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癸未歲至甲申歲(萬曆十一年至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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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巴圖魯之妹。
往結婚。
巴斯翰巴圖魯曰。
爾雖甯古塔貝勒。
但家貧。
吾妹不妻汝。
阿哈納曰。
爾不從。
吾不已也。
截發留之而還。
後巴斯翰巴圖魯。
以妹妻董鄂部主克轍巴顔之子額爾機瓦爾喀。
額爾機瓦爾喀自妻家薩克達之地、回至阿布達裡嶺。
被托漠河部長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截殺之。
九賊中、亦有名阿哈納者。
賊呼其名。
聞者傳語克轍巴顔。
於是克轍巴顔曰。
往者甯古塔阿哈納渥濟格欲聘之女。
吾子娶之。
想因此見殺於甯古塔貝勒也。
時哈達萬汗聞之。
使人告克轍巴顔曰。
汝子非甯古塔人所殺。
乃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殺之。
我擒以與爾。
複爾仇。
爾歸附我。
克轍巴顔曰。
吾子被殺。
奈何又欲降我。
此必甯古塔人、以額吐阿祿地遠。
故為飾詞以委謝耳。
吾等乃比隣兄弟。
若直在甯古塔人。
可令饋哈達金帛。
執九賊與我面質。
九賊詞服。
果非甯古塔人所殺。
則所饋哈達金帛。
吾倍償之。
時有索長阿家人額克秦聞之。
告其主。
索長阿密遣人绐克轍巴顔曰。
爾子。
乃我部下額爾奔格、與額克青格所殺。
我部下人。
我當殺之。
爾以金帛與我。
克轍巴顔曰。
哈達萬汗、既稱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所殺。
爾又雲爾部人所殺。
皆爾甯古塔人欺我也。
遂為仇怨。
引兵攻掠甯古塔貝勒所屬東南二路。
甯古塔貝勒幾不能支。
相與謀曰。
我等皆一祖所生。
分居十二處。
勢渙散、難相聲援。
當聚族而居。
既定議。
索長阿子吳泰。
又敗其議曰。
一處何可居也。
将不為孳息畜産地乎。
今不必聚居。
借兵於哈達萬汗便。
哈達萬汗、吳泰婦翁也。
於是借兵攻董鄂部。
二次獲其數寨。
初未借兵之先。
甯古塔貝勒、與哈達萬汗。
互為婚媾。
自借兵後。
甯古塔貝勒稍示弱焉。
顯祖嫡妃喜塔喇氏、乃阿古都督女。
是為宣皇後。
生子三。
長即上也。
稱為聰睿貝勒。
宣皇後孕十三月乃生。
歲己未。
是為明嘉靖三十八年也。
次名舒爾哈齊。
号達爾漢巴圖魯。
次名雅爾哈齊。
繼娶納喇氏。
用哈達萬汗所養族女。
生子一。
名巴雅喇、号卓禮克圖。
庶妃生子一。
名穆爾哈齊、号青巴圖魯。
先是望氣者言。
滿洲将有聖人出。
戡定衆亂。
統一諸國而履帝位。
及上生。
龍顔鳳目。
偉軀大耳。
天表玉立。
聲若洪鐘。
儀度威重。
舉止非常。
英勇蓋世。
騎射轶倫。
雄謀大略。
用兵如神。
而又至誠禦物。
剛果能斷。
任賢不貳。
去邪不疑。
凡所睹記。
一經耳目。
終身不忘。
衆稱為英明主雲。
上十歲時。
宣皇後崩。
繼妃納喇氏、撫育寡恩。
年十九。
俾分居。
予産獨薄。
後顯祖知上有才德。
複厚予之。
上辭不受。
時諸國紛亂。
滿洲國之蘇克蘇浒河部、渾河部、王甲部、董鄂部、哲陳部。
長白山之讷殷部、鴨綠江部。
東海之渥集部、瓦爾喀部、庫爾喀部。
扈倫國之烏喇部、哈達部、葉赫部、輝發部。
群雄蜂起。
稱王号。
争為雄長。
各主其地。
互相攻戰。
甚者兄弟自殘。
強陵弱。
衆暴寡。
争奪無已時。
上恩威并用。
順者以德服。
逆者以兵臨始於一旅之師。
漸削平諸部而統一之。
繼以尼堪外蘭、構釁於明。
害我二祖。
乃奮志複仇。
伐明以伸大義。
取遼東廣甯諸地。
創立弘業。
天佑人歸。
混一區宇之基。
實肇於此。
癸未年二月 癸未年五月 癸未年六月 癸未年八月 癸未年九月 甲申年正月 甲申年四月 甲申年五月 甲申年六月 甲申年九月 ○癸未年二月 ○癸未。
春二月。
甲申朔○先是、蘇克蘇浒河部圖倫城、有尼堪外蘭者。
陰構明甯遠伯李成梁。
引兵攻古勒城主阿太章京、及沙濟城主阿亥章京。
成梁授尼堪外蘭兵符。
率遼陽廣甯兵二路進。
成梁圍阿太章京城。
遼陽副将圍阿亥章京城。
城中見兵至。
逃者半。
被圍者半。
遼陽副将遂克沙濟城。
殺阿亥章京。
複與成梁合兵、攻古勒城。
阿太章京妻、乃上伯父禮敦巴圖魯之女。
景祖聞古勒城兵警。
恐女孫被陷。
偕顯祖往救。
既至古勒城。
見成梁兵方接戰。
遂令顯祖俟於城外。
獨入城。
欲攜女孫歸。
阿太章京不從。
顯祖俟良久。
亦入城探之。
成梁攻古勒城。
其城據山依險。
阿太章京守禦甚堅。
數親出。
繞城沖殺。
成梁兵死者甚衆。
不能克。
因責尼堪外蘭起釁敗軍之罪。
欲縛之。
尼堪外蘭懼。
請身往招撫。
即至城大呼。
绐之曰。
大兵既來。
豈遂舍汝而去。
爾等危在旦夕。
主将有命。
凡士卒能殺阿太來降者。
即令為此城之主。
城中人信其言。
遂殺阿太以降。
成梁誘城内人出。
男婦老弱盡屠之。
尼堪外蘭複構明兵。
并害景祖顯祖。
上聞之大恸。
勃然震怒。
往诘明邊吏曰。
我祖父何故被害。
汝等乃我不共戴天之雠也。
汝何辭。
明遣使謝曰。
非有意也。
誤耳。
往結婚。
巴斯翰巴圖魯曰。
爾雖甯古塔貝勒。
但家貧。
吾妹不妻汝。
阿哈納曰。
爾不從。
吾不已也。
截發留之而還。
後巴斯翰巴圖魯。
以妹妻董鄂部主克轍巴顔之子額爾機瓦爾喀。
額爾機瓦爾喀自妻家薩克達之地、回至阿布達裡嶺。
被托漠河部長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截殺之。
九賊中、亦有名阿哈納者。
賊呼其名。
聞者傳語克轍巴顔。
於是克轍巴顔曰。
往者甯古塔阿哈納渥濟格欲聘之女。
吾子娶之。
想因此見殺於甯古塔貝勒也。
時哈達萬汗聞之。
使人告克轍巴顔曰。
汝子非甯古塔人所殺。
乃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殺之。
我擒以與爾。
複爾仇。
爾歸附我。
克轍巴顔曰。
吾子被殺。
奈何又欲降我。
此必甯古塔人、以額吐阿祿地遠。
故為飾詞以委謝耳。
吾等乃比隣兄弟。
若直在甯古塔人。
可令饋哈達金帛。
執九賊與我面質。
九賊詞服。
果非甯古塔人所殺。
則所饋哈達金帛。
吾倍償之。
時有索長阿家人額克秦聞之。
告其主。
索長阿密遣人绐克轍巴顔曰。
爾子。
乃我部下額爾奔格、與額克青格所殺。
我部下人。
我當殺之。
爾以金帛與我。
克轍巴顔曰。
哈達萬汗、既稱額吐阿祿部下九賊所殺。
爾又雲爾部人所殺。
皆爾甯古塔人欺我也。
遂為仇怨。
引兵攻掠甯古塔貝勒所屬東南二路。
甯古塔貝勒幾不能支。
相與謀曰。
我等皆一祖所生。
分居十二處。
勢渙散、難相聲援。
當聚族而居。
既定議。
索長阿子吳泰。
又敗其議曰。
一處何可居也。
将不為孳息畜産地乎。
今不必聚居。
借兵於哈達萬汗便。
哈達萬汗、吳泰婦翁也。
於是借兵攻董鄂部。
二次獲其數寨。
初未借兵之先。
甯古塔貝勒、與哈達萬汗。
互為婚媾。
自借兵後。
甯古塔貝勒稍示弱焉。
顯祖嫡妃喜塔喇氏、乃阿古都督女。
是為宣皇後。
生子三。
長即上也。
稱為聰睿貝勒。
宣皇後孕十三月乃生。
歲己未。
是為明嘉靖三十八年也。
次名舒爾哈齊。
号達爾漢巴圖魯。
次名雅爾哈齊。
繼娶納喇氏。
用哈達萬汗所養族女。
生子一。
名巴雅喇、号卓禮克圖。
庶妃生子一。
名穆爾哈齊、号青巴圖魯。
先是望氣者言。
滿洲将有聖人出。
戡定衆亂。
統一諸國而履帝位。
及上生。
龍顔鳳目。
偉軀大耳。
天表玉立。
聲若洪鐘。
儀度威重。
舉止非常。
英勇蓋世。
騎射轶倫。
雄謀大略。
用兵如神。
而又至誠禦物。
剛果能斷。
任賢不貳。
去邪不疑。
凡所睹記。
一經耳目。
終身不忘。
衆稱為英明主雲。
上十歲時。
宣皇後崩。
繼妃納喇氏、撫育寡恩。
年十九。
俾分居。
予産獨薄。
後顯祖知上有才德。
複厚予之。
上辭不受。
時諸國紛亂。
滿洲國之蘇克蘇浒河部、渾河部、王甲部、董鄂部、哲陳部。
長白山之讷殷部、鴨綠江部。
東海之渥集部、瓦爾喀部、庫爾喀部。
扈倫國之烏喇部、哈達部、葉赫部、輝發部。
群雄蜂起。
稱王号。
争為雄長。
各主其地。
互相攻戰。
甚者兄弟自殘。
強陵弱。
衆暴寡。
争奪無已時。
上恩威并用。
順者以德服。
逆者以兵臨始於一旅之師。
漸削平諸部而統一之。
繼以尼堪外蘭、構釁於明。
害我二祖。
乃奮志複仇。
伐明以伸大義。
取遼東廣甯諸地。
創立弘業。
天佑人歸。
混一區宇之基。
實肇於此。
癸未年二月 癸未年五月 癸未年六月 癸未年八月 癸未年九月 甲申年正月 甲申年四月 甲申年五月 甲申年六月 甲申年九月 ○癸未年二月 ○癸未。
春二月。
甲申朔○先是、蘇克蘇浒河部圖倫城、有尼堪外蘭者。
陰構明甯遠伯李成梁。
引兵攻古勒城主阿太章京、及沙濟城主阿亥章京。
成梁授尼堪外蘭兵符。
率遼陽廣甯兵二路進。
成梁圍阿太章京城。
遼陽副将圍阿亥章京城。
城中見兵至。
逃者半。
被圍者半。
遼陽副将遂克沙濟城。
殺阿亥章京。
複與成梁合兵、攻古勒城。
阿太章京妻、乃上伯父禮敦巴圖魯之女。
景祖聞古勒城兵警。
恐女孫被陷。
偕顯祖往救。
既至古勒城。
見成梁兵方接戰。
遂令顯祖俟於城外。
獨入城。
欲攜女孫歸。
阿太章京不從。
顯祖俟良久。
亦入城探之。
成梁攻古勒城。
其城據山依險。
阿太章京守禦甚堅。
數親出。
繞城沖殺。
成梁兵死者甚衆。
不能克。
因責尼堪外蘭起釁敗軍之罪。
欲縛之。
尼堪外蘭懼。
請身往招撫。
即至城大呼。
绐之曰。
大兵既來。
豈遂舍汝而去。
爾等危在旦夕。
主将有命。
凡士卒能殺阿太來降者。
即令為此城之主。
城中人信其言。
遂殺阿太以降。
成梁誘城内人出。
男婦老弱盡屠之。
尼堪外蘭複構明兵。
并害景祖顯祖。
上聞之大恸。
勃然震怒。
往诘明邊吏曰。
我祖父何故被害。
汝等乃我不共戴天之雠也。
汝何辭。
明遣使謝曰。
非有意也。
誤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