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荊公之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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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喪父,二十一歲成為進士。
宋仁宗的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做了淮南判官。
按舊制,判官任期滿,允許獻文求試館職,王安石偏不這樣。
二十七歲時,調到鄞縣做知縣,做了四年,期滿回家。
第二年,做舒州通判,中書省來函召他應試館職,以祖母歲數大,家中貧窮不去應試。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三十四歲,被授于集賢校理,不去上任。
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三十六歲,任群牧判官。
第二年,知常州,換任為提點江東刑獄。
又過一年,派人催他回到朝廷,上書仁宗言事。
四年,提點江東刑獄。
五年,召回京做了三司度支判官。
六年,授予知制诰,年四十一,共做知制诰三年。
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他四十四歲,因母喪居喪在江甯。
四年正月,宋英宗崩,神宗繼位。
三月起王安石知江甯府。
九月,授予翰林學士。
第二年,也就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王安石四十八歲,四月,以翰林學士破格進朝應對皇上。
熙甯二年二月,皇上讓他做參知政事。
四年,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七年,多次上書乞求辭職。
六月,以觀文殿學士的身份知江甯府。
八年二月,又召回到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六月,授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九年十月被罷官,以使相的身份做江甯府通判,這時王安石五十七歲。
自熙甯元年入朝,執政共九年,從這時起就稱病不再出來。
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他五十八歲,特授開府儀同三司,封舒國公,領集禧觀使。
三年,授特進,改封荊國公。
八年三月,神宗崩,宣仁太後臨朝,進封王安石為司空,第二年為元祐元年,四月,王安石去世,年六十六歲。
贈太傅稱号。
王安石被罷相後在江甯共九年,紹聖年間贈谥号文公。
宋仁宗的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做了淮南判官。
按舊制,判官任期滿,允許獻文求試館職,王安石偏不這樣。
二十七歲時,調到鄞縣做知縣,做了四年,期滿回家。
第二年,做舒州通判,中書省來函召他應試館職,以祖母歲數大,家中貧窮不去應試。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三十四歲,被授于集賢校理,不去上任。
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三十六歲,任群牧判官。
第二年,知常州,換任為提點江東刑獄。
又過一年,派人催他回到朝廷,上書仁宗言事。
四年,提點江東刑獄。
五年,召回京做了三司度支判官。
六年,授予知制诰,年四十一,共做知制诰三年。
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他四十四歲,因母喪居喪在江甯。
四年正月,宋英宗崩,神宗繼位。
三月起王安石知江甯府。
九月,授予翰林學士。
第二年,也就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王安石四十八歲,四月,以翰林學士破格進朝應對皇上。
熙甯二年二月,皇上讓他做參知政事。
四年,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七年,多次上書乞求辭職。
六月,以觀文殿學士的身份知江甯府。
八年二月,又召回到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六月,授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九年十月被罷官,以使相的身份做江甯府通判,這時王安石五十七歲。
自熙甯元年入朝,執政共九年,從這時起就稱病不再出來。
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他五十八歲,特授開府儀同三司,封舒國公,領集禧觀使。
三年,授特進,改封荊國公。
八年三月,神宗崩,宣仁太後臨朝,進封王安石為司空,第二年為元祐元年,四月,王安石去世,年六十六歲。
贈太傅稱号。
王安石被罷相後在江甯共九年,紹聖年間贈谥号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