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一
關燈
小
中
大
之犯。
經法司題奏後。
知照各該省。
亦須遲至數月方行處決。
焉有因京師及畿輔數處。
偶缺雨澤。
即将各直省命盜案件。
應拟立決之犯。
概行停辦。
以緻懸案不結。
日久積壓。
更複成何政體。
該禦史所奏、甚屬迂謬。
原摺擲還。
并着傳旨申饬。
○以大理寺卿趙佑、為左副都禦史。
○壬戌。
上詣覺生寺祈雨。
○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豁免河南省曆年民欠耔種牛具口糧銀、四十九萬九千九百五十兩有奇。
谷、四萬一百六十石有奇。
○癸亥。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甲子。
谕曰、書麟等參奏、縱匪匿報之蕭縣知縣黃大有一摺。
黃大有、于地方被搶案件。
經事主具報後。
既不上緊緝拏。
迨至鄰縣獲犯移解。
又不照例收禁。
即時審辦。
以緻案犯脫逃。
複敢諱匿不報。
殊出情理之外。
僅予革職。
不足蔽辜。
黃大有、着革職拏問。
交該督撫等。
提同案内人犯。
一并嚴審定拟具奏。
仍即督饬所屬。
将逸犯上緊緝拏。
務期弋獲。
毋任遠揚漏網。
○谕軍機大臣曰、書麟參奏縱匪匿報之蕭縣知縣黃大有一摺。
已另降谕旨。
将黃大有革職拏問矣。
蕭縣地方。
雖同系該督撫所屬。
但距江甯甚近。
自系書麟平日不能約束所屬。
以緻該縣有此等玩誤諱匿之事。
即此案與長麟會銜具奏。
亦系書麟主政。
知會長麟。
一同列名。
其廢弛地方。
實系書麟一人之咎。
又書麟另摺覆奏。
裁汰站船一摺。
可謂不知恥。
書麟在兩江總督任内已久。
既以此項站船虛設無用。
何以從前并未且奏。
直至長麟到任後查出。
始行會銜奏請裁汰。
即此兩事而論。
可見書麟于地方事件。
一味因循。
毫無整頓。
不過謹慎自守廉潔耳。
殊負朕棄瑕錄用之意。
書麟着傳旨申饬。
嗣後倘再不知悛改。
則竟甘于自棄。
朕亦無可再谕矣。
慎之。
将此傳谕書麟、并谕長麟知之。
○又谕、穆和蔺奏、河北安陽等二十一縣。
至今未獲大沛甘霖。
現值青黃不接之時。
麥收失望。
秋禾雜糧。
亦尚未能播種齊全。
懇概行借給一月口糧。
其平粜谷價。
照歉歲減價之例。
每石較市價酌減銀一錢。
俾資買食等語。
自應如此。
已批交該部速行矣。
前因豫省河北三屬。
暨直隸順德、廣平、大名、三府。
雨澤缺少。
早經降旨。
令于南糧漕船内各截留三十萬石。
以備接濟之需。
今河北三府。
業經穆和蔺酌籌借粜。
而直隸順德等處。
亦迄今未據奏報續得透雨。
雖已請将三府新舊錢糧。
概予緩徵。
但究恐民食不無拮據。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梁肯堂、即将缺雨各屬。
現在曾否得有雨澤。
應否照豫省借給口糧。
及減價平粜之處。
迅速查明。
據實具奏。
○乙醜。
谕曰、書麟等奏、江西九江前幫漕船渡黃時。
陡遇暴風。
折斷舵杆。
均各搶救無虞。
惟徐子信等四船。
沖入河心。
船身漂淌。
所裝漕米。
盡行沉失。
淹斃水手等六名。
又朱伏一等二船。
水湧入艙。
登時側溺。
沉濕米石。
現俱搶獲等語。
江西九江前幫漕船。
在黃河陡遇風暴。
人力難施。
以緻漂失米石。
淹斃人口。
殊為可憫。
所有旗丁徐子信、傅勝樂、徐仝商、陳玉、軍船四隻。
漂沒米石蓆竹。
着加恩全行豁免。
船隻給料成造。
其淹斃水手人等。
照例優恤。
即得生者亦屬可憫。
均着酌加賞赉。
至旗丁朱伏一、劉合、二船所撈濕米。
着準其将食米易換。
同搶獲乾米。
分灑通幫。
赴通交納。
以示體恤。
○減徵江蘇江甯縣。
乾隆五十六年分。
低窪田畝額銀、五十二兩有奇。
米、一百八十石有奇。
○丙寅。
谕、本年舉行鄉試。
所有應行開列試差之進士出身人員。
着于四月三十日在正大光明殿考試。
仍着吏部照例。
按各衙門次序于閏四月初二初三日。
帶領引見。
○又谕曰、孫士毅奏、甯遠府知府符兆熊、阜和協副将趙秉彜、辦理軍務。
不辭勞瘁。
實為得力之員。
又原任安徽巢縣教谕周藹聯、自上年帶至打箭爐。
幫辦幕務。
晝夜經理。
毫無贻誤。
實屬能事等語。
符兆熊、趙秉彜、俱着賞戴花翎。
以示鼓勵。
仍于應升處記名用。
周藹聯、着賞給内閣中書。
俟軍務告竣。
再行送部引見。
○又谕曰、福康安奏、達賴喇嘛、感激朕恩。
将現在進兵應需口糧馬匹火藥等項。
竭力捐辦。
且索倫屯練各兵丁到藏。
俱分别贈給銀兩等件。
朕甚為欣慰。
着加恩賞達賴喇嘛、哈達一條。
珍珠串一挂。
以示優獎。
達賴喇嘛、嗣後于進剿廓爾喀事宜。
益當實心報效。
以期迅速成功。
○谕軍機大臣曰、穆騰額奏、天津地方。
二十五日辰刻起。
<雨澍>雨稠沛。
至亥刻止。
入土共有五寸等語。
覽奏欣慰。
昨據梁肯堂奏、兌收漕米事竣。
二十五日起程回省。
由天津以至靜海。
刨土驗看。
入土已及四寸等語。
看來保定一帶地方。
或不緻大旱。
惟近京則實旱矣。
至該督所過暨附近地方。
是否一律沾被。
未據續奏。
朕心深為廑念。
連日京畿雲氣甚濃。
似釀雨之勢。
旋為風吹散。
不過微點飄灑。
竟未得成分寸。
實切焦煩。
看來天津及保定以南正定一帶。
已得雨澤。
其迤北地方。
均覺缺雨。
着傳谕梁肯堂、即将各該處曾否得有<雨澍>澤之處。
迅速查明具奏。
再本年遇閏。
節候較早。
通省麥收分數。
此時尚未報齊。
但州縣自已先将情形陸續禀報。
并着梁肯堂、将直隸通省麥收牽算。
是否約有六七分之處。
先行奏聞。
以慰廑注。
尋奏、查得直隸麥收。
永平、正定、承德、三府。
及遵化州所屬。
約七分有餘。
天津府。
約七分。
保定、河間、宣化、三府。
及易州、深州、定州所屬。
約六分有餘。
冀州所屬。
約六分。
順天府約五分有餘。
大名府屬。
約五分。
順德府、及趙州所屬。
約四分有餘。
廣平府。
約四分。
通計十一府六州。
共約收六分有餘。
得旨、覽奏俱悉。
○又谕曰、福康安等奏稱、濟嚨等處新添賊匪。
如未能立時攻破。
即于山巅重疊之處。
潛兵越險。
繞至賊後。
截其歸路。
一面統兵徑取陽布賊巢一節。
雖屬暗度出奇之策。
如能斷其糧道。
是亦一計。
但福康安等統領勁旅。
聲罪緻讨。
系堂堂正正之師。
濟嚨一路。
既為進兵正道
經法司題奏後。
知照各該省。
亦須遲至數月方行處決。
焉有因京師及畿輔數處。
偶缺雨澤。
即将各直省命盜案件。
應拟立決之犯。
概行停辦。
以緻懸案不結。
日久積壓。
更複成何政體。
該禦史所奏、甚屬迂謬。
原摺擲還。
并着傳旨申饬。
○以大理寺卿趙佑、為左副都禦史。
○壬戌。
上詣覺生寺祈雨。
○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豁免河南省曆年民欠耔種牛具口糧銀、四十九萬九千九百五十兩有奇。
谷、四萬一百六十石有奇。
○癸亥。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甲子。
谕曰、書麟等參奏、縱匪匿報之蕭縣知縣黃大有一摺。
黃大有、于地方被搶案件。
經事主具報後。
既不上緊緝拏。
迨至鄰縣獲犯移解。
又不照例收禁。
即時審辦。
以緻案犯脫逃。
複敢諱匿不報。
殊出情理之外。
僅予革職。
不足蔽辜。
黃大有、着革職拏問。
交該督撫等。
提同案内人犯。
一并嚴審定拟具奏。
仍即督饬所屬。
将逸犯上緊緝拏。
務期弋獲。
毋任遠揚漏網。
○谕軍機大臣曰、書麟參奏縱匪匿報之蕭縣知縣黃大有一摺。
已另降谕旨。
将黃大有革職拏問矣。
蕭縣地方。
雖同系該督撫所屬。
但距江甯甚近。
自系書麟平日不能約束所屬。
以緻該縣有此等玩誤諱匿之事。
即此案與長麟會銜具奏。
亦系書麟主政。
知會長麟。
一同列名。
其廢弛地方。
實系書麟一人之咎。
又書麟另摺覆奏。
裁汰站船一摺。
可謂不知恥。
書麟在兩江總督任内已久。
既以此項站船虛設無用。
何以從前并未且奏。
直至長麟到任後查出。
始行會銜奏請裁汰。
即此兩事而論。
可見書麟于地方事件。
一味因循。
毫無整頓。
不過謹慎自守廉潔耳。
殊負朕棄瑕錄用之意。
書麟着傳旨申饬。
嗣後倘再不知悛改。
則竟甘于自棄。
朕亦無可再谕矣。
慎之。
将此傳谕書麟、并谕長麟知之。
○又谕、穆和蔺奏、河北安陽等二十一縣。
至今未獲大沛甘霖。
現值青黃不接之時。
麥收失望。
秋禾雜糧。
亦尚未能播種齊全。
懇概行借給一月口糧。
其平粜谷價。
照歉歲減價之例。
每石較市價酌減銀一錢。
俾資買食等語。
自應如此。
已批交該部速行矣。
前因豫省河北三屬。
暨直隸順德、廣平、大名、三府。
雨澤缺少。
早經降旨。
令于南糧漕船内各截留三十萬石。
以備接濟之需。
今河北三府。
業經穆和蔺酌籌借粜。
而直隸順德等處。
亦迄今未據奏報續得透雨。
雖已請将三府新舊錢糧。
概予緩徵。
但究恐民食不無拮據。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梁肯堂、即将缺雨各屬。
現在曾否得有雨澤。
應否照豫省借給口糧。
及減價平粜之處。
迅速查明。
據實具奏。
○乙醜。
谕曰、書麟等奏、江西九江前幫漕船渡黃時。
陡遇暴風。
折斷舵杆。
均各搶救無虞。
惟徐子信等四船。
沖入河心。
船身漂淌。
所裝漕米。
盡行沉失。
淹斃水手等六名。
又朱伏一等二船。
水湧入艙。
登時側溺。
沉濕米石。
現俱搶獲等語。
江西九江前幫漕船。
在黃河陡遇風暴。
人力難施。
以緻漂失米石。
淹斃人口。
殊為可憫。
所有旗丁徐子信、傅勝樂、徐仝商、陳玉、軍船四隻。
漂沒米石蓆竹。
着加恩全行豁免。
船隻給料成造。
其淹斃水手人等。
照例優恤。
即得生者亦屬可憫。
均着酌加賞赉。
至旗丁朱伏一、劉合、二船所撈濕米。
着準其将食米易換。
同搶獲乾米。
分灑通幫。
赴通交納。
以示體恤。
○減徵江蘇江甯縣。
乾隆五十六年分。
低窪田畝額銀、五十二兩有奇。
米、一百八十石有奇。
○丙寅。
谕、本年舉行鄉試。
所有應行開列試差之進士出身人員。
着于四月三十日在正大光明殿考試。
仍着吏部照例。
按各衙門次序于閏四月初二初三日。
帶領引見。
○又谕曰、孫士毅奏、甯遠府知府符兆熊、阜和協副将趙秉彜、辦理軍務。
不辭勞瘁。
實為得力之員。
又原任安徽巢縣教谕周藹聯、自上年帶至打箭爐。
幫辦幕務。
晝夜經理。
毫無贻誤。
實屬能事等語。
符兆熊、趙秉彜、俱着賞戴花翎。
以示鼓勵。
仍于應升處記名用。
周藹聯、着賞給内閣中書。
俟軍務告竣。
再行送部引見。
○又谕曰、福康安奏、達賴喇嘛、感激朕恩。
将現在進兵應需口糧馬匹火藥等項。
竭力捐辦。
且索倫屯練各兵丁到藏。
俱分别贈給銀兩等件。
朕甚為欣慰。
着加恩賞達賴喇嘛、哈達一條。
珍珠串一挂。
以示優獎。
達賴喇嘛、嗣後于進剿廓爾喀事宜。
益當實心報效。
以期迅速成功。
○谕軍機大臣曰、穆騰額奏、天津地方。
二十五日辰刻起。
<雨澍>雨稠沛。
至亥刻止。
入土共有五寸等語。
覽奏欣慰。
昨據梁肯堂奏、兌收漕米事竣。
二十五日起程回省。
由天津以至靜海。
刨土驗看。
入土已及四寸等語。
看來保定一帶地方。
或不緻大旱。
惟近京則實旱矣。
至該督所過暨附近地方。
是否一律沾被。
未據續奏。
朕心深為廑念。
連日京畿雲氣甚濃。
似釀雨之勢。
旋為風吹散。
不過微點飄灑。
竟未得成分寸。
實切焦煩。
看來天津及保定以南正定一帶。
已得雨澤。
其迤北地方。
均覺缺雨。
着傳谕梁肯堂、即将各該處曾否得有<雨澍>澤之處。
迅速查明具奏。
再本年遇閏。
節候較早。
通省麥收分數。
此時尚未報齊。
但州縣自已先将情形陸續禀報。
并着梁肯堂、将直隸通省麥收牽算。
是否約有六七分之處。
先行奏聞。
以慰廑注。
尋奏、查得直隸麥收。
永平、正定、承德、三府。
及遵化州所屬。
約七分有餘。
天津府。
約七分。
保定、河間、宣化、三府。
及易州、深州、定州所屬。
約六分有餘。
冀州所屬。
約六分。
順天府約五分有餘。
大名府屬。
約五分。
順德府、及趙州所屬。
約四分有餘。
廣平府。
約四分。
通計十一府六州。
共約收六分有餘。
得旨、覽奏俱悉。
○又谕曰、福康安等奏稱、濟嚨等處新添賊匪。
如未能立時攻破。
即于山巅重疊之處。
潛兵越險。
繞至賊後。
截其歸路。
一面統兵徑取陽布賊巢一節。
雖屬暗度出奇之策。
如能斷其糧道。
是亦一計。
但福康安等統領勁旅。
聲罪緻讨。
系堂堂正正之師。
濟嚨一路。
既為進兵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