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年五月至雍正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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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正月)[五月]上谕禮部:前僧人宏素處,稱有朕昔年賞賜金剛經一部,上有朕制序文,昨日齌到,文與字俱非朕筆,且将朕名書寫錯誤,甚不可解。

    朕在藩邸時,因與柏林寺相近,間與僧人談論内典,并非以僧人為可信用也。

    況今臨禦天下,豈有密用僧人贊助之理?近日宣化、薊州等處,竟有僧人假稱朕旨,招搖生事者,已經發覺懲治。

    此等于朕聲名大有關系,爾部不可不嚴禁。

    年來各處呈繳禦筆,今限期已滿,尚有未繳者,爾部嚴行各省,再限一年,務令全繳,倘有隐瞞,定行治罪。

     六月,革年羹堯子年富、年興職,及隆科多子玉柱[銮儀使]職。

    吏部等衙門遵旨公閱年羹堯奏折疏參:年羹堯受皇上莫大之恩,乃狂妄悖逆,罪大彌天,為天地所必誅,臣民所共憤,請鎖拿來京,嚴審正法。

    旨:俟年羹堯回奏到,請旨。

    上谕吏部:朕從前恐天下督撫參劾屬員,或有不公,緻受冤屈。

    曾降谕旨,令曆年廢官具呈都察院查核題明引見,當經補用數員。

    朕為天下主,一夫不獲,尚廑朕懷,豈可令郡縣司牧(在)[枉]受冤抑乎?朕屢降谕旨,令督撫秉公體恤屬員。

    今年羹堯參金南瑛等,皆屬誣枉,滿保參汀州知府何國棟有意揣摩迎合,朕深鄙其為人。

    法海參湖州知府曹掄彬情罪未協,恐此外尚有冤抑之員。

    嗣後道府以下,知縣以上各官,有實在冤抑被參降革者,仍令赴都察院具呈确查原由,核實具奏。

    其并無冤抑,實有罪愆,混行具呈者,重治其罪。

    命禦門聽政日,派翰林編檢四員侍班。

     七月,追年羹堯恩賞團龍補服、黃帶、雙眼翎、紫辔等物,及朱批折奏,并令繳入。

    革将軍職,授閑散章京,在杭州效力。

    内閣詹事九卿科道等合詞參奏:年羹堯受聖祖仁皇帝豢養深恩,又蒙皇上殊恩異數,不思公忠為國,貪婪成性,驕橫居心,颠倒官常,草菅民命,按其罪狀,罄竹難書。

    幸聖恩不即加誅,令其回奏,仍複怙惡不悛,更肆欺罔。

    請亟罷斥,立正典刑。

    得旨:年羹堯為川陝總督,貪婪放縱,(鋼)[罔]利營私,即宜治罪。

    因其青海之功,尚欲委曲保全,罷其總督,授為杭州将軍,令其效力,以贖前愆。

    乃今(思)[事]事敗露,不料欺罔悖逆之罪至于此極,使更加寬宥,将來何以示懲?此奏乃在廷公論,而國家賞罰大事,必咨詢内外大臣,佥謀畫一,可令将軍督撫提鎮,各抒己見入奏。

     山西撫伊都立參奏貝子允禟護衛烏雅圖等,在平定州毆打生員,請按律治罪。

    得旨:此事前諾岷未奏,經朕降旨詢問,始行題參。

    内有李大成乃允禟家下為首緊要太監,諾岷竟為脫卸,大負朕恩。

    伊都立止據諾岷所審具奏,疏忽殊甚。

    着将李大成提審實情具奏。

    至于允禟,自來結納黨援,不守本分,且品行庸劣,居心妄自尊大。

    又伊攜帶數萬金,前往西甯,買結人心,地方俱稱九王爺,伊不過一貝子耳,安得僭稱王?允禟着革去貝子,并行文陝西督妩,嗣後如仍有擅稱允禟為九王爺者,從重治罪。

    直隸總督李雄鈞奏:年羹堯不忠不法,請立正典刑。

    時羹堯疏辨維鈞所劾皆不實。

    部議:維鈞素與羹堯交結往來,雖陽為參劾,實陰圖開脫,詐僞顯然。

    尋查抄年羹堯保定所置家資,維鈞匿不詳奏。

    上谕曰:朕本欲閑一面之網,保全爾之生命,無如爾自執迷,亦未如之何矣。

    又谕曰:李維鈞居心陰谲,陽順陰違。

    如保定城内,現有年羹堯私置家産,藏留财物,伊并不參奏。

    迨朕降旨今查,具折尚故作猶豫之狀,希圖延挨,俾得隐匿。

    着馬[爾]賽、蔡珽同往保定,詳察奸欺黨惡實情,即将李維鈞拿問。

     戶部左侍郎蔣廷錫疏言:漕運全資水利,宜通源節流,以濟運道。

    一曰:浚泉源。

    山東漕河資汶、洸、源之水,而四水源皆微細,全賴泉源,助成巨流。

    計一省之泉,百有八十,其派有五,分水、天井、魯橋、新河、沂水是也,其委同出一道,謂之泉河也。

    口舊設管泉分司,今雖裁汰,仍設泉夫。

    請饬有泉州縣,督率疏浚,盜遏者禁。

    又濟、兖二府,為濟水伏流之地,若廣為浚導,則散湮砂礫間者,随地湧見,應立法勸泉夫浚出新泉,優赉銀米,歲終冊報,即為州縣課最。

    一曰:開湖地。

    山東諸泉所彙,為湖十五,各建長礎,設鬥門為減水閘,以時啟閉。

    漕溢則減漕以入胡,湖涸則啟湖以濟漕,故諸湖名曰水櫃。

    其後居民壅水占種,鬥門閘壩遂漸坍塞,低窪多生菱草,積沙處高與漕河堤等,蓄洩無所。

    請察勘未耕之地,就低處悉行挑深,以複水櫃之法。

    即挑出之土,築堤以束水櫃,每湖開支湖以承諸泉之入,益漕水之流,後建閘以時減放,庶幾疏洩得宜。

    一曰:嚴築壩。

    開壩日期,按漕政考,山東運河每歲十月初築壩遏流,分洩諸湖,候來春二月冰泮,開壩受水,法至善也。

    但法久玩生,築壩每在十一月中,未免過遲,正月初旬開壩,未免太早。

    請饬所司,築必十月望前,庶河冰未合,便于施工;開必二月朔後,庶河水充盈,漕運商船皆利。

    一曰:修築坎河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