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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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大臣曰、姜晟奏、縣役詐贓逼命、審明定拟一摺。
此等胥役詐贓逼命之案。
事所常有。
該撫具摺陳奏。
止須将案情據實聲叙。
按律定拟。
乃姜晟所奏之摺。
措詞繁複。
初似案由該署縣訪查辦理。
既又似該撫批饬臬司提案審訊。
又似經派審之知府究出。
及閱至摺尾。
又稱該署縣自行檢舉。
朕曆曆折角。
觀之竟屬不解。
此等尋常案件。
何必如此多其詞說。
以緻眉目不清。
案情牽混在姜晟不過牽連聲叙。
為自已及承審之臬司知府等官。
豫為地步。
如案情不實。
可以規避處分。
豈核實辦公之道。
着姜晟即将該犯唐勝。
入于本年秋審情實辦理。
仍着傳旨申饬。
并令将此案究系何人訪聞查辦。
是否系臬司、或由委審之知府等員審出。
抑系該署縣自行檢舉在前之處。
據實覆奏。
毋得稍有含混。
緻幹咎戾。
○甲辰。
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谕曰、常青現在病故。
所有伊名下應交未完官項。
着加恩免其賠繳以示轸恤。
禮部尚書員缺。
着德明補授。
額勒春着轉補吏部左侍郎。
其右侍郎員缺着明興調補。
所有刑部右侍郎員缺。
着僧保住調補。
其禮部右侍郎員缺。
着多永武補授。
○乙巳。
祭先蠶之神。
遣妃行禮。
○谕曰、陳淮奏江西九後等幫船六隻。
湖南省幫船二隻在鄱陽湖、及湖口縣江面。
猝遇暴風。
船米漂沒。
并淹斃人口。
現在查明分别辦理等語。
江西、湖南省幫船。
在湖在江。
陡遇風暴人力難施。
以緻漂失船米。
淹斃人口殊為可憫。
所有江西幫旗丁項受七、邬大興、邱雲昌、周均保、劉祥、葉伏一、軍船六隻。
湖南幫船旗丁盧添隆、周伏三、軍船二隻。
共船八隻。
漂沒米石蓆竹等項。
着加恩全行豁免。
船隻給料成造。
其淹斃水手人等照例優恤。
其各船撈獲濕米。
準其将食米易換。
同搶獲乾米。
分灑通幫。
赴通交納。
以示體恤。
○谕軍機大臣曰、書麟奏、查勘無為州江壩情形。
酌籌辦理一摺。
并繪圖樣呈覽。
詳閱圖内永成圩壩外。
即系大河。
據書麟奏稱、該壩兜灣處所。
尚露壩基。
應行幫築寬厚等語。
該處河形既屬兜灣。
永成圩壩工。
即使加築寬厚。
亦屬頂沖着重。
易緻坍卸。
何不将河形開挖取直。
俾溜勢離壩稍遠。
不緻逼近壩根。
用資保護。
已于圖内用朱筆畫志。
着書麟等察看情形。
将是否可行之處。
酌量辦理。
又馬頭埂地方。
現據書麟、拟于該處開挖河口寬三十丈。
深一丈五尺。
曾家垴、至東圩閘。
所有舊河。
止寬六七丈、及十三四丈不等。
今拟一律挑寬三十丈。
較舊展至一倍。
河流更為暢順。
自應如此辦理。
至此項挑工。
系該州紳士。
為保護田廬。
自行出赀捐辦。
但向來地方官。
遇有挑河築壩工程。
動用官項者。
尚不免任意浮冒。
從中侵蝕。
今此項工程。
系紳士捐辦。
不肖官吏。
更難保無藉端侵肥勒索等事。
若因有地方公事。
而官吏等轉得藉以飽其私槖。
是非以便民适以病民。
現雖據書麟奏稱、俟工竣時親往查驗。
不知堤工河工。
一經放水。
即難于勘實。
惟應放水之前。
據實查勘尺寸。
不緻作弊。
并饬該府州于興工時。
往來稽察。
但該督駐劄江甯。
既不能常往查勘。
而僅委之府州等稽察。
亦未必能認真辦理。
此事着專交朱圭。
就近随時親赴工所。
督率稽查。
毋任地方官吏胥等。
藉端滋擾。
書麟仍于工竣時。
親往查驗。
以期一律穩固。
倘稽查不力。
官吏等稍有侵肥擾累等事。
一經查出。
惟朱圭是問。
必将該官吏等、及該撫、一并從重治罪。
将此各谕令知之。
并将原圖發交閱看。
○又谕曰、秦承恩奏陝西省正月分糧價單。
内開西安府屬之耀州、同官、興平、榆林府屬之葭州、神木、同州府屬之白水、邠州屬之長武等各州縣。
糧價俱貴。
上年陝西鹹甯等州縣。
夏秋被旱。
收成稍歉。
節經降旨撫恤。
赈借兼施。
今耀州等州縣。
糧價較貴。
現在正屆青黃不接之時。
闾閻生計。
不無稍形拮據。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秦承恩。
察看情形。
如有應行酌借耔種口糧。
俾資接濟之處。
即行詳細查明。
一面實力辦理。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仍即速行奏聞。
○又谕、本日秦承恩奏、凱旋官兵過境。
摺内稱适噶箕等自京西旋。
同時過境。
于豫備食物之外。
又複捐備朝珠綢緞等件。
分别散給等語。
此等外藩貢使過境。
前已降旨、經過省分督撫等。
惟當照常犒賞。
不得過濫今秦承恩于噶箕等過境。
給以朝珠綢緞等件。
未免太優似此踵事增華。
徒滋繁費殊屬無謂。
着傳旨嚴行申饬。
嗣後凡貢使經過之各該督撫。
遇外藩使臣過境。
務須遵照前旨。
止應照常犒賞。
不得例外加增。
以節繁費而示例限。
将此各谕令知之。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直隸文安等處千裡長堤。
及天津海河疊道格澱堤等工。
向例小修、用民力工钜費多。
奏明以工代赈酌修。
茲查工段間有缺損。
例應民修。
但上年被災。
民力拮據。
請照工赈例、分别酌給銀米興修。
得旨、如所議行。
○以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德明、為鑲藍旗漢軍都統。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額勒春、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禮部左侍郎鐵保、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丙午、谕原任杭州織造基厚。
回京侍養前來行在謝恩。
經朕詢以福崧在浙江巡撫任内。
種種貪縱劣迹。
伊近在同城。
豈得诿為不知何以并不參奏基厚惟有俯首認罪。
無可置辯各省鹽政織造關差等。
若以系屬欽差妄自尊大或幹與地方事務。
則是自贻伊戚固當治罪。
至督撫等。
如有貪劣款迹。
一有見聞。
自應據實參奏。
方為不負委任。
即如福崧在浙時。
派令柴桢購買物件。
侵用掣規月費。
敗檢營私又福崧之母遊玩西湖。
派令鹽道豫備食用燈彩船隻等項。
每次費銀數千兩。
劣迹彰着。
而基厚身同聾瞆。
并不據實劾參。
豈伊身為織造。
惟知坐享優厚養廉。
于督撫聲名款迹。
全置不問耶基厚、系内務府員外郎。
着降為内務府筆帖式。
以示懲創并着通谕各省鹽政織造關差。
所有地方事件。
固不得越職幹與。
如遇督撫等有貪黩營私。
及地
此等胥役詐贓逼命之案。
事所常有。
該撫具摺陳奏。
止須将案情據實聲叙。
按律定拟。
乃姜晟所奏之摺。
措詞繁複。
初似案由該署縣訪查辦理。
既又似該撫批饬臬司提案審訊。
又似經派審之知府究出。
及閱至摺尾。
又稱該署縣自行檢舉。
朕曆曆折角。
觀之竟屬不解。
此等尋常案件。
何必如此多其詞說。
以緻眉目不清。
案情牽混在姜晟不過牽連聲叙。
為自已及承審之臬司知府等官。
豫為地步。
如案情不實。
可以規避處分。
豈核實辦公之道。
着姜晟即将該犯唐勝。
入于本年秋審情實辦理。
仍着傳旨申饬。
并令将此案究系何人訪聞查辦。
是否系臬司、或由委審之知府等員審出。
抑系該署縣自行檢舉在前之處。
據實覆奏。
毋得稍有含混。
緻幹咎戾。
○甲辰。
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谕曰、常青現在病故。
所有伊名下應交未完官項。
着加恩免其賠繳以示轸恤。
禮部尚書員缺。
着德明補授。
額勒春着轉補吏部左侍郎。
其右侍郎員缺着明興調補。
所有刑部右侍郎員缺。
着僧保住調補。
其禮部右侍郎員缺。
着多永武補授。
○乙巳。
祭先蠶之神。
遣妃行禮。
○谕曰、陳淮奏江西九後等幫船六隻。
湖南省幫船二隻在鄱陽湖、及湖口縣江面。
猝遇暴風。
船米漂沒。
并淹斃人口。
現在查明分别辦理等語。
江西、湖南省幫船。
在湖在江。
陡遇風暴人力難施。
以緻漂失船米。
淹斃人口殊為可憫。
所有江西幫旗丁項受七、邬大興、邱雲昌、周均保、劉祥、葉伏一、軍船六隻。
湖南幫船旗丁盧添隆、周伏三、軍船二隻。
共船八隻。
漂沒米石蓆竹等項。
着加恩全行豁免。
船隻給料成造。
其淹斃水手人等照例優恤。
其各船撈獲濕米。
準其将食米易換。
同搶獲乾米。
分灑通幫。
赴通交納。
以示體恤。
○谕軍機大臣曰、書麟奏、查勘無為州江壩情形。
酌籌辦理一摺。
并繪圖樣呈覽。
詳閱圖内永成圩壩外。
即系大河。
據書麟奏稱、該壩兜灣處所。
尚露壩基。
應行幫築寬厚等語。
該處河形既屬兜灣。
永成圩壩工。
即使加築寬厚。
亦屬頂沖着重。
易緻坍卸。
何不将河形開挖取直。
俾溜勢離壩稍遠。
不緻逼近壩根。
用資保護。
已于圖内用朱筆畫志。
着書麟等察看情形。
将是否可行之處。
酌量辦理。
又馬頭埂地方。
現據書麟、拟于該處開挖河口寬三十丈。
深一丈五尺。
曾家垴、至東圩閘。
所有舊河。
止寬六七丈、及十三四丈不等。
今拟一律挑寬三十丈。
較舊展至一倍。
河流更為暢順。
自應如此辦理。
至此項挑工。
系該州紳士。
為保護田廬。
自行出赀捐辦。
但向來地方官。
遇有挑河築壩工程。
動用官項者。
尚不免任意浮冒。
從中侵蝕。
今此項工程。
系紳士捐辦。
不肖官吏。
更難保無藉端侵肥勒索等事。
若因有地方公事。
而官吏等轉得藉以飽其私槖。
是非以便民适以病民。
現雖據書麟奏稱、俟工竣時親往查驗。
不知堤工河工。
一經放水。
即難于勘實。
惟應放水之前。
據實查勘尺寸。
不緻作弊。
并饬該府州于興工時。
往來稽察。
但該督駐劄江甯。
既不能常往查勘。
而僅委之府州等稽察。
亦未必能認真辦理。
此事着專交朱圭。
就近随時親赴工所。
督率稽查。
毋任地方官吏胥等。
藉端滋擾。
書麟仍于工竣時。
親往查驗。
以期一律穩固。
倘稽查不力。
官吏等稍有侵肥擾累等事。
一經查出。
惟朱圭是問。
必将該官吏等、及該撫、一并從重治罪。
将此各谕令知之。
并将原圖發交閱看。
○又谕曰、秦承恩奏陝西省正月分糧價單。
内開西安府屬之耀州、同官、興平、榆林府屬之葭州、神木、同州府屬之白水、邠州屬之長武等各州縣。
糧價俱貴。
上年陝西鹹甯等州縣。
夏秋被旱。
收成稍歉。
節經降旨撫恤。
赈借兼施。
今耀州等州縣。
糧價較貴。
現在正屆青黃不接之時。
闾閻生計。
不無稍形拮據。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秦承恩。
察看情形。
如有應行酌借耔種口糧。
俾資接濟之處。
即行詳細查明。
一面實力辦理。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仍即速行奏聞。
○又谕、本日秦承恩奏、凱旋官兵過境。
摺内稱适噶箕等自京西旋。
同時過境。
于豫備食物之外。
又複捐備朝珠綢緞等件。
分别散給等語。
此等外藩貢使過境。
前已降旨、經過省分督撫等。
惟當照常犒賞。
不得過濫今秦承恩于噶箕等過境。
給以朝珠綢緞等件。
未免太優似此踵事增華。
徒滋繁費殊屬無謂。
着傳旨嚴行申饬。
嗣後凡貢使經過之各該督撫。
遇外藩使臣過境。
務須遵照前旨。
止應照常犒賞。
不得例外加增。
以節繁費而示例限。
将此各谕令知之。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直隸文安等處千裡長堤。
及天津海河疊道格澱堤等工。
向例小修、用民力工钜費多。
奏明以工代赈酌修。
茲查工段間有缺損。
例應民修。
但上年被災。
民力拮據。
請照工赈例、分别酌給銀米興修。
得旨、如所議行。
○以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德明、為鑲藍旗漢軍都統。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額勒春、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以禮部左侍郎鐵保、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丙午、谕原任杭州織造基厚。
回京侍養前來行在謝恩。
經朕詢以福崧在浙江巡撫任内。
種種貪縱劣迹。
伊近在同城。
豈得诿為不知何以并不參奏基厚惟有俯首認罪。
無可置辯各省鹽政織造關差等。
若以系屬欽差妄自尊大或幹與地方事務。
則是自贻伊戚固當治罪。
至督撫等。
如有貪劣款迹。
一有見聞。
自應據實參奏。
方為不負委任。
即如福崧在浙時。
派令柴桢購買物件。
侵用掣規月費。
敗檢營私又福崧之母遊玩西湖。
派令鹽道豫備食用燈彩船隻等項。
每次費銀數千兩。
劣迹彰着。
而基厚身同聾瞆。
并不據實劾參。
豈伊身為織造。
惟知坐享優厚養廉。
于督撫聲名款迹。
全置不問耶基厚、系内務府員外郎。
着降為内務府筆帖式。
以示懲創并着通谕各省鹽政織造關差。
所有地方事件。
固不得越職幹與。
如遇督撫等有貪黩營私。
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