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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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耔種口糧。
俾資接濟。
該撫務須督饬所屬。
實心經理。
俾沾實惠。
其被災地方。
勘明核辦。
切忌稍存諱飾。
俾小民口食有資。
不緻一夫失所。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等、奏大兵克複濟嚨。
痛殲賊匪一摺。
覽奏欣慰。
不禁以手加額。
叩謝天恩。
福康安等之摺。
系五月十一日所發。
距今計已一月。
濟嚨為進兵要路。
一得此處。
軍威大振。
必當勢如破竹。
此次官兵冒雨攻圍。
人人鼓勇。
可憐可嘉。
而福康安等分兵攻撲。
使賊不能相顧。
是行軍正策。
一切布置調度。
俱合機宜。
着賞福康安、本日禦制攻克濟嚨志喜詩書扇一柄。
禦用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鼻煙壺一個。
小刀一把。
火鐮袋一個。
海蘭察、惠齡、各賞大小荷包。
鼻煙壺。
小刀。
火鐮袋。
用示優眷。
其打仗出力将弁。
已另降谕旨。
分别擢用。
加恩賞巴圖魯名号。
官兵賞給一月錢糧。
統俟大功告蒇。
凱旋宴勞。
再沛酬庸之典。
此時賊匪連次敗竄。
又經官兵殲擒千餘名之多。
自己聞風膽落。
日就窮蹙。
或喇特納巴都爾、巴都爾薩野等。
自知罪在不赦。
差人前赴軍營。
遞禀乞降。
亦未可定。
但受降完事。
系萬不得已之辦法。
現在大兵連次克捷。
所向披靡。
功在垂成。
諒福康安等必力圖上策也。
前據福康安奏。
附近廓爾喀之布魯克巴、作木朗、披楞三處部落。
概令發兵攻賊。
又西藏帕克裡邊外哲孟雄、宗木等部落。
現與賊打仗。
将該二處地方奪回。
并谕令各該部落。
乘勝幫同剿賊等語。
彼時官兵尚未進剿。
遽檄谕各部落。
約期發兵。
所辦未免太早。
今大兵連得勝仗。
克複濟嚨。
即乘勢直趨陽布。
各該部落、聞知官兵屢次克捷。
自必衆心踴躍。
亟思出力助剿。
福康安等、檄令會攻。
正在此時。
着福康安檄谕各部落。
以大兵攻克陽布在即。
賊匪勢窮。
該部落正當乘此機會。
合力進兵。
即使爾等自揣兵力不敷。
亦當于各界上緊嚴密堵截。
設喇特納巴都爾、巴都爾薩野、沙瑪爾巴助惡頭人等。
竄至爾境。
即行縛獻。
亦可仰邀恩賞等語。
如此詳晰曉谕。
即不能得各部落協剿之力。
而賊匪首惡頭人。
亦可不慮其乘間竄逸也。
至福康安等奏。
現在帶兵直趨陽布。
軍火糧饷等項。
雖不能待川省運來。
惟應俟福康安在藏購辦之項運到。
以資接濟等語。
福康安于肅清邊境後。
乘銳深入。
糧饷火藥。
事不容緩。
其購辦之項。
曾否已經解到軍營。
濟嚨以外。
皆為賊境。
應用軍需。
尤為緊要。
本日據孫士毅奏。
已抵察木多。
前已有旨。
令其直到前藏。
往來督催。
該署督接奉後。
自必遵照前往。
藏中糧運。
有和琳悉心經理。
設法趱催。
已可不誤。
孫士毅到彼後。
與和琳商辦一切。
自更得力。
其自藏至濟嚨軍糧等項。
自可源源接濟。
迅到軍營。
至濟嚨以外。
前有旨責成惠齡、在适中地方。
往來督率趱運。
本日福康安奏到摺内。
惠齡尚在随同打仗。
自因前旨尚未接到。
此時軍營已不乏人。
惠齡竟可不必在彼帶兵。
惟當遵照前旨。
在濟嚨以外一帶。
督催糧運。
以期不誤軍需。
又據孫士毅參奏。
不将偷竊軍火要犯管解之知縣趙震等。
已明降谕旨。
分别辦理。
噶噶哇等三犯。
膽敢偷竊火藥。
情罪甚為可惡。
商卓特巴等、懇請領回處死。
其言不實。
至骲頭一犯。
據商卓特巴等稱業經打死。
亦不可信。
孫士毅、惟當遵照前旨。
務獲噶噶哇。
并究出骲頭、結滾。
審明後一并正法示衆。
俾番衆知所畏懼。
斷不宜稍存寬貸也。
再現在審訊解到之紮薩克喇嘛噶勒桑丹津等供稱、前此達賴喇嘛。
叫我們帶去元寶三百五十個。
被賊搶去一百八十個。
其餘一百七十個。
現在脅噶爾廟内等語。
着和琳、鄂輝、查明此項元寶。
如尚存廟内。
即交與達賴喇嘛、并谕以此系商上銀兩。
未便存留廟内。
仍即發往。
以示體恤。
○禦制福康安奏攻得濟嚨。
賊寨詩以志喜六韻。
詩曰、擦木瑪噶以次舉。
濟嚨咫尺弗為遐。
破宵冒雨乘無備。
直進分班策肯差。
賊竟抗顔以死敵。
師争刃血更雄加。
據其要險鸮失翼。
遂克中堅蟲洗沙。
報至喜翻成欲泣。
念馳憐切讵惟嘉。
複番境已壓寇境。
陽布摧枯望不賒。
○庚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長麟奏、董二供出之李老三。
查明已經病故。
往查墳墓。
及傳訊地鄰人等。
佥供李老三病故屬實等語。
此案節經該撫将王疼疼子、高好手子等解到。
令軍機大臣分别嚴鞫。
該犯等俱供并未出外。
堅不承認。
尋常小竊到案。
尚思狡賴。
況謀逆重情。
自未肯即行供認。
但案情重大。
非實有确據。
豈可遽入人以叛逆之罪。
此事朕毫無成見。
并不稍有偏袒。
現已思得辦法。
昨經降旨。
交吉慶親往查勘王倫祖父墳墓。
是否确在東省壽張地方。
從前派員刨掘之處。
有何憑證。
并王倫原籍有無田産。
當時雖已入官。
亦必有冊籍可稽。
該處耆老裡書人等。
均可訪詢而得。
俟吉慶奏到。
真僞自明。
如王倫實系山東土着。
則董二挾嫌誣告。
事屬顯然。
雖所控之人。
尚未的實。
但拖累多人。
亦當按律拟以重辟。
入于情實。
倘王倫竟系外來流寓。
則董二所告。
不為無因。
是晉省地方回護。
不實不盡。
亦未可定。
必須兩處質證。
徹底根訊。
以成信谳。
不能颟顸了事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曰、和琳奏、前奉谕旨。
管事商卓特巴。
應令達賴喇嘛、與駐藏大臣驗放。
已向達賴喇嘛宣示等語。
所辦皆好。
惟當益加奮勉。
實力整頓。
使向來積習。
日就肅清。
目今大兵連次克捷。
已将濟嚨收複。
乘勝直入。
一切軍器糧饷等項。
關系緊要。
務須速行運至。
以應急需。
昨據福康安等奏。
軍營火藥弓箭饷銀等項。
不能待川省運來者應用。
須俟福康安在藏購辦之項運到濟嚨。
以資接濟等語。
大兵乘勝直前。
事不容緩。
所需軍火弓箭等項。
已經福康安先行在藏購辦。
解到後尚可敷用。
至軍饷一項。
尤為要需。
今軍營并無解到銀兩。
支用竭蹷。
所關甚重。
上年秋間。
即已降旨。
在川省附近省分。
撥給銀二百萬兩。
嗣又部撥銀一百萬兩。
續據孫士毅奏報不敷。
又賞撥銀二百萬兩。
前後五百萬兩。
不為不多。
即後起所撥銀兩。
運解需時。
其前次所撥銀三百萬兩。
閱時已久。
早應陸續運到軍營。
前據孫士毅奏。
所有運送出口軍火饷銀等項。
俱已掃數趕送前途。
毫無停積。
何以前後藏及軍營并無解到者。
是孫士毅從前奏報情形。
竟為站員等所愚。
并非确實。
孫士毅現赴前藏。
着即嚴行督察。
實力催趱。
務須星速趕運。
毋任解員等。
沿途遲緩。
緻誤軍行要需。
着和琳、鄂輝、于解到前藏時。
迅速趱運。
務期早到軍營。
以資應用。
○豁免雲南運京沉失銅。
四萬四千三十斤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廣西容縣民陳成宇妻黃氏。
○辛巳。
谕曰、姚棻現丁母憂。
江西巡撫員缺。
着陳淮調補。
所遺貴州巡撫員缺。
着馮光熊補授。
馮光熊、甫在熱河召見回京。
且系素知之人。
着即赴新任。
不必前來行在請訓。
陳淮未到任之前。
其江西巡撫印務。
着托倫暫行護理。
○軍機大臣議準、直隸提督慶成奏稱、河屯協兵。
遇有差遣盤費。
向系自捐。
該營駐劄熱河。
差務稍繁。
請将提标庫存節省銀九百餘兩。
再于節濟兵米銀、并備辦麸豆銀内。
賞借三千兩。
共四千兩。
交熱河道發典生息。
以為兵丁差費。
得旨允行。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糧饷火藥。
運送濡遲。
總由察木多以西至前藏台站官員。
辦理疲軟。
一任商卓特巴等。
支吾延緩。
并不實力督饬查催。
率以接續運解禀報。
而孫士毅駐劄省城。
及打箭爐一帶。
相距較遠。
鞭長莫及。
以緻為其所愚。
似此任意玩延。
又不據實禀報。
設法趱催。
豈不贻誤要需。
孫士毅此時已抵前藏。
将停積糧饷等項。
督率嚴趱。
迅速運送前途。
其前此遲誤之站員。
仍着孫士毅于事竣後。
嚴切查明。
據實參奏。
以示懲儆。
卷之一千四百六
俾資接濟。
該撫務須督饬所屬。
實心經理。
俾沾實惠。
其被災地方。
勘明核辦。
切忌稍存諱飾。
俾小民口食有資。
不緻一夫失所。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曰、福康安等、奏大兵克複濟嚨。
痛殲賊匪一摺。
覽奏欣慰。
不禁以手加額。
叩謝天恩。
福康安等之摺。
系五月十一日所發。
距今計已一月。
濟嚨為進兵要路。
一得此處。
軍威大振。
必當勢如破竹。
此次官兵冒雨攻圍。
人人鼓勇。
可憐可嘉。
而福康安等分兵攻撲。
使賊不能相顧。
是行軍正策。
一切布置調度。
俱合機宜。
着賞福康安、本日禦制攻克濟嚨志喜詩書扇一柄。
禦用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鼻煙壺一個。
小刀一把。
火鐮袋一個。
海蘭察、惠齡、各賞大小荷包。
鼻煙壺。
小刀。
火鐮袋。
用示優眷。
其打仗出力将弁。
已另降谕旨。
分别擢用。
加恩賞巴圖魯名号。
官兵賞給一月錢糧。
統俟大功告蒇。
凱旋宴勞。
再沛酬庸之典。
此時賊匪連次敗竄。
又經官兵殲擒千餘名之多。
自己聞風膽落。
日就窮蹙。
或喇特納巴都爾、巴都爾薩野等。
自知罪在不赦。
差人前赴軍營。
遞禀乞降。
亦未可定。
但受降完事。
系萬不得已之辦法。
現在大兵連次克捷。
所向披靡。
功在垂成。
諒福康安等必力圖上策也。
前據福康安奏。
附近廓爾喀之布魯克巴、作木朗、披楞三處部落。
概令發兵攻賊。
又西藏帕克裡邊外哲孟雄、宗木等部落。
現與賊打仗。
将該二處地方奪回。
并谕令各該部落。
乘勝幫同剿賊等語。
彼時官兵尚未進剿。
遽檄谕各部落。
約期發兵。
所辦未免太早。
今大兵連得勝仗。
克複濟嚨。
即乘勢直趨陽布。
各該部落、聞知官兵屢次克捷。
自必衆心踴躍。
亟思出力助剿。
福康安等、檄令會攻。
正在此時。
着福康安檄谕各部落。
以大兵攻克陽布在即。
賊匪勢窮。
該部落正當乘此機會。
合力進兵。
即使爾等自揣兵力不敷。
亦當于各界上緊嚴密堵截。
設喇特納巴都爾、巴都爾薩野、沙瑪爾巴助惡頭人等。
竄至爾境。
即行縛獻。
亦可仰邀恩賞等語。
如此詳晰曉谕。
即不能得各部落協剿之力。
而賊匪首惡頭人。
亦可不慮其乘間竄逸也。
至福康安等奏。
現在帶兵直趨陽布。
軍火糧饷等項。
雖不能待川省運來。
惟應俟福康安在藏購辦之項運到。
以資接濟等語。
福康安于肅清邊境後。
乘銳深入。
糧饷火藥。
事不容緩。
其購辦之項。
曾否已經解到軍營。
濟嚨以外。
皆為賊境。
應用軍需。
尤為緊要。
本日據孫士毅奏。
已抵察木多。
前已有旨。
令其直到前藏。
往來督催。
該署督接奉後。
自必遵照前往。
藏中糧運。
有和琳悉心經理。
設法趱催。
已可不誤。
孫士毅到彼後。
與和琳商辦一切。
自更得力。
其自藏至濟嚨軍糧等項。
自可源源接濟。
迅到軍營。
至濟嚨以外。
前有旨責成惠齡、在适中地方。
往來督率趱運。
本日福康安奏到摺内。
惠齡尚在随同打仗。
自因前旨尚未接到。
此時軍營已不乏人。
惠齡竟可不必在彼帶兵。
惟當遵照前旨。
在濟嚨以外一帶。
督催糧運。
以期不誤軍需。
又據孫士毅參奏。
不将偷竊軍火要犯管解之知縣趙震等。
已明降谕旨。
分别辦理。
噶噶哇等三犯。
膽敢偷竊火藥。
情罪甚為可惡。
商卓特巴等、懇請領回處死。
其言不實。
至骲頭一犯。
據商卓特巴等稱業經打死。
亦不可信。
孫士毅、惟當遵照前旨。
務獲噶噶哇。
并究出骲頭、結滾。
審明後一并正法示衆。
俾番衆知所畏懼。
斷不宜稍存寬貸也。
再現在審訊解到之紮薩克喇嘛噶勒桑丹津等供稱、前此達賴喇嘛。
叫我們帶去元寶三百五十個。
被賊搶去一百八十個。
其餘一百七十個。
現在脅噶爾廟内等語。
着和琳、鄂輝、查明此項元寶。
如尚存廟内。
即交與達賴喇嘛、并谕以此系商上銀兩。
未便存留廟内。
仍即發往。
以示體恤。
○禦制福康安奏攻得濟嚨。
賊寨詩以志喜六韻。
詩曰、擦木瑪噶以次舉。
濟嚨咫尺弗為遐。
破宵冒雨乘無備。
直進分班策肯差。
賊竟抗顔以死敵。
師争刃血更雄加。
據其要險鸮失翼。
遂克中堅蟲洗沙。
報至喜翻成欲泣。
念馳憐切讵惟嘉。
複番境已壓寇境。
陽布摧枯望不賒。
○庚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長麟奏、董二供出之李老三。
查明已經病故。
往查墳墓。
及傳訊地鄰人等。
佥供李老三病故屬實等語。
此案節經該撫将王疼疼子、高好手子等解到。
令軍機大臣分别嚴鞫。
該犯等俱供并未出外。
堅不承認。
尋常小竊到案。
尚思狡賴。
況謀逆重情。
自未肯即行供認。
但案情重大。
非實有确據。
豈可遽入人以叛逆之罪。
此事朕毫無成見。
并不稍有偏袒。
現已思得辦法。
昨經降旨。
交吉慶親往查勘王倫祖父墳墓。
是否确在東省壽張地方。
從前派員刨掘之處。
有何憑證。
并王倫原籍有無田産。
當時雖已入官。
亦必有冊籍可稽。
該處耆老裡書人等。
均可訪詢而得。
俟吉慶奏到。
真僞自明。
如王倫實系山東土着。
則董二挾嫌誣告。
事屬顯然。
雖所控之人。
尚未的實。
但拖累多人。
亦當按律拟以重辟。
入于情實。
倘王倫竟系外來流寓。
則董二所告。
不為無因。
是晉省地方回護。
不實不盡。
亦未可定。
必須兩處質證。
徹底根訊。
以成信谳。
不能颟顸了事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曰、和琳奏、前奉谕旨。
管事商卓特巴。
應令達賴喇嘛、與駐藏大臣驗放。
已向達賴喇嘛宣示等語。
所辦皆好。
惟當益加奮勉。
實力整頓。
使向來積習。
日就肅清。
目今大兵連次克捷。
已将濟嚨收複。
乘勝直入。
一切軍器糧饷等項。
關系緊要。
務須速行運至。
以應急需。
昨據福康安等奏。
軍營火藥弓箭饷銀等項。
不能待川省運來者應用。
須俟福康安在藏購辦之項運到濟嚨。
以資接濟等語。
大兵乘勝直前。
事不容緩。
所需軍火弓箭等項。
已經福康安先行在藏購辦。
解到後尚可敷用。
至軍饷一項。
尤為要需。
今軍營并無解到銀兩。
支用竭蹷。
所關甚重。
上年秋間。
即已降旨。
在川省附近省分。
撥給銀二百萬兩。
嗣又部撥銀一百萬兩。
續據孫士毅奏報不敷。
又賞撥銀二百萬兩。
前後五百萬兩。
不為不多。
即後起所撥銀兩。
運解需時。
其前次所撥銀三百萬兩。
閱時已久。
早應陸續運到軍營。
前據孫士毅奏。
所有運送出口軍火饷銀等項。
俱已掃數趕送前途。
毫無停積。
何以前後藏及軍營并無解到者。
是孫士毅從前奏報情形。
竟為站員等所愚。
并非确實。
孫士毅現赴前藏。
着即嚴行督察。
實力催趱。
務須星速趕運。
毋任解員等。
沿途遲緩。
緻誤軍行要需。
着和琳、鄂輝、于解到前藏時。
迅速趱運。
務期早到軍營。
以資應用。
○豁免雲南運京沉失銅。
四萬四千三十斤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廣西容縣民陳成宇妻黃氏。
○辛巳。
谕曰、姚棻現丁母憂。
江西巡撫員缺。
着陳淮調補。
所遺貴州巡撫員缺。
着馮光熊補授。
馮光熊、甫在熱河召見回京。
且系素知之人。
着即赴新任。
不必前來行在請訓。
陳淮未到任之前。
其江西巡撫印務。
着托倫暫行護理。
○軍機大臣議準、直隸提督慶成奏稱、河屯協兵。
遇有差遣盤費。
向系自捐。
該營駐劄熱河。
差務稍繁。
請将提标庫存節省銀九百餘兩。
再于節濟兵米銀、并備辦麸豆銀内。
賞借三千兩。
共四千兩。
交熱河道發典生息。
以為兵丁差費。
得旨允行。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糧饷火藥。
運送濡遲。
總由察木多以西至前藏台站官員。
辦理疲軟。
一任商卓特巴等。
支吾延緩。
并不實力督饬查催。
率以接續運解禀報。
而孫士毅駐劄省城。
及打箭爐一帶。
相距較遠。
鞭長莫及。
以緻為其所愚。
似此任意玩延。
又不據實禀報。
設法趱催。
豈不贻誤要需。
孫士毅此時已抵前藏。
将停積糧饷等項。
督率嚴趱。
迅速運送前途。
其前此遲誤之站員。
仍着孫士毅于事竣後。
嚴切查明。
據實參奏。
以示懲儆。
卷之一千四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