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遊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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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縣徭役,故事官賦止銀若幹,私有倍一至十者。

    餘察知其弊,值定民傜,不循故事,諸役皆為增加。

    庫役舊編七兩二錢,增至十六兩,額設六名,其銀九十六兩。

    計算公庭諸費,盡在其中,額外不得加增一錢,勒布成式。

    事上督撫句曲王公□。

    王詫曰:“諸郡減賦,獨增賦何也?”餘謂:“他郡名減實增,本郡雖增實減。

    ”因述其詳,謂:“凡役銀,二季征解,給之于官,不令當役者與傜戶相見,即欲多索無由已。

    ”王曰:“是可爾行,爾去必更矣。

    ”餘笑曰:“自古有治人,無治法。

    職在則行,職去遑恤其後?”王亦一笑。

    餘守大名,谒巡台楊公選,語地方興革及官屬賢否。

    餘具以實對。

    有頃,問:“開州李守不免訾議,何也?”餘曰:“知府自知不如李,以台下明察,豈得疑李?此必有短之者。

    不出民間公論,特一鄉宦私怨耳。

    ”楊曰:“何遽知鄉宦?”餘曰:“某官起蓋牌坊第宅,遍役州民工作,索車輛搬運。

    州官愛民力,禁止之,怨謗由此。

    天地鬼神鑒臨焉,敢昧公心,以淆是非?”楊公改容揖餘升堂,足立未定,飛檐瓦礫忽堕擊初立處,積二尺許。

    楊驚且喜曰:“此非天意哉!”蓋故事屬官無升禦史堂者,适以天地鬼神矢證,餘幸免禍。

    足為誣枉之戒。

     庚戌之變,虜酋俺答寇薊鎮,由古北口入,直犯都城。

    上下戒嚴。

    朝廷遣兵部郎一人,持節敕畿輔四郡,備兵三千人入衛。

    使者馳至真定,諸守臣倉卒無措,且議相見禮未決。

    餘聞報,即閱戶口,計人丁,凡三十選一,餘悉供饷,治兵仗鞍馬。

    令已定,下州邑。

    乃馳赴真定,顧諸郡守曰:“事亟矣,公等尚牽制文義,與使臣争苛禮哉?夫《春秋》先王人,以王人尊則朝廷之威命行。

    今兵興重務而卑使者,則威亵矣。

    彼勢不能行于郡将,郡将不行于州邑,州邑不行于闾閻。

    竊恐三輔失援,虜騎充斥,如國難何?” 諸君色動,乃聽餘庭谒。

    使者下階迎人,餘首請視師。

    使者曰:“何遽集耶?”餘曰:“勤王之師,事不宜緩。

    ”因期五日至大名,餘先馳。

    使者至,既閱師畢,因向餘曰:“旌彩戟利,士壯馬騰,可稱八百精銳矣!”驚歎而别。

     京師達虜既退,廷議增設兵馬,以知兵有勇者授兵備副使,駐紮畿輔。

    有尹君某轄真、順、廣、大四郡,開司栾城,句取州邑富人為标下旗牌及千總,百總名,民稱不願,則責令市馬實廄,吓數百金,莫敢與抗。

    餘聞之,行屬邑:凡尹所勾提,不得徑解,俱由府轉達。

    東明令白某首犯餘禁,餘參治之。

    餘解到者,悉寄監不發。

     尹怒,行府類提,餘并系其所遣。

    尹怒更甚,參撫、按,撫、按置不問參吏、兵二部,部堂亦不問。

    怒極,揚言曰:“我将抉其目,磔其胸!”餘聞之,曰:“朝廷紀法,凜然在上,吾何敢廢朝廷法紀,以媚貪暴之人?一官不足惜,終不令恐吓吾民,以無負郡守之職耳!” 方尹兵道偏信刁橫,拘逮良民,餘具揭曰:“良民無辜受逮,情實可矜,矧歲暮天寒,路遙人衆,不宜遠解。

    且稍言民兵之欲無厭,而膏脂之竭可憐。

    冀其寬免,以安百姓,不意反觸剛暴之怒。

    ”後科道首彈劾尹,數其兇殘貪婪,罪狀盈幅。

    時當國者欲庇之,然以公論不容,竟罷尹宮。

    因憶當時橫逆相加,人情洶洶,有勸餘上白其事者。

    餘笑曰:“公是公非在人,何待予辯?且彼恣肆如此,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