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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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德皇後殡宮。
○遣官祭顯佑宮。
東嶽廟。
城隍廟。
○上詣綏成殿行禮。
○禦澹泊敬誠殿。
皇子及王以下、貝勒、貝子、公、文武大臣官員等、行慶賀禮。
○禦福壽園。
賜皇子、及王大臣、貝勒、貝子、公等食。
○戊辰。
谕内閣、僧格林沁奏、請将辦公乖謬、庸懦無能各員、議處休緻等語。
山東曹州府知府童正詩、袒護長槍會。
以緻敦秉鈞糾衆焚搶。
逃民進城。
該員複向索錢文。
實屬乖謬。
着交部嚴加議處。
钜野縣知縣徐麟、于撚匪竄近縣境。
毫無準備。
緻土匪入城滋擾。
實屬庸懦無能。
且年力就衰。
難期振作。
着勒令休緻。
該員等業經撤任。
所有曹州府、钜野縣員缺。
着譚廷襄迅即揀員請補。
以重職守。
○欽差大臣勝保、奏派烏爾棍劄布移劄莘縣。
得旨。
烏爾棍劄布、在譚廷襄營中。
頗稱得力。
汝今置之一城。
殊屬非是。
着商之該撫。
如仍須該營總帶隊。
即迅饬回營。
○以克複山東莘縣城。
賞副将楊永魁、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己巳。
谕内閣、理藩院奏、本年輪應年班之内外紮薩克蒙古汗王等。
可否準其按班來京之處請旨一摺。
本年輪應年班之禦前乾清門行走、及在外之内外紮薩克、蒙古汗、王、貝勒、貝子、紮薩克、台吉、塔布囊、額驸等、均着照例按班來京。
○庚午。
谕内閣、吏部奏、呈請注銷保舉各員、請旨辦理一摺。
勞績保舉。
得有升階班次人員。
準其注銷與否。
例無明文。
該部向系比照捐納人員辦理。
着将曆年辦過成案。
查明具奏。
再降谕旨。
○以情性乖張。
革貴州護威甯鎮總兵官富呢雅杭阿職。
仍留世襲佐領。
回旗當差。
○補鑄福建惠安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瑞瑸請也。
○壬申。
谕内閣、前因綿性奏請、将私徵回戶錢文。
改充公用。
當經谕令常清、景廉、查明有無流弊。
據實具奏。
複據英蘊、奏參綿性私設鹽課。
向安集延人收要鹽錢。
并谕常清等查明參奏。
本日據綿性奏、辦理改徵回賦事宜。
常清、英蘊、意存回護。
領隊大臣貴文、自抵阿克蘇後。
授意招告。
按日索要米面羊隻等項。
請欽派大臣查辦等語。
綿性因伊犁領隊大臣貴文、前赴阿克蘇查辦回戶事件。
辄稱常清等、有意阻撓。
煽惑回衆。
顯系意存反噬。
着派景廉馳赴阿克蘇、将改徵回賦有無流弊。
并綿性有無私設鹽課。
徵收安集延人鹽錢情事。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所稱并無徵收帳簿。
虛實亦應徹底根究。
貴文在阿克蘇。
有無需索情弊。
一并嚴密确查。
毋許含混。
綿性不候查辦。
辄敢哓哓置辯。
并欲将呈告回民治罪。
實屬謬妄。
着退出乾清門。
即行撤任。
聽候查辦。
綿性另片奏、英蘊派署糧饷章京烏仁泰、向阿奇木伯克烏舒爾、索派夫馬。
并将官倉扁額。
任意摘取各情。
着景廉一并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疊據奎英等奏賊匪竄擾回城、剿捕獲勝、并據英蘊奏、咨催喀什噶爾換防官兵、速行馳往、請饬陝甘總督籌解饷銀各等語。
喀什噶爾、突有賊匪入卡滋擾。
據奎英等奏、共有二百數十人。
福珠淩阿帶兵往剿。
已擊斃七八十人。
生捦十五人。
此次賊匪。
系在回城内、抑在回城外滋擾。
奎英等并未詳細具奏。
餘匪現竄何處。
亦未聲叙明晰。
其起釁緣由。
僅據拏獲賊犯供詞。
亦難憑信。
着英蘊就近查明。
據實具奏。
該匪人數無多。
即着福珠淩阿、督率馬步官兵。
實力□□穴□又□剿。
迅速殲除。
不得遷延贻誤。
并着奎英督饬各員弁、認真經理城守事宜。
并安撫回衆。
勿為賊匪煽惑句結。
其喀什噶爾換防滿洲營兵丁。
即着常清、景廉、催令迅由冰嶺前往。
毋許遲誤。
并着确探情形。
如賊勢猖獗。
即着英蘊酌帶官兵。
馳往剿辦。
所請催解饷銀。
本日已谕知樂斌、籌撥解赴葉爾羌。
以備支放矣。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奎英、福珠淩阿奏、賊匪入卡滋事、剿捕獲勝。
并據英蘊奏、現催喀什噶爾換防滿兵速行馳往。
并咨令烏什、阿克蘇、英吉沙爾等城。
嚴行防範。
惟各城官兵鹽菜。
積欠過多。
請饬陝甘總督、那銀十餘萬兩解往各等語。
喀什噶爾回城。
被賊滋擾。
雖經官軍□□穴□又□捕獲勝。
尚須厚集兵力。
速為剿洗。
惟各城兵饷。
積欠過多。
自應亟籌接濟。
着樂斌即籌銀十餘萬兩。
派委妥員。
解赴葉爾羌應用。
如一時無此钜款。
務即設法先籌銀數萬兩。
迅速解往。
以備支放。
毋稍延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賞古城領隊大臣奎棟、頭等侍衛、為阿克蘇辦事大臣。
已革雲南提督文祥、藍翎侍衛、為古城領隊大臣。
○遣官祭顯佑宮。
東嶽廟。
城隍廟。
○上詣綏成殿行禮。
○禦澹泊敬誠殿。
皇子及王以下、貝勒、貝子、公、文武大臣官員等、行慶賀禮。
○禦福壽園。
賜皇子、及王大臣、貝勒、貝子、公等食。
○戊辰。
谕内閣、僧格林沁奏、請将辦公乖謬、庸懦無能各員、議處休緻等語。
山東曹州府知府童正詩、袒護長槍會。
以緻敦秉鈞糾衆焚搶。
逃民進城。
該員複向索錢文。
實屬乖謬。
着交部嚴加議處。
钜野縣知縣徐麟、于撚匪竄近縣境。
毫無準備。
緻土匪入城滋擾。
實屬庸懦無能。
且年力就衰。
難期振作。
着勒令休緻。
該員等業經撤任。
所有曹州府、钜野縣員缺。
着譚廷襄迅即揀員請補。
以重職守。
○欽差大臣勝保、奏派烏爾棍劄布移劄莘縣。
得旨。
烏爾棍劄布、在譚廷襄營中。
頗稱得力。
汝今置之一城。
殊屬非是。
着商之該撫。
如仍須該營總帶隊。
即迅饬回營。
○以克複山東莘縣城。
賞副将楊永魁、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己巳。
谕内閣、理藩院奏、本年輪應年班之内外紮薩克蒙古汗王等。
可否準其按班來京之處請旨一摺。
本年輪應年班之禦前乾清門行走、及在外之内外紮薩克、蒙古汗、王、貝勒、貝子、紮薩克、台吉、塔布囊、額驸等、均着照例按班來京。
○庚午。
谕内閣、吏部奏、呈請注銷保舉各員、請旨辦理一摺。
勞績保舉。
得有升階班次人員。
準其注銷與否。
例無明文。
該部向系比照捐納人員辦理。
着将曆年辦過成案。
查明具奏。
再降谕旨。
○以情性乖張。
革貴州護威甯鎮總兵官富呢雅杭阿職。
仍留世襲佐領。
回旗當差。
○補鑄福建惠安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瑞瑸請也。
○壬申。
谕内閣、前因綿性奏請、将私徵回戶錢文。
改充公用。
當經谕令常清、景廉、查明有無流弊。
據實具奏。
複據英蘊、奏參綿性私設鹽課。
向安集延人收要鹽錢。
并谕常清等查明參奏。
本日據綿性奏、辦理改徵回賦事宜。
常清、英蘊、意存回護。
領隊大臣貴文、自抵阿克蘇後。
授意招告。
按日索要米面羊隻等項。
請欽派大臣查辦等語。
綿性因伊犁領隊大臣貴文、前赴阿克蘇查辦回戶事件。
辄稱常清等、有意阻撓。
煽惑回衆。
顯系意存反噬。
着派景廉馳赴阿克蘇、将改徵回賦有無流弊。
并綿性有無私設鹽課。
徵收安集延人鹽錢情事。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所稱并無徵收帳簿。
虛實亦應徹底根究。
貴文在阿克蘇。
有無需索情弊。
一并嚴密确查。
毋許含混。
綿性不候查辦。
辄敢哓哓置辯。
并欲将呈告回民治罪。
實屬謬妄。
着退出乾清門。
即行撤任。
聽候查辦。
綿性另片奏、英蘊派署糧饷章京烏仁泰、向阿奇木伯克烏舒爾、索派夫馬。
并将官倉扁額。
任意摘取各情。
着景廉一并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疊據奎英等奏賊匪竄擾回城、剿捕獲勝、并據英蘊奏、咨催喀什噶爾換防官兵、速行馳往、請饬陝甘總督籌解饷銀各等語。
喀什噶爾、突有賊匪入卡滋擾。
據奎英等奏、共有二百數十人。
福珠淩阿帶兵往剿。
已擊斃七八十人。
生捦十五人。
此次賊匪。
系在回城内、抑在回城外滋擾。
奎英等并未詳細具奏。
餘匪現竄何處。
亦未聲叙明晰。
其起釁緣由。
僅據拏獲賊犯供詞。
亦難憑信。
着英蘊就近查明。
據實具奏。
該匪人數無多。
即着福珠淩阿、督率馬步官兵。
實力□□穴□又□剿。
迅速殲除。
不得遷延贻誤。
并着奎英督饬各員弁、認真經理城守事宜。
并安撫回衆。
勿為賊匪煽惑句結。
其喀什噶爾換防滿洲營兵丁。
即着常清、景廉、催令迅由冰嶺前往。
毋許遲誤。
并着确探情形。
如賊勢猖獗。
即着英蘊酌帶官兵。
馳往剿辦。
所請催解饷銀。
本日已谕知樂斌、籌撥解赴葉爾羌。
以備支放矣。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奎英、福珠淩阿奏、賊匪入卡滋事、剿捕獲勝。
并據英蘊奏、現催喀什噶爾換防滿兵速行馳往。
并咨令烏什、阿克蘇、英吉沙爾等城。
嚴行防範。
惟各城官兵鹽菜。
積欠過多。
請饬陝甘總督、那銀十餘萬兩解往各等語。
喀什噶爾回城。
被賊滋擾。
雖經官軍□□穴□又□捕獲勝。
尚須厚集兵力。
速為剿洗。
惟各城兵饷。
積欠過多。
自應亟籌接濟。
着樂斌即籌銀十餘萬兩。
派委妥員。
解赴葉爾羌應用。
如一時無此钜款。
務即設法先籌銀數萬兩。
迅速解往。
以備支放。
毋稍延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賞古城領隊大臣奎棟、頭等侍衛、為阿克蘇辦事大臣。
已革雲南提督文祥、藍翎侍衛、為古城領隊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