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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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之推請依梁舊事,以考古典,察、臻等議定隋樂,以所獲梁陳樂人備研校,此乃隋開皇時制定雅樂兼採梁陳之例證也。

     《隋書》一伍《音樂志》略雲: 始開皇初定令,置七部樂:一曰國伎,二曰清商伎,三曰高麗伎,四曰天竺伎,五曰安國伎,六曰龜茲伎,七曰文康伎;又雜有疎勒、扶南、康國、百濟、突厥、新羅、▉國等伎。

    及大業中,炀帝乃定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疎勒、安國、高麗、禮畢,以為九部樂,器工依創造,既成,大備于茲矣。

     清樂,其始即清商三調是也。

    并漢來舊曲,樂器形制并歌章古辭與魏三祖所作者皆被于史籍,屬晉朝遷播,夷羯竊據,其音分散。

    苻永固[寅恪案:苻堅字永固、此避隋諱改]平張氏,始于涼州得之。

    宋武平關中,因而入南,不複存于内地,及平陳後獲之。

    高祖聽之,善其節奏,曰:“此華夏正聲也。

    ”其樂器有鐘、磬、琴、瑟、擊琴、琵琶、箜篌、築、筝、節鼓、笙、笛、箫、篪、墳等十五種為一部,工二十五人。

     寅恪案:此隋定樂兼采梁陳之又一例證也,此部樂器中既有琵琶、箜篌,是亦有胡中樂器,然則亦不得謂之純粹華夏正聲,蓋不過胡樂之混雜輸入較先者,往往使人不能覺知其為輸入品耳。

    同書同卷《音樂志》略雲: 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号為秦漢伎;魏太武既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至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

    今曲項琵琶、豎頭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華夏舊器。

     寅恪案:此河西文化影響北魏遂傳至隋之一例證,其系統淵源,史志之文尤明顯矣。

    至雲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則流傳既久,渾亡其外來之性質,凡今日所謂國粹者頗多類此,如國醫者是也,以非本書範圍,故不置論。

     《隋書》一伍《音樂志》略雲: 龜茲者起自呂光,滅龜茲,因得其聲。

    呂氏亡,其樂分散,後魏平中原,複獲之。

    其聲後多變易,至隋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開皇中其器大盛于闾閈,時有曹妙達、王長通、李士衡、郭金樂、安進貴等,皆妙絕弦管,新聲奇變,朝改暮易,持其音伎,估衒公王之間,舉時争相慕尚。

    高祖病之,謂羣臣曰:“聞公等皆好新變,所奏無複正聲,此不祥之大也。

    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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