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鹹豐同治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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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巡撫丁葆桢陛見,載淳見其遇事敢為,密商于鈕祜祿氏,令葆桢俟機誅安得海,葆桢慨諾去。
至是,那拉氏命安得海,往南方織辦龍衣。
載淳聞悉,陽贊成之,密诏丁葆桢預為備。
及得海出都,過德州,知州趙新即禀報葆桢。
葆桢饬東昌府程繩武追之。
繩武躬笠屩,馳騎烈日中,蹑其後三日,不敢動。
乃複檄總兵王止起,率兵追之。
及泰安,執安得海,解至濟南。
得海猶大言曰:“我奉皇太後命,誰敢犯者,徒自速死耳。
”葆桢乃具疏聞。
那拉氏聆而惶駭,莫知所為。
鈕祜祿氏乃召軍機及内務府大臣議之。
皆言祖制不得出都門,犯者死無赦,當就地正法。
然其谕猶留中兩日未下也。
奕譞複诤之,始宣布,而得海遂伏誅。
得海伏誅後,裸屍暴市,以釋人疑。
然欲益彌彰,世皆知此中别有暧昧事矣。
或曰聞山東人言,肆市之屍,乃得海随身小珰,與得海同伏法者,非其真身也。
然則其故益可思矣。
○第六章載淳立後之暗潮 載淳之将立後也,于同治十一年,召滿蒙諸大臣女入宮備選。
那拉氏獨喜侍郎鳳委女,欲以中宮處之。
鳳女雖豔絕侪輩,然舉止殊輕佻,鈕祜祿氏及載淳皆不之喜,侍郎崇绮女,年稍雅于鳳女,貌亦較遜,而雍容端雅,望而知為有德量者,鈕祜祿氏深喜之。
密詢載淳,于二人中意安屬,亦以崇女對,冊立中宮之議遂定,即世所稱孝哲毅皇後也,鳳秀女乃封為慧妃。
載淳成婚後,見阿魯特氏氣度端凝,不苟言笑,始終敬禮之。
宮中無事,嘗舉唐詩問阿魯特氏,則背誦如流,心益喜,故伉俪綦笃,而燕居時,曾無亵容狎語。
那拉氏以其子之敬禮阿魯特氏也,益忿怒。
每值阿魯特氏入見,從未嘗假以辭色。
浸而母子間亦乖違矣。
後乃謂載淳曰:“慧妃賢明,宜加眷遇。
皇後年少,未娴禮節。
皇帝毋辄至宮中,緻妨政務。
”且陰使内監時時監視之。
載淳大不怿,于是終歲獨宿乾清宮。
○第七章載淳微行之屢見 載淳獨宿乾清宮時,忄宅憏無聊。
内侍有導為微行事者,載淳遂欣然從之。
今略舉其微行事。
載淳嘗微服由後宰門出遊。
湖南舉人某居會館,與曾國藩寓齋相對。
一日,在床攤飯,見有少年入,就案翻視其文,以筆塗抹殆遍,匆匆即去。
怪而詢諸仆,仆曰:“此曾大人之客也。
曾大人出外未回,故信步至老爺處耳。
”國藩歸,舉人白其狀。
國藩大驚曰:“此今上也。
”舉人駭甚,竟不敢入春闱,即日束裝歸。
載淳又嘗至琉璃廠,購玉版宣,以瓜子金抵其值。
掌櫃者見非通用物,辭不受,乃囑店夥随往取銀。
至午門内,店夥不敢入,棄紙倉皇遁。
翌日,遣小内監如數償之。
載淳出遊,偶避雨僧寮,遇一人,窮愁殊甚。
詢其所執何業,乃某姓家厮養卒也。
為主人所逐,故托缽香積廚,以圖果腹。
又問如爾輩以何處出息最優,則以粵海關對。
載淳遽假紙筆作一函,囑交步軍統領衙門,代為位置。
時某親貴執大金吾,得函,即予金治裝,赴粵海關承役,其人遂以起家焉。
載淳往往步出内城,作狹邪遊,每自稱江西拔貢陳某。
嘗與毛昶熙相遇于某酒肆中,微笑點首。
昶熙色變,趨出,急告步軍統領某,以勇士十餘,密随左右。
數日後,載淳見昶熙,猶責其多事。
嗣以痘疾,竟至不起。
人疑其為花柳病者以此。
○第八章載淳垂殁之狀 清宮禁故事,天子欲行幸諸妃嫔宮,先時由皇後傳谕某妃嫔,饬令伺候,然後大駕始前往。
谕必钤皇後玺。
若未傳谕,或有谕而未钤玺,大駕雖至,諸妃嫔得拒弗納。
此蓋沿明代舊制。
明宗宗自楊金英謀逆後,始為此制,以防不測耳。
載淳之寝疾也,疾稍愈矣,一日忽欲往鳳秀女宮中,以語阿魯特氏。
阿魯特氏不可,載淳固求之,至長跪不起。
阿魯特氏不得已,乃钤玺傳谕,載淳始欣然往。
次晨,遽變證,召禦醫入視疾,已不可為矣。
阿魯特氏頗自悔。
或曰,載淳疾大漸時,命單召軍機大臣侍郎李鴻藻入見寝宮。
鴻藻既至,載淳即命啟簾召之人。
時阿魯特氏方問疾在側,欲引避。
載淳止之曰:“毋須。
師傅,先帝老臣,汝乃門生媳婦爾。
吾方有要言,何必引避耶?”鴻藻入,見阿魯特氏在側,急免冠伏地。
載淳曰:“師傅快起,此時豈講禮節時耶?”因執鴻藻手曰:“朕疾不起矣。
”鴻藻失聲哭,阿魯特氏亦哭。
載淳又止曰:“此非哭時。
”因顧阿魯特氏曰:“朕倘不諱,必立嗣子,汝果屬意何人,可速言之。
”阿魯特氏對曰:“國賴長君,我實不願居太後之虛名,擁委裘之幼子,而诒宗社以實禍。
”載淳筦爾曰:“汝知此禮,吾無憂矣。
”乃與鴻藻謀,以貝勒載澍入承大統,且口授遺诏,令鴻藻于榻側書之,凡千餘言,所以防那拉氏者至密。
書诏成,載淳閱之,猶謂鴻藻曰:“甚妥善。
師傅且休息,明日或猶得一見也。
”鴻藻既出宮,戰栗無人色,即馳至那拉氏宮,請急對。
那拉氏召之入。
既見,即出袖中草诏以進。
那拉氏閱畢,怒不可遏,立碎其紙,擲于地,叱鴻藻出,旋命盡斷醫藥飲膳,不許入乾清宮。
移時,載淳死,耗聞于外矣。
載澍後來得禍之由,此亦一大原因也。
至是,那拉氏命安得海,往南方織辦龍衣。
載淳聞悉,陽贊成之,密诏丁葆桢預為備。
及得海出都,過德州,知州趙新即禀報葆桢。
葆桢饬東昌府程繩武追之。
繩武躬笠屩,馳騎烈日中,蹑其後三日,不敢動。
乃複檄總兵王止起,率兵追之。
及泰安,執安得海,解至濟南。
得海猶大言曰:“我奉皇太後命,誰敢犯者,徒自速死耳。
”葆桢乃具疏聞。
那拉氏聆而惶駭,莫知所為。
鈕祜祿氏乃召軍機及内務府大臣議之。
皆言祖制不得出都門,犯者死無赦,當就地正法。
然其谕猶留中兩日未下也。
奕譞複诤之,始宣布,而得海遂伏誅。
得海伏誅後,裸屍暴市,以釋人疑。
然欲益彌彰,世皆知此中别有暧昧事矣。
或曰聞山東人言,肆市之屍,乃得海随身小珰,與得海同伏法者,非其真身也。
然則其故益可思矣。
○第六章載淳立後之暗潮 載淳之将立後也,于同治十一年,召滿蒙諸大臣女入宮備選。
那拉氏獨喜侍郎鳳委女,欲以中宮處之。
鳳女雖豔絕侪輩,然舉止殊輕佻,鈕祜祿氏及載淳皆不之喜,侍郎崇绮女,年稍雅于鳳女,貌亦較遜,而雍容端雅,望而知為有德量者,鈕祜祿氏深喜之。
密詢載淳,于二人中意安屬,亦以崇女對,冊立中宮之議遂定,即世所稱孝哲毅皇後也,鳳秀女乃封為慧妃。
載淳成婚後,見阿魯特氏氣度端凝,不苟言笑,始終敬禮之。
宮中無事,嘗舉唐詩問阿魯特氏,則背誦如流,心益喜,故伉俪綦笃,而燕居時,曾無亵容狎語。
那拉氏以其子之敬禮阿魯特氏也,益忿怒。
每值阿魯特氏入見,從未嘗假以辭色。
浸而母子間亦乖違矣。
後乃謂載淳曰:“慧妃賢明,宜加眷遇。
皇後年少,未娴禮節。
皇帝毋辄至宮中,緻妨政務。
”且陰使内監時時監視之。
載淳大不怿,于是終歲獨宿乾清宮。
○第七章載淳微行之屢見 載淳獨宿乾清宮時,忄宅憏無聊。
内侍有導為微行事者,載淳遂欣然從之。
今略舉其微行事。
載淳嘗微服由後宰門出遊。
湖南舉人某居會館,與曾國藩寓齋相對。
一日,在床攤飯,見有少年入,就案翻視其文,以筆塗抹殆遍,匆匆即去。
怪而詢諸仆,仆曰:“此曾大人之客也。
曾大人出外未回,故信步至老爺處耳。
”國藩歸,舉人白其狀。
國藩大驚曰:“此今上也。
”舉人駭甚,竟不敢入春闱,即日束裝歸。
載淳又嘗至琉璃廠,購玉版宣,以瓜子金抵其值。
掌櫃者見非通用物,辭不受,乃囑店夥随往取銀。
至午門内,店夥不敢入,棄紙倉皇遁。
翌日,遣小内監如數償之。
載淳出遊,偶避雨僧寮,遇一人,窮愁殊甚。
詢其所執何業,乃某姓家厮養卒也。
為主人所逐,故托缽香積廚,以圖果腹。
又問如爾輩以何處出息最優,則以粵海關對。
載淳遽假紙筆作一函,囑交步軍統領衙門,代為位置。
時某親貴執大金吾,得函,即予金治裝,赴粵海關承役,其人遂以起家焉。
載淳往往步出内城,作狹邪遊,每自稱江西拔貢陳某。
嘗與毛昶熙相遇于某酒肆中,微笑點首。
昶熙色變,趨出,急告步軍統領某,以勇士十餘,密随左右。
數日後,載淳見昶熙,猶責其多事。
嗣以痘疾,竟至不起。
人疑其為花柳病者以此。
○第八章載淳垂殁之狀 清宮禁故事,天子欲行幸諸妃嫔宮,先時由皇後傳谕某妃嫔,饬令伺候,然後大駕始前往。
谕必钤皇後玺。
若未傳谕,或有谕而未钤玺,大駕雖至,諸妃嫔得拒弗納。
此蓋沿明代舊制。
明宗宗自楊金英謀逆後,始為此制,以防不測耳。
載淳之寝疾也,疾稍愈矣,一日忽欲往鳳秀女宮中,以語阿魯特氏。
阿魯特氏不可,載淳固求之,至長跪不起。
阿魯特氏不得已,乃钤玺傳谕,載淳始欣然往。
次晨,遽變證,召禦醫入視疾,已不可為矣。
阿魯特氏頗自悔。
或曰,載淳疾大漸時,命單召軍機大臣侍郎李鴻藻入見寝宮。
鴻藻既至,載淳即命啟簾召之人。
時阿魯特氏方問疾在側,欲引避。
載淳止之曰:“毋須。
師傅,先帝老臣,汝乃門生媳婦爾。
吾方有要言,何必引避耶?”鴻藻入,見阿魯特氏在側,急免冠伏地。
載淳曰:“師傅快起,此時豈講禮節時耶?”因執鴻藻手曰:“朕疾不起矣。
”鴻藻失聲哭,阿魯特氏亦哭。
載淳又止曰:“此非哭時。
”因顧阿魯特氏曰:“朕倘不諱,必立嗣子,汝果屬意何人,可速言之。
”阿魯特氏對曰:“國賴長君,我實不願居太後之虛名,擁委裘之幼子,而诒宗社以實禍。
”載淳筦爾曰:“汝知此禮,吾無憂矣。
”乃與鴻藻謀,以貝勒載澍入承大統,且口授遺诏,令鴻藻于榻側書之,凡千餘言,所以防那拉氏者至密。
書诏成,載淳閱之,猶謂鴻藻曰:“甚妥善。
師傅且休息,明日或猶得一見也。
”鴻藻既出宮,戰栗無人色,即馳至那拉氏宮,請急對。
那拉氏召之入。
既見,即出袖中草诏以進。
那拉氏閱畢,怒不可遏,立碎其紙,擲于地,叱鴻藻出,旋命盡斷醫藥飲膳,不許入乾清宮。
移時,載淳死,耗聞于外矣。
載澍後來得禍之由,此亦一大原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