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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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之書牍,軍旅官府倉卒之間符檄書判,類皆可以洞見其人之心術才能,與夫平生窮達壽夭。

    前知逆決,毫芒不失,如對棋枰而指白黑,如觀人面而見其目鼻,總不待思慮搜索而後得也,何其妙哉!故善觀晁錯者,不必待東市之誅,然後知其刻深之殺身。

    善觀平津侯者,不必待淮南之謀,然後知其阿谀之易與。

    方發策決科時,其平生事業,已可望而知之矣。

    ”由前言之,必如此方是誦讀文字法。

    由後言之,必如此方是賞鑒文字法。

     呂申公晦叔當國時,嘗籍記人才已用未用姓名,事件當行已行條目,謂之掌記。

    聞之前輩雲:“我朝楊文貞公士奇當國時,亦有手摺子,書知府已上名姓,懷之袖中,暇即展閱。

    ”餘嘗謂秀才時,不可有帳簿,有則能俗人;治天下不可無帳簿,無則能失人。

     禦史胡紘,嘗谒晦庵朱先生于建陽山中。

    先生飯以脫粟,紘怒其不近人情,物色經年,條其過失,與太常少卿沈繼祖共诋文公十罪。

    林粟論先生時,其友人止之,謂:“朱待制當今聖賢,何仇而必欲痛诋。

    ”林曰:“吾但見其面貌可憎。

    ”此二事所謂其不善者惡之,于公何損。

    王文成公,少方太古處士一歲,而以聞道早,處士亦嚴之。

    其過錢塘也,處士出脫粟蔬簌,享文成為飽。

    明日報如處士,處士正色曰:“野人為野具固當,公徹侯也而野具,得無非人情耶?”文成禮謝之。

    陸放翁作司馬溫公《布被銘》雲:“公孫丞相布被,人曰詐。

    司馬丞相亦布被,人曰儉。

    ”布被可能也,使人曰儉不曰詐,不能也。

    要知淡泊者,必為濃豔人所疑;檢束者,必為放肆子所怒。

    君子不可以此處變節,亦不可不于此處進一渾融。

    曰太上,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其次,黃叔度使人鄙吝盡消。

     李瓊娶妻有子,而移居母之室,夜常十餘起。

    母每谕之,曰:‘汝年來筋力頗憊,盍求婢以給侍我,免汝之勞苦。

    ”瓊曰:“凡母之所欲,不親經手,意如有失。

    ”其母遂不之強。

    以是家人無敢怠惰。

    張用聞其至孝,因與之蔔鄰而居。

    熙甯初,有朝士集于相藍之燒院,俄有一人末至,問之,則王元澤也。

    時荊公方有召命,衆人問:“舍人不堅辭否?”澤言:“大人亦不敢不來,然未有一居處。

    ”衆言:“居處固不難得。

    ”元澤曰:“不然,大人之意,乃欲與司馬十二丈蔔鄰,以其修身齊家,事事可為子弟法也。

    ”語曰:德不孤,心有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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