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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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九年。
己酉。
八月。
丙寅朔。
以大理寺少卿雷以諴、為奉天府府丞。
兼提督學政。
通政使司通政使程庭桂、提督順天學政。
内閣學士李嘉端、提督安徽學政。
吏部右侍郎張芾、提督江西學政。
禮部左侍郎吳鐘駿、提督浙江學政。
兵部右侍郎黃贊湯、提督福建學政。
翰林院編修車順軌、提督湖南學政。
編修胡瑞瀾、提督山西學政。
編修吳福年、提督陝甘學政。
左春坊左庶子許乃钊、提督廣東學政。
翰林院編修孫锵鳴、提督廣西學政。
編修陳慶松、提督雲南學政。
命江蘇學政青麟、山東學政馮譽骥、河南學政俞長贊、湖北學政龍啟瑞、四川學政支清彥、貴州學政翁同書、仍留任。
○予浙江出洋淹斃守備韓慶瑞、湖北因公淹斃知縣李明埙、祭葬恤蔭。
廣東捕賊被戕千總胡鈴、祭葬世職。
陝西陣亡馬兵穆建吉、甘肅陣亡馬兵馮大平、賞恤如例。
○除江蘇金山縣坍沒田九頃五十八畝有奇額賦。
○展赈江蘇太湖、金山、靖江、溧陽、上元、江甯、六廳縣被水災民。
○丁卯。
祭先師孔子。
遣吏部尚書文慶行禮。
○命戶部右侍郎朱鳳标、教習庶吉士。
○以禮部右侍郎曾國藩、兼署兵部右侍郎。
工部左侍郎陳孚恩、兼署戶部左侍郎。
管三庫事。
○戊辰。
祭大社。
大稷。
遣惇郡王奕誴、恭代行禮。
○谕内閣、據軍機大臣。
會同戶部刑部。
審訊已革浙江巡撫梁寶常、藩司存興、任内催徵錢糧。
虧數較多一案。
該革撫所供銀米虧短數目。
多與季芝昌吳文镕參摺内不符。
着吳文镕、督饬藩司汪本铨、迅即查明具奏。
以憑核辦。
○谕軍機大臣等、楊以增奏、籌堵外南吳城洩水缺口各情形一摺。
南河吳城七堡地方。
盛漲危險。
前經該河督奏請、洩黃減漲。
本系從權辦理。
據稱洪湖所進黃水不大。
不緻多受淤墊。
然寬廣數百裡。
雖黃流未曾奪溜。
而水勢平衍。
不能暢行。
暗中受患。
實滋流弊。
惟有迅将挑通舊址。
趕緊堵築。
毋令漫刷。
至于興工必資挑土。
若待河灘涸露。
始議興築。
必候霜降節前辦理。
亦未免過于拘泥。
豈非株守坐誤。
昭關壩毋庸再啟。
可免下遊浸灌。
尚稱妥協。
着該河督即督同道将。
相機迅辦。
認真經理。
毋得為劣員所朦。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己巳。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内閣、德誠、吳鐘駿奏、請将米色潮濕及行走遲延各幫弁、并催趱不力之營汛各員弁、分别革職摘去頂帶一摺。
浙江台州前幫。
米色潮濕。
而失風之米。
為數亦多。
該幫千總胡廷彪、不能約束。
緻旗丁有攙和使水情弊。
迨經坐糧廳查驗。
饬令上緊挑晾。
又不趕緊督辦。
由來此等劣弁。
雖經懲治。
永不悛改。
可恨已極。
胡廷彪、着即行革職。
永不叙用。
并着該部存記。
嗣後有似此者。
即着按此懲辦。
毋稍寬縱。
仍責令總運桂琳、嚴饬該幫弁丁等、将濕米認真挑晾。
傥有短少。
即行嚴參。
溫州前幫千總王民彤、押運行走。
沿途逗留。
以緻在後幫船。
不能前進。
其沿河司漕營汛。
并不實力催趱。
以緻通壩停斛守候。
均屬延誤。
着一并摘去頂帶。
至總運桂琳、未能實力督饬。
亦屬辦事颟顸。
着交部議處。
○又谕、德誠、吳鐘駿奏、請饬查遲誤之總運委員等語。
江蘇各幫漕糧。
久已起卸完竣。
蘇松太三屬總運、均未到通州。
着江蘇巡撫查明、該總運何紹祺、李初圻、王家佩等三員内。
除實因公務羁身者。
毋庸議外。
将玩延遲緩之員。
及欠解存公銀兩之各州縣。
查取職名。
一并奏參。
交部分别議處。
以為玩視漕務者戒。
○以禮部尚書孫瑞珍、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都察院左都禦史王廣蔭、工部右侍郎靈桂、為副考官。
○庚午。
谕内閣、
己酉。
八月。
丙寅朔。
以大理寺少卿雷以諴、為奉天府府丞。
兼提督學政。
通政使司通政使程庭桂、提督順天學政。
内閣學士李嘉端、提督安徽學政。
吏部右侍郎張芾、提督江西學政。
禮部左侍郎吳鐘駿、提督浙江學政。
兵部右侍郎黃贊湯、提督福建學政。
翰林院編修車順軌、提督湖南學政。
編修胡瑞瀾、提督山西學政。
編修吳福年、提督陝甘學政。
左春坊左庶子許乃钊、提督廣東學政。
翰林院編修孫锵鳴、提督廣西學政。
編修陳慶松、提督雲南學政。
命江蘇學政青麟、山東學政馮譽骥、河南學政俞長贊、湖北學政龍啟瑞、四川學政支清彥、貴州學政翁同書、仍留任。
○予浙江出洋淹斃守備韓慶瑞、湖北因公淹斃知縣李明埙、祭葬恤蔭。
廣東捕賊被戕千總胡鈴、祭葬世職。
陝西陣亡馬兵穆建吉、甘肅陣亡馬兵馮大平、賞恤如例。
○除江蘇金山縣坍沒田九頃五十八畝有奇額賦。
○展赈江蘇太湖、金山、靖江、溧陽、上元、江甯、六廳縣被水災民。
○丁卯。
祭先師孔子。
遣吏部尚書文慶行禮。
○命戶部右侍郎朱鳳标、教習庶吉士。
○以禮部右侍郎曾國藩、兼署兵部右侍郎。
工部左侍郎陳孚恩、兼署戶部左侍郎。
管三庫事。
○戊辰。
祭大社。
大稷。
遣惇郡王奕誴、恭代行禮。
○谕内閣、據軍機大臣。
會同戶部刑部。
審訊已革浙江巡撫梁寶常、藩司存興、任内催徵錢糧。
虧數較多一案。
該革撫所供銀米虧短數目。
多與季芝昌吳文镕參摺内不符。
着吳文镕、督饬藩司汪本铨、迅即查明具奏。
以憑核辦。
○谕軍機大臣等、楊以增奏、籌堵外南吳城洩水缺口各情形一摺。
南河吳城七堡地方。
盛漲危險。
前經該河督奏請、洩黃減漲。
本系從權辦理。
據稱洪湖所進黃水不大。
不緻多受淤墊。
然寬廣數百裡。
雖黃流未曾奪溜。
而水勢平衍。
不能暢行。
暗中受患。
實滋流弊。
惟有迅将挑通舊址。
趕緊堵築。
毋令漫刷。
至于興工必資挑土。
若待河灘涸露。
始議興築。
必候霜降節前辦理。
亦未免過于拘泥。
豈非株守坐誤。
昭關壩毋庸再啟。
可免下遊浸灌。
尚稱妥協。
着該河督即督同道将。
相機迅辦。
認真經理。
毋得為劣員所朦。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己巳。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内閣、德誠、吳鐘駿奏、請将米色潮濕及行走遲延各幫弁、并催趱不力之營汛各員弁、分别革職摘去頂帶一摺。
浙江台州前幫。
米色潮濕。
而失風之米。
為數亦多。
該幫千總胡廷彪、不能約束。
緻旗丁有攙和使水情弊。
迨經坐糧廳查驗。
饬令上緊挑晾。
又不趕緊督辦。
由來此等劣弁。
雖經懲治。
永不悛改。
可恨已極。
胡廷彪、着即行革職。
永不叙用。
并着該部存記。
嗣後有似此者。
即着按此懲辦。
毋稍寬縱。
仍責令總運桂琳、嚴饬該幫弁丁等、将濕米認真挑晾。
傥有短少。
即行嚴參。
溫州前幫千總王民彤、押運行走。
沿途逗留。
以緻在後幫船。
不能前進。
其沿河司漕營汛。
并不實力催趱。
以緻通壩停斛守候。
均屬延誤。
着一并摘去頂帶。
至總運桂琳、未能實力督饬。
亦屬辦事颟顸。
着交部議處。
○又谕、德誠、吳鐘駿奏、請饬查遲誤之總運委員等語。
江蘇各幫漕糧。
久已起卸完竣。
蘇松太三屬總運、均未到通州。
着江蘇巡撫查明、該總運何紹祺、李初圻、王家佩等三員内。
除實因公務羁身者。
毋庸議外。
将玩延遲緩之員。
及欠解存公銀兩之各州縣。
查取職名。
一并奏參。
交部分别議處。
以為玩視漕務者戒。
○以禮部尚書孫瑞珍、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都察院左都禦史王廣蔭、工部右侍郎靈桂、為副考官。
○庚午。
谕内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