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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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
命直省旬月奏報雨雪。
苟應時則喜動顔色。
或過期即減常膳。
元年五月。
京畿旱。
虔禱于宮中。
自晨至夕不膳。
霖雨立沛。
蓋皇考深念所任受于皇天暨列祖者。
惟茲天下之烝黎。
故休戚相關。
如保赤子。
而民之所以安者存乎政。
政之所以舉者存乎人。
故宵衣旰食。
日有孜孜。
尤以是為先務焉。
念民所苦病者。
莫如賦重而刑濫。
有司遇災祲而不恤。
巧法侵漁。
或惰侈以自耗。
緻民俗之日偷。
逐奸利。
縱淫樂。
聚徒鬥很。
若是者皆盜賊之源也。
皇考即位之元年。
即大免直省逋賦。
陝西甘肅二省。
以軍興運饷。
其所供賦稅。
無歲不蒙豁免。
七年至九年。
輪蠲各省賦稅有差。
自元季張士誠據蘇松嘉湖。
陳友諒據南昌袁瑞。
與明太祖苦戰于江東西。
橫斂以給軍。
終明之世。
故籍未改。
特命永除數郡浮糧。
着為令典。
凡直省報災。
朝聞。
發不待夕。
夕聞。
發不待朝。
每語近臣。
朕蠲租發赈。
如救焚拯溺。
猶恐災黎之鮮有濟也。
彼視民之傷。
與已若無與者。
獨何心哉。
常念水土為農田之本。
而救荒之政。
莫要于興工築以聚貧民。
遂博求海内水利。
修川防。
俾各省河渠湖澤。
歲久或淤塞為連州比郡農商害者。
鹹開浚之。
京畿則命怡親王。
大學士朱轼。
經理水利營田。
官開水田數萬頃。
聽民自占者不與。
十餘年中。
費數百萬。
貧民皆取食焉。
洪澤湖都受淮流。
廣數百裡。
恃高家堰為關鍵。
以束淮而潄黃。
下河七州縣民命系焉。
發帑銀百萬。
盡改石工。
浙江松江海塘。
經潮水屢漲。
修築相繼。
費數百萬。
濱海之民。
始得安衽席。
無為魚之患。
往者封疆大吏。
好因事以自為功。
有司承迎以速進取之路。
凡有興作及赈災。
動稱捐助。
或曰小民樂輸。
皇考再三谕禁。
以蘇民困。
州縣巧取有禁。
門關苛索有禁。
而民隐之萬難上達者。
莫不在皇考洞鑒之中。
每遇重囚。
即深廑睿懷。
屢饬法司。
必三覆奏。
好生之德。
發于不能自已者如此。
念刑罰所以濟政教之窮。
必修禮正俗。
乃可清其源。
詳注聖祖仁皇帝谕旨十六條。
親制勸農種樹之诏。
禦書刊示四方。
命九卿詳定貴賤服色。
兵民婚喪禮制。
實舉孝義貞節。
分遣禦史巡行直省。
常恐所任非人。
則雖有良法美意。
德難下究。
教不虛行。
故搜揚俊乂。
立賢無方。
自唐宋以後。
秩祿不足以贍庶官。
不肖者各以他途取之。
用此苞苴盛行。
不可遏止。
皇考于外省督撫。
以及州縣親民之官。
各賜養廉。
較正祿數十百倍。
其在京師卿貳則賜雙俸。
司旅并給飯費。
雖閑曹職官。
亦準俸銀之數。
賜之廪谷。
而寡廉鮮恥。
巧取以殃民者。
法亦有所必行焉。
左右輔弼及封疆重臣。
忠勤夙着。
猷績彰聞。
則推誠倚任。
坦然不疑。
俾得展盡底蘊。
而常戒以面從。
責以啟沃。
優容寵赉。
十百于尋常。
其有恃功驕蹇。
植黨營私者。
則法立誅必。
而忠直善良。
即時有失誤。
屢被譴诃。
卒保全其終始。
建賢良祠。
崇祀累朝碩輔。
其餘着勳伐。
效命疆場者。
皆錄用其後人。
又念士者民之表儀。
而庶官所由備也。
故廣其登進之途。
而董之以教。
元年。
命郡州縣學官。
必用正途。
二年。
躬詣太學。
頒訓饬士子文。
四年。
命直省督學。
舉英才。
八年。
舉通曉性理舉人八人。
并賜進士。
各省會俱特建書院。
取之之廣。
恤之之周。
如此。
兵者民之衛藩。
而國威之所蓄也。
故勤其搜簡之政。
而曲體其情。
命提鎮考核将校。
必察其訓練拊循之實。
毋得徇私。
提鎮之優劣。
一以整饬将校。
訓練行伍。
和輯兵民定之。
士伍則正糧之外。
别發帑銀。
俾軍帥營運以恤其婚喪。
蓋皇考莅官馭将。
勤民養士。
整軍恤衆。
使文武并勵。
中外相維。
制防曲盡如此。
重念八旗乃國家根本。
内外大小臣工士民軍吏所觀式也。
故所以教之養之取之任之。
察其情而優恤之者。
尤詳且備焉。
元年。
即命舉人庠生之服公事者。
各還家專力于學誦。
設八旗官學。
各就其方。
簡其士之秀異者。
而官教之。
命諸王察舉孝弟守分力學者。
以承平日久。
生齒愈繁。
取八旗餘丁四千八百人。
為教養兵。
歲給十七萬有奇。
自五旗諸王。
不得以旗分人員。
多供差役。
擅治其罪。
下此正副都統及參領佐領。
不得苛索外吏财物。
竊嘗審究皇考治法之源流。
然後古聖王所為以天下為一家。
以中國為一人者。
其規模氣象。
始可得而見焉。
皇考自宗親戚畹勳舊、以及八旗之士衆。
自京師畿輔、以及九州四海之軍民。
惟恐其疾苦之蔽壅。
禮俗之衰惡。
一如一身之中。
毛發有觸而必動。
雖外藩蒙古。
皆如家人父子。
其職官并予俸祿。
兵衆鹹給月糧。
土默特守台站人。
歲時有賞。
用此凡有征讨。
外藩效命。
屢谕蒙古王、貝勒、宜愛民惠下。
其子弟之俊秀者。
或在内廷教養之。
賜安南以隙地。
減朝鮮琉球貢物。
厚朝鮮俄羅斯國人之賞赉。
給琉球來學者歸國之道赍。
不獨澤流方外。
而聲教亦漸被于遐荒。
十有三年之間。
宵衣旰食。
無晷刻之甯。
不謂天下已治。
萬民已安。
而少懈夫朝乾夕惕之皇衷。
故以事天之誠敬。
昭事百神。
而神無不格。
以法祖之仁孝。
錫類萬物。
而物無不孚。
至于孔子德配天地。
尤加崇禮。
王爵之封。
上及五世。
跪獻之禮。
首着上丁。
詳定配享先賢。
增置五經博士。
皆前古所未有也。
教養宗室。
而寬其拘禁者。
自登宸極。
即封理親王子弘晳為郡王、而于理親王未降一旨。
未遣一使。
曰吾不欲受其拜。
并聞感恩之言也。
錫赉頻仍。
惟命内監傳送。
且教以詢所從來。
勿令告以上賜及王薨。
躬臨哭奠。
追贈理親王。
命弘晳進襲親王爵。
分封供具特厚。
怡賢親王之喪。
躬臨哭奠。
哀恸久而不已。
自戊子年後。
允禩允禟輩。
莫不妄冀非分。
結黨樹援。
嘗觸怒聖祖。
聖祖降朱批。
谕皇考及諸王雲。
朕與允禩。
父子之義已絕。
及皇考嗣位。
重念兄弟情。
且知彼明敏能任事。
爰命輔政。
加恩信用。
冀以感悟其心。
密封皇祖旨于内閣。
不以宣示外人。
乃允禩不但不改悔。
且心懷怨望。
怙惡不悛。
允禟在西甯。
多為不法。
顯悖臣禮。
皇考雖申告中外。
明正其罪。
絕其屬籍。
而兩人猶得以天年終。
罰弗及嗣。
自禦極以後。
瑞應骈至。
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聯珠。
黃河之清。
自陝州至邳宿。
二旬有五日不變。
鳳集麟生。
慶雲甘露。
靈芝嘉谷之祥。
不可勝紀。
皇考每見奏章。
必深自警惕。
咨戒臣工。
苟德政之不修。
雖天瑞不足恃也。
彰明人紀。
更定刑章。
凡繼母虐殺前子。
以所生子抵法。
無故杖殺仆婢者。
分别重輕治罪。
訪明太祖本支裔孫。
襲封侯爵。
以承其宗祀。
命直省旬月奏報雨雪。
苟應時則喜動顔色。
或過期即減常膳。
元年五月。
京畿旱。
虔禱于宮中。
自晨至夕不膳。
霖雨立沛。
蓋皇考深念所任受于皇天暨列祖者。
惟茲天下之烝黎。
故休戚相關。
如保赤子。
而民之所以安者存乎政。
政之所以舉者存乎人。
故宵衣旰食。
日有孜孜。
尤以是為先務焉。
念民所苦病者。
莫如賦重而刑濫。
有司遇災祲而不恤。
巧法侵漁。
或惰侈以自耗。
緻民俗之日偷。
逐奸利。
縱淫樂。
聚徒鬥很。
若是者皆盜賊之源也。
皇考即位之元年。
即大免直省逋賦。
陝西甘肅二省。
以軍興運饷。
其所供賦稅。
無歲不蒙豁免。
七年至九年。
輪蠲各省賦稅有差。
自元季張士誠據蘇松嘉湖。
陳友諒據南昌袁瑞。
與明太祖苦戰于江東西。
橫斂以給軍。
終明之世。
故籍未改。
特命永除數郡浮糧。
着為令典。
凡直省報災。
朝聞。
發不待夕。
夕聞。
發不待朝。
每語近臣。
朕蠲租發赈。
如救焚拯溺。
猶恐災黎之鮮有濟也。
彼視民之傷。
與已若無與者。
獨何心哉。
常念水土為農田之本。
而救荒之政。
莫要于興工築以聚貧民。
遂博求海内水利。
修川防。
俾各省河渠湖澤。
歲久或淤塞為連州比郡農商害者。
鹹開浚之。
京畿則命怡親王。
大學士朱轼。
經理水利營田。
官開水田數萬頃。
聽民自占者不與。
十餘年中。
費數百萬。
貧民皆取食焉。
洪澤湖都受淮流。
廣數百裡。
恃高家堰為關鍵。
以束淮而潄黃。
下河七州縣民命系焉。
發帑銀百萬。
盡改石工。
浙江松江海塘。
經潮水屢漲。
修築相繼。
費數百萬。
濱海之民。
始得安衽席。
無為魚之患。
往者封疆大吏。
好因事以自為功。
有司承迎以速進取之路。
凡有興作及赈災。
動稱捐助。
或曰小民樂輸。
皇考再三谕禁。
以蘇民困。
州縣巧取有禁。
門關苛索有禁。
而民隐之萬難上達者。
莫不在皇考洞鑒之中。
每遇重囚。
即深廑睿懷。
屢饬法司。
必三覆奏。
好生之德。
發于不能自已者如此。
念刑罰所以濟政教之窮。
必修禮正俗。
乃可清其源。
詳注聖祖仁皇帝谕旨十六條。
親制勸農種樹之诏。
禦書刊示四方。
命九卿詳定貴賤服色。
兵民婚喪禮制。
實舉孝義貞節。
分遣禦史巡行直省。
常恐所任非人。
則雖有良法美意。
德難下究。
教不虛行。
故搜揚俊乂。
立賢無方。
自唐宋以後。
秩祿不足以贍庶官。
不肖者各以他途取之。
用此苞苴盛行。
不可遏止。
皇考于外省督撫。
以及州縣親民之官。
各賜養廉。
較正祿數十百倍。
其在京師卿貳則賜雙俸。
司旅并給飯費。
雖閑曹職官。
亦準俸銀之數。
賜之廪谷。
而寡廉鮮恥。
巧取以殃民者。
法亦有所必行焉。
左右輔弼及封疆重臣。
忠勤夙着。
猷績彰聞。
則推誠倚任。
坦然不疑。
俾得展盡底蘊。
而常戒以面從。
責以啟沃。
優容寵赉。
十百于尋常。
其有恃功驕蹇。
植黨營私者。
則法立誅必。
而忠直善良。
即時有失誤。
屢被譴诃。
卒保全其終始。
建賢良祠。
崇祀累朝碩輔。
其餘着勳伐。
效命疆場者。
皆錄用其後人。
又念士者民之表儀。
而庶官所由備也。
故廣其登進之途。
而董之以教。
元年。
命郡州縣學官。
必用正途。
二年。
躬詣太學。
頒訓饬士子文。
四年。
命直省督學。
舉英才。
八年。
舉通曉性理舉人八人。
并賜進士。
各省會俱特建書院。
取之之廣。
恤之之周。
如此。
兵者民之衛藩。
而國威之所蓄也。
故勤其搜簡之政。
而曲體其情。
命提鎮考核将校。
必察其訓練拊循之實。
毋得徇私。
提鎮之優劣。
一以整饬将校。
訓練行伍。
和輯兵民定之。
士伍則正糧之外。
别發帑銀。
俾軍帥營運以恤其婚喪。
蓋皇考莅官馭将。
勤民養士。
整軍恤衆。
使文武并勵。
中外相維。
制防曲盡如此。
重念八旗乃國家根本。
内外大小臣工士民軍吏所觀式也。
故所以教之養之取之任之。
察其情而優恤之者。
尤詳且備焉。
元年。
即命舉人庠生之服公事者。
各還家專力于學誦。
設八旗官學。
各就其方。
簡其士之秀異者。
而官教之。
命諸王察舉孝弟守分力學者。
以承平日久。
生齒愈繁。
取八旗餘丁四千八百人。
為教養兵。
歲給十七萬有奇。
自五旗諸王。
不得以旗分人員。
多供差役。
擅治其罪。
下此正副都統及參領佐領。
不得苛索外吏财物。
竊嘗審究皇考治法之源流。
然後古聖王所為以天下為一家。
以中國為一人者。
其規模氣象。
始可得而見焉。
皇考自宗親戚畹勳舊、以及八旗之士衆。
自京師畿輔、以及九州四海之軍民。
惟恐其疾苦之蔽壅。
禮俗之衰惡。
一如一身之中。
毛發有觸而必動。
雖外藩蒙古。
皆如家人父子。
其職官并予俸祿。
兵衆鹹給月糧。
土默特守台站人。
歲時有賞。
用此凡有征讨。
外藩效命。
屢谕蒙古王、貝勒、宜愛民惠下。
其子弟之俊秀者。
或在内廷教養之。
賜安南以隙地。
減朝鮮琉球貢物。
厚朝鮮俄羅斯國人之賞赉。
給琉球來學者歸國之道赍。
不獨澤流方外。
而聲教亦漸被于遐荒。
十有三年之間。
宵衣旰食。
無晷刻之甯。
不謂天下已治。
萬民已安。
而少懈夫朝乾夕惕之皇衷。
故以事天之誠敬。
昭事百神。
而神無不格。
以法祖之仁孝。
錫類萬物。
而物無不孚。
至于孔子德配天地。
尤加崇禮。
王爵之封。
上及五世。
跪獻之禮。
首着上丁。
詳定配享先賢。
增置五經博士。
皆前古所未有也。
教養宗室。
而寬其拘禁者。
自登宸極。
即封理親王子弘晳為郡王、而于理親王未降一旨。
未遣一使。
曰吾不欲受其拜。
并聞感恩之言也。
錫赉頻仍。
惟命内監傳送。
且教以詢所從來。
勿令告以上賜及王薨。
躬臨哭奠。
追贈理親王。
命弘晳進襲親王爵。
分封供具特厚。
怡賢親王之喪。
躬臨哭奠。
哀恸久而不已。
自戊子年後。
允禩允禟輩。
莫不妄冀非分。
結黨樹援。
嘗觸怒聖祖。
聖祖降朱批。
谕皇考及諸王雲。
朕與允禩。
父子之義已絕。
及皇考嗣位。
重念兄弟情。
且知彼明敏能任事。
爰命輔政。
加恩信用。
冀以感悟其心。
密封皇祖旨于内閣。
不以宣示外人。
乃允禩不但不改悔。
且心懷怨望。
怙惡不悛。
允禟在西甯。
多為不法。
顯悖臣禮。
皇考雖申告中外。
明正其罪。
絕其屬籍。
而兩人猶得以天年終。
罰弗及嗣。
自禦極以後。
瑞應骈至。
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聯珠。
黃河之清。
自陝州至邳宿。
二旬有五日不變。
鳳集麟生。
慶雲甘露。
靈芝嘉谷之祥。
不可勝紀。
皇考每見奏章。
必深自警惕。
咨戒臣工。
苟德政之不修。
雖天瑞不足恃也。
彰明人紀。
更定刑章。
凡繼母虐殺前子。
以所生子抵法。
無故杖殺仆婢者。
分别重輕治罪。
訪明太祖本支裔孫。
襲封侯爵。
以承其宗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