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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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五年。
庚戌。
四月。
丙寅。
上詣黑龍潭祈雨。
○谕、高郵州巡檢陳倚道、揭報戶部。
查獲私描印信。
假給串票一案。
曾經降旨。
令書麟、闵鹗元、查明據實先行覆奏。
昨據書麟奏、知州吳瑍、袒庇書役。
沉擱不辦屬實。
已将吳瑍革職嚴審矣。
本日據闵鹗元覆奏、此案先據巡檢陳倚道禀報。
即經批行江甯藩司。
會同臬司。
嚴查速辦。
仍候督院批示。
嗣于二月十二日。
經過揚州該府劉炳、知州吳瑍、禀稱、假印僞票一案。
現在拏獲糧書夏琯、究出實情等語。
前據韓鑅、将陳倚道揭報詳文。
及呈驗私描僞串呈覽。
朕即以此案情弊顯然。
自非出于捏造該巡檢既于正月十六日。
禀知闵鹗元。
而該撫并未參奏。
已屬袒護劣員。
即應立予嚴懲。
因念該撫平日辦事尚屬認真。
着即将此案情節。
确切聲明。
據實陳奏。
雖有應得之咎。
尚可量從末減。
故特派慶桂等、會同書麟、前往查辦外。
複令該撫先行覆奏。
朕之于闵鹗元、不啻推心置腹。
乃闵鹗元、始終袒庇吳瑍、曲為開脫。
以此案系該州禀出。
實屬有心取巧。
又複稱此案仍候督院批示。
試思此等案件。
應督辦者乎。
應撫辦者乎。
吳瑍曾禀總督乎。
抑先禀伊巡撫乎。
乃伊意欲诿過總督。
将來定案時。
朕未必将通省大員。
概行罷斥。
若書麟得邀寬免。
伊亦可希冀留任。
讵知陳倚道若果禀知書麟。
而該督并未參奏。
此時更當加倍治罪矣。
倘闵鹗元果無消弭情斃。
當陳倚道禀報時。
何不一面奏聞。
一面咨會總督。
彼此連銜速辦。
乃僅于陳倚道禀内批示。
非瞻徇屬員而何。
直隸馬十等一案。
朕将大小官員。
嚴行懲治。
闵鹗元豈不知之。
然劉峨不過形同木偶。
司道等耽延不結。
尚系廢弛公事。
即朱腹松亦未禀詳總督。
朕尚将劉峨降用。
富尼善、朱瀾等、分别嚴行治罪。
今江蘇高郵州私雕印信。
假串重徵。
關系官員書吏重罪。
其事較之直隸遲誤盜案更大。
而闵鹗元始則意欲彌縫其事。
繼複飾詞回護。
實屬狡詐負恩。
朕臨禦五十五年。
夙夜勤求治理。
未嘗稍事暇逸。
雖意欲于六十一年歸政。
然一日在乎其位。
即一日業乎其官。
此可告之天下臣民者。
乃闵鹗元欲以此大幹法紀之事。
希圖颟顸混過。
于朕前巧為嘗試。
其居心大不可問矣。
朕方以闵鹗元久任巡撫尚能實力辦事。
将來或内用尚書。
外擢總督。
皆不可知。
伊竟福薄災生。
身取罪戾。
豈可複膺封疆之任。
闵鹗元、着即解任。
交與慶桂等、一并歸案質審。
所有江蘇巡撫員缺。
着福崧調補。
何裕城、着調補安徽巡撫。
其江西巡撫員缺。
着姚棻署理。
托倫、着補授江西布政使。
其所遺江西按察使員缺。
着司馬騊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高郵州糧書僞造印串。
此事竟系闵鹗元有心捏飾瞻徇。
不謂伊敢于如此。
忍于如此。
已于摺内詳晰批示矣。
知州吳瑍、袒庇奸書。
沉擱不辦。
及聞巡檢通禀。
知事難掩飾。
始作訪聞禀報。
而闵鹗元覆奏。
複以該州暨巡檢同時訪獲。
僅以批司嚴查了事。
顯系袒庇屬員。
百喙難辭。
不可不徹底查究。
以期水落石出。
痛加懲創。
書麟既已失察于前。
本有應得之咎諒不敢再有回護。
緻幹重戾。
慶桂、王昶、系特派嚴審此案之人。
自當秉公鞫訊。
逐一研究。
務得實情。
迅速先行具奏。
此等大案。
朕不辦則已。
若辦。
爾等豈能救人。
莫因救人而害己。
慎之 ○又谕曰、康基田專任錢谷。
于高郵州雕描假串。
冒徵錢糧之處。
一經發覺。
即應嚴行究辦。
倘巡撫有回護屬員情事。
該藩司本有奏事之責。
若果據實嚴參。
或徑詳揭督撫。
方為不負任使。
諒闵鹗元亦難勒令徇隐。
乃康基田于本任應辦之事。
複移交臬司查究。
如此推诿遲延。
竟至三月之久。
非有心袒庇該州。
即系迎合闵鹗元之意。
欲圖消弭其事。
康基田向來熟悉河務。
辦事尚屬認真。
朕方加之委任。
此事不應有心徇庇若此。
深為可惜。
着傳谕康基田、即将此案因何不據實參奏。
并有無瞻顧上司請托示意。
抑系已意徇庇屬員。
一并明白直奏。
将來定案時。
或可稍從末減。
毋再稍有隐飾。
自贻伊戚也。
○又谕、據穆和蔺參奏、确山縣知縣李源、玩視驿站。
以緻馬匹疲瘦。
驿務廢弛請旨革職等語。
驿站馬匹有關文報往來。
最為緊要。
必須餧養膘壯。
足資馳遞。
方無贻誤。
乃該縣于所管驿站。
任意廢弛。
在号馬匹。
并不加意餧養以緻馬匹疲瘦。
必有克扣。
馬乾入已及一任吏胥家人等、從中染指缺額情弊。
不可不嚴行審訊。
并應将所有領過馬乾馬價。
着令賠補方為正辦。
乃該撫僅将該縣參奏革職。
所辦失之太輕。
穆和蔺、着傳旨申饬。
并着将該縣廢弛驿務。
如何侵漁缺額之處。
嚴審定拟。
據實覆奏。
○丁卯。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據德勒格楞貴奏、和碩特副盟長紮薩克固山貝子布彥楚克、出痘身故等語。
布彥楚克、向來尚屬奮勉。
今出痘身故。
殊屬可憫。
着加恩賞銀三百兩。
以作善事。
即由該處庫項動支。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闵鹗元覆奏高郵州糧書私雕印篆。
假串重徵一摺。
始終袒護吳瑍取巧負恩。
已降旨将闵鹗元解任質審。
并傳谕慶桂等、徹底研究據實先行覆奏矣。
朕反覆思之。
其中情弊顯然不一而足。
查閱陳倚道揭報戶部詳文内稱、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十二月初三日。
兩次詳禀知州。
十二月十五日。
專禀知府。
本年正月初十日。
申詳撫藩。
俱未經批發。
正月二十六日。
令家人張貴、自高郵起身赴京。
是該巡檢因疊禀本省各上司。
耽延不辦。
始行差人赴京投遞。
而闵鹗元摺内所稱、系正月十六日。
接閱該巡檢禀帖。
十八日。
批司嚴查。
二月十二日。
路過揚州。
經該府劉炳、知州吳瑍、禀知此事。
自泰安遵旨回蘇。
于三月初四日到署。
接據吳瑍二月十七日詳禀。
試思正月十六。
距三月初四。
中間幾及兩月。
闵鹗元始則批令藩臬兩司查辦。
仍候督院批示。
以為推诿卸過地步。
繼複以批司饬府提審了事。
明系遷延不奏。
有意消弭。
已無可置喙。
吳瑍聞知該巡檢于正月内通詳撫藩知事難掩飾。
始于二月内禀出。
又捏稱與陳倚道一同查拏。
其為事後彌縫。
通同徇隐更無疑義。
并疑吳瑍二月内、禀知督撫之語。
尚系聞該巡檢揭報之信、倒提年月。
必須提齊卷據。
将陳倚道詳禀該州、知府、撫、藩。
及吳瑍禀知督撫并闵鹗元批饬藩臬查辦先後各月日。
逐一詳對明悉。
奏聞究辦。
至前據書麟奏、二月内、于徐州途次。
始據吳瑍禀知。
而陳倚道并未詳禀一節。
着慶桂、王昶、嚴詢陳倚道。
如果未經禀過書麟。
其咎止于失察。
若曾經禀過而該督亦敢置之不辦。
書麟系滿洲總督。
世受國恩。
更當較闵鹗元加倍治罪。
看來此事。
竟成大案。
不料闵鹗元如此昧良。
欲以此等大幹法紀之事。
希圖朦胧混過。
于朕前巧為嘗試。
竟是福薄災生。
天奪其魄。
此而不嚴加懲治。
何以肅吏治而整官方。
慶桂向來辦事、不肯擔承。
而王昶系籍隸江南。
未免心存瞻顧。
書麟又以地方官自處。
若彼此诿卸。
欲将此案有意從輕。
颟顸過去。
不肯徹底根究。
緻有不實不盡之處。
慶桂、王昶亦必入于此案内。
自取重戾。
朕辦理重案。
從不肯稍涉颟顸。
此天下臣民所共見共聞者。
如事屬因公或可從輕辦理。
朕竟降旨加恩寬免。
若如此等大案。
斷不能稍事姑容。
慶桂等審辦此案。
恐自救之不暇。
若思從井救人。
必緻自贻伊戚。
慶桂當振作精神。
一洗從前畏難積習。
王昶亦當不避嫌疑。
協同實心查辦。
書麟既經失察于前。
尤不應再有回護必須将此案秉公逐一研究。
務使水落石出。
不可絲毫隐飾。
以成信谳。
再慶桂向來為人軟弱不能約束家人。
屢次訓過。
此時經朕特派審辦重案。
若家人等于沿途驿站。
需索騷擾一經訪聞發覺。
必從重治罪。
慶桂起程請訓。
朕本慮及此事。
因一時忘卻。
未經面谕今特傳谕知悉。
庚戌。
四月。
丙寅。
上詣黑龍潭祈雨。
○谕、高郵州巡檢陳倚道、揭報戶部。
查獲私描印信。
假給串票一案。
曾經降旨。
令書麟、闵鹗元、查明據實先行覆奏。
昨據書麟奏、知州吳瑍、袒庇書役。
沉擱不辦屬實。
已将吳瑍革職嚴審矣。
本日據闵鹗元覆奏、此案先據巡檢陳倚道禀報。
即經批行江甯藩司。
會同臬司。
嚴查速辦。
仍候督院批示。
嗣于二月十二日。
經過揚州該府劉炳、知州吳瑍、禀稱、假印僞票一案。
現在拏獲糧書夏琯、究出實情等語。
前據韓鑅、将陳倚道揭報詳文。
及呈驗私描僞串呈覽。
朕即以此案情弊顯然。
自非出于捏造該巡檢既于正月十六日。
禀知闵鹗元。
而該撫并未參奏。
已屬袒護劣員。
即應立予嚴懲。
因念該撫平日辦事尚屬認真。
着即将此案情節。
确切聲明。
據實陳奏。
雖有應得之咎。
尚可量從末減。
故特派慶桂等、會同書麟、前往查辦外。
複令該撫先行覆奏。
朕之于闵鹗元、不啻推心置腹。
乃闵鹗元、始終袒庇吳瑍、曲為開脫。
以此案系該州禀出。
實屬有心取巧。
又複稱此案仍候督院批示。
試思此等案件。
應督辦者乎。
應撫辦者乎。
吳瑍曾禀總督乎。
抑先禀伊巡撫乎。
乃伊意欲诿過總督。
将來定案時。
朕未必将通省大員。
概行罷斥。
若書麟得邀寬免。
伊亦可希冀留任。
讵知陳倚道若果禀知書麟。
而該督并未參奏。
此時更當加倍治罪矣。
倘闵鹗元果無消弭情斃。
當陳倚道禀報時。
何不一面奏聞。
一面咨會總督。
彼此連銜速辦。
乃僅于陳倚道禀内批示。
非瞻徇屬員而何。
直隸馬十等一案。
朕将大小官員。
嚴行懲治。
闵鹗元豈不知之。
然劉峨不過形同木偶。
司道等耽延不結。
尚系廢弛公事。
即朱腹松亦未禀詳總督。
朕尚将劉峨降用。
富尼善、朱瀾等、分别嚴行治罪。
今江蘇高郵州私雕印信。
假串重徵。
關系官員書吏重罪。
其事較之直隸遲誤盜案更大。
而闵鹗元始則意欲彌縫其事。
繼複飾詞回護。
實屬狡詐負恩。
朕臨禦五十五年。
夙夜勤求治理。
未嘗稍事暇逸。
雖意欲于六十一年歸政。
然一日在乎其位。
即一日業乎其官。
此可告之天下臣民者。
乃闵鹗元欲以此大幹法紀之事。
希圖颟顸混過。
于朕前巧為嘗試。
其居心大不可問矣。
朕方以闵鹗元久任巡撫尚能實力辦事。
将來或内用尚書。
外擢總督。
皆不可知。
伊竟福薄災生。
身取罪戾。
豈可複膺封疆之任。
闵鹗元、着即解任。
交與慶桂等、一并歸案質審。
所有江蘇巡撫員缺。
着福崧調補。
何裕城、着調補安徽巡撫。
其江西巡撫員缺。
着姚棻署理。
托倫、着補授江西布政使。
其所遺江西按察使員缺。
着司馬騊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高郵州糧書僞造印串。
此事竟系闵鹗元有心捏飾瞻徇。
不謂伊敢于如此。
忍于如此。
已于摺内詳晰批示矣。
知州吳瑍、袒庇奸書。
沉擱不辦。
及聞巡檢通禀。
知事難掩飾。
始作訪聞禀報。
而闵鹗元覆奏。
複以該州暨巡檢同時訪獲。
僅以批司嚴查了事。
顯系袒庇屬員。
百喙難辭。
不可不徹底查究。
以期水落石出。
痛加懲創。
書麟既已失察于前。
本有應得之咎諒不敢再有回護。
緻幹重戾。
慶桂、王昶、系特派嚴審此案之人。
自當秉公鞫訊。
逐一研究。
務得實情。
迅速先行具奏。
此等大案。
朕不辦則已。
若辦。
爾等豈能救人。
莫因救人而害己。
慎之 ○又谕曰、康基田專任錢谷。
于高郵州雕描假串。
冒徵錢糧之處。
一經發覺。
即應嚴行究辦。
倘巡撫有回護屬員情事。
該藩司本有奏事之責。
若果據實嚴參。
或徑詳揭督撫。
方為不負任使。
諒闵鹗元亦難勒令徇隐。
乃康基田于本任應辦之事。
複移交臬司查究。
如此推诿遲延。
竟至三月之久。
非有心袒庇該州。
即系迎合闵鹗元之意。
欲圖消弭其事。
康基田向來熟悉河務。
辦事尚屬認真。
朕方加之委任。
此事不應有心徇庇若此。
深為可惜。
着傳谕康基田、即将此案因何不據實參奏。
并有無瞻顧上司請托示意。
抑系已意徇庇屬員。
一并明白直奏。
将來定案時。
或可稍從末減。
毋再稍有隐飾。
自贻伊戚也。
○又谕、據穆和蔺參奏、确山縣知縣李源、玩視驿站。
以緻馬匹疲瘦。
驿務廢弛請旨革職等語。
驿站馬匹有關文報往來。
最為緊要。
必須餧養膘壯。
足資馳遞。
方無贻誤。
乃該縣于所管驿站。
任意廢弛。
在号馬匹。
并不加意餧養以緻馬匹疲瘦。
必有克扣。
馬乾入已及一任吏胥家人等、從中染指缺額情弊。
不可不嚴行審訊。
并應将所有領過馬乾馬價。
着令賠補方為正辦。
乃該撫僅将該縣參奏革職。
所辦失之太輕。
穆和蔺、着傳旨申饬。
并着将該縣廢弛驿務。
如何侵漁缺額之處。
嚴審定拟。
據實覆奏。
○丁卯。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據德勒格楞貴奏、和碩特副盟長紮薩克固山貝子布彥楚克、出痘身故等語。
布彥楚克、向來尚屬奮勉。
今出痘身故。
殊屬可憫。
着加恩賞銀三百兩。
以作善事。
即由該處庫項動支。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闵鹗元覆奏高郵州糧書私雕印篆。
假串重徵一摺。
始終袒護吳瑍取巧負恩。
已降旨将闵鹗元解任質審。
并傳谕慶桂等、徹底研究據實先行覆奏矣。
朕反覆思之。
其中情弊顯然不一而足。
查閱陳倚道揭報戶部詳文内稱、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十二月初三日。
兩次詳禀知州。
十二月十五日。
專禀知府。
本年正月初十日。
申詳撫藩。
俱未經批發。
正月二十六日。
令家人張貴、自高郵起身赴京。
是該巡檢因疊禀本省各上司。
耽延不辦。
始行差人赴京投遞。
而闵鹗元摺内所稱、系正月十六日。
接閱該巡檢禀帖。
十八日。
批司嚴查。
二月十二日。
路過揚州。
經該府劉炳、知州吳瑍、禀知此事。
自泰安遵旨回蘇。
于三月初四日到署。
接據吳瑍二月十七日詳禀。
試思正月十六。
距三月初四。
中間幾及兩月。
闵鹗元始則批令藩臬兩司查辦。
仍候督院批示。
以為推诿卸過地步。
繼複以批司饬府提審了事。
明系遷延不奏。
有意消弭。
已無可置喙。
吳瑍聞知該巡檢于正月内通詳撫藩知事難掩飾。
始于二月内禀出。
又捏稱與陳倚道一同查拏。
其為事後彌縫。
通同徇隐更無疑義。
并疑吳瑍二月内、禀知督撫之語。
尚系聞該巡檢揭報之信、倒提年月。
必須提齊卷據。
将陳倚道詳禀該州、知府、撫、藩。
及吳瑍禀知督撫并闵鹗元批饬藩臬查辦先後各月日。
逐一詳對明悉。
奏聞究辦。
至前據書麟奏、二月内、于徐州途次。
始據吳瑍禀知。
而陳倚道并未詳禀一節。
着慶桂、王昶、嚴詢陳倚道。
如果未經禀過書麟。
其咎止于失察。
若曾經禀過而該督亦敢置之不辦。
書麟系滿洲總督。
世受國恩。
更當較闵鹗元加倍治罪。
看來此事。
竟成大案。
不料闵鹗元如此昧良。
欲以此等大幹法紀之事。
希圖朦胧混過。
于朕前巧為嘗試。
竟是福薄災生。
天奪其魄。
此而不嚴加懲治。
何以肅吏治而整官方。
慶桂向來辦事、不肯擔承。
而王昶系籍隸江南。
未免心存瞻顧。
書麟又以地方官自處。
若彼此诿卸。
欲将此案有意從輕。
颟顸過去。
不肯徹底根究。
緻有不實不盡之處。
慶桂、王昶亦必入于此案内。
自取重戾。
朕辦理重案。
從不肯稍涉颟顸。
此天下臣民所共見共聞者。
如事屬因公或可從輕辦理。
朕竟降旨加恩寬免。
若如此等大案。
斷不能稍事姑容。
慶桂等審辦此案。
恐自救之不暇。
若思從井救人。
必緻自贻伊戚。
慶桂當振作精神。
一洗從前畏難積習。
王昶亦當不避嫌疑。
協同實心查辦。
書麟既經失察于前。
尤不應再有回護必須将此案秉公逐一研究。
務使水落石出。
不可絲毫隐飾。
以成信谳。
再慶桂向來為人軟弱不能約束家人。
屢次訓過。
此時經朕特派審辦重案。
若家人等于沿途驿站。
需索騷擾一經訪聞發覺。
必從重治罪。
慶桂起程請訓。
朕本慮及此事。
因一時忘卻。
未經面谕今特傳谕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