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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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貞毓,欲去之;賴上素知其忠,奏寝不行。

    吉翔乃欲假可望令,以内外事專委己與天壽,群臣不敢不聽,聽則授禅事兩人可主也,而難于宣示中外令相應。

    遣其門生郭璘說武選司主事胡士瑞曰:主上大勢去矣!公等遲留,無非為爵祿地耳。

    惟智者能先時;夫棄危主輔新朝,先時之道也。

    愚觀天命已歸秦王,秦王甚重馬公,以大事任屬之,公宣布此意于在廷,上下協和,行授禅事,擁戴之勳非公而誰?士瑞厲聲叱曰:汝病狂喪心,欺妄朝廷;遂謂士大夫無人耶?璘慚而退。

    郎中古其品者,善畫,有名。

    吉翔複遣璘持白绫,令畫堯舜受禅圖。

    其品怒不肯,吉翔報可望;可望鎖其品,而杖殺之。

    六月,可望劄谕天壽、吉翔,令掌内外機務,如吉翔指。

    中外惶懼,給事中徐極、員外郎林青陽、蔡綢、主事胡士瑞、張镌相謂曰:二人曩在楚、粵竊弄威柄,緻銮輿播遷;今不悔禍,外附賊臣,一人孤立,百爾寒心。

    我輩畏縮不言,将莽、操之禍生于旦夕。

    各具疏劾之。

    章三上,二人奸始露;上大怒,欲究治之。

    二人懼,入宮求太後,得免。

    由是,深怨極等,欲以事殺之矣。

    上浸不能堪,私與貞毓等議,将召李定國入衛,密具敕遣使谕定國;畏吉翔知之,遣往祭興陵,因留守南甯。

    吉翔已微聞其事,未審也;會劉議新自定國營至南甯,不知吉翔之不與謀,具以告。

    吉翔大驚,遣其弟雄飛疾報可望。

    可望大怒,甲午正月遣鄭國至南甯,即訊吉翔。

    徐極等知事露,複交章劾吉翔、天壽,乞上速誅以絕奸萌。

    天壽懼,與馬雄飛奔見可望,具言興謀者姓氏,而十八人之獄成矣;語在吳貞毓傳。

    方獄之急也,鄭國至行朝,擒十八人者,酷刑訊之;吉翔以頭觸貞毓者再。

    以其幼女賂鄭國為妾,鄭國留宿二日而還之。

    明年,可望所遣襲定國者,敗于歸朝土司。

    定國疾趨安龍,丙申二月扈駕入雲南,命蕲統武執吉翔及其家屬數十人,将奉诏誅之;吉翔日夜谄統武及定國所親信金維新、龔銘兩人,悅言于定國,稱吉翔之才,為之訟冤。

    定國召見吉翔,吉翔頓首盛稱定國功高,千古無兩;谀之不容口。

    定國武人,戆直,聞其言大喜。

    而維新與銘又交口譽之;且曰:吉翔朝廷舊人,今既歸誠,若在閣必與我相應。

    定國以為然。

    薦吉翔入閣辦事。

    吉翔外挾定國勢以制朝廷,内假朝廷寵以動晉王;于是,内外大權複歸吉翔,上亦無如之何矣!明年八月,可望大出師攻雲南,其下叛之,與定國敗而走長沙,降于洪承疇。

    定國上疏請贈谥十八人者,立廟安龍。

    而昔日未死與政諸臣周官、裴廷谟、許紹亮、金蘭等複劾吉翔,然吉翔新與金維新朋比竊政,定國聽其蠱惑,奸黨布列,識者已知國事不可為矣。

    其明年,孫可望導大兵入雲南,定國不能禦。

    己亥二月,上發永昌,将入緬甸。

    時扈駕者惟蕲統武兵,而将軍楊武馳言追兵且逼;吉翔辎重甚盛,慮為所劫,促駕即行。

    群臣妻子不及顧,貴人、宮嫔相失者大半,惟吉翔之辎裝無所損。

    至緬界,緬人請從者釋兵器,沐天波不可;吉翔即傳令釋之。

    由是,為緬人所制。

    上在井亘,緬人供奉日衰,天波将奉上走戶臘撤、孟艮諸地;吉翔複持之而止。

    緬人忌兵之迎駕者,吉翔即與守關官敕曰:朕已航海入閩,有官兵至即殺之。

    内外隔絕,勢愈困矣。

    其秋,上病足,日呻吟,而諸臣日縱飲。

    中秋之夕,吉翔與内侍李國泰飲王皇親家,召伶人黎應祥使歌。

    應祥泣曰:今何時?而尚為此樂乎?且此去宮門不遠,上體不安,豈宜驚動?吉翔以其語切,鞭之。

    時,諸大臣皆短衣跣足,入緬婦市中,席地谑笑;蔬果至,則篡取之。

    緬人相謂曰:天朝大臣舉動如此,安得不亡?九月,緬人進新稻,命給從官之貧者;吉翔私之。

    都督鄧凱詈之于朝曰:老賊生死未知,尚欲營私升鬥圓利耶?吉翔令仆仆之,傷足;三年不能起,因得免咒水之難。

    其明年,定國、白文選屢敗緬兵。

    吉翔慮出險後諸臣攻其短也,請升擢以牢籠之;于是,營求者紛紛,不得則至铨堂肆罵。

    吏部尚書鄧士廉,尤谄事吉翔,以冀他日入相。

    久之,諸臣困乏有三日不舉火者;吉翔擁厚赀,不肯給。

    請于上,上無以應,乃擲皇帝之寶于地;吉翔取而碎之,以給諸臣。

    鄧凱獨泣不受,私歎曰:不祥也。

    其明年,定國愈進兵攻緬。

    緬酋弒兄自立,遣人邀諸臣往飲咒水;吉翔盡行,至則圍而殺之,自松滋王而下凡四十二人,吉翔與焉。

    十二日,緬人送上如大軍,明年四月蒙難。

     甚哉!世之否也。

    人材遠不逮古,非獨君子遜焉,即小人亦遜之矣。

    何則?古之奸回敗國者,皆智術深險、材略橫出,雖明主察相,往往受其熒惑而不知悟。

    其行事亦有足以愚一時士大夫者;如唐、宋之李林甫、盧杞、蔡京、秦桧是也。

    今日士英、大铖以下諸人,直庸鄙、淺陋、狙狯之夫耳;遭逢亂世,挾柔暗之主,嗜财貪勢,樹怨叢诟,昏蔽瞀眩,甘心禍敗,非能有劫制奸雄、牢籠材智之術也。

    故林甫能制祿山,而馬、阮不能駕四鎮;秦桧能和金人,而馬、阮不能弭天讨。

    即其同文之黨、黨人之碑,彼能生殺惟己,而此不能治一黃澍,反令馳檄入讨也。

    及夫内寇外警,烽火日逼,三尺童子亦知亡在旦夕;而廟堂猶洩洩焉,賞功拜爵,晏然自娛,至魚爛土崩、身家俱殒而後已。

    承胤、吉翔愈鄙下不足言。

    悲夫!彼固庸奴也,而親之、信之以國事委之者,又何人哉?然則後之小人,固李、秦之徒所不屑與之為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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