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四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安等已經接奉。
其如何分别送京若幹名之處。
尚未據該督撫覆奏。
現在已交春令。
黎維祁等諒已自粵西分起來京。
一切房屋住址。
俱應豫為辦理。
若待福康安等奏到後、始行豫備。
未免遲誤。
現已降旨于京城隙地起蓋房屋。
查明漢軍旗分内、人戶較少者将黎維祁等編入并簡派大臣管理該旗以資約朿。
查各旗佐領所屬。
每佐領約有一二百人。
此項入旗人數。
未免過多着傳谕福康安等即行再加分别将黎氏支屬親戚、及曾任官職者。
約在八十戶以内。
分起送京。
其餘人戶。
仍遵照前旨、送往江南、浙江、四川等省安插。
或即在粵西地方。
入伍食糧。
徐歸民籍。
亦無不可。
既經薙發改服。
亦不慮其竄逸。
倘有不安本分。
滋事潛逃者。
無難拏獲正法。
○辛卯。
祈谷于上帝。
上親詣行禮。
○命于乾清門、頒賜萬壽恩诏于朝鮮、安南、琉球、暹羅等國。
使臣行禮祇領如儀。
○谕軍機大臣曰、阮光平祇受封爵。
疊荷殊恩。
本年躬詣阙廷。
祝厘瞻觐。
實屬出于至誠。
俟該國王到京時。
欲令行抱見禮。
以昭優異。
該國王初次入觐。
未谙天朝體制。
福康安于其進關後。
告以此次進京祝嘏。
大皇帝深為嘉予。
國王到京朝見時。
大皇帝欲令國王行抱見請安之禮。
此系逾格施恩。
天朝大臣内、懋着勳勞者。
始能膺此異數。
其餘雖親貴大臣。
亦所難得。
今國王邀此隆禮。
實為希有寵榮。
至黎維祁及伊屬下人等來京。
歸入漢軍旗下。
編一佐領。
昨降旨令福康安等酌加分别。
将黎氏支屬親戚、及曾任官職者。
約在八十戶以内。
分起送京。
但各戶人口。
多寡不一。
現在查明京城隙地。
起蓋房屋。
約可蓋二百二三十間。
自應就房間數目。
定人數之多少。
着傳谕福康安等、即酌核各戶人口。
以每人住房三間而論。
此二百餘間。
可容若幹人口。
即行按數送京。
不必拘定八十戶。
緻滋擁擠。
○以鑲黃旗漢軍都統存泰、正黃旗漢軍都統恒瑞、對調。
○壬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谕曰、大學士和珅、着加恩賞給黃帶、四開褉袍。
固倫額驸豐紳殷德、着兼散秩大臣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廓爾喀通事外委馬廷相、現在伴送該國貢使來京。
傳譯語言。
尚為明曉。
已賞給千總頂帶。
着傳谕孫士毅、俟馬廷相回川後。
即以實缺千總拔補。
用示鼓勵。
○又谕、據成林面奏、阮光平所用衣服冠帶。
已命如式制造。
俟其來京賞給。
惟該國王在國所系之帶。
系屬紅鞓。
今欲加賞金黃鞓帶。
以昭優異。
福康安于其進關後。
應告以此次進京祝嘏。
大皇帝于國王到京朝見時特賜金黃鞓帶。
天朝體制。
惟宗藩始得系用此帶。
今國王特膺異數。
比于親藩。
實為難觏寵榮。
國王赴京。
應仍系用紅帶。
恭候到京面觐時。
大皇帝加恩賞換。
如此詳悉告知。
阮光平自必益感逾格恩施。
有加無已之至意。
○癸巳。
上禦山高水長大幄次。
賜王貝勒貝子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伯克、朝鮮安南琉球暹羅廓爾喀等國使臣宴。
○谕、據徐嗣曾奏、莆田縣民人朱天杜。
現年九十六歲。
曾孫十二人。
生有元孫。
五世同堂等語。
朱天杜年近期頤。
曾元繞膝。
洵為盛世休徵。
所有應行加恩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着該部察例辦理。
○又谕、據嵩椿等奏、請将放出餘剩參票二千六百七十一張。
送部銷毀等語。
每年應放參票雖難豫定數目亦不可支領過多即如去年所領參票五千張。
僅放出二千三百三十餘張。
餘剩反至大半。
似此多行支領。
将餘票回銷徒增繁冗亦恐滋生弊端。
着交該部嗣後支給參票時各該處于每年所用數目内。
多備十分之二三支給勿緻過多餘剩。
即鹽引亦令照此辦理。
将此通谕該将軍、及鹽政等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嗣曾奏、甄别教職佐雜千把、及密陳藩臬考語兩摺。
俱系例應于年底奏到之件。
今至燈節前始行具奏。
已屬遲滞。
且所奏考語摺内。
祇有藩臬兩司而于道府等官賢否。
概未之及。
并奏稱、上年七月大計案内業經會同伍拉納、填注道府考語具題。
甫準部覆。
應請邀免重複填注等語。
大計本内填注考語。
不過照例具題。
至年終考核屬員賢否。
系屬專摺密陳。
留中備覽。
各省皆系如此辦理。
今該撫獨以大計案内、甫經出考毋庸再行填注為詞。
率行具奏。
事關察吏。
何得藉稱重複。
希圖省事。
況該省諸事廢弛。
正須認真整頓。
若似此意存延緩省便。
豈不更滋玩誤耶。
徐嗣曾、着傳旨申饬。
○又谕、本日孫永清奏到屬員賢否一摺。
系于年底應行具奏之件。
今遲至燈節前始行奏到。
殊屬遲延該撫于辦理安南貢使一事。
業經遲誤。
此次陳奏屬員考語。
系本任内照例應辦之事。
又複延緩若此。
該撫所司何事。
着傳旨申饬。
○甲午。
上禦山高水長大幄次。
賜王貝勒貝子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伯克、朝鮮安南琉球暹羅廓爾喀等國使臣茶果。
并賞赉有差。
○谕軍機大臣等、據書麟奏、江西春夏二季。
共銷鹽十一萬四千一百二十一引。
按照岸商所開定價計算。
共該鹽本銀一百五十萬五千餘兩。
今全德覆奏、揚州商人所收鹽價與書麟所奏銀數。
尚少銀十餘萬兩。
但查全德摺内。
有省店滞銷時。
不能賣到定價。
恐幹駁查。
仍系照定價報銷之語。
是此項數目不符。
由于岸商報數參差。
非由銷鹽引數不實。
提取鋪戶買帳核對。
定可水落石出等語。
前因江西鹽引銷售銀數。
全德所奏。
與書麟奏報原數。
多寡不符。
恐書麟等率據恒甯詳報具奏緻有以少報多情弊。
自應徹底清查。
若商人銷賣鹽觔價值間有參差不齊之處。
開報時仍照額定價值。
畫一呈報。
按數交課。
于官銷鹽引。
并無弊混。
則是商人等随時市易。
自行通融辦理。
原無庸算及锱铢。
斤斤較量。
今書麟查明原奏銀數。
系據經手岸商開報。
故以所開之數為準。
核之銷鹽引數。
亦無不實。
所奏情形。
尚屬可信。
在何裕城為其親臨上司。
且于恒甯提報
其如何分别送京若幹名之處。
尚未據該督撫覆奏。
現在已交春令。
黎維祁等諒已自粵西分起來京。
一切房屋住址。
俱應豫為辦理。
若待福康安等奏到後、始行豫備。
未免遲誤。
現已降旨于京城隙地起蓋房屋。
查明漢軍旗分内、人戶較少者将黎維祁等編入并簡派大臣管理該旗以資約朿。
查各旗佐領所屬。
每佐領約有一二百人。
此項入旗人數。
未免過多着傳谕福康安等即行再加分别将黎氏支屬親戚、及曾任官職者。
約在八十戶以内。
分起送京。
其餘人戶。
仍遵照前旨、送往江南、浙江、四川等省安插。
或即在粵西地方。
入伍食糧。
徐歸民籍。
亦無不可。
既經薙發改服。
亦不慮其竄逸。
倘有不安本分。
滋事潛逃者。
無難拏獲正法。
○辛卯。
祈谷于上帝。
上親詣行禮。
○命于乾清門、頒賜萬壽恩诏于朝鮮、安南、琉球、暹羅等國。
使臣行禮祇領如儀。
○谕軍機大臣曰、阮光平祇受封爵。
疊荷殊恩。
本年躬詣阙廷。
祝厘瞻觐。
實屬出于至誠。
俟該國王到京時。
欲令行抱見禮。
以昭優異。
該國王初次入觐。
未谙天朝體制。
福康安于其進關後。
告以此次進京祝嘏。
大皇帝深為嘉予。
國王到京朝見時。
大皇帝欲令國王行抱見請安之禮。
此系逾格施恩。
天朝大臣内、懋着勳勞者。
始能膺此異數。
其餘雖親貴大臣。
亦所難得。
今國王邀此隆禮。
實為希有寵榮。
至黎維祁及伊屬下人等來京。
歸入漢軍旗下。
編一佐領。
昨降旨令福康安等酌加分别。
将黎氏支屬親戚、及曾任官職者。
約在八十戶以内。
分起送京。
但各戶人口。
多寡不一。
現在查明京城隙地。
起蓋房屋。
約可蓋二百二三十間。
自應就房間數目。
定人數之多少。
着傳谕福康安等、即酌核各戶人口。
以每人住房三間而論。
此二百餘間。
可容若幹人口。
即行按數送京。
不必拘定八十戶。
緻滋擁擠。
○以鑲黃旗漢軍都統存泰、正黃旗漢軍都統恒瑞、對調。
○壬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谕曰、大學士和珅、着加恩賞給黃帶、四開褉袍。
固倫額驸豐紳殷德、着兼散秩大臣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廓爾喀通事外委馬廷相、現在伴送該國貢使來京。
傳譯語言。
尚為明曉。
已賞給千總頂帶。
着傳谕孫士毅、俟馬廷相回川後。
即以實缺千總拔補。
用示鼓勵。
○又谕、據成林面奏、阮光平所用衣服冠帶。
已命如式制造。
俟其來京賞給。
惟該國王在國所系之帶。
系屬紅鞓。
今欲加賞金黃鞓帶。
以昭優異。
福康安于其進關後。
應告以此次進京祝嘏。
大皇帝于國王到京朝見時特賜金黃鞓帶。
天朝體制。
惟宗藩始得系用此帶。
今國王特膺異數。
比于親藩。
實為難觏寵榮。
國王赴京。
應仍系用紅帶。
恭候到京面觐時。
大皇帝加恩賞換。
如此詳悉告知。
阮光平自必益感逾格恩施。
有加無已之至意。
○癸巳。
上禦山高水長大幄次。
賜王貝勒貝子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伯克、朝鮮安南琉球暹羅廓爾喀等國使臣宴。
○谕、據徐嗣曾奏、莆田縣民人朱天杜。
現年九十六歲。
曾孫十二人。
生有元孫。
五世同堂等語。
朱天杜年近期頤。
曾元繞膝。
洵為盛世休徵。
所有應行加恩賞赉、及建坊旌表之處。
着該部察例辦理。
○又谕、據嵩椿等奏、請将放出餘剩參票二千六百七十一張。
送部銷毀等語。
每年應放參票雖難豫定數目亦不可支領過多即如去年所領參票五千張。
僅放出二千三百三十餘張。
餘剩反至大半。
似此多行支領。
将餘票回銷徒增繁冗亦恐滋生弊端。
着交該部嗣後支給參票時各該處于每年所用數目内。
多備十分之二三支給勿緻過多餘剩。
即鹽引亦令照此辦理。
将此通谕該将軍、及鹽政等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嗣曾奏、甄别教職佐雜千把、及密陳藩臬考語兩摺。
俱系例應于年底奏到之件。
今至燈節前始行具奏。
已屬遲滞。
且所奏考語摺内。
祇有藩臬兩司而于道府等官賢否。
概未之及。
并奏稱、上年七月大計案内業經會同伍拉納、填注道府考語具題。
甫準部覆。
應請邀免重複填注等語。
大計本内填注考語。
不過照例具題。
至年終考核屬員賢否。
系屬專摺密陳。
留中備覽。
各省皆系如此辦理。
今該撫獨以大計案内、甫經出考毋庸再行填注為詞。
率行具奏。
事關察吏。
何得藉稱重複。
希圖省事。
況該省諸事廢弛。
正須認真整頓。
若似此意存延緩省便。
豈不更滋玩誤耶。
徐嗣曾、着傳旨申饬。
○又谕、本日孫永清奏到屬員賢否一摺。
系于年底應行具奏之件。
今遲至燈節前始行奏到。
殊屬遲延該撫于辦理安南貢使一事。
業經遲誤。
此次陳奏屬員考語。
系本任内照例應辦之事。
又複延緩若此。
該撫所司何事。
着傳旨申饬。
○甲午。
上禦山高水長大幄次。
賜王貝勒貝子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回部伯克、朝鮮安南琉球暹羅廓爾喀等國使臣茶果。
并賞赉有差。
○谕軍機大臣等、據書麟奏、江西春夏二季。
共銷鹽十一萬四千一百二十一引。
按照岸商所開定價計算。
共該鹽本銀一百五十萬五千餘兩。
今全德覆奏、揚州商人所收鹽價與書麟所奏銀數。
尚少銀十餘萬兩。
但查全德摺内。
有省店滞銷時。
不能賣到定價。
恐幹駁查。
仍系照定價報銷之語。
是此項數目不符。
由于岸商報數參差。
非由銷鹽引數不實。
提取鋪戶買帳核對。
定可水落石出等語。
前因江西鹽引銷售銀數。
全德所奏。
與書麟奏報原數。
多寡不符。
恐書麟等率據恒甯詳報具奏緻有以少報多情弊。
自應徹底清查。
若商人銷賣鹽觔價值間有參差不齊之處。
開報時仍照額定價值。
畫一呈報。
按數交課。
于官銷鹽引。
并無弊混。
則是商人等随時市易。
自行通融辦理。
原無庸算及锱铢。
斤斤較量。
今書麟查明原奏銀數。
系據經手岸商開報。
故以所開之數為準。
核之銷鹽引數。
亦無不實。
所奏情形。
尚屬可信。
在何裕城為其親臨上司。
且于恒甯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