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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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九年。
己酉。
十二月。
甲子朔。
谕内閣、前因原任山西巡撫吳其浚、裁革鹽規。
潔己奉公。
當降旨令原籍巡撫查明該故員現有子孫幾人。
茲據護理巡撫嚴良訓查明覆奏。
自應特沛殊恩。
以昭清節。
所有吳其浚長子候選縣主簿吳元禧、三子候選知縣吳崇恩、均着加恩遇缺即選。
次子分發通判吳榮禧、着加恩到省後遇缺即補。
四子監生吳承恩、五子監生吳洪恩、及長孫吳樽讓、均着加恩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福濟陸建瀛奏、接奉前旨籌辦回空情形一摺。
覽奏已悉。
本年因啟放吳城六堡。
以緻運道淤淺。
前已有人陳奏。
嗣據楊殿邦奏參誤運工員。
并稱淤墊情形較重。
軍船阻滞堪虞。
疊經降旨。
令福濟、陸建瀛、悉心籌畫。
妥速辦理。
茲據奏稱、由高郵寶應溯流而上。
逐段測探。
水勢尚非甚淺。
沿途軍船。
與重載貨船。
俱暢行無阻。
現在頭二塘業已灌放。
亟應趕灌三塘。
所籌将太平河存船。
暫移太平汪、騰出河身之處。
現既勘明。
事屬可行。
該漕督亦無異詞。
惟節候已晚。
斷難任漕委員弁。
藉詞延宕。
着福濟、陸建瀛、會同楊殿邦、楊以增迅即催提放渡。
務令回空各船。
克期歸次。
庶可以速補遲。
仍饬将淤淺處所。
責成楊以增、督員興挑。
或築壩逼溜刷沙。
非但攻淤。
并堪濟運。
方為妥善。
如河員稍有延玩。
立即嚴參治罪。
傥運弁旗丁。
藉口刁難。
有意稽遲。
亦着楊殿邦随時重懲。
事關軍船回空。
兼籌明歲新漕重運。
諒福濟等、必能星速籌辦。
以慰朕廑也。
勉之。
将此谕知福濟、陸建瀛、并谕楊殿邦、楊以增、知之。
○以國子監祭酒翁心存、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銜。
○丙寅。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正陽門箭樓。
不戒于火。
明年修複方位不宜。
着派内務府大臣。
迅速确實勘估興修。
并着于立春以前。
趕緊開工。
其動用何項錢糧。
着内務府大臣屆期請旨。
○調兵部右侍郎黃贊湯、為刑部右侍郎。
仍留福建學政任。
戶部左侍郎趙光、為兵部右侍郎。
以署吏部右侍郎季芝昌、為戶部左侍郎。
兼管三庫事。
仍兼署吏部右侍郎。
○以禮部尚書孫瑞珍、署管理戶部三庫事。
○戊辰。
陝甘總督琦善奏報接印任事。
得旨、應整饬者。
次第籌辦。
○調貴州布政使張集馨、為甘肅布政使。
直隸布政使吳式芬、為貴州布政使。
以江西按察使陳啟邁、為直隸布政使。
廣東鹽運使恽光宸、為江西按察使。
○己巳。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江蘇巡撫傅繩勳奏、籌辦赈務。
由公正殷實之紳董分司其事。
動用庫款。
尤力求撙節。
不經胥吏之手。
總期諸弊肅清。
民沾實惠。
得旨、所辦是。
○總徵江蘇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華亭、奉賢、婁、上海、南彙、青浦、川沙、無錫、宜興、荊溪、太倉、鎮洋、嘉定、寶山、二十三廳州縣白糧。
○庚午。
上奉皇太後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裕泰馳奏、匪徒糾衆搶掠。
派兵剿辦一摺。
湖南道州等州縣。
連界所屬之癞子山内。
現有匪徒盤踞。
四出搶掠。
匪首黃三等、各有黨羽一二百人。
膽敢負嵎踞險。
鑄造軍械。
并編造歌謠。
遍貼煽惑。
雖距新甯滋事地方較遠。
難保非豫糾夥黨。
謀為不法。
急應痛加剿辦。
馮德馨、英俊、雙德、現均駐劄新甯。
着酌量緩急情形。
分派弁兵。
由該鎮管帶前往。
會同地方文武。
協力兜拏。
務期一鼓就捦。
迅速撲滅。
該處介在四邑之間。
徑雜山深。
易緻竄越。
務須于各要隘處所。
嚴密堵緝。
勿令與新甯匪徒。
往來勾結。
蔓延滋擾。
此時大兵聚集新甯。
該處匪徒。
諒已摉捕。
裕泰雖在湖北。
而一切調度布置。
必須籌畫萬全。
遙為策應。
勿令湖南兵單。
有顧此失彼之虞。
方為妥善。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阿克蘇辦事大臣舒興阿、葉爾羌幫辦大臣鐘泰、庫車辦事大臣德全、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成凱、伊犁領隊大臣托精阿、來京。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圖伽布、為阿克蘇辦事大臣。
賞署正紅旗漢軍副都統達三、副都統銜。
為葉爾羌幫辦大臣。
内閣侍讀學士承芳、頭等侍衛。
為庫車辦事大臣。
正黃旗蒙古副都統紮拉芬泰、都統銜。
為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
以禦前頭等侍衛德爾格勒、為伊犁領隊大臣。
○以和阗續墾阿提巴什地畝。
試種成熟。
予章京松林等、議叙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舒城縣民王家紅女王女。
山東商河縣民劉喜仔姊妮姐。
○辛未。
皇太後聖躬不豫。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以葉爾羌幫辦大臣達三、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哈芬、署正白旗護軍統領。
○以右春坊右庶子煜綸、充日講起居注官。
○命都察院左都禦史柏葰、吏部右侍郎明訓、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巴清德、在紫禁城内騎馬。
○科爾沁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等十八人、喀爾喀車臣汗阿爾塔什達等五人、烏珠穆沁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巴林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等二人、喀喇沁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等四人、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阿巴噶郡王阿爾塔什第、翁牛特郡王喇特納濟哩第、蘇尼特郡王齊旺紮布、四子部落郡王伊什齊當、紮赉特貝勒理藩院額外侍郎拉木棍布紮布、郭爾羅斯鎮國公揚贊巴拉、于養心殿階下瞻觐。
○壬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顔以燠、劉源灏奏、估挑山東運河。
确核土方銀數。
請分别動撥趕辦一摺。
另片奏、津貼銀兩。
例支不敷。
暫請借撥等語。
本年東省伏秋汛内。
山泉漲發較勤。
下遊不無淤墊。
經該河督等勘明上河等廳汛。
多有淺淤之處。
自應趕緊興挑。
以利漕行。
所有估添募夫例價器具銀二萬四千四十九兩零。
着準其照例動撥司庫正款。
其外加津貼銀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八兩零。
除沛汛領辦銀六百八十六兩。
例由江南支領外。
應支東商生息銀三萬三千二百七十二兩零。
據稱尚未解到銀一萬九百五十兩。
連不敷津貼銀二千七百七十二兩零。
着一并準其在于山東藩庫。
暫行借撥。
仍着山東巡撫嚴催運司。
設法追商。
完解還款。
均
己酉。
十二月。
甲子朔。
谕内閣、前因原任山西巡撫吳其浚、裁革鹽規。
潔己奉公。
當降旨令原籍巡撫查明該故員現有子孫幾人。
茲據護理巡撫嚴良訓查明覆奏。
自應特沛殊恩。
以昭清節。
所有吳其浚長子候選縣主簿吳元禧、三子候選知縣吳崇恩、均着加恩遇缺即選。
次子分發通判吳榮禧、着加恩到省後遇缺即補。
四子監生吳承恩、五子監生吳洪恩、及長孫吳樽讓、均着加恩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福濟陸建瀛奏、接奉前旨籌辦回空情形一摺。
覽奏已悉。
本年因啟放吳城六堡。
以緻運道淤淺。
前已有人陳奏。
嗣據楊殿邦奏參誤運工員。
并稱淤墊情形較重。
軍船阻滞堪虞。
疊經降旨。
令福濟、陸建瀛、悉心籌畫。
妥速辦理。
茲據奏稱、由高郵寶應溯流而上。
逐段測探。
水勢尚非甚淺。
沿途軍船。
與重載貨船。
俱暢行無阻。
現在頭二塘業已灌放。
亟應趕灌三塘。
所籌将太平河存船。
暫移太平汪、騰出河身之處。
現既勘明。
事屬可行。
該漕督亦無異詞。
惟節候已晚。
斷難任漕委員弁。
藉詞延宕。
着福濟、陸建瀛、會同楊殿邦、楊以增迅即催提放渡。
務令回空各船。
克期歸次。
庶可以速補遲。
仍饬将淤淺處所。
責成楊以增、督員興挑。
或築壩逼溜刷沙。
非但攻淤。
并堪濟運。
方為妥善。
如河員稍有延玩。
立即嚴參治罪。
傥運弁旗丁。
藉口刁難。
有意稽遲。
亦着楊殿邦随時重懲。
事關軍船回空。
兼籌明歲新漕重運。
諒福濟等、必能星速籌辦。
以慰朕廑也。
勉之。
将此谕知福濟、陸建瀛、并谕楊殿邦、楊以增、知之。
○以國子監祭酒翁心存、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銜。
○丙寅。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正陽門箭樓。
不戒于火。
明年修複方位不宜。
着派内務府大臣。
迅速确實勘估興修。
并着于立春以前。
趕緊開工。
其動用何項錢糧。
着内務府大臣屆期請旨。
○調兵部右侍郎黃贊湯、為刑部右侍郎。
仍留福建學政任。
戶部左侍郎趙光、為兵部右侍郎。
以署吏部右侍郎季芝昌、為戶部左侍郎。
兼管三庫事。
仍兼署吏部右侍郎。
○以禮部尚書孫瑞珍、署管理戶部三庫事。
○戊辰。
陝甘總督琦善奏報接印任事。
得旨、應整饬者。
次第籌辦。
○調貴州布政使張集馨、為甘肅布政使。
直隸布政使吳式芬、為貴州布政使。
以江西按察使陳啟邁、為直隸布政使。
廣東鹽運使恽光宸、為江西按察使。
○己巳。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江蘇巡撫傅繩勳奏、籌辦赈務。
由公正殷實之紳董分司其事。
動用庫款。
尤力求撙節。
不經胥吏之手。
總期諸弊肅清。
民沾實惠。
得旨、所辦是。
○總徵江蘇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華亭、奉賢、婁、上海、南彙、青浦、川沙、無錫、宜興、荊溪、太倉、鎮洋、嘉定、寶山、二十三廳州縣白糧。
○庚午。
上奉皇太後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裕泰馳奏、匪徒糾衆搶掠。
派兵剿辦一摺。
湖南道州等州縣。
連界所屬之癞子山内。
現有匪徒盤踞。
四出搶掠。
匪首黃三等、各有黨羽一二百人。
膽敢負嵎踞險。
鑄造軍械。
并編造歌謠。
遍貼煽惑。
雖距新甯滋事地方較遠。
難保非豫糾夥黨。
謀為不法。
急應痛加剿辦。
馮德馨、英俊、雙德、現均駐劄新甯。
着酌量緩急情形。
分派弁兵。
由該鎮管帶前往。
會同地方文武。
協力兜拏。
務期一鼓就捦。
迅速撲滅。
該處介在四邑之間。
徑雜山深。
易緻竄越。
務須于各要隘處所。
嚴密堵緝。
勿令與新甯匪徒。
往來勾結。
蔓延滋擾。
此時大兵聚集新甯。
該處匪徒。
諒已摉捕。
裕泰雖在湖北。
而一切調度布置。
必須籌畫萬全。
遙為策應。
勿令湖南兵單。
有顧此失彼之虞。
方為妥善。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阿克蘇辦事大臣舒興阿、葉爾羌幫辦大臣鐘泰、庫車辦事大臣德全、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成凱、伊犁領隊大臣托精阿、來京。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圖伽布、為阿克蘇辦事大臣。
賞署正紅旗漢軍副都統達三、副都統銜。
為葉爾羌幫辦大臣。
内閣侍讀學士承芳、頭等侍衛。
為庫車辦事大臣。
正黃旗蒙古副都統紮拉芬泰、都統銜。
為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
以禦前頭等侍衛德爾格勒、為伊犁領隊大臣。
○以和阗續墾阿提巴什地畝。
試種成熟。
予章京松林等、議叙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安徽舒城縣民王家紅女王女。
山東商河縣民劉喜仔姊妮姐。
○辛未。
皇太後聖躬不豫。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以葉爾羌幫辦大臣達三、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哈芬、署正白旗護軍統領。
○以右春坊右庶子煜綸、充日講起居注官。
○命都察院左都禦史柏葰、吏部右侍郎明訓、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巴清德、在紫禁城内騎馬。
○科爾沁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等十八人、喀爾喀車臣汗阿爾塔什達等五人、烏珠穆沁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巴林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等二人、喀喇沁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等四人、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阿巴噶郡王阿爾塔什第、翁牛特郡王喇特納濟哩第、蘇尼特郡王齊旺紮布、四子部落郡王伊什齊當、紮赉特貝勒理藩院額外侍郎拉木棍布紮布、郭爾羅斯鎮國公揚贊巴拉、于養心殿階下瞻觐。
○壬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顔以燠、劉源灏奏、估挑山東運河。
确核土方銀數。
請分别動撥趕辦一摺。
另片奏、津貼銀兩。
例支不敷。
暫請借撥等語。
本年東省伏秋汛内。
山泉漲發較勤。
下遊不無淤墊。
經該河督等勘明上河等廳汛。
多有淺淤之處。
自應趕緊興挑。
以利漕行。
所有估添募夫例價器具銀二萬四千四十九兩零。
着準其照例動撥司庫正款。
其外加津貼銀三萬三千九百五十八兩零。
除沛汛領辦銀六百八十六兩。
例由江南支領外。
應支東商生息銀三萬三千二百七十二兩零。
據稱尚未解到銀一萬九百五十兩。
連不敷津貼銀二千七百七十二兩零。
着一并準其在于山東藩庫。
暫行借撥。
仍着山東巡撫嚴催運司。
設法追商。
完解還款。
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