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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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歲至一百二十歲以上者。
均仍題明給與建坊銀兩。
一、各處養濟院所有鳏寡孤獨。
及殘疾無告之人。
有司留心以時養贍。
無緻失所。
于戲。
膺茲繼體。
用惠錫于垓埏。
弼予仔肩。
式撫綏夫兆庶。
諸王文武大小臣工。
其各抒忠悃。
翊贊鴻猷。
以昭我國家億萬年無疆之祜。
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庚申。
上詣弘德殿、問皇貴太妃安。
○大學士九卿等、恭拟上大行皇帝尊谥徽稱。
曰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
廟号曰宣宗天下萬世。
稱曰宣宗成皇帝。
奏入。
上宣谕曰。
大學士九卿會同議上皇考大行皇帝尊谥曰成皇帝。
廟号曰宣宗。
上配列祖。
永極尊崇欽惟皇考澤普垓埏。
覃敷聲教。
功垂宇宙。
丕顯光華。
備至德以難名。
實群倫所共戴。
今廷臣所拟。
詳慎公允。
于皇考建中立極之宏模。
洵相符合。
深協朕懷。
此天下萬世之公論。
非朕一人哀慕顯揚之私願亦非臣下尊親頌美之私情也。
謹據所奏恭上尊谥廟号。
所有應行典禮。
該部敬稽成例以聞。
○又谕朕惟禮先報本。
徽稱務極乎尊崇。
義在制宜孝思不過夫典則。
雍正十三年。
皇曾祖高宗純皇帝。
恭加上列聖列後尊谥。
曾欽奉聖谕。
崇先特典。
後世子孫。
不得奉為成式。
是以我皇考大行皇帝于嘉慶二十五年。
恭加上列聖列後尊谥。
于列聖尊谥已加至二十二字者。
未敢複議加上。
列後尊谥已加至十六字者。
亦未敢複議加上。
朕紹承大位。
祗遵成憲。
敬念诒謀。
其有列聖尊谥未加至二十二字。
列後尊谥未加至十六字者。
均宜恭議增崇。
顯揚盛美。
該衙門詳稽典禮。
敬拟奏聞。
尋大學士等議奏仁宗睿皇帝尊谥。
謹拟經武下加光裕二字。
曰仁宗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光裕孝恭勤儉端敏。
英哲睿皇帝。
孝賢純皇後尊谥。
謹拟徽恭下加康順二字。
曰孝賢誠正敦穆仁惠徽恭康順輔天昌聖純皇後。
孝儀純皇後尊谥。
謹拟端恪下加敏哲二字。
曰孝儀恭順康裕慈仁端恪敏哲翼天毓聖純皇後。
孝淑睿皇後尊谥。
謹拟慈懿下加敦裕二字。
曰孝淑端和仁莊慈懿敦裕光天佑聖睿皇後。
得旨是。
○又谕、朕紹承大位。
自應敬避皇考大行皇帝聖諱。
惟宮殿廟宇舊名。
及省郡州縣名印宜如何分别避易之處。
着禮部詳慎妥議具奏。
○又谕、朕元妃薩克達氏。
應追封為皇後所有應行典禮。
該衙門察例具奏。
○辛酉上詣弘德殿問皇貴太妃安。
○修湖北武昌府沿江右岸。
并潛江縣土堤。
從總督裕泰請也。
○壬戌。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上詣弘德殿。
問皇貴太妃安。
○派吏部左侍郎花沙納、刑部左侍郎周祖培、知貢舉。
○癸亥。
上詣弘德殿。
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王大臣會同戶部遵議、清查各省倉庫章程。
着照所拟辦理。
惟有治法貴有治人。
各直省州縣。
經此次清查以後。
自應痛除積習。
力杜新虧。
但恐不肖官員。
以為寬其既往。
妄冀恩可幸邀。
圖便已私。
仍前骫法何以肅綱紀而儆官常。
特再明谕各督撫大吏督率藩臬道府正已率屬。
各勵廉隅。
則屬吏自知儆畏。
仍随時認真稽核。
務須激發天良。
不憚煩勞不避嫌怨查有劣員因循玩洩。
漸緻新虧。
視憲典為具文者。
立即嚴行參辦傥該督撫等毫無覺察。
或甘為徇庇。
經朕訪聞确實。
不但本員應置重典。
定将該管各上司從重治罪。
朕惟知仰遵谕旨法在必行。
決不寬貸也。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前據張芾奏、遵查副将知府被參各款。
當奉旨交刑部速議。
茲據該部核議具奏。
江西袁州協副将達崇阿、身任武職二品大員。
不知認真操練。
又不能約束兵丁。
性好演戲。
并縱容子弟演唱。
實屬有玷戎行。
達崇阿着即革職。
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九江府知府劉熾昌。
于地方撫恤事宜。
未能細心查辦。
緻動用倉谷。
與赈務戶口不符。
複以倡修堤工書院。
任聽紳士立碑邀譽。
不勝表率之任劉熾昌着先行革職。
交陸建瀛按照原參各款。
嚴行審訊。
如有那移倉谷重情。
及詳報戶口、有意存蒙混情事。
即從嚴懲辦。
○又谕、本年輪應查閱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等省營伍之期。
山東着即派陳慶偕、河南着即派潘铎、江蘇安徽江西着即派陸建瀛、逐一查閱。
認真簡校。
如查有訓練不精。
軍實不齊者。
即将廢弛之将弁據實嚴參。
毋得視為具文。
○以刑部左侍郎周祖培、辦理秋審事繁。
改派大理寺卿邵燦、知貢舉。
百歲至一百二十歲以上者。
均仍題明給與建坊銀兩。
一、各處養濟院所有鳏寡孤獨。
及殘疾無告之人。
有司留心以時養贍。
無緻失所。
于戲。
膺茲繼體。
用惠錫于垓埏。
弼予仔肩。
式撫綏夫兆庶。
諸王文武大小臣工。
其各抒忠悃。
翊贊鴻猷。
以昭我國家億萬年無疆之祜。
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庚申。
上詣弘德殿、問皇貴太妃安。
○大學士九卿等、恭拟上大行皇帝尊谥徽稱。
曰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
廟号曰宣宗天下萬世。
稱曰宣宗成皇帝。
奏入。
上宣谕曰。
大學士九卿會同議上皇考大行皇帝尊谥曰成皇帝。
廟号曰宣宗。
上配列祖。
永極尊崇欽惟皇考澤普垓埏。
覃敷聲教。
功垂宇宙。
丕顯光華。
備至德以難名。
實群倫所共戴。
今廷臣所拟。
詳慎公允。
于皇考建中立極之宏模。
洵相符合。
深協朕懷。
此天下萬世之公論。
非朕一人哀慕顯揚之私願亦非臣下尊親頌美之私情也。
謹據所奏恭上尊谥廟号。
所有應行典禮。
該部敬稽成例以聞。
○又谕朕惟禮先報本。
徽稱務極乎尊崇。
義在制宜孝思不過夫典則。
雍正十三年。
皇曾祖高宗純皇帝。
恭加上列聖列後尊谥。
曾欽奉聖谕。
崇先特典。
後世子孫。
不得奉為成式。
是以我皇考大行皇帝于嘉慶二十五年。
恭加上列聖列後尊谥。
于列聖尊谥已加至二十二字者。
未敢複議加上。
列後尊谥已加至十六字者。
亦未敢複議加上。
朕紹承大位。
祗遵成憲。
敬念诒謀。
其有列聖尊谥未加至二十二字。
列後尊谥未加至十六字者。
均宜恭議增崇。
顯揚盛美。
該衙門詳稽典禮。
敬拟奏聞。
尋大學士等議奏仁宗睿皇帝尊谥。
謹拟經武下加光裕二字。
曰仁宗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光裕孝恭勤儉端敏。
英哲睿皇帝。
孝賢純皇後尊谥。
謹拟徽恭下加康順二字。
曰孝賢誠正敦穆仁惠徽恭康順輔天昌聖純皇後。
孝儀純皇後尊谥。
謹拟端恪下加敏哲二字。
曰孝儀恭順康裕慈仁端恪敏哲翼天毓聖純皇後。
孝淑睿皇後尊谥。
謹拟慈懿下加敦裕二字。
曰孝淑端和仁莊慈懿敦裕光天佑聖睿皇後。
得旨是。
○又谕、朕紹承大位。
自應敬避皇考大行皇帝聖諱。
惟宮殿廟宇舊名。
及省郡州縣名印宜如何分别避易之處。
着禮部詳慎妥議具奏。
○又谕、朕元妃薩克達氏。
應追封為皇後所有應行典禮。
該衙門察例具奏。
○辛酉上詣弘德殿問皇貴太妃安。
○修湖北武昌府沿江右岸。
并潛江縣土堤。
從總督裕泰請也。
○壬戌。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上詣弘德殿。
問皇貴太妃安。
○派吏部左侍郎花沙納、刑部左侍郎周祖培、知貢舉。
○癸亥。
上詣弘德殿。
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王大臣會同戶部遵議、清查各省倉庫章程。
着照所拟辦理。
惟有治法貴有治人。
各直省州縣。
經此次清查以後。
自應痛除積習。
力杜新虧。
但恐不肖官員。
以為寬其既往。
妄冀恩可幸邀。
圖便已私。
仍前骫法何以肅綱紀而儆官常。
特再明谕各督撫大吏督率藩臬道府正已率屬。
各勵廉隅。
則屬吏自知儆畏。
仍随時認真稽核。
務須激發天良。
不憚煩勞不避嫌怨查有劣員因循玩洩。
漸緻新虧。
視憲典為具文者。
立即嚴行參辦傥該督撫等毫無覺察。
或甘為徇庇。
經朕訪聞确實。
不但本員應置重典。
定将該管各上司從重治罪。
朕惟知仰遵谕旨法在必行。
決不寬貸也。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前據張芾奏、遵查副将知府被參各款。
當奉旨交刑部速議。
茲據該部核議具奏。
江西袁州協副将達崇阿、身任武職二品大員。
不知認真操練。
又不能約束兵丁。
性好演戲。
并縱容子弟演唱。
實屬有玷戎行。
達崇阿着即革職。
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九江府知府劉熾昌。
于地方撫恤事宜。
未能細心查辦。
緻動用倉谷。
與赈務戶口不符。
複以倡修堤工書院。
任聽紳士立碑邀譽。
不勝表率之任劉熾昌着先行革職。
交陸建瀛按照原參各款。
嚴行審訊。
如有那移倉谷重情。
及詳報戶口、有意存蒙混情事。
即從嚴懲辦。
○又谕、本年輪應查閱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等省營伍之期。
山東着即派陳慶偕、河南着即派潘铎、江蘇安徽江西着即派陸建瀛、逐一查閱。
認真簡校。
如查有訓練不精。
軍實不齊者。
即将廢弛之将弁據實嚴參。
毋得視為具文。
○以刑部左侍郎周祖培、辦理秋審事繁。
改派大理寺卿邵燦、知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