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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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
以抽查保甲為名。
傥實有形迹可疑。
立即掩捕懲治。
免緻煽惑良民。
養癰贻患。
得旨。
斷不可稍涉紛擾。
○壬戌。
谕内閣、薩迎阿奏、遵查知縣被參各款等語。
甘肅昌吉縣知縣尚貴、前在山丹縣任内。
雖查無勒折糧石。
饋送消弭等情。
惟詢以公事。
應對遲鈍。
不能清楚。
于邊缺難期勝任。
着即撤任回省。
以内地之府經曆縣丞降補。
知州銜張掖縣知縣陳镛、任聽幕友門丁在署外居住。
關防不能嚴密。
雖查無别項劣迹。
究于要缺不宜。
着撤任留于甘肅以簡缺知縣補用。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廣總督徐廣缙、據李星沅等馳奏、進剿賀縣匪徒。
官兵遇伏。
緻有挫衄。
并瀝陳兵饷支绌情形。
廣西賊氛日熾。
節經調兵籌饷。
以期源源接濟。
惟各省道路。
遠近不一。
猶恐緩不濟急。
現在廣東剿辦匪徒。
已經得手。
該督務即遵照前旨。
激勵将弁。
移得勝之師。
迅赴廣西。
會同剿辦。
并着曉谕該省士紳、如有捐赀募勇。
随同剿捕出力者。
朕必優加獎叙。
該督所派副将齋清阿、參将左炘等、前赴賀縣協剿。
均能奮勇殺賊。
為國捐軀。
實堪憫恻。
已降旨加等賜恤。
可見東省兵壯。
無遷延退縮惡習。
仍須鼓勵士心。
再接再厲。
勿令賊勢蔓延句結。
至廣西軍饷。
前經兩次饬部撥銀一百八十萬兩。
昨又特發内帑銀一百萬兩。
但長途護解。
遲速難定。
廣東接壤西省。
如廣西現有急需。
着該督仍遵節次谕旨。
無論何款何項。
務即迅籌解往。
毋緻稍失事機。
該督職任兼圻。
責無旁貸。
總當事事兼權并計。
俾兩粵早就肅清。
以慰朕廑。
現在賽尚阿等、已于四月初旬。
先後出都。
所有東西兩省會剿情形。
該督一面奏聞。
一面沿途飛咨該大臣查照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星沅、周天爵、向榮奏、會剿賀縣賊匪。
将備遇伏陣亡、并續調黔兵會剿各一摺。
另片奏、分剿陸川縣等處賊匪情形。
續請籌撥軍饷各等語。
覽奏實深焦灼。
此次進剿賀縣匪徒。
我兵奮勇争先。
乘勝前進。
擊斃賊匪不少。
乃因左左另出賊匪。
四圍放火。
以緻我兵失利。
将備陣亡。
用兵之道。
謀定後動。
必須豫為布置。
籌畫萬全。
後路接應之兵。
尤為緊要。
當賊匪設伏圍裹之時。
設後路有兵。
層層接應。
乘勢殄滅。
安知不轉敗為功。
朕屢次谕令李星沅等、嚴密布置。
勿令堕其奸計。
乃竟屢次遇伏。
緻挫我師。
未見我兵壯設伏誘賊。
乃至賊黨飽揚而去。
乃始調兵尾追。
搪塞了事。
于事何濟。
該大臣等、既知賊匪詭詐異常。
非奇兵不能破。
何尚毫無成算。
一至于此。
嗣後必須偵探賊情。
知其出沒蹤迹。
每遇督兵進剿之際。
務當格外嚴密。
防其奸詭。
毋得再有疏虞。
李星沅總統軍務。
數月以來。
未見所辦何事。
現派賽尚阿督兵接應。
尤不準稍形觀望。
緻幹咎戾。
該大臣等、縱不自愛。
其如吾民塗炭何。
言之至經。
憤悶殊深。
至陸川縣一帶各股賊匪。
尤當嚴饬該文武督帶兵勇。
分投防剿。
勿令淩十八、及劉八等、與武宣賀縣大股逆匪。
合而為一。
總兵惠慶、德亮、均系專阃大員。
統兵督剿。
責無旁貸。
現在帶兵防剿何處。
來摺均未叙及。
能否得力。
據實具奏。
該省節次請調官兵。
不下一萬數千名。
兩次由部撥饷一百八十萬。
昨又特發内帑一百萬。
是添兵增饷。
不為不多。
該大臣等、宜如何合力同心。
謀勇兼施。
以期迅速蒇事。
用副朕望耶。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熱河副總管毓祺奏、綏成殿應修等工完竣、謹擇于四月二十一日。
敬由澹泊敬誠殿。
奉移宣宗成皇帝聖容、供奉綏成殿。
得旨。
是。
○予廣西陣亡副将齋清阿、參将左炘、護都司郭維彪、守備劉恩錫、千總侯建祁、把總梁興富、邱先源、外委郭安、祭葬世職。
生員梁拱辰等、賞恤如例。
○調貴州兵一千名。
馳赴廣西聽候調遣。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癸亥。
朝鮮國王李昇遣使表謝。
并呈進方物。
命留抵下次正貢。
賞赉如例。
○庫倫辦事大臣德勒克多爾濟、因病賞假。
以頭等侍衛玉明、署庫倫辦事大臣。
○甲子。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内閣、前據徐廣缙查參、廣西巡撫鄭祖琛、彌縫粉飾各情。
當經降旨、将鄭祖琛革職。
周天爵抵廣西後。
即将鄭祖琛釀禍原委陳明。
朕以該革員身任封疆。
既不能消患未萌。
又不能将贻誤之提鎮。
及文武各員。
早行參奏。
僅予革職回籍。
不足蔽辜。
複谕令李星沅、周天爵、将該革員如何遷延徇庇之處。
再行詳查參奏。
茲據李星沅、據實查明。
并參核衆論。
鄭祖琛于通省文武員弁。
凡剿捕不力。
洩沓苟安者。
實不能早為參劾。
是阘茸無能。
皆伊一人作俑。
即如闵正鳳、盛筠等之畏葸延誤。
鄭祖琛、但知見好同官。
周旋粉飾。
朕察其設心。
非第袒護大員。
即屬吏亦不
以抽查保甲為名。
傥實有形迹可疑。
立即掩捕懲治。
免緻煽惑良民。
養癰贻患。
得旨。
斷不可稍涉紛擾。
○壬戌。
谕内閣、薩迎阿奏、遵查知縣被參各款等語。
甘肅昌吉縣知縣尚貴、前在山丹縣任内。
雖查無勒折糧石。
饋送消弭等情。
惟詢以公事。
應對遲鈍。
不能清楚。
于邊缺難期勝任。
着即撤任回省。
以内地之府經曆縣丞降補。
知州銜張掖縣知縣陳镛、任聽幕友門丁在署外居住。
關防不能嚴密。
雖查無别項劣迹。
究于要缺不宜。
着撤任留于甘肅以簡缺知縣補用。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廣總督徐廣缙、據李星沅等馳奏、進剿賀縣匪徒。
官兵遇伏。
緻有挫衄。
并瀝陳兵饷支绌情形。
廣西賊氛日熾。
節經調兵籌饷。
以期源源接濟。
惟各省道路。
遠近不一。
猶恐緩不濟急。
現在廣東剿辦匪徒。
已經得手。
該督務即遵照前旨。
激勵将弁。
移得勝之師。
迅赴廣西。
會同剿辦。
并着曉谕該省士紳、如有捐赀募勇。
随同剿捕出力者。
朕必優加獎叙。
該督所派副将齋清阿、參将左炘等、前赴賀縣協剿。
均能奮勇殺賊。
為國捐軀。
實堪憫恻。
已降旨加等賜恤。
可見東省兵壯。
無遷延退縮惡習。
仍須鼓勵士心。
再接再厲。
勿令賊勢蔓延句結。
至廣西軍饷。
前經兩次饬部撥銀一百八十萬兩。
昨又特發内帑銀一百萬兩。
但長途護解。
遲速難定。
廣東接壤西省。
如廣西現有急需。
着該督仍遵節次谕旨。
無論何款何項。
務即迅籌解往。
毋緻稍失事機。
該督職任兼圻。
責無旁貸。
總當事事兼權并計。
俾兩粵早就肅清。
以慰朕廑。
現在賽尚阿等、已于四月初旬。
先後出都。
所有東西兩省會剿情形。
該督一面奏聞。
一面沿途飛咨該大臣查照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李星沅、周天爵、向榮奏、會剿賀縣賊匪。
将備遇伏陣亡、并續調黔兵會剿各一摺。
另片奏、分剿陸川縣等處賊匪情形。
續請籌撥軍饷各等語。
覽奏實深焦灼。
此次進剿賀縣匪徒。
我兵奮勇争先。
乘勝前進。
擊斃賊匪不少。
乃因左左另出賊匪。
四圍放火。
以緻我兵失利。
将備陣亡。
用兵之道。
謀定後動。
必須豫為布置。
籌畫萬全。
後路接應之兵。
尤為緊要。
當賊匪設伏圍裹之時。
設後路有兵。
層層接應。
乘勢殄滅。
安知不轉敗為功。
朕屢次谕令李星沅等、嚴密布置。
勿令堕其奸計。
乃竟屢次遇伏。
緻挫我師。
未見我兵壯設伏誘賊。
乃至賊黨飽揚而去。
乃始調兵尾追。
搪塞了事。
于事何濟。
該大臣等、既知賊匪詭詐異常。
非奇兵不能破。
何尚毫無成算。
一至于此。
嗣後必須偵探賊情。
知其出沒蹤迹。
每遇督兵進剿之際。
務當格外嚴密。
防其奸詭。
毋得再有疏虞。
李星沅總統軍務。
數月以來。
未見所辦何事。
現派賽尚阿督兵接應。
尤不準稍形觀望。
緻幹咎戾。
該大臣等、縱不自愛。
其如吾民塗炭何。
言之至經。
憤悶殊深。
至陸川縣一帶各股賊匪。
尤當嚴饬該文武督帶兵勇。
分投防剿。
勿令淩十八、及劉八等、與武宣賀縣大股逆匪。
合而為一。
總兵惠慶、德亮、均系專阃大員。
統兵督剿。
責無旁貸。
現在帶兵防剿何處。
來摺均未叙及。
能否得力。
據實具奏。
該省節次請調官兵。
不下一萬數千名。
兩次由部撥饷一百八十萬。
昨又特發内帑一百萬。
是添兵增饷。
不為不多。
該大臣等、宜如何合力同心。
謀勇兼施。
以期迅速蒇事。
用副朕望耶。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熱河副總管毓祺奏、綏成殿應修等工完竣、謹擇于四月二十一日。
敬由澹泊敬誠殿。
奉移宣宗成皇帝聖容、供奉綏成殿。
得旨。
是。
○予廣西陣亡副将齋清阿、參将左炘、護都司郭維彪、守備劉恩錫、千總侯建祁、把總梁興富、邱先源、外委郭安、祭葬世職。
生員梁拱辰等、賞恤如例。
○調貴州兵一千名。
馳赴廣西聽候調遣。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癸亥。
朝鮮國王李昇遣使表謝。
并呈進方物。
命留抵下次正貢。
賞赉如例。
○庫倫辦事大臣德勒克多爾濟、因病賞假。
以頭等侍衛玉明、署庫倫辦事大臣。
○甲子。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内閣、前據徐廣缙查參、廣西巡撫鄭祖琛、彌縫粉飾各情。
當經降旨、将鄭祖琛革職。
周天爵抵廣西後。
即将鄭祖琛釀禍原委陳明。
朕以該革員身任封疆。
既不能消患未萌。
又不能将贻誤之提鎮。
及文武各員。
早行參奏。
僅予革職回籍。
不足蔽辜。
複谕令李星沅、周天爵、将該革員如何遷延徇庇之處。
再行詳查參奏。
茲據李星沅、據實查明。
并參核衆論。
鄭祖琛于通省文武員弁。
凡剿捕不力。
洩沓苟安者。
實不能早為參劾。
是阘茸無能。
皆伊一人作俑。
即如闵正鳳、盛筠等之畏葸延誤。
鄭祖琛、但知見好同官。
周旋粉飾。
朕察其設心。
非第袒護大員。
即屬吏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