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關外經營時

關燈
果使然。

    又托為仙去。

    厥後開國,即以是為家法。

    婦女之驕縱,至不可言,于奴兒哈赤時尤甚。

    一日,集其婦女于八角殿而告之曰:“凡貝勒等有罪,且執法以治之。

    爾等婦女,苟犯吾法,豈可徇縱。

    若徇縱,是廢法也。

    我擇賢而有功之人,以汝等妻之,讵令受制于汝等。

    汝等苟陵侮其志,恣意驕縱,惡莫大焉,法不容貸。

    譬如萬物,皆依日光,以遂其生。

    汝等亦依我之光,以安其生可也。

    ”又嘗謂新附蒙古諸部之貝勒曰:“爾等有娶我諸女者,勿以諸女為畏。

    昔察哈爾汗以女妻侍從大臣,每陵侮其夫,若諸女中有如彼者,速告我。

    罪至死,則誅之;罪不至死,則廢之,更以他女妻焉。

    ”可知滿洲婦女之放縱,于未入關前,已若是其甚,故不憚一再言之,曷怪入關後之肆無忌憚,演成種種惡劇也! ○第五章皇太極之說夢 人之有夢也,由于腦筋之留影耳。

    故以夢之休祥,為後事之征驗者,無異于愚夫婦之所為,而皇太極則酷信之。

     皇太極既臣服朝鮮,某夕,忽夢随其父入明之宮中,見明主于袱内出一絲縧纟惠,上飾珊瑚,意欲相授。

    皇太極默思明帝所贈珍寶,何所不有,受此奚為。

    轉顧其人,非明主,乃金代神像。

    出書一冊曰:“是爾先代金國史書。

    ”皇太極受而讀之。

    文字不能盡辨,欲持以示人,忽覺。

    次日晨,召其臣屬語之。

    臣屬曰:“先是皇上夢入朝鮮王宮内,将朝鮮王舉之而起,未幾,果臣服朝鮮。

    今又夢見明帝及金人,授以金史,是天意将以明之圖錄授皇上也。

    ”由是皇太極大喜。

    聞《周禮》有占夢之官,而不詳其術,亦以夢之未可盡信也。

    乃皇太極恒沾沾于夢,且以為若可恃也者,非利明之天下而有之,何至于是! ○第六章皇太極計降明臣 松山之役,由于明副将夏承德約降所緻。

    其時總督洪承疇、巡撫邱民仰、總兵王廷臣、曹變蛟俱被擒。

    尋殺邱民仰、王廷臣、曹變蛟等三人,而以洪承疇械至盛京。

    時警報至,明京師皆謂承疇已死。

    明思宗聞之大震,辍朝,特賜祭九壇。

    其子弟在京者,成服受吊。

    撰行狀,送諸公卿間。

    方祭第九壇,而承疇生降之信至。

     然承疇負時譽久,生平疵行,亦不概見。

    一旦變節,人多以為疑。

    嗣有知其祥者,謂承疇械至盛京時,尚以死自誓,故絕粒累日,精神漸萎。

    皇太極令人百計勸降,終不聽。

    乃問明之降人,有可以餌承疇者否,則以好色對。

    皇太極大喜。

    使飾美女數輩往侍,卒無效。

    時皇太極妃博爾濟吉特氏者,内蒙古科爾沁貝勒塞桑女也,貌美冠一時,乃遣之。

    妃密貯人參汁于小壺,效婢裝,入奉承疇。

    承疇閉目面壁,泣不已。

    妃強勸之,亦不顧。

    已而妃又強勸曰:“将軍縱絕粒,獨不可稍飲而後就義耶?”語次,情态婉嫣,意緻凄愁,且以壺承其唇。

    承疇不得已,少沾飲焉。

    逾時,竟不死。

    妃又進焉,承疇連飲之,愈不死,精神且加充焉。

    如是者數日,妃多方勸慰,疊進美馔,承疇漸甘之。

    未之,意轉,遂飲啖如初。

    由是妃益日夜進勸,并反覆喻以利害。

    承疇計始決,遂降于清。

     自承疇既降清,于順治元年,從入關,為内院大學士。

    次年,出經略江南諸省,抗清者皆為其所平。

    後再出經略楚、粵、滇、黔諸省,亦平之。

    倘承疇果死,誰能效忠于清有若是者?然則承疇之功,皆博爾濟吉特氏之功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