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匮書後集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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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列傳 張國維,号玉笥,金華東陽人。

    天啟壬戌進士,授番禺令。

    以卓異,考入刑科給事中;昇太常寺少卿。

     崇祯甲戌,昇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應天。

    國維甫受事,流賊犯安慶,參将唐某受賊绐,敗績,全軍覆沒;報至,國維方壯年,一夜鬚鬓為之頓白。

    國維親督兵至安慶,見司道史可法,與語,奇其才;具疏請安慶添設一巡撫,即以可法任之。

    國維知人、善任使,撫吳八年,賊不敢犯境。

     庚辰,昇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吳人生祠之虎丘山。

    是時山東大饑,石米八兩;三吳價三兩,國維以應天所屬河工銀盡籴米運濟甯,每石加水腳五錢,除籴米完河工外,每石尚羨米四兩五錢。

    遂設粥廠十餘處,分布遠近,命官董其事,所全活者以百萬計 賊首李青山聚衆數萬,殺逐官吏;國維讨平之,獻俘于朝。

    天子嘉其能,蔭一子世錦衣千戶。

     壬午冬,北兵破薊州,山東兖州等府一時陷沒,德、魯二藩受禍獨慘;廷臣議堪任本兵者,佥與國維,遂奉命星馳赴京受事。

    總督趙光抃出師羅山,與北兵戰大敗,折兵二萬餘;周延儒當國,抑不以聞。

    是時兵科缺員,國維題龔鼎孳等六人,蔣拱宸恨不與。

    及拱宸為禦史,謂西協地六百裡,國維設防止五百裡;疏凡七上,百計撓之,使不得任事。

    癸未二月,周延儒視師無功,與國維俱放歸。

    冬十一月,國維以羅山事被逮;舟過吳門,士民号哭于楓橋,大聲問「誰是錦衣衛官校船」?國維恐有變,解纜亟行,得散去。

    至京,下诏獄,山東、南直民為國維叩阙訟冤。

    诏曰:『張國維本當拟辟,念其撫吳、治河有功,着吏部議用』。

    遂以原官往浙直募兵催饷。

     國維行十日,而遂有三月十九之變。

    國維星夜抵浙,料理勤王。

    五月,得精兵三千,至鎮江欲渡,正值弘光登極南都;國維念新君踐祚,必為先帝發喪、起兵北伐,乃至留都,欲與史可法合兵以出。

    朝見弘光,遂以國維為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協理戎政。

    國維見馬士英,議多不合;因循半年,遂以葬祖母告假謝事。

     乙酉五月,南都複陷,七郡瓦解;聞鄭遵謙起義于紹興、台州諸缙紳奉魯王監國。

    國維至台州,朝魯王。

    晉少傅、建極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命其歸東陽,集兵到錢塘守江,派汛長河頭。

    時紹興富戶以助饷受累,國維并不打糧送劄;以東陽世産與富戶鄰者,以原券與之。

    計其數,令出壯士數人、備衣甲器械,抵價若幹;自某日至某日給糧,抵價若幹。

    以土着之家,養不逃之兵;以應出之價,收難得之産:不動聲色,而兵食俱足。

    唐王正位于福建,诏至浙東,加國維東閣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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