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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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幹清宮為正寝,後妃宮院各有其所,每夕進禦有序。

    或有浮詞之婦,察其言非,即加诘責,故宮無妒忌之女,其外戚亦循理畏法,無敢恃寵以病民。

    寺人之徒,惟給事掃除之役。

    凡古昔所深患者,皆絕無之。

     上每有識記書劄,(‘上每有識記書劄’,‘劄’原作‘禮’,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辄命皇後藏之,倉卒取視,後即于囊中出而進之,未嘗脫誤。

    凡進上禦膳,後必躬自省視。

    宮人請曰:‘宮中人衆,可無煩聖體。

    ’後曰:‘吾固知宮中有人,但婦人事夫,不可不謹,膳馐上進,不可不潔,脫有不至,汝輩受責,吾心豈安?吾所以為此者,一以敬上而不敢忽,一以保汝輩免于責也。

    豈謂無人耶?’宮人聞之,莫不感悅。

     右嚴宮阃之法。

     二年春正月,上敕中書省臣曰:‘元末政亂,禍及生靈。

    朕倡義臨濠,以全鄉曲,繼率英賢渡大江,遂西取武昌,東定姑蘇,北下中原,南平閩廣,越十有六載,始克混一。

    每念諸将相從,捐軀戮力,開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食其報,追思前勞,痛切朕懷。

    人孰無死,死而不朽,乃為可貴。

    若諸将者,生建忠勇之節,死有無窮之榮,身雖殁而名永不磨矣。

    其命有司立功臣廟于雞鳴山下,序其封爵,為像以奉祀之。

    ’ 又嘗敕禮部官曰:‘自古忠臣義士舍生而取義者,身殁而名存,有以垂訓于天下後世。

    若元右丞餘阙守安慶,屹然當南北之衡,援絕力窮,舉家節義凜然。

    又若江州總管李黼,(‘又若江州總管李黼’,‘黼’原作‘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身守孤城,力抗強敵,臨死,義與阙同轍。

    自昔忠臣義士必見褒崇于後代,蓋以勵風教也。

    宜令有司建祠,肖像祀之。

    ’ 右厲忠節之訓。

     監察禦史高原侃言:‘京師人民,循習元氏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娛屍,惟較酒肴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甚,非所以為治。

    且京師者,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一事非禮,則海内之人轉相視效。

    弊可勝言。

    況送終禮之大者,不可不謹。

    乞禁止以厚風化。

    ’上是其言,乃诏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

     上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不仿古制,取一時所行之事以為條格,且比例太繁,胥吏因之,易為奸弊,以出入人罪。

    故自平武昌以來,即議定律。

    後台谏既立,遂命左丞相李善長、學士陶安等詳定,而痛革舊例之繁。

     右刬積歲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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