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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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靖嘗謂文正無知人之明,故文正所棄者,無不重用也。

     ◎曾文正與左相氣度 文正用兵主持重,除霆營外如徽防朱唐兩大營。

    恪靖皆不以為然。

     一日來咨,極诋文正用人之謬,詞旨亢厲,令人難堪。

    文正複之雲:“昔富将軍咨唐義渠中丞雲:貴部院實屬調度乖方之至。

    貴部堂博學多師,不僅取則古人,亦且效法時賢,其于富将軍可謂深造有得,後先輝映,實深佩服,相應咨覆雲雲。

    ”恪靖好以氣陵人,文正則以诙諧出之,從此恪靖亦無一字見及矣。

     恪靖與文正書函來往,每以兄弟相稱,不肯稍自謙抑。

    至文正薨後,乃自書晚生挽之雲:“謀國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老;同心若金,攻錯若石,相期無負平生。

    ”豈其悔心之萌,有不覺流露者欤! ◎王船山先生轶事 船山先生,為宋以後儒者之冠,同時如顧亭林、黃梨洲均弗能及。

    國變後,不發,不毀衣冠,隐于深山四十八年,至康熙壬申始歸道山。

    素惡東林、複社馳骛聲氣标榜之習,與中原人士、江介遺老,不相往來,故名亦不顯。

    至其子虎止在藩書原學使幕中,始克将經注裨疏數種上之四庫館,列國朝儒林第二。

    阮文達編緝《皇清經解》,仍未采入。

    邑人王半溪為先生族孫,藏其遺書,不敢出以問世。

    道光十九年,予與鄧湘臯年丈慫恿捐資付梓,以鄒叔績任校刊之役,刻其書百五十卷。

    鹹豐四年賊至,又毀于火。

    友人趙惠甫刺史言于沅圃宮保,遂付八千金囑予重刊,自百五十卷增益至三百卷。

    時在皖緻書半溪,令從衡陽先生裔孫處搜求底稿。

    信到之先一日,守祠者聞飨堂有聲,開門視之,則先生神位自龛中躍至案上,植立不堕。

    先生嘗言吾書二百年後始顯,令子孫藏┑甚謹。

    豈名心猶未忘耶。

    祠中祁文□公聯雲:“氣淩衡嶽九千丈;心托離騷念五篇。

    ”陶文毅聯雲:“天下士非一鄉之士;人倫師亦百世之師。

    ”其推崇可謂至矣。

    又聞之衡陽故老,國初發之令綦嚴,先生時在樓上著書,檄至,府縣會營将草堂圍定,郡守某先登樓,見先生出座拱立,不自覺其五體之投地也。

    亦可想見盛德之容令人欽敬,有不知其然而然者矣。

     ◎江忠烈逸事 道光己酉,江忠烈由秀水令丁艱回籍,過舍留宿,談及所辦災赈,真可為後人治譜。

     維時米價騰貴,饑民乘風搶掠,公甫履任,即有控搶二十餘案,弋犯不下百餘名。

    訪有某甲者,平日著名兇惡,為地方害,以站籠暴烈日中斃之,餘悉置之囹圄不問。

    随至赈局,邀同司事衆紳往谒城隍神,袖中出誓神文,問:“諸君肯自署名否?”衆唯唯。

    因香鳴鐘鼓,同跪神前,公朗聲誦誓文一遍,令紳董各誦一遍,詞意森嚴,聞者無不懔栗。

    制兩匾書:捐有成數即赍花紅鼓吹,以“樂善好施”四字褒之;否則,大書“為富不仁某某”額于門首,責令地保巡視,毋使藏匿。

    一時歡聲雷動,人心已翕然矣。

    又,多捐者給予禁搶告示一紙,犯者照某甲一律處死。

    數日之間捐銀十餘萬兩,蓋皆欲得此告示作護符耳。

    乃乘船親查饑民戶口人數,分段彙冊,交出捐之人自行按給,五日一報縣查核,并不繳官繳局。

    内而丁役,外而紳董,無幹沒之弊,匪惟意美,法亦良矣。

    而嘉興之人,嘩然謂某令曰:“爾何不能效江青天活我,反從而魚肉之?”蜂湧毀署,勢甚洶洶,雖隆錫堂太守親往彈壓不能止,公至則帖然,其感孚人心如此! 赈務既畢,即商之幕友:“此等搶犯百餘人,均是斬、絞、軍、流罪名,吾意以為饑驅罹法,情堪矜憫,概予枷杖發落,亦不須逐案申詳,但造總冊上之何如?”幕友謂無此辦法,恐遭駁饬。

    公乃面陳中丞吳文節公,許之,并通饬照秀水江令辦理。

    殺一人而全百數十人及各屬無數人之命,其功德為不小矣。

     此次水災退後,晚收尚有幾分,公一概免征,不貪羨餘之利。

    謂予曰:“江浙州縣辦漕,不外‘欺善怕惡’四大字耳。

    ”聞訃後,公私虧欠上萬,賴後任接交撫藩,各予千金,始得脫然無累而歸。

     ◎馮樹堂 馮樹堂大令,己亥解元。

    榜名作槐,或将姓名戲去其半為馬乍鬼。

    因以聲之相似,更名卓懷。

     庚子辛醜,予留京過夏,寓果子巷。

    樹堂館軍機章京陳子鶴家,在閻王廟街,甚近,來往甚密。

    為人古執,不通世情,好面折人過。

    曾文正之閱儒先書,樹堂啟之也。

    後由四川萬縣令卸任來祁門,檄饬督辦碉樓,小違意旨,文正不覺對衆申饬,聲色俱厲。

    樹堂慚忿,拂衣而歸。

    歸後,予适至,因有鑒于樹堂之事,面陳來營閑住,不受差遣。

    故委派屯溪厘局、霆營監饷、湖口掣驗、總查江面厘金,皆繳劄不敢承,亦欲以全交耳。

     先是,道光中葉,夷釁方啟,有陳頌南、蘇赓堂、朱伯韓者,參劾穆相、琦侯、奕氏兄弟,直聲震天下,都中有三禦史之目。

    至癸卯年,兩奕漸起用,時頌南尚居台谏,樹堂以為必有彈章,久之寂然。

    乃懷四金往為勸駕雲:“君之所以遲回者,慮罷官無歸資耳。

    吾湖南一公車,以此為赆。

    天下不乏好義之人,又何患?”頌南笑颔之,卒不肯奏。

    未幾,有公車閩人者來訪,樹堂以素昧生平辭之。

    則大言曰:“爾主人與陳給谏豈舊相識乎?何為獨拒我?”既見,則曰:“先生執義甚高。

    雖然,所以為頌南則善矣,所以自為,則我不知也。

    此非穆門鷹犬耶?先生更為鷹犬之鷹犬,又何說耶?”懷中亦出四金贈之,以為旅費。

    樹堂再拜受教,卻其金。

    客去,即卷裝移至文正宅。

    此事樹堂不肯自言,吾聞之廣敷雲。

     ◎癸巳縣試 吾邑縣試,頭場報名者二千餘人,其實能完卷者不過小半,其大半皆惡少藉考為名,以故頭場向不點名,恐人多鬧事也。

     道光癸巳,靈穎生大令莅潭,先期示谕欲遵功令點名,既而變計,而礙于煌煌告示,未便收回成命,傳集廪保,令公禀邀求,并出具不緻滋事切結,同人均已畫諾矣。

    予後至,獨不肯從,将結狀裂之,拂袖而出。

    是夜,靈不得已,坐堂皇點名,昏黑之中,擁擠大哄,瓦礫飛擊,緻傷頭額,因匿于樓房,聽其蜂湧歸号,勉強終場。

    間一日,例應考經文。

    聞已派民壯多名,準備拿人,将興大獄。

    且雲:“昨見裂結狀之歐陽生,視瞻非常,鬧事者必此人所使也。

    ”于是同人皆尤予孟浪,且戒予所保之三百餘人不令進場。

    予謂不考經則不能送府送院,吾亦何能避禍而誤人前程耶!因思人之急欲前進者以無駐足之所也,乃集戲園中茶擔長凳數百條,擺到考棚外,東西兩頭入坐者送茶一鐘,又喚水煙袋數十管,均不索錢。

    城内酒肆,通夜以酒面伺應送考之人,亦不索錢。

    又令禮房造具影牌,仿照鄉試科場之法,每牌五十名,派一紳士按名前後押令魚貫而入,無不步履安緩。

    官亦無從發作,但怒目相視而已。

    時本府已接鬧考傷官之禀,委員來縣登岸,見此光景曰:“靈穎生真胡鬧,幾曾見縣試進場有如此井井者。

    ”即回省以無事覆。

    時本府為張乙舟太守,調知予所布置,予時應嶽麓書院課卷取列第一,張公傳見,極為歎賞,并勖予他日為有用之才。

    時予方二十六歲,頗亦自負。

    不意終老牖下,一無表見,有愧張公屬望多矣。

     ◎新甯陳某 道光丁酉,予為新甯教官,江忠烈以諸生應拔萃科,四試皆名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