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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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昶《戒子》雲:“徐偉長不沽高名,不求苟得。

    淡然自守,惟道是務。

    其有所是非,則托古人以見意,當時無所褒貶。

    ”歐陽公《歸田錄跋》曰:“唐李肇《國史補》序雲:‘言報應,叙鬼神,述夢蔔,近帷箔,悉去之。

    紀事實,探物理,辨疑惑,示勸戒,采風俗,助譚笑,則書之。

    ’餘之所錄,大抵以肇為法,而小異于肇。

    不書人之過惡,以謂職非史官。

    而掩惡揚善者,君子之志也。

    ”劉元城先生又曰:“吾友後來未可遽立議論,以褒貶古今。

    ”蓋見聞未廣而涉世淺故也。

    且如孔子萬世師也,方孟僖子且死,戒其嗣懿子師孔子,時孔子年尚少。

    又齊景公晏子适魯問禮,時孔子年三十。

    其後,孔子之年五十餘,方曆聘諸國,十四年而歸魯。

    時孔子年六十三歲,乃始删詩定書,系周易,深矣。

    故其著述始可為後世法。

    譬如積水于千仞之源,一日決之,滔滔汨汨,其源深也。

    若夫潢潦之水,乍流乍涸,終不能有所至者,其源淺也。

    古人著書,多在暮年,蓋為此。

    大抵著書,上者羽翼世道,次者磨砻身心,又次者淘汰俗氣,又次者資輔聰明,又次者摩娑歲月。

    若簸口皮,眯心目,橫索錢米,恣逞胸懷,近觸尤悔,遠釀奇窮,皆公論失真之罪也。

    嗚呼!士傳言,庶人謗,三代盛時則可,若後世則處士橫議,小人無忌而已,可不戒與! 韓持國知穎州,時彥以狀元及第判州事,每稱狀元。

    持國怒曰:“狀元無官耶?”自是改呼佥判,彥終身銜之。

    馬涓亦以狀元及第判秦州,亦呼狀元。

    秦帥呂晉伯曰:“狀元者,及第未除也。

    既為判官,則勿稱之矣。

    ”涓愧謝之。

    予嘗舉此以問客,曰:“二事絕類,而一銜之,一謝之,何與?”客曰:“人品不同耳。

    ”予曰:“固然。

    持國曆聲而咤之,故其人多怨。

    晉伯平心以道之,故其人多悅。

    程子曰:‘凡為人言者,理勝則事明,氣忿則招拂。

    ’此之謂也。

    ” 顔之推雲:“人足所履不過數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颠蹶于崖岸;拱抱之梁,必沉溺于川淵者。

    何哉?為其傍無餘地也。

    君子之立己,抑亦如之。

    至誠之言,人未必信;至潔之行,物或緻疑。

    皆由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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