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
交通舞弊。
羅織良善等語。
商城與楚皖接壤。
賊蹤往來無定。
乃該縣知縣任正訓、性情貪酷。
縱役害民。
亟應嚴行查辦。
以警官邪。
着嚴樹森、将該員先行撤任。
按照所參各款。
嚴密訪查。
如有貪污劣迹。
即從嚴參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甲午。
谕内閣、本年湖南辛酉科鄉試、及補行己未科鄉試。
據毛鴻賓奏、該省鄰氛偪近。
驿路梗阻。
請展緩舉行。
所有湖南正考官王浵、副考官胡家玉、無論行抵何處。
着即馳驿回京。
○又谕、曾國藩奏、逆匪竄陷黟縣、官軍合力剿辦、旋即克複、并乘勝收複徽州府城一摺。
曾國藩大軍移劄東流後。
五月初二日。
逆匪由羊棧嶺蜂擁而入。
經遊擊王金鼎等往援。
賊始退去。
初三日。
賊匪分撲羊棧等嶺。
各軍極力迎擊。
參将袁國祥等、受傷潰退。
賊繞襲後路。
潛陷黟縣城池。
各軍退劄漁亭。
賊竄至西武嶺下築壘。
并分駐四都古竹等村。
初五日。
四路官軍會合夾攻。
賊棄壘而遁。
各軍乘勝進攻黟縣。
至石山橋。
悍賊踞卡堅守。
降補遊擊唐義訓、派隊助剿。
立平賊壘四座。
副将婁雲慶、并力合擊。
将賊卡拆毀。
并将附城二壘擊破。
分段攻城。
賊棄城遁走。
當将黟縣克複。
其嶺外續至之賊。
分踞羊棧、方幹、及樟嶺三處。
初六日。
唐義訓等。
分路進兵。
将聚踞三都大股賊匪卡壘踏毀。
初九日。
分攻盧村十都賊壘。
焚燒賊棚。
将賊壘五座。
以次悉平。
生捦賊匪四百餘名正法。
餘賊遁出嶺外。
各軍跟追。
埽蕩諸嶺。
一律肅清。
徽郡之賊。
聞風逃遁。
福建按察使張運蘭、帶隊入城。
□□穴□又□殺餘賊。
收複府縣二城。
辦理甚屬得手。
在事出力人員。
及陣亡員弁。
着曾國藩查明奏請獎恤。
○以降調河南巡撫慶廉、為江西布政使。
湖北荊宜施道文輝、為江西按察使。
候補四品京堂閻敬銘、署湖北按察使。
○以開複總兵官唐義訓、署安徽皖南鎮總兵官。
○以收複安徽徽州、黟、府縣各城。
複記名總兵官唐義訓職。
副将婁雲慶、以總兵官用。
福建按察使張運蘭等、升叙有差。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乞假回籍省親。
允之。
○以堵剿不力。
革安徽帶兵參将袁國祥、黃朝升、職。
不準留營。
○改鑄安徽皖南鎮總兵官、徽甯池太廣道、關防。
從兩江總督曾國藩請也。
○乙未。
孝靜康慈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王夢齡奏、饷源支绌、請饬協撥接濟等語。
清淮撚逆。
不時竄偪。
水陸兼防。
兵勇待哺嗷嗷。
饷需業已告匮。
亟應迅籌接濟。
所有無須解淮之漕運總督養廉一款。
暨江北各州縣月糧變價一半銀兩。
均着準其撥充軍饷。
以資接濟。
并着曾國藩、薛煥、饬令各該州縣按數解淮。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上海兵勇日多。
乏員管帶。
請饬都興阿、于揚營遊擊林叢文、都司楊心純、二員中酌派一員。
巴棟阿等、于鎮營副将熊兆周、文龍德、二員内酌派一員。
各帶親兵數十名赴滬等語。
上海防剿。
正當吃緊之時。
新募各勇。
需員管帶。
副将文龍德一員。
前據巴棟阿奏準、仍留鎮江。
毋庸派令赴滬外。
其林叢文等三員内。
着都興阿、巴棟阿、馮子材、各酌量派委一員。
管帶親兵數十名。
前赴上海。
聽候薛煥差委。
毋稍遲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撚逆粵氛、不時竄偪。
兵勇口糧不繼。
前準于山東運庫、山西河東道庫、借撥銀兩。
僅據山西解到銀二萬兩。
現在山東已奏明停解。
請饬山西将應找銀兩。
如數籌解等語。
清淮防兵。
兼顧水陸。
現因饷無來源。
時虞嘩潰。
自應亟籌接濟。
所有山西河東道庫應找借撥銀兩。
着英桂即行如數找撥。
派委妥員解交王夢齡軍營。
以供支放。
無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蘇寶山剿賊出力。
賞知縣李鵬青、守備羅元吉等、花翎。
主事王爾煜等、藍翎。
同知李如偉等、升叙加銜有差。
○以解饷無誤。
賞同知秦汝燮、藍翎。
州判蔣慶笥、五品銜。
○以江蘇青浦、上海、堵剿出力。
予參将梁勝章、王國安、獎叙。
○予山東陣亡千總馬炳蔚、把總陳萬策、祭葬世職。
○丙申。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前因庫倫辦事大臣色克通額、被控收受圖謝圖汗副盟長親王車林多爾濟銀兩等情。
當派錫霖、會同多爾濟那木凱查辦。
嗣據錫霖等奏稱、此案應俟車林多爾濟病痊。
由多爾濟那木凱調赴庫倫質對。
茲據多爾濟那木凱奏、訊據車林多爾濟供稱、曾經送給色克通額銀一百五十兩。
質之色克通額、則稱上年三月間。
車林多爾濟送馬三匹。
曾經收存。
二月間。
該副盟長到庫倫商辦操兵。
并無送給銀兩之事等語。
色克通額、身任大員。
辄收受車林多爾濟馬匹。
實屬不合。
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色克通額等奏、俄人往來。
每日行五六站。
驿丁疲乏。
恐有贻誤。
應日行三站。
以纾烏拉之力。
又寄京公文信函。
漸見加增。
應按照和約。
每月一次。
請饬令總理衙門行知該國各等語。
俄使來往行走。
均須驿丁支應。
若每日行五六站之遠。
則丁力疲乏。
必緻贻誤。
恐失和好之道。
既據色克通額等奏稱、應日行三站。
以纾烏拉之力。
即着奕等、行知俄國使臣伊格那提業幅、或饬谕巴裡玉色克行文該國。
以此後
交通舞弊。
羅織良善等語。
商城與楚皖接壤。
賊蹤往來無定。
乃該縣知縣任正訓、性情貪酷。
縱役害民。
亟應嚴行查辦。
以警官邪。
着嚴樹森、将該員先行撤任。
按照所參各款。
嚴密訪查。
如有貪污劣迹。
即從嚴參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甲午。
谕内閣、本年湖南辛酉科鄉試、及補行己未科鄉試。
據毛鴻賓奏、該省鄰氛偪近。
驿路梗阻。
請展緩舉行。
所有湖南正考官王浵、副考官胡家玉、無論行抵何處。
着即馳驿回京。
○又谕、曾國藩奏、逆匪竄陷黟縣、官軍合力剿辦、旋即克複、并乘勝收複徽州府城一摺。
曾國藩大軍移劄東流後。
五月初二日。
逆匪由羊棧嶺蜂擁而入。
經遊擊王金鼎等往援。
賊始退去。
初三日。
賊匪分撲羊棧等嶺。
各軍極力迎擊。
參将袁國祥等、受傷潰退。
賊繞襲後路。
潛陷黟縣城池。
各軍退劄漁亭。
賊竄至西武嶺下築壘。
并分駐四都古竹等村。
初五日。
四路官軍會合夾攻。
賊棄壘而遁。
各軍乘勝進攻黟縣。
至石山橋。
悍賊踞卡堅守。
降補遊擊唐義訓、派隊助剿。
立平賊壘四座。
副将婁雲慶、并力合擊。
将賊卡拆毀。
并将附城二壘擊破。
分段攻城。
賊棄城遁走。
當将黟縣克複。
其嶺外續至之賊。
分踞羊棧、方幹、及樟嶺三處。
初六日。
唐義訓等。
分路進兵。
将聚踞三都大股賊匪卡壘踏毀。
初九日。
分攻盧村十都賊壘。
焚燒賊棚。
将賊壘五座。
以次悉平。
生捦賊匪四百餘名正法。
餘賊遁出嶺外。
各軍跟追。
埽蕩諸嶺。
一律肅清。
徽郡之賊。
聞風逃遁。
福建按察使張運蘭、帶隊入城。
□□穴□又□殺餘賊。
收複府縣二城。
辦理甚屬得手。
在事出力人員。
及陣亡員弁。
着曾國藩查明奏請獎恤。
○以降調河南巡撫慶廉、為江西布政使。
湖北荊宜施道文輝、為江西按察使。
候補四品京堂閻敬銘、署湖北按察使。
○以開複總兵官唐義訓、署安徽皖南鎮總兵官。
○以收複安徽徽州、黟、府縣各城。
複記名總兵官唐義訓職。
副将婁雲慶、以總兵官用。
福建按察使張運蘭等、升叙有差。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乞假回籍省親。
允之。
○以堵剿不力。
革安徽帶兵參将袁國祥、黃朝升、職。
不準留營。
○改鑄安徽皖南鎮總兵官、徽甯池太廣道、關防。
從兩江總督曾國藩請也。
○乙未。
孝靜康慈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王夢齡奏、饷源支绌、請饬協撥接濟等語。
清淮撚逆。
不時竄偪。
水陸兼防。
兵勇待哺嗷嗷。
饷需業已告匮。
亟應迅籌接濟。
所有無須解淮之漕運總督養廉一款。
暨江北各州縣月糧變價一半銀兩。
均着準其撥充軍饷。
以資接濟。
并着曾國藩、薛煥、饬令各該州縣按數解淮。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上海兵勇日多。
乏員管帶。
請饬都興阿、于揚營遊擊林叢文、都司楊心純、二員中酌派一員。
巴棟阿等、于鎮營副将熊兆周、文龍德、二員内酌派一員。
各帶親兵數十名赴滬等語。
上海防剿。
正當吃緊之時。
新募各勇。
需員管帶。
副将文龍德一員。
前據巴棟阿奏準、仍留鎮江。
毋庸派令赴滬外。
其林叢文等三員内。
着都興阿、巴棟阿、馮子材、各酌量派委一員。
管帶親兵數十名。
前赴上海。
聽候薛煥差委。
毋稍遲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撚逆粵氛、不時竄偪。
兵勇口糧不繼。
前準于山東運庫、山西河東道庫、借撥銀兩。
僅據山西解到銀二萬兩。
現在山東已奏明停解。
請饬山西将應找銀兩。
如數籌解等語。
清淮防兵。
兼顧水陸。
現因饷無來源。
時虞嘩潰。
自應亟籌接濟。
所有山西河東道庫應找借撥銀兩。
着英桂即行如數找撥。
派委妥員解交王夢齡軍營。
以供支放。
無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蘇寶山剿賊出力。
賞知縣李鵬青、守備羅元吉等、花翎。
主事王爾煜等、藍翎。
同知李如偉等、升叙加銜有差。
○以解饷無誤。
賞同知秦汝燮、藍翎。
州判蔣慶笥、五品銜。
○以江蘇青浦、上海、堵剿出力。
予參将梁勝章、王國安、獎叙。
○予山東陣亡千總馬炳蔚、把總陳萬策、祭葬世職。
○丙申。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前因庫倫辦事大臣色克通額、被控收受圖謝圖汗副盟長親王車林多爾濟銀兩等情。
當派錫霖、會同多爾濟那木凱查辦。
嗣據錫霖等奏稱、此案應俟車林多爾濟病痊。
由多爾濟那木凱調赴庫倫質對。
茲據多爾濟那木凱奏、訊據車林多爾濟供稱、曾經送給色克通額銀一百五十兩。
質之色克通額、則稱上年三月間。
車林多爾濟送馬三匹。
曾經收存。
二月間。
該副盟長到庫倫商辦操兵。
并無送給銀兩之事等語。
色克通額、身任大員。
辄收受車林多爾濟馬匹。
實屬不合。
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色克通額等奏、俄人往來。
每日行五六站。
驿丁疲乏。
恐有贻誤。
應日行三站。
以纾烏拉之力。
又寄京公文信函。
漸見加增。
應按照和約。
每月一次。
請饬令總理衙門行知該國各等語。
俄使來往行走。
均須驿丁支應。
若每日行五六站之遠。
則丁力疲乏。
必緻贻誤。
恐失和好之道。
既據色克通額等奏稱、應日行三站。
以纾烏拉之力。
即着奕等、行知俄國使臣伊格那提業幅、或饬谕巴裡玉色克行文該國。
以此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