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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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複請降旨行文各省,誣被殺諸生以到省應考,見羁日久,口出怨言,意欲為亂;令各屬地方官将各生家口親戚,齊械系赴省問罪。

    獻忠準奏,即令兆齡行文拘取。

    不一月間,盡解到成都。

    内有紳士眷屬,被賊差沿途淫污、不堪淩辱,或投河投井、或自缢自刎,屍填溝壑,無敢掩瘗。

    其解到家口盡斬,其數不止三十餘萬。

     至次年丙戌正月初十日,獻忠傳令将川中各衛所軍餘并收川營兵,除年十四以上者留營,其餘成丁老弱,不拘男婦,盡命殺之。

    自初十日起、至十五日止,各路呈報殺過川兵冊開:衛軍七十五萬有奇,家口不計;川兵二十三萬有奇,家口三十二萬餘。

    成都北門外威鳳山起、至南門桐子園止,綿亘七十餘裡,屍骨堆積,臭聞百裡外。

    十六日,命平東将軍張可望、撫南将軍張文秀、安西将軍張定國、定北将軍張能奇各領賊兵,分頭四出;獻忠統領僞指揮千百戶、僞禁丁羽林之衆二十餘萬,督陣分發成都府三十六州縣地方。

    剿殺百姓,限三月盡複命。

    可望等星夜前往,每日屠戮四、五城,或七、八城;不過旬日,三十六州縣俱己屠完,每一城戶口多者千百萬、少者亦數百萬。

    城既屠畢,乃發各賊往諸山箐、各鄉村,處處搜殺;所到之處,草木種絕,江河斷流。

    其幼男幼女至三、四歲以外者,俱要過刀斷命。

    若半歲、一二歲者,或投之井中、或投之火内、或棄道旁、或襯馬足;或擲之半空,下用鎗頭迎穿其腹,以此為樂。

    每日寅時發兵出門,搜殺至酉時回營驗功。

    所剁手掌,每賊二百雙;比兆齡所定賞格,竟有踰百十倍者,可望等獎為好漢,彙名報獻忠,躐等升賞。

    有一卒能殺百姓千餘,即至左右都督。

    所以後來賊營公侯伯将軍,不可勝計,皆斬馘川蜀百姓首級之功也。

    後剿至五月回成都,各上功疏:平東一路,殺百姓男人五千九百八十八萬零,女人九千五百萬零,幼子女及屠城之數不計。

    撫南一路,殺百姓男人九千九百六十餘萬,婦女八千六百六十餘萬零,幼子女及屠城之數不計。

    安西一路,殺男人七千九百餘萬,女人八千八百餘萬,幼子女及屠城之數不計。

    定北一路,殺男人七千六百餘萬,女人九千四百餘萬,幼子女及屠城之數不計。

    獻忠自領者,名禦府老營,其數獻忠自記,在外不得而知。

    尚有王尚禮在成都搜殺近城四面百姓,填之江中者不計。

    猶有振武、南廠、七星、虎贲、治平、虎威,中廠、八卦、三奇、隆興、金戈、天讨、神策、三才、太平、志義、正兵、龍韬、豹韬、虎略、決勝、宣威等營分剿川北、川南兩道斬殺之數,不得悉數,大約如可望等所報數。

    剿洗已畢,複命各将軍分頭四出,燒房屋、糧草;前發放火兵丁,後随遣心腹賊尾迹密查。

    如某一路某處房屋燒毀,尚有尺寸之木、未成灰燼,領兵與放火兵俱剝皮。

    某一路燒糧草兵丁,某處遺有米銀一撮、草數束者,亦如前法。

    而營兵慘死,又不下二萬餘。

    有前營一哨頭,号飛山虎,在眉州獲一幼子,年十三歲,甚聰明,面龐嬌秀;飛賊知為鄉紳之子,忽起恻隐之心,不忍殺之。

    然恐同行諸賊出首,又不敢留養;是夜二更,暗縱之,藏于密林中。

    次日,又被搜山賊捉獲;幼子言曰:「我是晚間某帳房放我出來」!冀此賊亦如前宥之也。

    不意此賊竟攜入各營遍認,此子走入飛山虎帳中。

    衆賊遂挾飛山虎出首,獻忠大怒,命剮之。

    飛山虎大呼「張獻忠」!罵不絕口。

    獻忠命斷其舌,敲落門牙,剜去兩目,剖腹取出心肝,方死。

     六月,獻忠對衆曰:「朕今将全川土寇削平,心腹之患除矣,朕決意北行。

    然到蜀定鼎三年,豈可無遺記留後。

    朕欲立碑高九尺,取朕居九五之位;寬四尺,言朕平定四方之意」。

    命内閣嚴錫命撰文,命工部王應龍監工督造,限一月報完。

    錫命具文以進。

    錫命,四川綿州人,丁醜進士。

    獻忠至綿州,追殺馬苛時,錫命首降;擢為内閣大學士,見必稱嚴先生,禮貌甚優,錫命遂傾心焉。

    及碑成,獻忠擇七月二十二日建立,命工部官:碑面向北背南,錫命固争曰:「人君當正南面而立,何故向北」?遂主向南背北。

    獻忠以其違旨,命廷杖一百二十。

    三日,死,投屍城外砂礫中。

     一日,獻忠召四路将軍張可望、四路都督馮雙禮、内外各營總兵王士奇、僞閣部汪兆齡曰:「咱自榆林起手,過黃河,走山西、河南、南直、湖廣等處,其時随咱的好漢五百人。

    如高大府、猛如虎、孫軍門、丁啟睿、左良玉、羅代、黃闖子這樣排軍,一來就是一萬、二萬,被這五百人殺得七斷八續的,那個不怕咱八大王之名。

    後來楊嗣昌統了天下兵馬來剿,咱雖然在榖城招安,不過是借招安名色,便于收咱們瑪瑙山失散的人,咱眼裡何曾有他那督師來。

    這是你衆人眼見的。

    而今收了這許多兵馬到了四川,前年出漢中去,被賀珍幾百殘兵就殺敗了。

    也不知是你們衆頭腦貪富,不肯用命;也不知這些新兵懷二心,不肯向前。

    咱想來兵在精而不在多,何故要這許多的無用蠻子,幹甚幺?倒不如将這些半路收的雜人,盡行殺了,還是将咱陝西榆林、延安、固原、甯夏這一帶起根的舊人留下。

    其中有家口多的,令亦殺了。

    各人伶伶俐俐的,要東就東、要西就西,有何不可。

    你等以為何如」?汪兆齡曰:「皇上之言最善。

    但而今皇上兵至百萬,内收的排兵,也有老■〈犭回〉■〈犭回〉的、一鬥粟的、曹操的、闖王的、瓦皆的、石蹋天的、闖蹋天的、混十萬的,也有南直、河南一帶擄入營的,百姓人心不一;萬一機事不密,衆兵預先鼓噪,将如之何?以臣愚見,莫若責内外各路将軍都督,日夜發心腹舊人稽查營伍,凡有私言私語或馬匹瘦弱及有纖毫過失者,不論曲直真假,即命縛之,仍按連坐之法,一人犯事,責之管隊十長、五長及本兵同隊之人,盡斬。

    如此,形迹不露,殺亦有名。

    不過一、二月,此輩不愁不盡。

    每過十日、半月,令刑部以各路各營犯罪被殺之人,彙數上聞。

    如有徇庇容留,斬殺數少者,誣領兵官以同謀反叛之罪;在皇上裁之」。

    獻忠有方沉吟間,王尚禮同刑部尚書李時英奏曰:「兆齡所奏,真弭亂之法,望皇上急敕行之」。

    獻忠即面谕内外各路将軍都督,照此法定限,每日查犯兵彙奏。

    衆将唯唯而退,回營即照此法行。

     初,各營官兵不知其故,或嬉笑怒罵,射箭賭賽者;或三五成群,男女混坐,暑伏天氣脫帽露頂、單衣跣足;或同婦女避涼樹下,或領兵将官暑月食前方丈,侍從雁行;或博弈消閑,或彈唱釋悶,或偃卧床褥、憩息桌案者。

    查事人到,盡皆綁縛,任憑誣坐罪名;次日帶至獻忠前,俱命斬之,仍收其家屬,盡赴市曹。

    八路賊首,是日殺無罪官兵連家屬共十萬餘人。

    此後衆兵重足而立,合營肅靜。

    八路賊首,無隙可乘,又慮罪及己身,将各查事人役喚入密室,切責其稽查不密。

    衆役無奈,每于夜深,挖牆壁,入人室内,暗伏床下竊聽,或上房屋潛窺人家。

    如有低聲暗語或哂笑戲谑,查事人即自床下突出或自房上墜下,立刻将全家盡縛。

    次日白之獻忠,亦如前連坐法。

    不數日,又傳令不許私藏金銀,如有私藏至一兩者,全家斬,有藏至十兩者,本犯剝皮,全家斬首。

    各兵聞之,将器皿銀兩等物俱投井廁,或窟之幽室。

    獻忠遂命心腹人前往各營,凡見井廁,俱用長竿撈獲。

    其時按連坐之法,八路被殺、被剝官兵并家屬又三萬有餘。

    各将領私立賞格,凡官兵銀兩窖下等物,如有家人出首者,即加以官職,仍以本王妻妾馬匹什物盡賞之。

    此令一出,各家刁奴悍仆曾被家長捶楚詈罵者,即将家主所窖藏之物,盡白于官。

    或平素有家務小事,亦必表暴。

    其時死者又不下二三萬人。

     有僞南廠營總兵溫自讓,陝西延州人,獨不下收括之令,又恐獻忠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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