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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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僞作,或以己意而妄增,至使好事之流,曲為辯釋,以炫其博,是皆未之深考耳。
秦之所以帝 尚論秦之帝者,皆曰商君開塞耕戰.範睢遠交近攻。
此說似矣,而非其要也。
及讀東坡《策斷》,為之躍然。
《策斷》日:"用兵有權,權之所在,其國乃勝。
是故我欲則戰,不欲則守,戰則天下莫能支,守則天下莫能窺。
"昔者秦嘗用此矣,開關出兵,以攻諸侯,則諸侯莫不願割地而求和。
諸侯割地而求和于秦,秦人未嘗急于割地之利。
若不得已而後應,故諸侯嘗欲和而秦嘗欲戰,如此則權固在秦矣。
且秦非能強于天下之諸侯,秦惟能自必,而諸侯不能,是以天下百變而卒歸于秦。
諸侯之利固在從也,朝聞陳轸之說而合為從,暮聞張儀之計而散為橫。
秦不然,橫人之欲為橫,從人之欲為從,皆其自擇而審處之。
諸侯相顧而終莫能自必,則權之在秦,不亦宜乎! 秦法棄灰有故 秦法,棄灰于道者棄市。
此固秦法之苛,第棄灰何害于事而苛酷如此蓋嘗疑之。
偶閱《馬經》,馬性畏灰,更畏新出之灰,馬駒遇之辄死,故石礦之灰往往令馬落駒。
秦之禁棄灰也,其為畜馬計耶一日又閱《夏小正》及《月令》,乃畢得其說。
仲夏之月毋燒灰。
鄭氏注謂為傷火氣是矣。
是月王頒馬政,遊牝别群,是毋燒灰者,亦為馬也。
固知棄灰于道,乃古人先有此禁,但未必刑之如秦法。
古人惟仲夏乃行此禁,秦或四時皆禁,故以為苛耳。
秦不絕儒生與經籍 始皇之初,非不好士,亦未嘗惡書,觀其讀李斯《逐客書》,則亟毀初禁,開關以納之;讀韓非《說難》,則撫髀願識其人,其勤于下士、溺于好文如是!其後焚書之令,以淳于越議封建;坑儒之令,因盧生輩竊議時事而下,要皆有所激而然也。
按是時陸賈、郦食其輩皆秦儒生,陳勝起,二世召博士諸儒生問故,皆引《春秋》之義以對,亦三十餘人。
然則秦時曷嘗不用儒生與經學耶後叔孫通降漢,時有弟子百餘人,齊魯之風,固未嘗替。
蕭何入鹹陽,收秦律令圖書,然則秦又曷常廢儒生與書籍耶後世不明經者,皆歸之秦火。
夫《易》固為未燼之全書矣,又何曾有明全《易》之人哉昔人謂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絕,蓋為此發也。
《詩》有六亡篇,乃六笙詩,本無其辭;《書》有逸篇,仲尼之時已無矣,皆不因秦火。
自漢以來書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非秦人亡之耳,學者自亡之耳。
[《史記》秦焚書之令雲:《詩》、《書》、百家語皆焚之,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然六籍雖厄于煨燼,而得之口耳所傳、屋壁所藏者,猶足以垂世,立教千載,如一日也。
醫藥、蔔筮、種樹之書,當時雖未嘗廢锢,而并未嘗有一卷流傳于後世者。
以此見聖經賢傳,千古不朽,而小道異端,雖存必亡,初不以世主之好惡而為之興廢也。
] 秦火後遺書 萬曆甲午,司農郎葉公春及疏雲:"孔子删書,斷自唐虞訖周,典谟訓诰誓命之文凡百篇,秦火後行于世者五十八篇耳。
秦始皇二十六年,遣徐福發童女數千人入海求神仙。
徐福多載珍寶圖史,至海島,得平原大譯,止王不歸,今倭其種也。
始皇三十四年始下焚書之诏,故司馬光溫公《倭刀歌》日:‘徐福時行書未焚,遺書百篇今尚存。
'乞乘小西飛封款之便,及纂修正史之時,檄至彼國,搜尋三代以前古書。
"葉公此疏,實非迂闊。
《丹鉛總錄》、《雙槐歲抄》亦嘗言及之矣。
陳眉公山居課兒有詩曰:"兒曹莫恨鹹陽火,焚後殘書讀盡無。
"[夏君憲日:如此表章,不枉卻葉公手疏也。
然秦灰之後,代有異書,其毀滅散逸于腐人之手者多矣。
有稍知收藏,辄群聚而笑之,尚望其搜求于海外耶則謂葉公此疏為空言可也。
] 坑儒考 秦既焚書,諸儒多謗怨。
召諸生至者,皆拜為郎,凡七百人,乃密令冬月種瓜于铏谷中溫處,瓜有實,诏下博士諸生說之,人人各異。
乃命就視之,先為伏機,諸生各相難不能決,因發機填之以土。
於乎!據秦之機焰,儒書與其人滅絕久矣,今二千年間何如哉! 秦世文章 秦王吞誅六雄,首采李斯言,焚《詩》《書》,尊法吏,乃其所稱制與金石之銘,猶郁郁乎文也。
如李斯所撰《峄山碑》三句始下一韻,是《采芑》第二章法。
《琅耶台銘》一句一韻,三句一換,是《老子》"明道若昧"章法。
不意虐焰之後,文章猶複遵古如此,毋乃陽棄而陰用之耶 黔首之稱不自秦始 李斯刻石頌秦日:"黔首康定"。
太史公因此語,遂于《秦紀》謂"秦更民曰黔首",朱子注《孟子》亦日:"周言黎民,猶秦言黔首。
"蓋因太史公之語也。
然《祭統》《内經》實先秦出,黔首之稱古矣,恐不自秦始也。
九鼎不為秦用 威烈王時,九鼎震,震者,淪之兆也。
鼎,神物也,既能震動,則沒入水理也。
宋大丘社亡,亡者,自亡也,社能自亡,則鼎能自沒無疑。
使鼎誠在秦,始皇又何必使人沒水而求之也秦所禱金人有何靈爽,猶潸然淚下于将徙,況神禹之鼎乎神劍躍入平津,湛盧飛
秦之所以帝 尚論秦之帝者,皆曰商君開塞耕戰.範睢遠交近攻。
此說似矣,而非其要也。
及讀東坡《策斷》,為之躍然。
《策斷》日:"用兵有權,權之所在,其國乃勝。
是故我欲則戰,不欲則守,戰則天下莫能支,守則天下莫能窺。
"昔者秦嘗用此矣,開關出兵,以攻諸侯,則諸侯莫不願割地而求和。
諸侯割地而求和于秦,秦人未嘗急于割地之利。
若不得已而後應,故諸侯嘗欲和而秦嘗欲戰,如此則權固在秦矣。
且秦非能強于天下之諸侯,秦惟能自必,而諸侯不能,是以天下百變而卒歸于秦。
諸侯之利固在從也,朝聞陳轸之說而合為從,暮聞張儀之計而散為橫。
秦不然,橫人之欲為橫,從人之欲為從,皆其自擇而審處之。
諸侯相顧而終莫能自必,則權之在秦,不亦宜乎! 秦法棄灰有故 秦法,棄灰于道者棄市。
此固秦法之苛,第棄灰何害于事而苛酷如此蓋嘗疑之。
偶閱《馬經》,馬性畏灰,更畏新出之灰,馬駒遇之辄死,故石礦之灰往往令馬落駒。
秦之禁棄灰也,其為畜馬計耶一日又閱《夏小正》及《月令》,乃畢得其說。
仲夏之月毋燒灰。
鄭氏注謂為傷火氣是矣。
是月王頒馬政,遊牝别群,是毋燒灰者,亦為馬也。
固知棄灰于道,乃古人先有此禁,但未必刑之如秦法。
古人惟仲夏乃行此禁,秦或四時皆禁,故以為苛耳。
秦不絕儒生與經籍 始皇之初,非不好士,亦未嘗惡書,觀其讀李斯《逐客書》,則亟毀初禁,開關以納之;讀韓非《說難》,則撫髀願識其人,其勤于下士、溺于好文如是!其後焚書之令,以淳于越議封建;坑儒之令,因盧生輩竊議時事而下,要皆有所激而然也。
按是時陸賈、郦食其輩皆秦儒生,陳勝起,二世召博士諸儒生問故,皆引《春秋》之義以對,亦三十餘人。
然則秦時曷嘗不用儒生與經學耶後叔孫通降漢,時有弟子百餘人,齊魯之風,固未嘗替。
蕭何入鹹陽,收秦律令圖書,然則秦又曷常廢儒生與書籍耶後世不明經者,皆歸之秦火。
夫《易》固為未燼之全書矣,又何曾有明全《易》之人哉昔人謂秦人焚書而書存,諸儒窮經而經絕,蓋為此發也。
《詩》有六亡篇,乃六笙詩,本無其辭;《書》有逸篇,仲尼之時已無矣,皆不因秦火。
自漢以來書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非秦人亡之耳,學者自亡之耳。
[《史記》秦焚書之令雲:《詩》、《書》、百家語皆焚之,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然六籍雖厄于煨燼,而得之口耳所傳、屋壁所藏者,猶足以垂世,立教千載,如一日也。
醫藥、蔔筮、種樹之書,當時雖未嘗廢锢,而并未嘗有一卷流傳于後世者。
以此見聖經賢傳,千古不朽,而小道異端,雖存必亡,初不以世主之好惡而為之興廢也。
] 秦火後遺書 萬曆甲午,司農郎葉公春及疏雲:"孔子删書,斷自唐虞訖周,典谟訓诰誓命之文凡百篇,秦火後行于世者五十八篇耳。
秦始皇二十六年,遣徐福發童女數千人入海求神仙。
徐福多載珍寶圖史,至海島,得平原大譯,止王不歸,今倭其種也。
始皇三十四年始下焚書之诏,故司馬光溫公《倭刀歌》日:‘徐福時行書未焚,遺書百篇今尚存。
'乞乘小西飛封款之便,及纂修正史之時,檄至彼國,搜尋三代以前古書。
"葉公此疏,實非迂闊。
《丹鉛總錄》、《雙槐歲抄》亦嘗言及之矣。
陳眉公山居課兒有詩曰:"兒曹莫恨鹹陽火,焚後殘書讀盡無。
"[夏君憲日:如此表章,不枉卻葉公手疏也。
然秦灰之後,代有異書,其毀滅散逸于腐人之手者多矣。
有稍知收藏,辄群聚而笑之,尚望其搜求于海外耶則謂葉公此疏為空言可也。
] 坑儒考 秦既焚書,諸儒多謗怨。
召諸生至者,皆拜為郎,凡七百人,乃密令冬月種瓜于铏谷中溫處,瓜有實,诏下博士諸生說之,人人各異。
乃命就視之,先為伏機,諸生各相難不能決,因發機填之以土。
於乎!據秦之機焰,儒書與其人滅絕久矣,今二千年間何如哉! 秦世文章 秦王吞誅六雄,首采李斯言,焚《詩》《書》,尊法吏,乃其所稱制與金石之銘,猶郁郁乎文也。
如李斯所撰《峄山碑》三句始下一韻,是《采芑》第二章法。
《琅耶台銘》一句一韻,三句一換,是《老子》"明道若昧"章法。
不意虐焰之後,文章猶複遵古如此,毋乃陽棄而陰用之耶 黔首之稱不自秦始 李斯刻石頌秦日:"黔首康定"。
太史公因此語,遂于《秦紀》謂"秦更民曰黔首",朱子注《孟子》亦日:"周言黎民,猶秦言黔首。
"蓋因太史公之語也。
然《祭統》《内經》實先秦出,黔首之稱古矣,恐不自秦始也。
九鼎不為秦用 威烈王時,九鼎震,震者,淪之兆也。
鼎,神物也,既能震動,則沒入水理也。
宋大丘社亡,亡者,自亡也,社能自亡,則鼎能自沒無疑。
使鼎誠在秦,始皇又何必使人沒水而求之也秦所禱金人有何靈爽,猶潸然淚下于将徙,況神禹之鼎乎神劍躍入平津,湛盧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