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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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帶府銜。
征巢□刀有功者、則内升五府。
又設十二團營。
以侯伯及戎政尚書領之。
居重馭輕。
内外維系。
幾三百年。
無尾大不掉之患。
今日八旗、即當日十二團營也。
固山梅勒、即團營之提督協理等官也。
制與前代、不謀而合。
獨五府之設、尚未議立。
恐各鎮總兵、勤勞于外、将來無内升之地。
乞敕大臣會議。
或仍照五府舊制。
或以八旗更立八府。
令各旗統之。
而左右佥書、則以為外臣内升之職。
因時制宜。
法莫善于此。
下所司議。
○甲辰。
考察滿洲京官。
編修綽内等五十六員、分别緻仕、降調、革職有差。
十一月。
乙巳朔。
谕吏部。
朕親閱行取知縣劉曰義、遲日巽、趙祥星、李粹然、張所志、張吉午、程衡、李之粹、李廷松、張問政、俱堪以禦史用。
交爾部遇缺即補。
○以故阿思哈尼哈番李一先弟一第、何進勝子廷俊、阿達哈哈番興正國族侄彥明、各襲職。
○江西提學道趙函乙、以磨勘試卷、内多舛謬、降二級、調用 ○丙午。
上自南苑還宮 ○丁未。
興京陵工成。
遣禮部侍郎祁徹白告祭。
○戊申。
巴圖魯公鳌拜、創發卧疾。
上親臨視之。
○庚戌。
冬至。
祀天于圜丘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辛亥。
上幸南苑。
○谕禮部。
朕惟治天下必先正人心。
正人心必先黜邪術。
儒釋道三教并垂。
皆使人為善去惡。
反邪歸正。
遵王法而免禍患。
此外乃有左道惑衆、如無為、白蓮、聞香等教名色、邀集結黨。
夜聚曉散。
小者貪圖财利。
恣為奸淫。
大者招納亡命。
陰謀不軌。
無知小民、被其引誘。
迷罔颠狂。
至死不悟曆考往代覆轍昭然。
深可痛恨。
向來屢行禁饬。
不意餘風未殄、堕其邪術者、實繁有徒。
京師辇毂重地。
借口進香。
張幟鳴鑼。
男女雜還。
喧填衢巷。
公然肆行無忌。
若不立法嚴禁。
必為治道大蠹。
雖倡首奸民。
罪皆自取。
而愚蒙陷網罹辟。
不無可憫。
爾部大揭榜示。
今後再有踵行邪教。
仍前聚會燒香歛錢号佛等事、在京着五城禦史、及該地方官、在外着督撫按道有司等官、設法緝拏窮究奸狀。
于定律外、加等治罪。
如或徇縱養亂。
爾部即指參處治。
○谕兵部。
進取雲貴、雖定于明春。
其由何路進攻。
兵馬作何抽調。
糧饷作何轉輸。
地方底定後、作何防守。
俱俟臨期酌議。
未經預定。
朕思進取事關重大。
非一時可草率議定者。
必先期上下同心商酌。
事事議妥。
乃獲萬全。
軍機不宜遲緩。
朕将親與議政王、貝勒、大臣、面為籌畫。
爾部即行傳谕。
○升山東按察使胡文華、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按察使王無咎、為江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金衢道參政徐來麟、為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陝西督糧道參政程之璇、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登萊道副使呂逢春、為江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江甯道。
陝西隴西道佥事宋琬、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永平道。
直隸永平府知府羅廷玙、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金衢道。
廣東羅定道佥事範奇才、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督糧道。
戶部郎中範印心、為浙江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杭嚴道。
補裁缺江南驿傳道萬代尚、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溫處道。
○京察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宜巴漢、以病緻仕。
禮部右侍郎王國雄、以才力不及解任。
○壬子。
裁江南下砂場副使一員。
設松江府批驗所大使一員。
○兵部議覆、靖南王耿繼茂、平南王尚可喜疏言、平南藩下、額設十二牛錄。
靖南藩下額設十一牛錄。
俱照八旗例。
每牛錄各設護軍校一員。
前鋒一名。
親軍二名。
護軍十一名。
每前鋒十名設前鋒校一員。
親軍十名、設親軍校一員。
俱聽該藩酌量補授。
從之。
○兵部督捕左侍郎吳達禮等條奏四事。
一、除奸棍。
凡解到正犯、如有跟随入署、成群窺探者、舊人鞭一百。
民人責四十闆。
枷号一月。
一、嚴縱逃。
凡起解逃人窩主、地方官宜嚴加紐鎖。
如緻脫逃、解役責四十闆、徙發。
地方官罰俸一年。
一、禁誣告。
滿洲家人首逃者、本部行提。
如誣鞭一百。
枷号一月。
民人赴督撫按首告。
不準、方許赴部。
如誣責四十闆。
枷号一月、仍發該督撫按問結。
一銷逃檔。
凡逃人自回者若不赴部圈銷逃檔。
查出、将逃人之主鞭七十。
疏入。
上以有裨捕務。
俱如議行。
○吏科右給事中嚴沆奏言、漢人武職、立功投誠者、曾無在京職銜、可以内轉。
栉風沐雨、戮力行間。
不得一日甯息、
征巢□刀有功者、則内升五府。
又設十二團營。
以侯伯及戎政尚書領之。
居重馭輕。
内外維系。
幾三百年。
無尾大不掉之患。
今日八旗、即當日十二團營也。
固山梅勒、即團營之提督協理等官也。
制與前代、不謀而合。
獨五府之設、尚未議立。
恐各鎮總兵、勤勞于外、将來無内升之地。
乞敕大臣會議。
或仍照五府舊制。
或以八旗更立八府。
令各旗統之。
而左右佥書、則以為外臣内升之職。
因時制宜。
法莫善于此。
下所司議。
○甲辰。
考察滿洲京官。
編修綽内等五十六員、分别緻仕、降調、革職有差。
十一月。
乙巳朔。
谕吏部。
朕親閱行取知縣劉曰義、遲日巽、趙祥星、李粹然、張所志、張吉午、程衡、李之粹、李廷松、張問政、俱堪以禦史用。
交爾部遇缺即補。
○以故阿思哈尼哈番李一先弟一第、何進勝子廷俊、阿達哈哈番興正國族侄彥明、各襲職。
○江西提學道趙函乙、以磨勘試卷、内多舛謬、降二級、調用 ○丙午。
上自南苑還宮 ○丁未。
興京陵工成。
遣禮部侍郎祁徹白告祭。
○戊申。
巴圖魯公鳌拜、創發卧疾。
上親臨視之。
○庚戌。
冬至。
祀天于圜丘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辛亥。
上幸南苑。
○谕禮部。
朕惟治天下必先正人心。
正人心必先黜邪術。
儒釋道三教并垂。
皆使人為善去惡。
反邪歸正。
遵王法而免禍患。
此外乃有左道惑衆、如無為、白蓮、聞香等教名色、邀集結黨。
夜聚曉散。
小者貪圖财利。
恣為奸淫。
大者招納亡命。
陰謀不軌。
無知小民、被其引誘。
迷罔颠狂。
至死不悟曆考往代覆轍昭然。
深可痛恨。
向來屢行禁饬。
不意餘風未殄、堕其邪術者、實繁有徒。
京師辇毂重地。
借口進香。
張幟鳴鑼。
男女雜還。
喧填衢巷。
公然肆行無忌。
若不立法嚴禁。
必為治道大蠹。
雖倡首奸民。
罪皆自取。
而愚蒙陷網罹辟。
不無可憫。
爾部大揭榜示。
今後再有踵行邪教。
仍前聚會燒香歛錢号佛等事、在京着五城禦史、及該地方官、在外着督撫按道有司等官、設法緝拏窮究奸狀。
于定律外、加等治罪。
如或徇縱養亂。
爾部即指參處治。
○谕兵部。
進取雲貴、雖定于明春。
其由何路進攻。
兵馬作何抽調。
糧饷作何轉輸。
地方底定後、作何防守。
俱俟臨期酌議。
未經預定。
朕思進取事關重大。
非一時可草率議定者。
必先期上下同心商酌。
事事議妥。
乃獲萬全。
軍機不宜遲緩。
朕将親與議政王、貝勒、大臣、面為籌畫。
爾部即行傳谕。
○升山東按察使胡文華、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按察使王無咎、為江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浙江金衢道參政徐來麟、為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陝西督糧道參政程之璇、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登萊道副使呂逢春、為江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江甯道。
陝西隴西道佥事宋琬、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永平道。
直隸永平府知府羅廷玙、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金衢道。
廣東羅定道佥事範奇才、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督糧道。
戶部郎中範印心、為浙江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杭嚴道。
補裁缺江南驿傳道萬代尚、為浙江按察使司副使、溫處道。
○京察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宜巴漢、以病緻仕。
禮部右侍郎王國雄、以才力不及解任。
○壬子。
裁江南下砂場副使一員。
設松江府批驗所大使一員。
○兵部議覆、靖南王耿繼茂、平南王尚可喜疏言、平南藩下、額設十二牛錄。
靖南藩下額設十一牛錄。
俱照八旗例。
每牛錄各設護軍校一員。
前鋒一名。
親軍二名。
護軍十一名。
每前鋒十名設前鋒校一員。
親軍十名、設親軍校一員。
俱聽該藩酌量補授。
從之。
○兵部督捕左侍郎吳達禮等條奏四事。
一、除奸棍。
凡解到正犯、如有跟随入署、成群窺探者、舊人鞭一百。
民人責四十闆。
枷号一月。
一、嚴縱逃。
凡起解逃人窩主、地方官宜嚴加紐鎖。
如緻脫逃、解役責四十闆、徙發。
地方官罰俸一年。
一、禁誣告。
滿洲家人首逃者、本部行提。
如誣鞭一百。
枷号一月。
民人赴督撫按首告。
不準、方許赴部。
如誣責四十闆。
枷号一月、仍發該督撫按問結。
一銷逃檔。
凡逃人自回者若不赴部圈銷逃檔。
查出、将逃人之主鞭七十。
疏入。
上以有裨捕務。
俱如議行。
○吏科右給事中嚴沆奏言、漢人武職、立功投誠者、曾無在京職銜、可以内轉。
栉風沐雨、戮力行間。
不得一日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