塞比地空,欲立降人為北單于,而安上封事争之雲: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直歲一億九十餘萬,西域歲七千四百八十萬。

    今北庭彌遠,其費過倍,是乃空盡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

    ” 《楊仆傳》:“士卒暴露,連歲為朝會不置酒。

    漢以伐羌之師在外,乃為之不置酒,其恤士卒仁心如此。

    ”《梁冀傳》:“桓帝誅冀,收其财貨以充王府之用,減天下租稅之半,散其苑囿以業貧民。

    ”夫桓帝,季末中才之主也,尚能以民為心如此。

     《唐許景先傳》:“開元十三年,玄帝自擇刺史十一人。

    ”永叔《集古目錄》:“明皇擇縣令一百六十三人,賜以丁甯之戒。

    ”守令之官,天子自擇,其愛民也如此。

     漢時印绶,非若今之金紫銀绯長犭史服之也。

    蓋居是官則佩是印绶,既罷則解之,故三公輩上即緩也。

    按《後漢張奂傳》雲:“吾前後仕進十要銀艾。

    ”銀即印,艾即綠绶也,謂之十要者,一官一佩之耳,印亦不甚大。

    淮南王曰:“方寸之印,丈二之組是也。

    ”晉時婦人亦有印绶,虞潭母賜金章紫绶是也。

     漢初米石至萬錢。

    昭帝時谷石五錢。

    王莽時米石二千。

    明帝永平十二年粟斛三十。

    獻帝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

    宣帝元康四年比年豐谷石五錢,則唐明皇米鬥五錢不足言也(黃巢時,米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