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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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請行,乃力為措饷。

    又無舟,由陸路冒矢石以進,幾克德清;内應之民兵潰,部将徐龍達死之。

    及吳易領軍來會,則汝霖兵以無繼,已渡江返。

    萬良入山自保,請兵急援;鵬翼、尚奭暨開遠伯吳凱皆毅然請行。

    萬良尋亦敗死,汝霖軍遂不振。

     丙戌(一六四六)六月朔,江防潰;從監國航海入閩,晉東閣大學士。

    時國事皆專于鄭彩;彩暴橫,汝霖每折之。

    彩與定遠伯周瑞交惡,汝霖票拟恒右瑞;彩積恨已深。

    會義興伯鄭遵謙與彩争洋船、守将李茂又與汝霖奴有隙,元夕熊、鄭兩家相問遺,茂即以合謀告變;彩遣兵潛害汝霖并其幼子琦官投海中。

    我朝賜通谥,曰「忠節」。

     俞元良字綏榖,海甯人;崇祯進士,浙東既奉魯王監國,熊汝霖獨以數百人渡海襲海甯,士民迎者萬計。

    汝霖欲擇一人為主兵,缙紳多首鼠持論者;元良慨然曰:『事豈公一人事哉!元良敢獨後』!遂任守城。

    尋敗殁。

    我朝賜通谥,曰「節愍」。

     陳希文、希友,福州人;蓋兄弟也。

    以兵科給事中,從魯監國航海。

    戊子(一六四八)正月,鄭彩殺大學士熊汝霖,衆莫敢言;希友揭參彩逆惡。

    先是,希文知不為彩所容,祝發去官,以母病留舟山。

    聞汝霖死,絕食哭數日;吊以詩曰:『數載風濤絕溯遊,驚聞砥柱折中流!半望日月魂猶在,九族衣冠夢入泅。

    沙掩殘軀潮作淚,靈招窮嶼水為愁!何時破浪乘風去,灑血橫戈易水頭』?同時科臣熊曰繪、邬正畿、檢讨崔相、推官陳豸均以汝霖死,棄官去。

     錢肅樂字希聲,一字虞孫,号止亭;鄞縣人。

    幼穎異,讀書過目不忘。

    成崇祯丁醜(一六三七)進士,知太倉州。

    州瀕海而富,貴族、豪奴與黠吏相緣為奸,有殺人而焚其屍者。

    肅樂痛懲之,皆斂迹。

    又以朱、白榜列善惡人名;械白榜者至階下,予大杖。

    久之,杖者少。

    有母訴其子者,請置之死;乃重責之,而謂其母曰:『汝止此子;殺之,則将以他人為子邪?或未必勝所生,汝且悔』!有兄弟訟者;曰:『爾以小忿傷天性,吾一人撻,則爾終身怨矣。

    爾三日思,再就案』!乃皆悔。

    推官周之夔與張溥、張采相惡,以太倉折色,思牽連起黨禍;憚肅樂,終不敢發難。

    常欲行義倉法;庚辰(一六四○)歲稔,言于長官,令民畝輸米升,得數萬石。

    明年旱、蝗,賴以濟。

    素病咯血,禱雨走烈日中,幾殆。

    嘗攝昆山令事,方大旱,民揭竿圍知府朱大受第,而州中亦告變;遂急集兵,擒其渠誅之,而嚴饬上戶之閉籴者。

    不三日,兩地皆安堵。

    其攝崇明也,以濱海,多盜;練鄉兵擊靳其魁,洋面以靖。

    先後在太倉五年,俗大化。

    遷刑部員外郎,以憂歸。

     乙酉(一六四五)六月,杭州不守,甯波官吏已迎降;肅樂恸哭絕粒,以死誓。

    會鄞有諸生董志甯、陸宇■〈火鼎〉、張夢錫、華夏、王家勤、毛聚奎号六狂生者首倡義,遍谒諸鄉老莫之應。

    聞肅樂至,挽之入城;以十二日,大集紳士于城隍廟,開陳大義。

    降吏故同知朱之葵新命晉級治府事,偕通判孔聞語亦馳至;諸紳議未定,多降階迎。

    肅樂拂衣起,遽碎其刺;觀者數千人,驩聲動地。

    布衣戴爾惠呼曰:『何不竟奉錢公起事』!擁之入巡按署。

    俄而海防道二營兵、城守兵皆不戒而至,請受約束;肅樂遂封府庫、收符鑰,以墨缞視師。

    遣諸生倪懋熹以書勸定海總兵王之仁來歸;之仁遂拒降臣謝三賓之請,而締盟共城守。

    十八日,遣舉人張煌言赴台州表迎魯王監國。

    會餘姚、紹興亦舉兵,王乃至紹興,行監國事,畫江防守;途中加太仆寺少卿。

    二十八日,再奉箋勸進;晉右佥都禦史。

    四疏固辭,請以原銜視事,其諸弟侄授爵者并辭之;且言;『爵賞宜慎,不可蹈赧王覆轍』! 當是時,浙西諸郡縣并起義兵,蘇、松、嘉、湖列營數百,與浙東首尾相應,惟杭州孤懸;肅樂請由海道作窺吳計,不聽。

    未幾,分地、分饷之議起,肅樂所領兵遂無所取給(詳「監國本紀」);屢疏入告,不能答,但叙十捷功,再加右副都禦史。

    複疏言:『臣郡、臣邑,因臣起義兵,桑梓膏血一空,曾莫之救;而今日遷官、明日加級,是臣無恻隐之心也。

    沈宸荃、陳潛夫之才略機謀,方端士之勇,官階并出臣下;而臣翻受賞,是臣無羞惡之心也。

    臣部将锺鼎新等斬級擒囚,臣以未取杭,不欲為請殊擢;而臣自受之,是臣無辭讓之心也。

    臣少見史冊所載冒榮苟祿,惡之若雠;而臣自蹈之,是臣無是非之心也』。

    又言:『臣近者十道并舉,冀杭城可複;聞主上起行中廷,盼望捷音,不能安坐。

    臣今不能入杭,誓不再受一官』。

    監國不許。

    隆武帝立,閩中诏至;張國維、熊汝霖主不奉诏。

    朱大典與肅樂議以『大敵在前,未可先雠同姓;宜權稱「皇太侄」報命。

    若我師渡江向金陵,則大号非閩人所能奪』。

    于是議大不合;方、王輩忌之,遂言肅樂初不受副都之命,為懷二心于閩也。

    不得已,郁郁受官;而饷仍不至。

    旋以奄人客鳳儀、李國輔兼制軍需,因力言中官不可任外事;由是諸藩、内臣交惡之,随事中梗。

    兵至斷饷四十日,行乞于塗;徒以肅樂忠義感激,相依不散,卒無叛者。

    疏凡數十上;略曰:『國有十亡而無一存、民有十死而無一生。

    翹車四出,無一應命,賢人肥遁,不肖攘臂:一也。

    憲臣劉宗周之死,關系甚巨;贈谥、蔭恤未協輿情,敕部改正,遲久未上:二也。

    張國俊以戚畹倚強權,侔人主:三也。

    諸臣以國俊故,相繼進言;主上以為不必,幾于防口:四也。

    新進鼓舌搖唇,罔識體統;朝章甲令,委諸草莽:五也。

    反複小人,借推戴以呈身;阘葺下流,冒薦舉而入幕:六也。

    楚藩江幹開诏息同姓之争,李長祥面加斥辱,淩蔑至此:七也。

    咫尺江波,烽煙不息;而越城褒衣博帶,滿目太平,燕笑漏舟之中、回翔焚棟之下:八也。

    所與托國者,強半南中故臣;鸮鳥怪聲轉徙可惡,飛蛾滅燭至死不改:九也。

    此猶枝葉也,請言根本。

    今七月雨水不時,漂廬舍千百,以水死;鹵潮沖入,西成失望,以饑死;壯者殒鋒镝、弱者疲轉輸,以戰死;文武衙門票取牌索,一日數至,以供應死;澤國倚舟為命,今調發既煩,小民皆沈舟束手,以無藝死;入鄉鈔掠,雞犬不遺,此營未去而彼營又來,以掠死;富室輸金,當以義勸,而動加鞿囚,有甘心雉經者,以财死;大軍所過,沿門供億,淫污橫行,以辱死;劣衿惡棍羅織鄉裡以為生涯,百毒齊起,以憂死。

    今也竭小民之膏血不足供藩鎮之一吸,繼也合藩鎮之兵馬不足衛小民之一發,懔懔乎将以不薙發死。

    由前九亡,并此而十。

    若不早圖變計,臣不知所稅駕矣』!時國俊外仗方、王,内與客、李二奄比;見疏恨甚。

    既謝三賓以重金啖國俊,引為禮部尚書直閣事;遂并力擠之。

    尋加兵部侍郎,辭不受。

    諜言大清兵将自海道來,乃移守瀝海。

    時饷終無所得;疏言:『臣師二千,既無分地,勢須遣散。

    但臣以舉義而來,大雠未複,終不敢歸安廬墓。

    願率家丁數人從軍自效,濟則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繼之』!監國溫旨慰留;而諸将益蜚語,謂将棄軍逃閩。

    先是,閩頒诏入浙,并賜倡義諸臣勒命加官爵,肅樂奉表謝;遂為群小口實,甚有遣客刺之者。

    于是拜表棄軍以行;言『披發入山,永與世辭;主上請加蹤迹,斷不入閩以取殄滅』!遂之溫州。

    監國得疏,大駭。

    知不可留,降旨令往海上同藩臣黃斌卿、鎮臣張名振共取道崇明以複三吳,加吏部尚書兼理戶部事;辭之。

    是為丙戌(一六四六)五月;不三旬而江上破。

     初,肅樂之解兵也,閩使召之,以嫌不赴。

    及江上破,由海道入閩,請急提兵出關;不可。

    退入廣東,疏陳越中十弊為戒;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