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軍侵台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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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徑交偕教士祗領,取其收據禀候照覆費領事銷案。
仍候咨明将軍、督部堂并行省會通商局知照。
此繳等因。
奉此,卑署府遵即移請滬尾海關兜協領提撥現銀,并移會辦台北通商委員李守彤恩遵照去後。
旋準兜協領移複:于海關征收洋稅項下照數提出一萬元,徑交李委員查收轉交偕教士收領,取其親筆收據一紙,備文移府轉繳銷案等由前來;卑署府覆查無異。
合将偕教士收據一紙,備文呈繳察收,俯賜照會銷案,實為公便」等情;并繳偕教士親筆收據一紙到本爵部院。
據此,除批示外,相應照會。
為此照會,請煩查照銷案,見複施行』等由過署。
準此,查此案偕教士所開數目一萬二千三百餘元,既經發誓委系真實,殊難減讓;本領事前此拟欲勸令減讓一千,偕教士尚未允願。
乃八月初二日突據來禀,以『前請賠償拆毀各教堂一案,偕所開賠款,爵撫部院劉信其誠實,始終不疑;偕既深感佩。
複因通商李委員彤恩在淡十二年,平日辦理交涉事件極為持平公正;此案經其婉商,摯情感動,故偕于本日允以一萬元賠償了事。
偕前開數目委屬真實,毫無乖謬;此心唯天可表。
可否據情轉達劉爵撫部知照,出自憲裁』等情。
據此,理應據情轉達貴爵大臣查照。
至銷案之文,領事緣前禀有案,此時未敢擅辦;尚容禀詳本國駐京欽差大憲察奪。
一俟奉到批示,另行照複。
第此案雖經辦了,而舊年教民被搶數十家亦系無辜,顯因奉教所累;本領事訪問地方官從未辦有頭緒,理應照請貴爵大臣嚴劄饬縣逐一審理,實稱公便。
為此照覆貴爵大臣,請煩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五七(三三九四頁)。
南洋大臣曾國荃咨報暫派「靖遠」輪船赴台運兵 二月二十日(三、二五),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據江南籌防總局詳稱:『竊照籌防局承準總統江南兵輪船長江提督軍門李照會内開:「澎湖防務,運料、運兵急需輪船,應議由南、北洋各酌派一艘前往,聽候劉爵撫部院差遣;南洋現暫派「靖遠」輪船赴台,并将新募台勇由浦口酌數載往」等因。
伏查南洋各兵輪船,現有派赴淞口操練者、有修理尚未竣工者,均難派往。
僅「靖遠」一船,尚可暫派前往;惟該船多年未修,其機器各件亦尚有應修之處。
拟俟已修之「威靖」輪船告竣,即另改派「威靖」赴台,再将「靖遠」調回修整,以利行駛。
理合詳祈鑒核,咨明北洋大臣李、福建爵撫部院劉暨海軍衙門、總理衙門查照,實為公便』等情到本爵大臣。
據此,除批示外,相應咨明。
為此咨呈貴總理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七四(三四六五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咨報署福建台灣道陳鳴志收到中法滇粵邊界陸路通商章程 九月初六日(一○、三),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據署福建台灣道陳鳴志詳稱:『光緒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奉兵部火票遞到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夾闆劄付内開:「中、法兩國會議滇、粵邊界陸路通商章程十九條,經北洋大臣李(鴻章)于光緒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具奏,奉旨:該衙門知道。
欽此。
相應将章程刷印成本,紮行台灣關道欽遵查照可也。
内附條約一本等因。
奉此,除将條約分發台灣、台北兩府并各口通商委員遵照外,合将奉劄日期連同兵部火票一紙,具文詳請察核,俯賜分别咨覆、咨銷』等情到本部堂。
據此,除将火票咨送兵部察銷外,相應呈明。
為此咨呈總理衙門,謹請察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六一(三五九三頁)。
兵部片行閩撫請獎洋教習凱來博 十一月初一日(一一、二六),兵部片文稱: 内閣抄出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總兵劉朝祜統帶親兵炮隊于基、滬獲勝」案内出力之洋教習凱來博,臨敵調隊,奮勇争先,請加都司銜;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欽遵到部。
查洋教習請獎,事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辦理。
相應片行貴衙門查照核辦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九一(三六四三頁)。
兵部片行閩撫請獎劉朝祜所統營局出力人員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五),兵部片稱: 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片稱:『兵部片行内閣抄出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奏「總兵劉朝祜基、滬獲勝」案内出力之洋教習凱來博,請加都司銜;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查洋教習請獎,事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片行查照核辦」等因。
相應片行兵部,将此案、原奏原單抄送本衙門,以憑辦理』等因前來。
相應抄錄該撫原奏并摘錄原單,片送貴衙門查照辦理可也。
照錄粘單 督辦台灣防務、降二級留任台灣巡撫、一等男臣劉銘傳跪奏:為聲明部議總兵劉朝祜所統各營并單請獎緣由,謹将武職人員分晰開單,覆籲懇天恩仍照前單給獎,以勵戎行而免向隅;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經會同署提督臣孫開華将基、滬獲勝立功将士并曆次戰守及援軍轉運出力員弁分營開單,彙案奏請獎勵在案。
茲準兵部咨開:『核議基、滬保案,分别準駁」一折于四月十八日具奏,奉旨:「楊忠着賞給固勇巴圖魯名号、吳東賢着賞給豪勇巴圖魯名号、劉萬锺着賞給敢勇巴圖魯名号,餘依議。
單三件并發。
欽此」。
欽遵咨行遵照』。
折内聲明:『至該撫單開記多總兵劉朝祜統帶「銘」字中軍三營親兵炮隊,既各局所委員不得與臨敵營員勞績籠統列保,應令該撫查照何員系營員、何員系局所委員,分晰具奏到日,再行核辦』等因。
臣複查前開劉朝祜所統營局員弁保案,其營員固系前敵出力,即局所委員亦皆朝夕随臣左右前敵辦事之員。
當時因系同一在營出力人員,祗論勞績之異當,未及詳晰聲叙;且值防務緊急之際,局員、營弁往往有戰守互調、勞逸更休,若欲一一剖分,轉多窒礙:是以并開一單。
今奉部臣饬查,自應分晰開單,以免籠統。
惟是台灣地處孤危,内地人員視為畏途,人人裹足。
其本在台地及已經随同渡台者,見台事日亟,尚且紛紛告假,規避私行;所有甘心留台效力之員,其效命行間者固已無庸贅述,即在各局委員亦皆置死生于度外,起卧于炮雨槍林之内、奔走于懸崖峻嶺之間,僅留餘生以有今日。
其出力異常之處,久在聖明洞鑒之中。
除遵照部咨分晰開單恭呈禦覽外,合無仰懇天恩,敕部将劉朝祜所統營局出力各員,仍照前次奏請原單給獎,以勵戎行而免向隅,出自逾格鴻慈。
所有分單聲覆部駁劉朝祜所統營局武職各員保案緣由,謹繕折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謹奏。
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軍機大臣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謹将記名總兵劉朝祜所統「銘」字中軍三營暨親兵炮隊各局所委員分晰開單,恭呈禦覽。
計開: 銘字中軍三營武職人員 管帶前營記名總兵、輯勇巴圖魯尤福聚,請以提督記名請旨簡放。
以上一員,身先士卒,屢立戰功。
洋教習凱來博,請賞加都司銜。
該員臨敵調隊,奮勇争先。
軍機大臣奉旨:『覽。
欽此』。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九四(三六六二頁)。
仍候咨明将軍、督部堂并行省會通商局知照。
此繳等因。
奉此,卑署府遵即移請滬尾海關兜協領提撥現銀,并移會辦台北通商委員李守彤恩遵照去後。
旋準兜協領移複:于海關征收洋稅項下照數提出一萬元,徑交李委員查收轉交偕教士收領,取其親筆收據一紙,備文移府轉繳銷案等由前來;卑署府覆查無異。
合将偕教士收據一紙,備文呈繳察收,俯賜照會銷案,實為公便」等情;并繳偕教士親筆收據一紙到本爵部院。
據此,除批示外,相應照會。
為此照會,請煩查照銷案,見複施行』等由過署。
準此,查此案偕教士所開數目一萬二千三百餘元,既經發誓委系真實,殊難減讓;本領事前此拟欲勸令減讓一千,偕教士尚未允願。
乃八月初二日突據來禀,以『前請賠償拆毀各教堂一案,偕所開賠款,爵撫部院劉信其誠實,始終不疑;偕既深感佩。
複因通商李委員彤恩在淡十二年,平日辦理交涉事件極為持平公正;此案經其婉商,摯情感動,故偕于本日允以一萬元賠償了事。
偕前開數目委屬真實,毫無乖謬;此心唯天可表。
可否據情轉達劉爵撫部知照,出自憲裁』等情。
據此,理應據情轉達貴爵大臣查照。
至銷案之文,領事緣前禀有案,此時未敢擅辦;尚容禀詳本國駐京欽差大憲察奪。
一俟奉到批示,另行照複。
第此案雖經辦了,而舊年教民被搶數十家亦系無辜,顯因奉教所累;本領事訪問地方官從未辦有頭緒,理應照請貴爵大臣嚴劄饬縣逐一審理,實稱公便。
為此照覆貴爵大臣,請煩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五七(三三九四頁)。
南洋大臣曾國荃咨報暫派「靖遠」輪船赴台運兵 二月二十日(三、二五),南洋大臣曾國荃文稱: 據江南籌防總局詳稱:『竊照籌防局承準總統江南兵輪船長江提督軍門李照會内開:「澎湖防務,運料、運兵急需輪船,應議由南、北洋各酌派一艘前往,聽候劉爵撫部院差遣;南洋現暫派「靖遠」輪船赴台,并将新募台勇由浦口酌數載往」等因。
伏查南洋各兵輪船,現有派赴淞口操練者、有修理尚未竣工者,均難派往。
僅「靖遠」一船,尚可暫派前往;惟該船多年未修,其機器各件亦尚有應修之處。
拟俟已修之「威靖」輪船告竣,即另改派「威靖」赴台,再将「靖遠」調回修整,以利行駛。
理合詳祈鑒核,咨明北洋大臣李、福建爵撫部院劉暨海軍衙門、總理衙門查照,實為公便』等情到本爵大臣。
據此,除批示外,相應咨明。
為此咨呈貴總理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一九七四(三四六五頁)。
閩浙總督楊昌浚咨報署福建台灣道陳鳴志收到中法滇粵邊界陸路通商章程 九月初六日(一○、三),閩浙總督楊昌浚文稱: 據署福建台灣道陳鳴志詳稱:『光緒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奉兵部火票遞到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夾闆劄付内開:「中、法兩國會議滇、粵邊界陸路通商章程十九條,經北洋大臣李(鴻章)于光緒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具奏,奉旨:該衙門知道。
欽此。
相應将章程刷印成本,紮行台灣關道欽遵查照可也。
内附條約一本等因。
奉此,除将條約分發台灣、台北兩府并各口通商委員遵照外,合将奉劄日期連同兵部火票一紙,具文詳請察核,俯賜分别咨覆、咨銷』等情到本部堂。
據此,除将火票咨送兵部察銷外,相應呈明。
為此咨呈總理衙門,謹請察照施行。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六一(三五九三頁)。
兵部片行閩撫請獎洋教習凱來博 十一月初一日(一一、二六),兵部片文稱: 内閣抄出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總兵劉朝祜統帶親兵炮隊于基、滬獲勝」案内出力之洋教習凱來博,臨敵調隊,奮勇争先,請加都司銜;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欽遵到部。
查洋教習請獎,事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辦理。
相應片行貴衙門查照核辦可也。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九一(三六四三頁)。
兵部片行閩撫請獎劉朝祜所統營局出力人員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五),兵部片稱: 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片稱:『兵部片行内閣抄出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奏「總兵劉朝祜基、滬獲勝」案内出力之洋教習凱來博,請加都司銜;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查洋教習請獎,事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片行查照核辦」等因。
相應片行兵部,将此案、原奏原單抄送本衙門,以憑辦理』等因前來。
相應抄錄該撫原奏并摘錄原單,片送貴衙門查照辦理可也。
照錄粘單 督辦台灣防務、降二級留任台灣巡撫、一等男臣劉銘傳跪奏:為聲明部議總兵劉朝祜所統各營并單請獎緣由,謹将武職人員分晰開單,覆籲懇天恩仍照前單給獎,以勵戎行而免向隅;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經會同署提督臣孫開華将基、滬獲勝立功将士并曆次戰守及援軍轉運出力員弁分營開單,彙案奏請獎勵在案。
茲準兵部咨開:『核議基、滬保案,分别準駁」一折于四月十八日具奏,奉旨:「楊忠着賞給固勇巴圖魯名号、吳東賢着賞給豪勇巴圖魯名号、劉萬锺着賞給敢勇巴圖魯名号,餘依議。
單三件并發。
欽此」。
欽遵咨行遵照』。
折内聲明:『至該撫單開記多總兵劉朝祜統帶「銘」字中軍三營親兵炮隊,既各局所委員不得與臨敵營員勞績籠統列保,應令該撫查照何員系營員、何員系局所委員,分晰具奏到日,再行核辦』等因。
臣複查前開劉朝祜所統營局員弁保案,其營員固系前敵出力,即局所委員亦皆朝夕随臣左右前敵辦事之員。
當時因系同一在營出力人員,祗論勞績之異當,未及詳晰聲叙;且值防務緊急之際,局員、營弁往往有戰守互調、勞逸更休,若欲一一剖分,轉多窒礙:是以并開一單。
今奉部臣饬查,自應分晰開單,以免籠統。
惟是台灣地處孤危,内地人員視為畏途,人人裹足。
其本在台地及已經随同渡台者,見台事日亟,尚且紛紛告假,規避私行;所有甘心留台效力之員,其效命行間者固已無庸贅述,即在各局委員亦皆置死生于度外,起卧于炮雨槍林之内、奔走于懸崖峻嶺之間,僅留餘生以有今日。
其出力異常之處,久在聖明洞鑒之中。
除遵照部咨分晰開單恭呈禦覽外,合無仰懇天恩,敕部将劉朝祜所統營局出力各員,仍照前次奏請原單給獎,以勵戎行而免向隅,出自逾格鴻慈。
所有分單聲覆部駁劉朝祜所統營局武職各員保案緣由,謹繕折具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訓示。
謹奏。
光緒十二年九月初五日,軍機大臣奉旨:『兵部議奏。
單并發。
欽此』。
謹将記名總兵劉朝祜所統「銘」字中軍三營暨親兵炮隊各局所委員分晰開單,恭呈禦覽。
計開: 銘字中軍三營武職人員 管帶前營記名總兵、輯勇巴圖魯尤福聚,請以提督記名請旨簡放。
以上一員,身先士卒,屢立戰功。
洋教習凱來博,請賞加都司銜。
該員臨敵調隊,奮勇争先。
軍機大臣奉旨:『覽。
欽此』。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二○九四(三六六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