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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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族姻娅。
遞相傳襲。
總出一家。
與蒙古世職無異。
甚至丹津班珠爾之子、亦出有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罒幹>者。
即仲巴與沙瑪爾巴、同為前輩班禅弟兄。
仲巴系紮什倫布商卓特巴、坐享豐厚。
沙瑪爾巴、居住廓爾喀。
未能分潤。
唆使賊人搶掠。
此呼畢勒<罒幹>不真。
及族屬傳襲之流弊也。
嗣後應令拉穆吹忠四人。
認真作法降神。
指出實在根基呼畢勒<罒幹>若幹。
将生年月日。
各書一簽。
貯金奔巴瓶内。
令達賴喇嘛等、會同駐藏大臣、對衆拈定。
作為呼畢勒<罒幹>。
不得仍前妄指。
私相傳襲。
一、前後藏租賦。
向歸達賴喇嘛班禅收貯。
又衆蒙古平時皈依喜舍。
是以布達拉、紮什倫布、兩處商上。
蓄積饒多。
駐藏大臣向不過問。
其商卓特巴、噶布倫等、任意侵蝕。
各擁厚赀。
嗣後商卓特巴、噶布倫等缺。
應聽駐藏大臣秉公揀選。
其收支一切。
亦令駐藏大臣綜核。
凡換班官兵。
及駐藏大臣公用。
俱不得于商上侵那。
其商上出息。
除養贍喇嘛畨衆。
或有羨餘。
即為添補唐古忒兵丁養贍之用。
一、派往駐藏辦事之員。
多系中村謹饬。
伊等前往居住。
祇圖班滿回京。
于藏中諸事。
并不與聞。
聽達賴喇嘛等率意徑行。
是駐藏大臣、竟成虛設。
嗣後藏中諸事。
責成駐藏大臣管理。
遇有噶布倫、商卓特巴、第巴、戴繃等缺。
秉公揀選奏補。
不得仍前任聽達賴喇嘛等專擅。
緻滋弊端。
倘原設章京、筆帖式等、員數不敷。
酌量添設。
以資差委。
一、查系藏内邊地。
一一設立鄂博。
毋許越界。
駐藏大臣、按季輪往稽查。
并将各該處駐兵勤加操練。
一、廓爾喀搶掠紮什倫布物件。
倘送出時。
即稍有短绌。
不必過于查究。
仍将物件給還該喇嘛。
不必入官。
一、布達拉、紮什倫布、兩處商上。
改隸駐藏大臣綜理。
祇須代為稽核。
不可過于嚴切。
其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自用及公用各項。
仍聽其便。
無庸管束太過。
以示體恤。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畿輔往來驿路。
及道旁溝渠。
均需挑挖深通。
方資宣洩。
請将定興、安肅、清苑、滿城、望都、為一路。
良鄉、涿州、新城、雄縣、任邱、河間、獻縣、交河、阜城、景州、為一路。
武清、天津、大城、靜海、青縣、吳橋、為一路。
于大道兩旁。
挑深三尺。
寬五尺。
所取之土。
即培築道上。
兼于工赈有裨。
得旨允行。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甲午。
谕、大學士行走班次。
福康安、着在王傑之次。
孫士毅、着在福康安之次。
○吏部等部議覆、署四川總督孫士毅等疏稱、天全州專設教官。
經前督臣鄂輝、奏裁蘆山縣訓導。
改為該州訓導。
請鑄給天全州儒學記。
該州應試童生。
近年漸多。
請将原附雅州府學之進額七名。
撥回新設州學。
仍增進額一名。
應如所奏。
至該州系屬新設。
應照雅州府屬之清溪縣、額設廪增各十名。
定為三年一貢。
從之。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乙未。
上禦行殿。
勾到四川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九人。
絞犯十二人。
餘七十八人予勾。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丙申。
谕、軍機大臣議覆梁肯堂奏、勘明甯河官地。
撥作保定駐防兵丁馬廠一摺。
已依議行矣。
但該處并無差務。
每年養馬二百五十匹。
未免過多。
與其虛設多費。
莫若酌量裁減。
以歸實用。
所有此項馬匹。
着裁去一百匹。
庶每年牧放之時。
廠地寬餘。
俾馬匹益資膘壯。
其裁去馬一百匹。
即着梁肯堂、撥給綠營扺補缺額。
以省買補之費。
○順天鄉試監臨刑部右侍郎伊齡阿等奏、龍門内甬道東西号舍相望。
易滋越号代倩之弊。
現于甬道兩旁。
由至公堂至龍門。
豎竹牽繩。
分五十二段。
每段委官一員專守。
舉子交卷後。
令由甬道徑出。
不得偷歸号舍。
請饬順天府、俟下科會試。
照式辦理。
仍收貯明遠樓。
屆期應用。
再場内現添科道四員。
專司入号巡查。
舉子出場後。
并無應辦事件。
請照繙譯鄉試例。
三場完竣。
即令出闱。
免緻曠公。
從之。
○調盛京兵部侍郎玉保、為兵部右侍郎。
以内閣學士伯麟、為盛京兵部侍郎。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是月、直隸總督梁肯堂奏、勘明廣平、大名、順德、及趙州所屬。
受旱輕重情形。
得旨、南三府向即多旱。
民亦熟于災。
不緻廑念。
所念者保定等三府。
向無蓋藏。
應留心。
○漕運總督管幹珍等奏、查東省德正、臨東後、濟甯左、東昌等幫。
例赴直隸雇船撥運。
現在豫糧既緩。
應令就近雇用餘剩軍船。
分派德州等幫兌運。
一船可得兩船之用。
批、好。
又奏、烏沙河三溝閘、儀徵江口。
向為私鹽出沒處所。
已派漕标副将等、分路查禁。
使空運不緻阻滞。
得旨、諸凡皆妥。
可嘉。
○山東巡撫覺羅吉慶奏、本年應買補搭運漕糧。
若照上年籴買。
未免增昂。
請俟明歲秋收。
動借藩庫銀、采購雜糧。
以資平粜。
得旨、好。
速行。
○護山西巡撫蔣兆奎奏、托克托城廳常平之外。
有軍需倉貯谷四萬餘石。
請動谷一萬六千石零。
撥解綏遠城。
以備供支。
報聞。
○陝西巡撫秦承恩奏、親赴西路查勘鹹甯、長安、鹹陽、乾州、四州縣。
惟晚秋受旱。
興平、醴泉、二縣。
及武功之東北二鄉。
被旱較重。
收成恐緻歉薄。
得旨、覽奏俱悉。
其有成災者。
不可諱飾。
妥為赈恤。
卷之一千四百十一
遞相傳襲。
總出一家。
與蒙古世職無異。
甚至丹津班珠爾之子、亦出有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罒幹>者。
即仲巴與沙瑪爾巴、同為前輩班禅弟兄。
仲巴系紮什倫布商卓特巴、坐享豐厚。
沙瑪爾巴、居住廓爾喀。
未能分潤。
唆使賊人搶掠。
此呼畢勒<罒幹>不真。
及族屬傳襲之流弊也。
嗣後應令拉穆吹忠四人。
認真作法降神。
指出實在根基呼畢勒<罒幹>若幹。
将生年月日。
各書一簽。
貯金奔巴瓶内。
令達賴喇嘛等、會同駐藏大臣、對衆拈定。
作為呼畢勒<罒幹>。
不得仍前妄指。
私相傳襲。
一、前後藏租賦。
向歸達賴喇嘛班禅收貯。
又衆蒙古平時皈依喜舍。
是以布達拉、紮什倫布、兩處商上。
蓄積饒多。
駐藏大臣向不過問。
其商卓特巴、噶布倫等、任意侵蝕。
各擁厚赀。
嗣後商卓特巴、噶布倫等缺。
應聽駐藏大臣秉公揀選。
其收支一切。
亦令駐藏大臣綜核。
凡換班官兵。
及駐藏大臣公用。
俱不得于商上侵那。
其商上出息。
除養贍喇嘛畨衆。
或有羨餘。
即為添補唐古忒兵丁養贍之用。
一、派往駐藏辦事之員。
多系中村謹饬。
伊等前往居住。
祇圖班滿回京。
于藏中諸事。
并不與聞。
聽達賴喇嘛等率意徑行。
是駐藏大臣、竟成虛設。
嗣後藏中諸事。
責成駐藏大臣管理。
遇有噶布倫、商卓特巴、第巴、戴繃等缺。
秉公揀選奏補。
不得仍前任聽達賴喇嘛等專擅。
緻滋弊端。
倘原設章京、筆帖式等、員數不敷。
酌量添設。
以資差委。
一、查系藏内邊地。
一一設立鄂博。
毋許越界。
駐藏大臣、按季輪往稽查。
并将各該處駐兵勤加操練。
一、廓爾喀搶掠紮什倫布物件。
倘送出時。
即稍有短绌。
不必過于查究。
仍将物件給還該喇嘛。
不必入官。
一、布達拉、紮什倫布、兩處商上。
改隸駐藏大臣綜理。
祇須代為稽核。
不可過于嚴切。
其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自用及公用各項。
仍聽其便。
無庸管束太過。
以示體恤。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畿輔往來驿路。
及道旁溝渠。
均需挑挖深通。
方資宣洩。
請将定興、安肅、清苑、滿城、望都、為一路。
良鄉、涿州、新城、雄縣、任邱、河間、獻縣、交河、阜城、景州、為一路。
武清、天津、大城、靜海、青縣、吳橋、為一路。
于大道兩旁。
挑深三尺。
寬五尺。
所取之土。
即培築道上。
兼于工赈有裨。
得旨允行。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甲午。
谕、大學士行走班次。
福康安、着在王傑之次。
孫士毅、着在福康安之次。
○吏部等部議覆、署四川總督孫士毅等疏稱、天全州專設教官。
經前督臣鄂輝、奏裁蘆山縣訓導。
改為該州訓導。
請鑄給天全州儒學記。
該州應試童生。
近年漸多。
請将原附雅州府學之進額七名。
撥回新設州學。
仍增進額一名。
應如所奏。
至該州系屬新設。
應照雅州府屬之清溪縣、額設廪增各十名。
定為三年一貢。
從之。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乙未。
上禦行殿。
勾到四川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九人。
絞犯十二人。
餘七十八人予勾。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丙申。
谕、軍機大臣議覆梁肯堂奏、勘明甯河官地。
撥作保定駐防兵丁馬廠一摺。
已依議行矣。
但該處并無差務。
每年養馬二百五十匹。
未免過多。
與其虛設多費。
莫若酌量裁減。
以歸實用。
所有此項馬匹。
着裁去一百匹。
庶每年牧放之時。
廠地寬餘。
俾馬匹益資膘壯。
其裁去馬一百匹。
即着梁肯堂、撥給綠營扺補缺額。
以省買補之費。
○順天鄉試監臨刑部右侍郎伊齡阿等奏、龍門内甬道東西号舍相望。
易滋越号代倩之弊。
現于甬道兩旁。
由至公堂至龍門。
豎竹牽繩。
分五十二段。
每段委官一員專守。
舉子交卷後。
令由甬道徑出。
不得偷歸号舍。
請饬順天府、俟下科會試。
照式辦理。
仍收貯明遠樓。
屆期應用。
再場内現添科道四員。
專司入号巡查。
舉子出場後。
并無應辦事件。
請照繙譯鄉試例。
三場完竣。
即令出闱。
免緻曠公。
從之。
○調盛京兵部侍郎玉保、為兵部右侍郎。
以内閣學士伯麟、為盛京兵部侍郎。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是月、直隸總督梁肯堂奏、勘明廣平、大名、順德、及趙州所屬。
受旱輕重情形。
得旨、南三府向即多旱。
民亦熟于災。
不緻廑念。
所念者保定等三府。
向無蓋藏。
應留心。
○漕運總督管幹珍等奏、查東省德正、臨東後、濟甯左、東昌等幫。
例赴直隸雇船撥運。
現在豫糧既緩。
應令就近雇用餘剩軍船。
分派德州等幫兌運。
一船可得兩船之用。
批、好。
又奏、烏沙河三溝閘、儀徵江口。
向為私鹽出沒處所。
已派漕标副将等、分路查禁。
使空運不緻阻滞。
得旨、諸凡皆妥。
可嘉。
○山東巡撫覺羅吉慶奏、本年應買補搭運漕糧。
若照上年籴買。
未免增昂。
請俟明歲秋收。
動借藩庫銀、采購雜糧。
以資平粜。
得旨、好。
速行。
○護山西巡撫蔣兆奎奏、托克托城廳常平之外。
有軍需倉貯谷四萬餘石。
請動谷一萬六千石零。
撥解綏遠城。
以備供支。
報聞。
○陝西巡撫秦承恩奏、親赴西路查勘鹹甯、長安、鹹陽、乾州、四州縣。
惟晚秋受旱。
興平、醴泉、二縣。
及武功之東北二鄉。
被旱較重。
收成恐緻歉薄。
得旨、覽奏俱悉。
其有成災者。
不可諱飾。
妥為赈恤。
卷之一千四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