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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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谕、福建漳州鎮總兵員缺。
着顔鳴漢調補。
并署水師提督印務。
其建甯鎮總兵員缺。
着亓九叙調補。
諸神保、着調補四川建昌鎮總兵。
其松潘鎮總兵員缺。
着達英泰補授。
○己酉。
豁貴州運京乾隆五十八年分沉溺鉛七萬斤。
○庚戌。
上詣安佑宮行禮。
○壬子。
谕戶部議覆長蘆鹽政徵瑞奏蘆東各屬本年應徵商課。
請緩至五十九年、分限五年帶徵一摺。
所駁甚是。
第念上年該處雨澤愆期。
收成稍歉。
鹽引不能暢銷。
今歲雖收成豐稔。
商力轉輸不及。
情形究屬拮據。
但從前節年緩帶課項。
已展至七年帶徵。
此次若如該鹽政所請。
再将本年商課。
分作五年帶徵。
為期未免太緩。
所有本年長蘆應徵正餘引課銀五十餘萬兩。
山東應徵引票課銀十八貢餘兩。
着加恩自五十九年起。
分限三年帶徵。
以纾商力。
○谕軍機大臣等、據吉慶奏、<口英>咭唎船隻。
因連日風順。
小船于初八日開行。
大船三隻。
亦拟于初九日開行。
經總兵馬瑀、曉谕該夷官等、以業經奏準等待貢使。
必須候旨遵行。
随據該夷官等答稱。
原欲等候貢使。
今因病體沉重。
難以久留。
倘貢使就到。
我留大船一隻。
并舵水人等共一百二十餘名。
在此等候。
吉慶飛咨馬瑀等。
将所留大船一隻。
派員看守。
不令開行等語。
<口英>咭唎船隻到定海時。
因患病人多。
懇留調治。
經長麟準其暫留候旨。
今又藉稱病重。
忽欲先行。
固屬夷性反覆靡常。
現據吉慶谕令留船一隻。
甚為寬大。
足供貢使乘坐之用。
亦祗可如此辦理。
着傳谕松筠、即向該貢使谕知。
仍赴浙乘坐原船歸國。
倘或該貢使等藉稱船少。
又欲遷延觀望。
即應嚴辭斥駁。
谕以此系爾等夷官不肯停待。
自欲先行。
并非浙江地方官饬令開船。
今已留大船一隻。
足敷乘坐。
自應速赴浙江登舟。
毋得托故逗留。
别生枝節。
又同日據長麟奏、招募采取蛋魚之人。
于有水師各省。
撥給一二十名。
分派賞給雙分戰糧。
以備制勝夷船之用等語。
所慮未免過當。
<口英>咭唎夷性狡詐。
此時未遂所欲。
或緻尋釁滋事。
固宜先事防範。
但該國遠隔重洋。
即使妄滋事端。
尚在二三年之後。
況該貢使等日睹天朝法制森嚴。
營伍整肅。
亦斷不敢遽萌他意。
此時惟當于各海口留心督饬。
嚴密巡防。
以期有備無患。
若即招募蛋戶備用。
此等于營伍技藝。
本不谙習。
若令伊等舍其本業。
入伍食糧。
即賞給雙分戰糧。
亦恐不副其願。
而在營久候。
轉緻入水生疎。
于事尤屬無益。
且各省營制。
向無此等蛋籍。
今以之分隸各營。
頂補額缺。
豈不贻笑營伍。
況各省撥給一二十名在營。
為數甚少。
焉能得力。
即使<口英>咭唎或有釁端。
不妨臨時加價雇用。
又何必豫行招募。
緻滋紛擾。
長麟雖能用心思。
但所奏此一節。
未免失之迂闊。
竟可無庸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癸醜。
谕、刑部奏、鑲黃旗滿洲二等侍衛德喜、杖斃伊侄書魯一案。
審明将德喜革職枷号四十日。
滿日鞭責一百等因具奏。
因屬照例辦理。
但書魯酗酒無賴。
欠人錢文。
德喜以其不服約束。
始以木闆責打數下。
因而殒命。
書魯不肖。
德喜系伊親叔。
理應約束。
尚非圖謀産業。
攘奪赀财。
故殺者可比。
将德喜革職。
已足蔽辜。
若再與枷号鞭責之罪。
則旗人何以約束不肖子弟耶。
德喜着僅與革職。
其枷号之罪。
着寬免。
仍挑在各項拜唐阿上。
令其奮勉行走。
餘照所請行。
朕于一切事務。
惟據理核其所犯情節。
秉公辦理。
當寬則寬。
當嚴則嚴。
着将此通谕八旗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松筠奏、連日途次泊舟時。
該貢使過船求見。
款曲禀述。
似有冀圖轉達天聽之意等語。
該使臣連次過船求見松筠。
婉詞禀述。
自以松筠系欽差照料伊等之人。
可将其感激悔懼之意。
代為奏達。
但朕此時不值特降谕旨。
計該貢使十月望間。
方可到杭州省城再由省城前往甯波上船。
候風放洋。
已在十月底十一月初間。
該貢使等、應在洋面度歲。
着發去禦書福字一個。
繡蟒袍一件。
錦緞五匹。
葫蘆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六個。
賜于該國王。
又禦書福字一個。
賞給貢使以下人等。
并另賞正使錦緞大緞各一匹。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副使大錦緞一匹。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二個。
着松筠等、該該貢使将次上船時。
傳旨賞給。
并谕以大皇帝念爾國王誠心效款。
遣爾等遠涉重洋
谕、福建漳州鎮總兵員缺。
着顔鳴漢調補。
并署水師提督印務。
其建甯鎮總兵員缺。
着亓九叙調補。
諸神保、着調補四川建昌鎮總兵。
其松潘鎮總兵員缺。
着達英泰補授。
○己酉。
豁貴州運京乾隆五十八年分沉溺鉛七萬斤。
○庚戌。
上詣安佑宮行禮。
○壬子。
谕戶部議覆長蘆鹽政徵瑞奏蘆東各屬本年應徵商課。
請緩至五十九年、分限五年帶徵一摺。
所駁甚是。
第念上年該處雨澤愆期。
收成稍歉。
鹽引不能暢銷。
今歲雖收成豐稔。
商力轉輸不及。
情形究屬拮據。
但從前節年緩帶課項。
已展至七年帶徵。
此次若如該鹽政所請。
再将本年商課。
分作五年帶徵。
為期未免太緩。
所有本年長蘆應徵正餘引課銀五十餘萬兩。
山東應徵引票課銀十八貢餘兩。
着加恩自五十九年起。
分限三年帶徵。
以纾商力。
○谕軍機大臣等、據吉慶奏、<口英>咭唎船隻。
因連日風順。
小船于初八日開行。
大船三隻。
亦拟于初九日開行。
經總兵馬瑀、曉谕該夷官等、以業經奏準等待貢使。
必須候旨遵行。
随據該夷官等答稱。
原欲等候貢使。
今因病體沉重。
難以久留。
倘貢使就到。
我留大船一隻。
并舵水人等共一百二十餘名。
在此等候。
吉慶飛咨馬瑀等。
将所留大船一隻。
派員看守。
不令開行等語。
<口英>咭唎船隻到定海時。
因患病人多。
懇留調治。
經長麟準其暫留候旨。
今又藉稱病重。
忽欲先行。
固屬夷性反覆靡常。
現據吉慶谕令留船一隻。
甚為寬大。
足供貢使乘坐之用。
亦祗可如此辦理。
着傳谕松筠、即向該貢使谕知。
仍赴浙乘坐原船歸國。
倘或該貢使等藉稱船少。
又欲遷延觀望。
即應嚴辭斥駁。
谕以此系爾等夷官不肯停待。
自欲先行。
并非浙江地方官饬令開船。
今已留大船一隻。
足敷乘坐。
自應速赴浙江登舟。
毋得托故逗留。
别生枝節。
又同日據長麟奏、招募采取蛋魚之人。
于有水師各省。
撥給一二十名。
分派賞給雙分戰糧。
以備制勝夷船之用等語。
所慮未免過當。
<口英>咭唎夷性狡詐。
此時未遂所欲。
或緻尋釁滋事。
固宜先事防範。
但該國遠隔重洋。
即使妄滋事端。
尚在二三年之後。
況該貢使等日睹天朝法制森嚴。
營伍整肅。
亦斷不敢遽萌他意。
此時惟當于各海口留心督饬。
嚴密巡防。
以期有備無患。
若即招募蛋戶備用。
此等于營伍技藝。
本不谙習。
若令伊等舍其本業。
入伍食糧。
即賞給雙分戰糧。
亦恐不副其願。
而在營久候。
轉緻入水生疎。
于事尤屬無益。
且各省營制。
向無此等蛋籍。
今以之分隸各營。
頂補額缺。
豈不贻笑營伍。
況各省撥給一二十名在營。
為數甚少。
焉能得力。
即使<口英>咭唎或有釁端。
不妨臨時加價雇用。
又何必豫行招募。
緻滋紛擾。
長麟雖能用心思。
但所奏此一節。
未免失之迂闊。
竟可無庸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癸醜。
谕、刑部奏、鑲黃旗滿洲二等侍衛德喜、杖斃伊侄書魯一案。
審明将德喜革職枷号四十日。
滿日鞭責一百等因具奏。
因屬照例辦理。
但書魯酗酒無賴。
欠人錢文。
德喜以其不服約束。
始以木闆責打數下。
因而殒命。
書魯不肖。
德喜系伊親叔。
理應約束。
尚非圖謀産業。
攘奪赀财。
故殺者可比。
将德喜革職。
已足蔽辜。
若再與枷号鞭責之罪。
則旗人何以約束不肖子弟耶。
德喜着僅與革職。
其枷号之罪。
着寬免。
仍挑在各項拜唐阿上。
令其奮勉行走。
餘照所請行。
朕于一切事務。
惟據理核其所犯情節。
秉公辦理。
當寬則寬。
當嚴則嚴。
着将此通谕八旗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松筠奏、連日途次泊舟時。
該貢使過船求見。
款曲禀述。
似有冀圖轉達天聽之意等語。
該使臣連次過船求見松筠。
婉詞禀述。
自以松筠系欽差照料伊等之人。
可将其感激悔懼之意。
代為奏達。
但朕此時不值特降谕旨。
計該貢使十月望間。
方可到杭州省城再由省城前往甯波上船。
候風放洋。
已在十月底十一月初間。
該貢使等、應在洋面度歲。
着發去禦書福字一個。
繡蟒袍一件。
錦緞五匹。
葫蘆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六個。
賜于該國王。
又禦書福字一個。
賞給貢使以下人等。
并另賞正使錦緞大緞各一匹。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副使大錦緞一匹。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二個。
着松筠等、該該貢使将次上船時。
傳旨賞給。
并谕以大皇帝念爾國王誠心效款。
遣爾等遠涉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