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左道二十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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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死者十七八九。

    三築淮堰,成而複壞,漂沒居民十餘萬口。

    堰卒不成。

    梁太清二年,東魏将侯景叛魏降梁,梁複欲賣景,與東魏通好。

    景遂舉兵,結梁主少子臨賀王蕭正德為内應,啟陳梁主十失,攻陷台城。

    梁主蔬茹皆絕,因食雞子,索蜜不得,曰“荷荷”而殂。

    正德亦為景所殺。

     論曰:夫佛者,慈悲之教主也。

    因其國俗而立之教,乃有髡剃、披缁、茹素、讀經之事,非必盡棄絕倫類、毀冠裳摩頂踵而相率于禽獸也。

    蓋依然父子、君臣、男女、飲食之情,而異其面貌土俗耳。

    使佛生中國,以承吾堯、舜、周、孔之道統,必以慈悲行吾仁、斷忍行吾義,以舍身行吾捐軀成仁之名節,以戒貪嗔行吾廉潔,以說法演教行吾明心見性之經書。

    所食者,不必不雞豬魚蒜也;所衣者,不必不章服縫掖也;所涅般坐化者,不必不棺衣衾也。

    後人不師其心而師其貌,是猶堯服而桀行,吾将病堯之不足法乎?抑佞佛者迂也?斥佛者,矯也,吾以一貫之。

    雖周公、孔子,皆佛菩薩也;顔、闵而下,皆難那伽葉也,則兩教可以不争。

    若梁武,非佞佛也,叛佛、竊佛而謗佛也。

    習其法而壞之,為千古斥佛之口實,佛何罪焉?知愛犧牲而不知驅民為魚鼈,能舍身而不能斷壽陽之一城。

    受降以為利者,貪也;賣景以求和者,詐也;竭民膏以為浮屠,碎民命以為精衛,嗔癡也。

    卒至骨肉生魔,台城堕劫,所謂毒螫滿懷,妄敦戒業者乎!善佛法者,則法吾佛可也,不必彼之所謂佛也。

     一十、王凝之借鬼 晉隆安三年,會稽世子元顯,發東土諸郡免奴為官者,置京師以充兵。

    民心騷動。

    孫恩寇居海島,因乘亂攻會稽。

    内史王凝之世奉天師教,不出兵,亦不設備。

    官屬請讨,曰:“我已請大道,借鬼兵守諸津要,不足憂也。

    ”恩遂陷會稽,殺凝之。

     論曰:鬼可借乎哉?借鬼者,鬼乃得而借之矣。

    虛無莊老,流為異端,此晉祚所以不興也。

     十一、殷仲堪奉天師法殷重堪,殷浩之從子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七年,以為都督荊、益、甯州軍事。

    堪少有明譽,信奉天師道法,禱請鬼神,不吝财賄而啬于周急,好行小惠,多疑少決。

    安帝隆安三年,與楊期謀襲桓玄,不果,為玄所殺。

     論曰:天師有之乎?曰:有風雨雷電,各有所司,豈無道以處此。

    孔子聞迅雷風烈必變,是善奉天師法者也。

    殷浩以清言莊老贻其子,遂竄入史巫。

    若天師而可禱祈,則一受賄之宵小耳。

    何天師之有?異端殺身,故學者當先明器識。

     十二、高骈信崇妖法 高骈,幽州人,崇文之孫。

    唐懿宗鹹通中,為嶺南西道節度使。

    骈好讀書,喜談古兵法,敏決多智。

    平南诏,伐蠻,取交趾,所向有功。

    僖宗朝為西川節度使,築成都羅城二十五裡,三月而就,人服其神。

    中和元年,黃巢亂長安,以骈為東都統,觀望不進,信用方士呂用之妖法,謝絕人事,賓客将吏,皆不得見用之。

    與其黨諸葛殷、張守一等,共為蠱惑。

    骈以為神。

    用之曰:“宰相有遣刺客來刺公者,今夕至矣。

    ”骈大懼,問計,乃使骈衣婦人衣,潛于他室而代居。

    骈寝中夜,擲銅器于階,铿然有聲,曰:“幾落奴手。

    ”明旦,骈泣謝之。

    又刻石遺于香案,雲:“玉皇授白雲先生高骈。

    ”骈得驚喜,以為不日上升,刻木鶴于庭,時着羽服跨之。

    其誕如此。

    用之欲以兵威脅制諸侯,乃請募骁勇二萬人為莫邪都,置将吏于帥府。

    骈從之。

    由是專行威福,無複忌憚,境内不複知有骈者矣。

    埋木于庭,書骈姓名而釘之,故骈常昏蠱。

    僖宗光啟二年,高骈将畢師铎等,起兵誅用之。

    骈驚急無措,用之徐曰:“不過煩玄女一力士耳。

    ”骈亦漸覺其詐。

    用之亡走,為楊行密所誅,舉家刳裂之。

    守一等為亂軍所殺。

    初,骈在成都,殺一婦人,臨刑戟手大罵曰:“我訴于上帝,使汝舉家屠滅!”及骈為師铎所囚,送秦彥殺之,無少長,皆不得免。

     論曰:高骈築城伐蠻之日,才氣過人遠矣。

    一旦蠱惑狂愚,為豎子所弄而不之覺,豈魇所緻耶?夫清明之氣,邪不能幹,骈固有妖心焉。

    雉集空城,惑于譏谶,視皇輿之播遷而甘心,此用之乘其敗也。

    嗚呼!骈死而用之亦刳,左道何為者乎? 十三、肅宗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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