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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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雲貴錢法一摺。
據稱雲貴小錢攙雜日多之故。
不但私鑄奸民未能淨盡。
即官錢偷減分兩其弊亦屬顯然等語。
小錢之弊實不出此。
各省錢法日壞一日若不過商販夾雜使用。
為數能有幾何即遊惰小民。
于僻靜處所。
私行镕化亦屬有限。
何至如此充斥總由官局偷減分兩。
多鑄圖利而督撫等又以錢局為美缺。
往往将伊信用私人派令管理。
使之得有赢餘以緻輾轉效尤竟成锢弊節經降旨通行饬谕。
而行使小錢尤以雲南四川為甚。
富綱等所奏近年以來。
小錢業已淨盡之處。
自無此理。
即本日蔣兆奎所奏、山西省市集錢文。
均系局鑄制錢。
并無小錢之語。
亦不足信。
現在查驗戶工二局所鑄錢文。
輪廓字畫糢糊不真。
不但不及康熙雍正年間錢式。
并乾隆初年之不如。
何況各省局錢。
自必更加偷減。
并私鑄之不若矣若不正本清源。
錢法安能整頓。
今各省錢局俱已停爐。
民間小錢亦屢經饬令實力收繳。
各該督撫務須各矢天良。
實力督辦使積弊肅清。
小錢淨盡。
方為不負委任倘視為具文。
仍前玩怠緻行用錢文仍有小錢攙雜一經查出惟該督撫是問。
恐不能當其咎也 ○又谕、向來各省奏報糧價多有不實。
朕披閱所開清單每以價增奏報者多。
即遇豐收之年。
亦僅報至價平而止此蓋劣員為買補倉谷之計耳。
本日陳淮奏九月分江西各府糧價。
俱注價賤何以各省糧價均不按照時價。
據實具奏年歲豐歉不齊市集糧食。
價值随時長落甯有各省皆同有增無減之理。
此皆由地方官積習相沿。
朦混捏飾督撫等率據屬員禀報之價。
開單具奏。
以為采買侵漁地步。
所奏實不足信。
若雲江西年成好。
則湖南四川亦多好年成。
何從未見奏賤價耶。
朕廑念民依。
無時或釋原非欲各督撫競為粉飾諱災也。
即如本日陳淮奏、拏獲樂平縣民強奸幼女謀殺人命一案。
朕以其辦理尚屬留心是以賞給荷包。
交部議叙。
并非因其開報米糧價賤。
加之獎勵也。
嗣後各督撫、務須各發天良。
将每月糧價。
據實具奏督撫等觀望陋習。
非過即不及。
朕甚愧之不得因有此旨。
有心減飾用副朕勤恤民隐至意。
○又谕、恒秀在吉林将軍任内、辦理參務。
未能妥協。
以緻虧欠庫項。
勒派民人。
是以問拟絞候。
實屬罪所應得。
姑念恒秀究無侵漁肥巳情事。
着加恩寬免。
但恒秀身為宗室。
擢用将軍如此辦事錯謬。
豈可複授官職。
着在家閉門思過。
以冀愧悔。
○壬午。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曰、吉慶奏江蘇松江府、太倉州屬竈地八月間雨水稍多。
收成歉薄等語。
松太等屬因積雨歉收。
前據奇豐額等奏到已降旨将應徵地丁漕糧概予緩徵今該府州所屬竈地亦因雨水稍多收成歉薄。
若将應徵鹽課一律徵收恐竈力不無拮據。
所有松江府屬之青村、袁浦、橫浦、浦東、下砂及下砂二三等六場、并太倉州屬之崇明場各竈地。
暨該府州所屬之華亭婁縣、奉賢、金山、上海、南彙、青浦、崇明等八縣。
低窪歉收田畝。
本年應徵鹽課錢糧。
亦着一并加恩緩至來年秋收後帶徵。
以纾竈力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松江府太倉州屬竈地因雨水歉收一摺。
已有旨将應徵鹽課錢糧。
加恩緩徵矣。
前據奇豐額等奏、松江、太倉二屬八月中積雨連綿。
低區收成未免歉薄請将應徵應帶地丁漕糧。
概予緩徵時即應并及竈戶。
本日吉慶所奏雖系竈地鹽課。
但該府州俱屬江蘇所轄地方。
何以奇豐額前奏摺内、既未提及此次又未會銜具奏着傳谕該撫、嗣後當一體留心。
遇有此等事件。
務宜彼此知照會銜奏聞。
不得因系竈地。
置身局外也。
○以太常寺卿順海為通政使。
○江蘇巡撫奇豐額疏報、婁縣、寶山二縣開墾田塗、地七頃九十六畝有奇。
○旌表守正被戕湖南永定縣民朱世榮妻向氏。
○癸未。
上禦懋勤殿勾到湖廣情實罪犯停決斬犯七人。
絞犯四人。
餘二十二人予勾。
○甲申。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是月。
陝甘總督勒保奏、查明教匪劉松在配。
實未傳教收徒批、此不過欲保爾地方無事耳總非真語。
外省惡習奈何但朕不為已甚早有旨了又奏将劉松、劉四兒委員解赴襄陽。
交福甯歸案審辦又批、完汝事了。
又奏搜獲劉松市平雜色銀二千兩。
貯藩庫充公得旨、有何要 ○又奏、籌議商民呈繳小錢。
請酌給價值。
以期收銷淨盡。
得旨、妥實行之。
勿為虛言。
○兩廣總督覺羅長麟奏、查明各州縣。
并無私藏私制鳥槍得旨毋久。
而懈可也。
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三
據稱雲貴小錢攙雜日多之故。
不但私鑄奸民未能淨盡。
即官錢偷減分兩其弊亦屬顯然等語。
小錢之弊實不出此。
各省錢法日壞一日若不過商販夾雜使用。
為數能有幾何即遊惰小民。
于僻靜處所。
私行镕化亦屬有限。
何至如此充斥總由官局偷減分兩。
多鑄圖利而督撫等又以錢局為美缺。
往往将伊信用私人派令管理。
使之得有赢餘以緻輾轉效尤竟成锢弊節經降旨通行饬谕。
而行使小錢尤以雲南四川為甚。
富綱等所奏近年以來。
小錢業已淨盡之處。
自無此理。
即本日蔣兆奎所奏、山西省市集錢文。
均系局鑄制錢。
并無小錢之語。
亦不足信。
現在查驗戶工二局所鑄錢文。
輪廓字畫糢糊不真。
不但不及康熙雍正年間錢式。
并乾隆初年之不如。
何況各省局錢。
自必更加偷減。
并私鑄之不若矣若不正本清源。
錢法安能整頓。
今各省錢局俱已停爐。
民間小錢亦屢經饬令實力收繳。
各該督撫務須各矢天良。
實力督辦使積弊肅清。
小錢淨盡。
方為不負委任倘視為具文。
仍前玩怠緻行用錢文仍有小錢攙雜一經查出惟該督撫是問。
恐不能當其咎也 ○又谕、向來各省奏報糧價多有不實。
朕披閱所開清單每以價增奏報者多。
即遇豐收之年。
亦僅報至價平而止此蓋劣員為買補倉谷之計耳。
本日陳淮奏九月分江西各府糧價。
俱注價賤何以各省糧價均不按照時價。
據實具奏年歲豐歉不齊市集糧食。
價值随時長落甯有各省皆同有增無減之理。
此皆由地方官積習相沿。
朦混捏飾督撫等率據屬員禀報之價。
開單具奏。
以為采買侵漁地步。
所奏實不足信。
若雲江西年成好。
則湖南四川亦多好年成。
何從未見奏賤價耶。
朕廑念民依。
無時或釋原非欲各督撫競為粉飾諱災也。
即如本日陳淮奏、拏獲樂平縣民強奸幼女謀殺人命一案。
朕以其辦理尚屬留心是以賞給荷包。
交部議叙。
并非因其開報米糧價賤。
加之獎勵也。
嗣後各督撫、務須各發天良。
将每月糧價。
據實具奏督撫等觀望陋習。
非過即不及。
朕甚愧之不得因有此旨。
有心減飾用副朕勤恤民隐至意。
○又谕、恒秀在吉林将軍任内、辦理參務。
未能妥協。
以緻虧欠庫項。
勒派民人。
是以問拟絞候。
實屬罪所應得。
姑念恒秀究無侵漁肥巳情事。
着加恩寬免。
但恒秀身為宗室。
擢用将軍如此辦事錯謬。
豈可複授官職。
着在家閉門思過。
以冀愧悔。
○壬午。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曰、吉慶奏江蘇松江府、太倉州屬竈地八月間雨水稍多。
收成歉薄等語。
松太等屬因積雨歉收。
前據奇豐額等奏到已降旨将應徵地丁漕糧概予緩徵今該府州所屬竈地亦因雨水稍多收成歉薄。
若将應徵鹽課一律徵收恐竈力不無拮據。
所有松江府屬之青村、袁浦、橫浦、浦東、下砂及下砂二三等六場、并太倉州屬之崇明場各竈地。
暨該府州所屬之華亭婁縣、奉賢、金山、上海、南彙、青浦、崇明等八縣。
低窪歉收田畝。
本年應徵鹽課錢糧。
亦着一并加恩緩至來年秋收後帶徵。
以纾竈力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松江府太倉州屬竈地因雨水歉收一摺。
已有旨将應徵鹽課錢糧。
加恩緩徵矣。
前據奇豐額等奏、松江、太倉二屬八月中積雨連綿。
低區收成未免歉薄請将應徵應帶地丁漕糧。
概予緩徵時即應并及竈戶。
本日吉慶所奏雖系竈地鹽課。
但該府州俱屬江蘇所轄地方。
何以奇豐額前奏摺内、既未提及此次又未會銜具奏着傳谕該撫、嗣後當一體留心。
遇有此等事件。
務宜彼此知照會銜奏聞。
不得因系竈地。
置身局外也。
○以太常寺卿順海為通政使。
○江蘇巡撫奇豐額疏報、婁縣、寶山二縣開墾田塗、地七頃九十六畝有奇。
○旌表守正被戕湖南永定縣民朱世榮妻向氏。
○癸未。
上禦懋勤殿勾到湖廣情實罪犯停決斬犯七人。
絞犯四人。
餘二十二人予勾。
○甲申。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是月。
陝甘總督勒保奏、查明教匪劉松在配。
實未傳教收徒批、此不過欲保爾地方無事耳總非真語。
外省惡習奈何但朕不為已甚早有旨了又奏将劉松、劉四兒委員解赴襄陽。
交福甯歸案審辦又批、完汝事了。
又奏搜獲劉松市平雜色銀二千兩。
貯藩庫充公得旨、有何要 ○又奏、籌議商民呈繳小錢。
請酌給價值。
以期收銷淨盡。
得旨、妥實行之。
勿為虛言。
○兩廣總督覺羅長麟奏、查明各州縣。
并無私藏私制鳥槍得旨毋久。
而懈可也。
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