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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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敏、現年一百三歲。
五世同堂。
懇恩旌表等語。
着照所請。
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着該部照例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長麟奏、遭風琉球難夷護送歸國一摺。
内稱據通州詳報、乾隆五十五年九月初二日、東七甲港口有外來船一隻。
查系琉球國人。
運送粟米。
遇風漂至港口泊住。
詳經孫士毅、福崧、批饬妥為撫恤。
令将如何遣回本國之處。
查議具詳。
茲據查明該難夷願坐原船回國。
即移會陳大用撥兵護送至閩歸國等語。
朕閱此摺。
乃知上年九月間即經通州詳報。
孫士毅等既已據詳饬查。
自應将該難夷遭風情節。
一面奏聞。
一面查辦。
乃直至長麟到任後。
查明具奏。
殊屬遲緩。
朕辦理庶務。
惟以爽速為要。
着傳谕孫士毅、嗣後遇有此等事件。
即一面饬查。
一面奏聞。
将此傳谕孫士毅、并令長麟知之。
又谕、前據梁肯堂奏、盤獲謀财害命兇犯劉松、供出山西壺關縣民楊便、倡立三皇老祖邪教。
因降旨令書麟查緝。
茲經書麟将楊便等拏獲。
供稱、俱系務農良民。
并無倡教斂錢之事。
因楊便寄居史窰村種地時。
劉松在彼砍柴。
被楊便驅逐。
是以挾嫌誣扳等語。
楊便等既堅供無倡立邪教之事。
搜查各家。
又無圖像歌單等不法事迹。
所供尚屬可信。
且書麟續又準梁肯堂咨會。
覆訊劉松、已自認挾嫌誣控是實。
所帶歌單。
系焦園村人高三、言及壺關縣神焦廟道士廣息、曾傳歌詞。
因收該犯為徒。
轉行傳給。
并非得自楊便。
是此項歌單。
為高三廣息二犯所傳。
供詞甚屬确鑿。
着傳谕書麟、詳悉詢明楊便等、實系誣扳。
即行省釋。
以免拖累。
其神焦廟道士廣息、焦園村人高三、二犯。
并着該撫饬屬查拏務獲。
從嚴究辦。
将此并谕梁肯堂知之。
戊子。
谕、據譚尚忠奏、新興縣民陳管、現年八十八歲。
建水縣民婦楊馬氏、現年一百一歲。
均五世同堂。
請予旌賞等語。
着照所請。
該壽民等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該部照例辦理。
○己醜。
上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皇孫、皇曾孫、皇元孫、諸王等宴。
谕、向來各省民人赴京呈控案件。
都察院、步軍統領衙門。
不敢壅于上聞。
即行據呈轉奏。
朕勤求民隐。
惟恐鄉曲小民。
含冤莫訴。
每遇來京具控之案。
無不特派大臣。
前往審辦。
其中屈抑者固有。
而近日不安本分之徒。
見來京者控無不準。
準無不辦。
赴愬求理者。
遂覺接踵而來。
及欽差大臣、提集案犯。
認真研鞫。
所控情節。
多屬子虛。
不過挾嫌逞忿。
妄砌誣捏之詞。
冀遂其拖累之計。
即被控之人。
訊明省釋。
而輾轉審解。
拘禁囹圄。
胥役等又複借事生風。
從中吓詐。
事雖得白。
而身家已破。
情形殊堪憐憫。
且欽差大臣經過地方。
徒勞驿馬。
糜費供支。
于沿途驿站。
亦恐不無擾累。
此等刁健訟棍。
各省多有。
而湖北湖南為尤甚。
若不嚴加懲創。
則枉累無辜。
藉端傾陷之風。
伊于何底。
所有本日吉慶等奏到、審拟湖南長沙縣保正王澤遠、誣控勒買倉谷一案。
及富綱等奏到、審拟貴州桐梓縣民人傅志榮、誣控傅志舜串通書役斃命搶奪一案。
俱着交刑部核覆時。
量行加重定拟。
以示懲儆。
嗣後着各省督撫、轉饬所屬。
剀切出示。
谕以小民等如果實有冤抑。
地方官不為審理。
原不禁其赴京具控。
但若稍涉虛誣。
亦必加倍治罪。
務使家喻戶曉。
鹹懷儆惕。
庶告讦刁風。
漸知斂戢。
而良善鄉民。
免緻株累。
亦整饬風俗人心之一端也。
又谕、據譚尚忠奏、保山縣民姬良王□每、河西縣民婦解羅氏、昆明縣民婦楊李氏、均年屆百齡。
請予旌表等語。
着照所請。
該壽民等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該部照例辦理。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籌議護送銅船章程。
查銅鉛船隻。
自景州入境、至天津。
系天津道所轄。
自武清至通州。
為通永道所轄。
駐劄既近。
呼應較靈。
請嗣後銅鉛一入景州。
即責令天津道督同向例所派丞倅參遊、及地方官護送。
至武清地方。
交通永道督催。
并令天津鎮就近彈壓照料。
下部知之。
○庚寅。
上詣安佑宮行禮。
禦正大光明殿。
賜朝正外藩等宴。
召左翼、科爾沁和碩親王恭格喇布坦。
多羅郡王喇什端羅布。
喇什噶勒當。
巴林親王品級多羅郡王巴圖。
固山貝子和碩額驸德勒克。
奈曼多羅郡王拉旺喇布坦。
土默特多羅貝勒索諾木巴勒珠爾。
翁牛特多羅貝勒濟克濟紮布。
敖漢固山貝子桑濟紮勒。
右翼、科爾沁和碩親王旺紮勒多爾濟。
喀喇沁親王品級多羅郡王多羅額驸滿珠巴咱爾。
浩齊特多爾郡王敏珠爾多爾濟。
喀爾喀多羅郡王桑齋多爾濟。
固山貝子遜都布多爾濟。
回部郡王品級多羅貝勒哈第爾。
烏珠穆沁多羅貝勒旺楚克。
鄂爾多斯多羅貝勒棟羅布色棱。
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之弟多索裡素勒坦。
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順天府行鄉飲酒禮。
卷之一千三百七十
五世同堂。
懇恩旌表等語。
着照所請。
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着該部照例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長麟奏、遭風琉球難夷護送歸國一摺。
内稱據通州詳報、乾隆五十五年九月初二日、東七甲港口有外來船一隻。
查系琉球國人。
運送粟米。
遇風漂至港口泊住。
詳經孫士毅、福崧、批饬妥為撫恤。
令将如何遣回本國之處。
查議具詳。
茲據查明該難夷願坐原船回國。
即移會陳大用撥兵護送至閩歸國等語。
朕閱此摺。
乃知上年九月間即經通州詳報。
孫士毅等既已據詳饬查。
自應将該難夷遭風情節。
一面奏聞。
一面查辦。
乃直至長麟到任後。
查明具奏。
殊屬遲緩。
朕辦理庶務。
惟以爽速為要。
着傳谕孫士毅、嗣後遇有此等事件。
即一面饬查。
一面奏聞。
将此傳谕孫士毅、并令長麟知之。
又谕、前據梁肯堂奏、盤獲謀财害命兇犯劉松、供出山西壺關縣民楊便、倡立三皇老祖邪教。
因降旨令書麟查緝。
茲經書麟将楊便等拏獲。
供稱、俱系務農良民。
并無倡教斂錢之事。
因楊便寄居史窰村種地時。
劉松在彼砍柴。
被楊便驅逐。
是以挾嫌誣扳等語。
楊便等既堅供無倡立邪教之事。
搜查各家。
又無圖像歌單等不法事迹。
所供尚屬可信。
且書麟續又準梁肯堂咨會。
覆訊劉松、已自認挾嫌誣控是實。
所帶歌單。
系焦園村人高三、言及壺關縣神焦廟道士廣息、曾傳歌詞。
因收該犯為徒。
轉行傳給。
并非得自楊便。
是此項歌單。
為高三廣息二犯所傳。
供詞甚屬确鑿。
着傳谕書麟、詳悉詢明楊便等、實系誣扳。
即行省釋。
以免拖累。
其神焦廟道士廣息、焦園村人高三、二犯。
并着該撫饬屬查拏務獲。
從嚴究辦。
将此并谕梁肯堂知之。
戊子。
谕、據譚尚忠奏、新興縣民陳管、現年八十八歲。
建水縣民婦楊馬氏、現年一百一歲。
均五世同堂。
請予旌賞等語。
着照所請。
該壽民等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該部照例辦理。
○己醜。
上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皇孫、皇曾孫、皇元孫、諸王等宴。
谕、向來各省民人赴京呈控案件。
都察院、步軍統領衙門。
不敢壅于上聞。
即行據呈轉奏。
朕勤求民隐。
惟恐鄉曲小民。
含冤莫訴。
每遇來京具控之案。
無不特派大臣。
前往審辦。
其中屈抑者固有。
而近日不安本分之徒。
見來京者控無不準。
準無不辦。
赴愬求理者。
遂覺接踵而來。
及欽差大臣、提集案犯。
認真研鞫。
所控情節。
多屬子虛。
不過挾嫌逞忿。
妄砌誣捏之詞。
冀遂其拖累之計。
即被控之人。
訊明省釋。
而輾轉審解。
拘禁囹圄。
胥役等又複借事生風。
從中吓詐。
事雖得白。
而身家已破。
情形殊堪憐憫。
且欽差大臣經過地方。
徒勞驿馬。
糜費供支。
于沿途驿站。
亦恐不無擾累。
此等刁健訟棍。
各省多有。
而湖北湖南為尤甚。
若不嚴加懲創。
則枉累無辜。
藉端傾陷之風。
伊于何底。
所有本日吉慶等奏到、審拟湖南長沙縣保正王澤遠、誣控勒買倉谷一案。
及富綱等奏到、審拟貴州桐梓縣民人傅志榮、誣控傅志舜串通書役斃命搶奪一案。
俱着交刑部核覆時。
量行加重定拟。
以示懲儆。
嗣後着各省督撫、轉饬所屬。
剀切出示。
谕以小民等如果實有冤抑。
地方官不為審理。
原不禁其赴京具控。
但若稍涉虛誣。
亦必加倍治罪。
務使家喻戶曉。
鹹懷儆惕。
庶告讦刁風。
漸知斂戢。
而良善鄉民。
免緻株累。
亦整饬風俗人心之一端也。
又谕、據譚尚忠奏、保山縣民姬良王□每、河西縣民婦解羅氏、昆明縣民婦楊李氏、均年屆百齡。
請予旌表等語。
着照所請。
該壽民等所有應行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該部照例辦理。
○直隸總督梁肯堂奏、籌議護送銅船章程。
查銅鉛船隻。
自景州入境、至天津。
系天津道所轄。
自武清至通州。
為通永道所轄。
駐劄既近。
呼應較靈。
請嗣後銅鉛一入景州。
即責令天津道督同向例所派丞倅參遊、及地方官護送。
至武清地方。
交通永道督催。
并令天津鎮就近彈壓照料。
下部知之。
○庚寅。
上詣安佑宮行禮。
禦正大光明殿。
賜朝正外藩等宴。
召左翼、科爾沁和碩親王恭格喇布坦。
多羅郡王喇什端羅布。
喇什噶勒當。
巴林親王品級多羅郡王巴圖。
固山貝子和碩額驸德勒克。
奈曼多羅郡王拉旺喇布坦。
土默特多羅貝勒索諾木巴勒珠爾。
翁牛特多羅貝勒濟克濟紮布。
敖漢固山貝子桑濟紮勒。
右翼、科爾沁和碩親王旺紮勒多爾濟。
喀喇沁親王品級多羅郡王多羅額驸滿珠巴咱爾。
浩齊特多爾郡王敏珠爾多爾濟。
喀爾喀多羅郡王桑齋多爾濟。
固山貝子遜都布多爾濟。
回部郡王品級多羅貝勒哈第爾。
烏珠穆沁多羅貝勒旺楚克。
鄂爾多斯多羅貝勒棟羅布色棱。
哈薩克汗斡裡素勒坦之弟多索裡素勒坦。
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順天府行鄉飲酒禮。
卷之一千三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