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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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辛亥,監下江軍。
兵部職方司郎中楊文骢請于金山、圖山築城,從之。
複逃官禦史蘇京官,駐廟灣,聯絡海上。
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
十二月乙卯朔,命荊王駐九江府。
丁巳,進爵劉澤清為東平侯。
禁巡按禦史,不許拿訪。
庚申,賜建文死節諸臣贈谥。
辛酉,以湖廣巡撫何騰蛟總督川廣雲貴等處軍務,兼督糧饷,專理恢剿。
丙寅,改上孝宗後張氏谥「孝靖、肅莊、慈哲、懿扶、天贊、聖敬皇後」。
大閱京軍,命士英代。
己巳,陳洪範北使還,左懋第不屈被執。
通政司楊維垣請重刻三朝要典,命禮部訪求一部,送入史館。
又奏:逆案多枉;命吏部察明,分别複職起用。
有狂僧大悲,至京自稱王,下鎮撫司詞訊。
癸酉,複逃官前左春坊左谕德韓四維官;工科右給事中戴英劾之,改别衙門用。
甲戌,遣士英視牲。
乙亥,複逃官兵科給事中時敏官。
開屯海中大瞿等山。
丁醜,谕吏部:自天啟以前諸臣有勞績者察明贈官,不得與蔭。
三法司奏解學龍等從賊諸臣獄,上以諸臣拟罪太輕,命再議。
開納文武職官诰命事例。
大清兵自孟縣渡河,總兵李際遇迎降,命高傑屯歸德以備之。
徐弘基卒。
戊寅,傑自徐州進兵。
辛巳,罷南郊,改于明年冬至。
壬午,以應天府丞瞿式耜為右佥都禦史,巡撫廣西。
士英請榷酤,從之。
弘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雪,免百官朝賀。
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
癸巳,命得功、良佐率師進屯颕、亳;二人受命不行。
興平伯高傑率軍至睢甯。
乙未,許定國伏兵享傑于城中,殺之;叛降于清。
戊戌,禁宗室入京朝見。
壬寅,命在京諸臣自陳。
癸卯,中旨以吏部左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命裁監紀及将官。
乙巳,奪解學龍職。
丙午,召左都禦史唐世濟複官,管右都禦史。
加高傑監軍兵科給事中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标下鎮将兵馬,兼理本鎮汛地,經略開、歸防剿軍務。
是月,大清兵入西安府,李自成走襄陽。
二月甲寅朔,命于嘉興、紹興二府選淑女。
己未,阮大铖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仍管巡閱江防事務。
以工部右侍郎高倬為刑部尚書。
人有上書言:開化、德興、玉山之間,有雲霧山,為先朝封禁,開之可以助國;命太監李國輔會同撫按往勘視。
辛酉,命五府察明勳臣世系,方許保選,戚臣不許濫請世襲。
癸亥,續封顧其謙為鎮遠侯。
甲子,谥皇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乙醜,命于蘇州織造大婚冠服。
丁卯,顧錫疇罷。
蔭方孝儒裔孫為翰林院五經博士。
遣太監高啟潛安撫興平營将士。
甲戌,進蔡奕琛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乙亥,追封皇弟由榘為颕王,谥曰「沖」。
禮部請朝日,命待南郊禮成行之。
丙子,更上先帝廟号曰「毅宗」;趙之龍奏:「思」非美谥,乃改。
封慈爚為崇王,命駐福州府。
己卯,改鑄南京各衙門印,去「南京」二字。
癸未,大悲棄市。
鴻胪寺卿高夢箕奏:先帝皇太子自北來;遣内臣蹤迹至杭州,得之。
三月甲申朔,至京,駐興善寺,遣太監李承芳、盧九德等審視還報;夜五鼓,移至掌錦衣衛都督同知馮可京邸舍。
乙酉,上禦武英殿,命府部九卿科道及前東宮講官中允劉正宗、李景濂、少詹事方拱幹等審視太子,問答多不符;大學士王铎叱為假。
久之,自稱為王之明,故驸馬都尉王昺侄孫;奏上。
丙戌,下中城兵馬司獄。
以戍籍錢謙益為禮部尚書。
丁亥,複故少師兼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谥。
戊子,命太監喬尚總理兩淮鹽課,嚴察兵馬糧饷。
壬辰,命百官會審王之明于午門外。
上故妃童氏在河南,巡按禦史陳潛夫具儀從送至京;上以為假,下錦衣衛獄,并逮訊潛夫。
癸巳,遙祭諸陵。
戊戌,三法司以王之明獄上;命再嚴究往來蹤迹及主使之人。
先是,太子之至也,都人皆喜,以為上未有子,且以為嗣;至是人情益懼。
民間流言:指馬士英、王铎共謀戕害太子。
黃得功上疏乞保留,上乃命養之獄中,勿遂加刑。
劉良佐上疏,并言太子、童氏二事,謂上為群臣所欺;因命法司先将二案審明情節,傳示中外,以釋群疑。
然而流言日甚。
己亥,上懿安皇後谥曰「孝哀、慈靖、恭惠、溫貞、偕天、協聖、哲皇後」,更上皇考谥曰「孝皇帝」。
壬寅,先帝忌辰
辛亥,監下江軍。
兵部職方司郎中楊文骢請于金山、圖山築城,從之。
複逃官禦史蘇京官,駐廟灣,聯絡海上。
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
十二月乙卯朔,命荊王駐九江府。
丁巳,進爵劉澤清為東平侯。
禁巡按禦史,不許拿訪。
庚申,賜建文死節諸臣贈谥。
辛酉,以湖廣巡撫何騰蛟總督川廣雲貴等處軍務,兼督糧饷,專理恢剿。
丙寅,改上孝宗後張氏谥「孝靖、肅莊、慈哲、懿扶、天贊、聖敬皇後」。
大閱京軍,命士英代。
己巳,陳洪範北使還,左懋第不屈被執。
通政司楊維垣請重刻三朝要典,命禮部訪求一部,送入史館。
又奏:逆案多枉;命吏部察明,分别複職起用。
有狂僧大悲,至京自稱王,下鎮撫司詞訊。
癸酉,複逃官前左春坊左谕德韓四維官;工科右給事中戴英劾之,改别衙門用。
甲戌,遣士英視牲。
乙亥,複逃官兵科給事中時敏官。
開屯海中大瞿等山。
丁醜,谕吏部:自天啟以前諸臣有勞績者察明贈官,不得與蔭。
三法司奏解學龍等從賊諸臣獄,上以諸臣拟罪太輕,命再議。
開納文武職官诰命事例。
大清兵自孟縣渡河,總兵李際遇迎降,命高傑屯歸德以備之。
徐弘基卒。
戊寅,傑自徐州進兵。
辛巳,罷南郊,改于明年冬至。
壬午,以應天府丞瞿式耜為右佥都禦史,巡撫廣西。
士英請榷酤,從之。
弘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雪,免百官朝賀。
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
癸巳,命得功、良佐率師進屯颕、亳;二人受命不行。
興平伯高傑率軍至睢甯。
乙未,許定國伏兵享傑于城中,殺之;叛降于清。
戊戌,禁宗室入京朝見。
壬寅,命在京諸臣自陳。
癸卯,中旨以吏部左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命裁監紀及将官。
乙巳,奪解學龍職。
丙午,召左都禦史唐世濟複官,管右都禦史。
加高傑監軍兵科給事中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标下鎮将兵馬,兼理本鎮汛地,經略開、歸防剿軍務。
是月,大清兵入西安府,李自成走襄陽。
二月甲寅朔,命于嘉興、紹興二府選淑女。
己未,阮大铖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仍管巡閱江防事務。
以工部右侍郎高倬為刑部尚書。
人有上書言:開化、德興、玉山之間,有雲霧山,為先朝封禁,開之可以助國;命太監李國輔會同撫按往勘視。
辛酉,命五府察明勳臣世系,方許保選,戚臣不許濫請世襲。
癸亥,續封顧其謙為鎮遠侯。
甲子,谥皇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乙醜,命于蘇州織造大婚冠服。
丁卯,顧錫疇罷。
蔭方孝儒裔孫為翰林院五經博士。
遣太監高啟潛安撫興平營将士。
甲戌,進蔡奕琛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乙亥,追封皇弟由榘為颕王,谥曰「沖」。
禮部請朝日,命待南郊禮成行之。
丙子,更上先帝廟号曰「毅宗」;趙之龍奏:「思」非美谥,乃改。
封慈爚為崇王,命駐福州府。
己卯,改鑄南京各衙門印,去「南京」二字。
癸未,大悲棄市。
鴻胪寺卿高夢箕奏:先帝皇太子自北來;遣内臣蹤迹至杭州,得之。
三月甲申朔,至京,駐興善寺,遣太監李承芳、盧九德等審視還報;夜五鼓,移至掌錦衣衛都督同知馮可京邸舍。
乙酉,上禦武英殿,命府部九卿科道及前東宮講官中允劉正宗、李景濂、少詹事方拱幹等審視太子,問答多不符;大學士王铎叱為假。
久之,自稱為王之明,故驸馬都尉王昺侄孫;奏上。
丙戌,下中城兵馬司獄。
以戍籍錢謙益為禮部尚書。
丁亥,複故少師兼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谥。
戊子,命太監喬尚總理兩淮鹽課,嚴察兵馬糧饷。
壬辰,命百官會審王之明于午門外。
上故妃童氏在河南,巡按禦史陳潛夫具儀從送至京;上以為假,下錦衣衛獄,并逮訊潛夫。
癸巳,遙祭諸陵。
戊戌,三法司以王之明獄上;命再嚴究往來蹤迹及主使之人。
先是,太子之至也,都人皆喜,以為上未有子,且以為嗣;至是人情益懼。
民間流言:指馬士英、王铎共謀戕害太子。
黃得功上疏乞保留,上乃命養之獄中,勿遂加刑。
劉良佐上疏,并言太子、童氏二事,謂上為群臣所欺;因命法司先将二案審明情節,傳示中外,以釋群疑。
然而流言日甚。
己亥,上懿安皇後谥曰「孝哀、慈靖、恭惠、溫貞、偕天、協聖、哲皇後」,更上皇考谥曰「孝皇帝」。
壬寅,先帝忌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