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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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指名嚴參。
以肅吏治而靖闾閻。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定郡王載铨等、會議現辦各省清查案内、一切追賠銀款。
請将着追各項。
凡在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六日頒诏以前。
本員業經病故。
應于子孫名下着追。
而其子孫又無官職。
力不能完。
查明實系家産盡絕。
無可着追者。
由各籍旗出具切實印結。
咨報到部。
準予豁免。
如本員尚在。
無論升任、現任、候補、候選、以及降革、離任、并續經病故各員。
其将來按限追交、及着落分賠代賠之處。
悉令查照各該省奏定清查章程暨冊造各員銀數。
核實辦理。
均不在此次應豁之例。
至本案内、如有由通省各官按缺攤廉、及酌提州縣坐支等項。
分年歸補者。
亦無庸查辦請豁。
以清界限而重帑項。
從之。
○以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祁寯藻、吏部尚書賈桢、禮部尚書孫瑞珍、兵部尚書柏葰、工部尚書杜受田、刑部左侍郎周祖培、工部右侍郎靈桂、内閣學士車克慎、為殿試讀卷官。
○癸未。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策試天下貢士鄒石麟等、二百九名于保和殿。
制曰。
朕誕膺洪祚。
寅紹丕基。
荷穹昊之佑申。
緬祖考之彜訓。
孜孜求治。
日昃不遑。
恒思任賢去邪之道。
典學稽古之谟。
立政宜民之方。
敦本善俗之則。
冀與中外臣庶。
緻上理于大同。
茲值臨軒發策之初。
虛衷博采。
爾多士其敬聽之。
人君之職在于用人。
登選之途寬。
則賢愚并進。
薦剡之路辟。
則真僞相淆。
知人善任。
厥維艱哉。
唐李绛謂循其名。
驗以事。
所得十七。
可取法欤。
至如夾袋之儲。
材館之錄。
薦拔既多。
能無濫欤。
書曰任賢勿貳。
去邪勿疑。
賢奸之顯然者。
固易辦也。
其或貌似樸誠。
而中藏險詐。
外示正直。
而内蓄诐邪。
何以洞燭情僞。
俾無所售其欺欤。
君子小人。
各從其類。
若李泌之薦窦參。
司馬光之舉蔡京。
又何說也。
朕寤寐旁求。
命中外大臣。
各舉所知。
期得賢能、以康庶事。
将使野無遺賢。
朝無幸位。
程子所雲。
知言窮理。
則能察人。
斯為浚源之論欤。
唐虞授受。
不外一中。
所以辨危微而緻其精一者。
本于聖性之自然欤。
抑亦有存心養性之聖學欤。
禹之告舜。
曰安汝止。
周公之稱文王。
曰克厥宅心。
與執中之旨同否。
書說命言遜敏。
而推其效于道積厥躬。
詩敬之篇言就将。
而課其實于緝熙光明。
固未有不切于身心。
而可以言學者也。
三代以還。
史所載留意經術。
好學右文之君。
代有人矣乃考其行事。
或顯與古訓相違。
豈非舍本逐末。
所學未得其要欤。
朕惟典谟奧義。
孔孟微言。
以之修已治人。
若規矩準繩之不可易。
欲身體力行。
以為正位凝命之本。
審端緻力。
宜何從欤。
道揆法守。
制治保邦之要務也。
宋朱子有言。
為治之本。
在正心術以立紀綱。
夫紀綱不立。
而能治安者。
未之有也。
欲振肅而整齊之。
厥道何由。
禮樂刑政。
号為治具。
其所以行之者。
命令而已。
乃淑世牖民之道。
興利除弊之方。
诰誡屢頒。
而奉行不力。
是渙号僅為空言。
播告祗循故事何由振頹風而收實效欤。
易曰窮則變。
變則通通則久。
今承平日久。
法非不大備也。
而怠玩從事。
奸弊潛滋。
或偏廢而不舉。
或積重而難反。
若鹽漕河工諸大端。
利弊所在。
何以策出萬全。
俾國計民生。
兩受其益欤。
民風之淳漓。
系乎政教。
周書武成篇曰。
重民五教。
君牙之命。
亦以敷五典和民則告其臣。
蓋開創之君守成之主。
未有不以人紀成俗為先務者。
夫孝弟忠信、禮義廉恥。
固有之良。
盡人同具。
而轉移化導之權。
則操之自上。
仁讓之風何以興。
嚣淩之習何以靖。
侈靡相高。
何以防其漸。
奇衺相扇。
何以破其迷。
欲使海内之民。
還淳返樸。
臻道一風同之盛。
将何道之從欤。
史稱韓延壽守颍川。
教民略依古禮。
不得過法。
黃壩班行條教。
勸以為善防奸之意。
民皆信從。
今之守宰。
豈遂無其人欤。
抑大吏視教化為末務。
美績無由上聞。
遂相率而趨于刀筆筐箧欤。
多士通經緻用。
學古入官。
且來自民間。
見聞親切。
其推之往古。
驗之當今。
悉心敷陳。
毋泛毋隐。
朕将親覽焉。
○引見丁未科散館人員。
得旨。
此次散館之修撰張之萬、編修龐鐘璐、業經授職。
二甲庶吉士許彭壽、徐樹銘、鮑源深、陸秉樞、陳元鼎、李鶴年、帥遠燡、曹登庸、黃彭年、何璟、劉其年、沈桂芬、沈葆貞桢陳浚、李鴻章、袁希祖、郭椿壽、蘇仲山、潘斯濂、陳毓麒、胡壽椿、周德榮、粟增熉、林之望、李品三、唐壬森、周士炳、張炳堃、孫觀、蔣兆鲲、華祝三、伍肇齡、尹國珍、劉有銘、俱着授為編修。
三甲庶吉士毛昶熙、張修府、彥昌、俱着授為檢讨。
周悅讓、周道治、文啟、白恩佑、丁壽昌、蕭銘卣、朱夢元、宗室載铿、俱着以部屬用。
繙譯庶吉士伍忠阿、廣鳳、俱着授為編修。
桂豐、勒爾精阿、俱着以部屬用。
○賞會試年老舉人劉玮等、二十五人、編修、檢讨、學正銜有差。
○修浙江仁和縣海甯州東塘工程。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甲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命貴州大定協副将雙魁、留京。
賞頭等侍衛。
在大門
以肅吏治而靖闾閻。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定郡王載铨等、會議現辦各省清查案内、一切追賠銀款。
請将着追各項。
凡在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六日頒诏以前。
本員業經病故。
應于子孫名下着追。
而其子孫又無官職。
力不能完。
查明實系家産盡絕。
無可着追者。
由各籍旗出具切實印結。
咨報到部。
準予豁免。
如本員尚在。
無論升任、現任、候補、候選、以及降革、離任、并續經病故各員。
其将來按限追交、及着落分賠代賠之處。
悉令查照各該省奏定清查章程暨冊造各員銀數。
核實辦理。
均不在此次應豁之例。
至本案内、如有由通省各官按缺攤廉、及酌提州縣坐支等項。
分年歸補者。
亦無庸查辦請豁。
以清界限而重帑項。
從之。
○以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祁寯藻、吏部尚書賈桢、禮部尚書孫瑞珍、兵部尚書柏葰、工部尚書杜受田、刑部左侍郎周祖培、工部右侍郎靈桂、内閣學士車克慎、為殿試讀卷官。
○癸未。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策試天下貢士鄒石麟等、二百九名于保和殿。
制曰。
朕誕膺洪祚。
寅紹丕基。
荷穹昊之佑申。
緬祖考之彜訓。
孜孜求治。
日昃不遑。
恒思任賢去邪之道。
典學稽古之谟。
立政宜民之方。
敦本善俗之則。
冀與中外臣庶。
緻上理于大同。
茲值臨軒發策之初。
虛衷博采。
爾多士其敬聽之。
人君之職在于用人。
登選之途寬。
則賢愚并進。
薦剡之路辟。
則真僞相淆。
知人善任。
厥維艱哉。
唐李绛謂循其名。
驗以事。
所得十七。
可取法欤。
至如夾袋之儲。
材館之錄。
薦拔既多。
能無濫欤。
書曰任賢勿貳。
去邪勿疑。
賢奸之顯然者。
固易辦也。
其或貌似樸誠。
而中藏險詐。
外示正直。
而内蓄诐邪。
何以洞燭情僞。
俾無所售其欺欤。
君子小人。
各從其類。
若李泌之薦窦參。
司馬光之舉蔡京。
又何說也。
朕寤寐旁求。
命中外大臣。
各舉所知。
期得賢能、以康庶事。
将使野無遺賢。
朝無幸位。
程子所雲。
知言窮理。
則能察人。
斯為浚源之論欤。
唐虞授受。
不外一中。
所以辨危微而緻其精一者。
本于聖性之自然欤。
抑亦有存心養性之聖學欤。
禹之告舜。
曰安汝止。
周公之稱文王。
曰克厥宅心。
與執中之旨同否。
書說命言遜敏。
而推其效于道積厥躬。
詩敬之篇言就将。
而課其實于緝熙光明。
固未有不切于身心。
而可以言學者也。
三代以還。
史所載留意經術。
好學右文之君。
代有人矣乃考其行事。
或顯與古訓相違。
豈非舍本逐末。
所學未得其要欤。
朕惟典谟奧義。
孔孟微言。
以之修已治人。
若規矩準繩之不可易。
欲身體力行。
以為正位凝命之本。
審端緻力。
宜何從欤。
道揆法守。
制治保邦之要務也。
宋朱子有言。
為治之本。
在正心術以立紀綱。
夫紀綱不立。
而能治安者。
未之有也。
欲振肅而整齊之。
厥道何由。
禮樂刑政。
号為治具。
其所以行之者。
命令而已。
乃淑世牖民之道。
興利除弊之方。
诰誡屢頒。
而奉行不力。
是渙号僅為空言。
播告祗循故事何由振頹風而收實效欤。
易曰窮則變。
變則通通則久。
今承平日久。
法非不大備也。
而怠玩從事。
奸弊潛滋。
或偏廢而不舉。
或積重而難反。
若鹽漕河工諸大端。
利弊所在。
何以策出萬全。
俾國計民生。
兩受其益欤。
民風之淳漓。
系乎政教。
周書武成篇曰。
重民五教。
君牙之命。
亦以敷五典和民則告其臣。
蓋開創之君守成之主。
未有不以人紀成俗為先務者。
夫孝弟忠信、禮義廉恥。
固有之良。
盡人同具。
而轉移化導之權。
則操之自上。
仁讓之風何以興。
嚣淩之習何以靖。
侈靡相高。
何以防其漸。
奇衺相扇。
何以破其迷。
欲使海内之民。
還淳返樸。
臻道一風同之盛。
将何道之從欤。
史稱韓延壽守颍川。
教民略依古禮。
不得過法。
黃壩班行條教。
勸以為善防奸之意。
民皆信從。
今之守宰。
豈遂無其人欤。
抑大吏視教化為末務。
美績無由上聞。
遂相率而趨于刀筆筐箧欤。
多士通經緻用。
學古入官。
且來自民間。
見聞親切。
其推之往古。
驗之當今。
悉心敷陳。
毋泛毋隐。
朕将親覽焉。
○引見丁未科散館人員。
得旨。
此次散館之修撰張之萬、編修龐鐘璐、業經授職。
二甲庶吉士許彭壽、徐樹銘、鮑源深、陸秉樞、陳元鼎、李鶴年、帥遠燡、曹登庸、黃彭年、何璟、劉其年、沈桂芬、沈葆貞桢陳浚、李鴻章、袁希祖、郭椿壽、蘇仲山、潘斯濂、陳毓麒、胡壽椿、周德榮、粟增熉、林之望、李品三、唐壬森、周士炳、張炳堃、孫觀、蔣兆鲲、華祝三、伍肇齡、尹國珍、劉有銘、俱着授為編修。
三甲庶吉士毛昶熙、張修府、彥昌、俱着授為檢讨。
周悅讓、周道治、文啟、白恩佑、丁壽昌、蕭銘卣、朱夢元、宗室載铿、俱着以部屬用。
繙譯庶吉士伍忠阿、廣鳳、俱着授為編修。
桂豐、勒爾精阿、俱着以部屬用。
○賞會試年老舉人劉玮等、二十五人、編修、檢讨、學正銜有差。
○修浙江仁和縣海甯州東塘工程。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甲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命貴州大定協副将雙魁、留京。
賞頭等侍衛。
在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