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天命五年正月至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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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太祖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實錄卷之七
◆天命五年正月至六年六月
監修總裁官光祿大夫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覺羅勒德洪
總裁官光祿大夫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臣明珠光祿大夫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加三級臣王熙光祿大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吳正治資政大夫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加一級臣宋德宜等奉敕修
總裁官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三等伯加十六級臣鄂爾泰光祿大夫經筵日講官起居注太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仍兼管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事三等伯加十二級臣張廷玉光祿大夫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加五級臣徐本等奉敕恭校
天命五年正月
天命五年二月
天命五年三月
天命五年六月
天命五年八月
天命五年九月
天命五年十月
天命六年正月
天命六年二月
天命六年閏二月
天命六年三月
天命六年四月
天命六年五月
天命六年六月
○天命五年正月
天命五年。
庚申。
春正月。
庚辰朔。
上谕貝勒諸臣曰、國家建立制度、經理得宜、則民皆效順、競趨於善行而莫之禦。
撫有大國者、苟能覃敷德政、廣谕善言、遠邦之人、自逖聽風聲、争先歸附矣。
人君既以治國之務、委任貝勒、貝勒亦當宣布德意、助興教化、以仰副君上之信任也 ○丙申。
遣使碩色吳巴什、齎書報察哈爾林丹汗、曰、閱察哈爾汗來書、稱四十萬蒙古國主、巴圖魯成吉思汗、緻書水濱三萬滿洲國主、神武英明皇帝雲雲。
爾奈何以四十萬蒙古之衆、驕吾國耶。
我聞明洪武時、取爾大都、爾蒙古以四十萬衆、敗亡殆盡、逃竄得脫者、僅六萬人。
且此六萬之衆、又不盡屬於爾、屬鄂爾多斯者萬人、屬十二土默特者萬人、屬阿索忒、雍謝布、喀喇沁者萬人、此右三萬之衆、因各有所主也、於爾何與哉。
即左三萬之衆、亦豈盡為爾有、以不足三萬人之國、乃遠引陳言、驕語四十萬、而輕吾國為三萬人、天地豈不知之。
吾固不若爾四十萬之衆也、不若爾之勇也、因吾國之少且弱也、遂仰蒙天地眷佑、以哈達、輝發、烏喇、葉赫、暨明之撫順、清河、開原、鐵嶺等八處、悉授予焉。
來書以廣甯系爾貢賦之地、俾我勿征、若征、将牽制我。
夫使我二人有郄、宜爾為此言也、今我二人、毫無怨尤、乃以異姓之明、廣甯一城之故、慢天地眷佑之主、為此輕薄之言、豈不抗天意、倒行而逆施耶。
吾惟開誠布公、仰格蒼昊、錫我神武、綏我福祿、爾豈未之聞乎。
爾焉能不利於我哉。
且爾之往廣甯也、所獲锱铢之利、豈爾能興師轉戰、多克堅城、彼畏而與爾耶、抑姻娅和好、愛而與耶。
如愛而與、锱铢之利、受之何為。
且爾果能複爾大都、暨三十四萬蒙古之衆、則爾之出此言也宜矣。
昔吾未征明之先、爾曾與明構兵、盡失其铠胄駝馬器械、僅得脫去。
其後再構兵、格根戴青貝勒之從臣、并十餘人被殺、毫無所獲而回。
爾侵明者二、有何虜獲、克何名城、敗何勁旅乎。
夫明豈真以此賞厚汝耶、以我征伐之故、兵威所震、男子亡於鋒镝、婦女守其孤嫠、明畏我、姑以利誘汝耳。
且明與朝鮮、言語雖殊、服制相類、二國尚結為同心。
爾與我、言語雖殊、服制亦類、爾果有知識、來書宜雲、明、吾深仇也、皇兄征之、天地眷佑、卑堕其城、破其衆、願與天地眷佑之主合謀、以伐深仇之明、如是立言、豈不甚善與。
乃不思祈福於天、全令名、立大業、惟利是嗜、以有限金帛、而與我素無嫌怨之國、甘心構怨。
皇天後土、甯不鑒之。
察哈爾林丹汗得書、執我使臣碩色吳巴什、系拜星所居城。
先是察哈爾林丹汗使臣康喀兒拜虎、為我國所羁。
至是我國使臣亦被系。
上風聞我使臣見殺、欲誅其使者。
四貝勒谏曰、恐吾之使臣、未必見殺也、或傳聞者誤耳。
察哈爾國、有從康喀兒拜虎來者、同被羁留、當遣之、俾持書往、約以期、歸我使者、踰期、戮未晚。
上從其言、遂遣同來之人、齎書往、與之期。
若還吾使者、吾亦俾爾使康喀兒拜虎還、否則必殺毋赦。
踰期、複不至。
又北蒙古五部落喀爾喀貝勒、屢使人來、言我使臣碩色吳巴什、察哈爾林丹汗、已斬之祭旗矣。
上複待之月餘、謂諸貝勒大臣曰、今踰期月餘、吾使被殺無疑也。
遂誅康喀兒拜虎。
後碩色吳巴什、密與守者謀、脫杻械、偕之潛出、徒步逃歸 ○上與喀爾喀五部落貝勒盟後、有把嶽忒部落台吉索凝屬下一人、及紮魯特部落、寨桑侯痕屬下一人、來歸。
上曰、來歸之情、誠為可矜、但盟誓之言、尤不可背、遂不納、各還其主 ○天命五年二月 二月。
己酉朔○上賜介賽子台吉色特希爾蟒衣、袍、帽、鞾、帶、鞍馬、遣還國 ○天命五年三月 三月。
己卯朔。
釋喀爾喀紮魯特部落貝勒色本還。
色本為書自誓、其辭曰、巴克、色本、吾兄弟二人、素與上無郄、因與有罪之介賽同來、被擒。
蒙君父深恩、視我猶子、衣食豢養、今又釋色本還國、若不思報君父生成大德、或如烏喇國布占泰、包藏禍心、皇天後土、共垂降鑒、殃及吾身、奪吾算。
若此心不忘君父、感恩圖報、天地佑之、俾克永壽、子孫
庚申。
春正月。
庚辰朔。
上谕貝勒諸臣曰、國家建立制度、經理得宜、則民皆效順、競趨於善行而莫之禦。
撫有大國者、苟能覃敷德政、廣谕善言、遠邦之人、自逖聽風聲、争先歸附矣。
人君既以治國之務、委任貝勒、貝勒亦當宣布德意、助興教化、以仰副君上之信任也 ○丙申。
遣使碩色吳巴什、齎書報察哈爾林丹汗、曰、閱察哈爾汗來書、稱四十萬蒙古國主、巴圖魯成吉思汗、緻書水濱三萬滿洲國主、神武英明皇帝雲雲。
爾奈何以四十萬蒙古之衆、驕吾國耶。
我聞明洪武時、取爾大都、爾蒙古以四十萬衆、敗亡殆盡、逃竄得脫者、僅六萬人。
且此六萬之衆、又不盡屬於爾、屬鄂爾多斯者萬人、屬十二土默特者萬人、屬阿索忒、雍謝布、喀喇沁者萬人、此右三萬之衆、因各有所主也、於爾何與哉。
即左三萬之衆、亦豈盡為爾有、以不足三萬人之國、乃遠引陳言、驕語四十萬、而輕吾國為三萬人、天地豈不知之。
吾固不若爾四十萬之衆也、不若爾之勇也、因吾國之少且弱也、遂仰蒙天地眷佑、以哈達、輝發、烏喇、葉赫、暨明之撫順、清河、開原、鐵嶺等八處、悉授予焉。
來書以廣甯系爾貢賦之地、俾我勿征、若征、将牽制我。
夫使我二人有郄、宜爾為此言也、今我二人、毫無怨尤、乃以異姓之明、廣甯一城之故、慢天地眷佑之主、為此輕薄之言、豈不抗天意、倒行而逆施耶。
吾惟開誠布公、仰格蒼昊、錫我神武、綏我福祿、爾豈未之聞乎。
爾焉能不利於我哉。
且爾之往廣甯也、所獲锱铢之利、豈爾能興師轉戰、多克堅城、彼畏而與爾耶、抑姻娅和好、愛而與耶。
如愛而與、锱铢之利、受之何為。
且爾果能複爾大都、暨三十四萬蒙古之衆、則爾之出此言也宜矣。
昔吾未征明之先、爾曾與明構兵、盡失其铠胄駝馬器械、僅得脫去。
其後再構兵、格根戴青貝勒之從臣、并十餘人被殺、毫無所獲而回。
爾侵明者二、有何虜獲、克何名城、敗何勁旅乎。
夫明豈真以此賞厚汝耶、以我征伐之故、兵威所震、男子亡於鋒镝、婦女守其孤嫠、明畏我、姑以利誘汝耳。
且明與朝鮮、言語雖殊、服制相類、二國尚結為同心。
爾與我、言語雖殊、服制亦類、爾果有知識、來書宜雲、明、吾深仇也、皇兄征之、天地眷佑、卑堕其城、破其衆、願與天地眷佑之主合謀、以伐深仇之明、如是立言、豈不甚善與。
乃不思祈福於天、全令名、立大業、惟利是嗜、以有限金帛、而與我素無嫌怨之國、甘心構怨。
皇天後土、甯不鑒之。
察哈爾林丹汗得書、執我使臣碩色吳巴什、系拜星所居城。
先是察哈爾林丹汗使臣康喀兒拜虎、為我國所羁。
至是我國使臣亦被系。
上風聞我使臣見殺、欲誅其使者。
四貝勒谏曰、恐吾之使臣、未必見殺也、或傳聞者誤耳。
察哈爾國、有從康喀兒拜虎來者、同被羁留、當遣之、俾持書往、約以期、歸我使者、踰期、戮未晚。
上從其言、遂遣同來之人、齎書往、與之期。
若還吾使者、吾亦俾爾使康喀兒拜虎還、否則必殺毋赦。
踰期、複不至。
又北蒙古五部落喀爾喀貝勒、屢使人來、言我使臣碩色吳巴什、察哈爾林丹汗、已斬之祭旗矣。
上複待之月餘、謂諸貝勒大臣曰、今踰期月餘、吾使被殺無疑也。
遂誅康喀兒拜虎。
後碩色吳巴什、密與守者謀、脫杻械、偕之潛出、徒步逃歸 ○上與喀爾喀五部落貝勒盟後、有把嶽忒部落台吉索凝屬下一人、及紮魯特部落、寨桑侯痕屬下一人、來歸。
上曰、來歸之情、誠為可矜、但盟誓之言、尤不可背、遂不納、各還其主 ○天命五年二月 二月。
己酉朔○上賜介賽子台吉色特希爾蟒衣、袍、帽、鞾、帶、鞍馬、遣還國 ○天命五年三月 三月。
己卯朔。
釋喀爾喀紮魯特部落貝勒色本還。
色本為書自誓、其辭曰、巴克、色本、吾兄弟二人、素與上無郄、因與有罪之介賽同來、被擒。
蒙君父深恩、視我猶子、衣食豢養、今又釋色本還國、若不思報君父生成大德、或如烏喇國布占泰、包藏禍心、皇天後土、共垂降鑒、殃及吾身、奪吾算。
若此心不忘君父、感恩圖報、天地佑之、俾克永壽、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