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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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風漸盛。
再議定額。
從之。
○庚申。
班第大諾們汗、以疾懇請出邊。
欲于喀喇沁土默特部落一帶、與席勒圖庫棱相近地方、水味佳處居住。
命理藩院同伯索尼會議。
許之。
○辛酉。
上召禦史周季琬、及庶吉士改授科道各官至内院面谕曰。
國家設立科道、欲其直言得失。
非可徇情行私也。
前周季琬裁汰冗員一疏、顯屬徇情。
但念未經誡谕且系新用、姑從寬宥。
若再如此、決不輕恕。
爾等科道各官、皆朕所灼知任用者。
如負朕任用。
仍踵舊習、徇情行私。
豈朕簡拔爾等之意乎。
所行者是、必不次擢用。
所行者非、即加等重處。
爾等識之。
毋忘朕命。
諸臣奏曰。
敢不謹遵谕上□日。
但臣等庸劣、奏章中過誤不能預科。
此後唯凜遵上谕而已。
○補原任河南大梁道參政祖建衡、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冀南道。
江西督糧道佥事張汧、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河南道。
降補原任山東副使鐘性樸、為四川按察使司佥事、松龍道。
升山西陽和道副使劉興漢、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守上荊南道。
湖廣驿鹽道副使卞三元、為陝西苑馬寺卿。
福建漳南道參議吳執中、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懷來道。
山西河東道參議薛陳偉、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薊州道。
江南甯國府知府秦宗堯、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永平道。
○先是、有上□日召外藩土謝圖親王巴達禮、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固倫額驸阿布鼐親王、公主、額爾德尼郡王母公主、弼爾塔噶爾額驸、公主、巴雅思護朗額驸、公主、齊倫巴圖魯額驸、格格等、來見。
至是俱至。
上禦太和殿受朝。
賜宴。
○癸亥。
江南江西總督馬鳴佩奏報、僞總兵顧忠、率衆二千餘、船七十餘艘、就撫。
下所司議叙。
○山東巡按劉允謙奏言、臣審錄重囚、内有斬罪蠹書周一聘、絞罪犯官張晖、多贓未完、請監候追完處決。
得上□日、貪官污吏、問拟秋決、即按期處決。
何得以追贓未完、又請監候。
以後凡系貪污應秋決者、不許再請停決。
着永着為例。
○旌表烈婦、山東曆城縣生員周永淳妻趙氏、給銀建坊如例。
○ ○乙醜。
谕海澄公黃梧曰。
朕撫禦寰區、綏安黎庶。
期與天下共底蕩平。
未歸則廣示維新。
既歸則丕彰優異。
蓋不煩師旅以格遠人。
首錄元功而鼓忠義也。
近因海氛未靖、特敕谕招徕。
爾黃梧獨能于敕谕未到之先、即識時知命。
棄逆來歸。
且殺賊獻城。
救阖邑之性命。
率民薙發。
遵當代之章程。
帶領官兵。
兼多火炮。
嘉此英勇。
慕我恩威。
同德同心。
先海濱而向化。
馭富馭貴。
當爵賞之特頒。
茲封爾為海澄公。
給與敕印。
爾其益奮忠勤。
滅賊固圉。
式建膚功。
用膺懋賞。
欽哉。
○谕刑部。
去□山戊不□停刑、監候囚犯最多。
招冊浩繁。
若朝審稽延、恐臨期迫促、未能允協。
着作速詳确審結具奏。
○戊辰。
升正紅旗漢軍牛錄章京寇仕、為甲喇章京。
○湖廣總督祖澤遠疏報、衡郴等州縣、霪雨為災。
漂溺人畜、下所司知之。
○己巳。
以正紅旗護軍參領阿裡穆、為前鋒參領。
○京察湖廣總督祖澤遠、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解任回京。
操江巡撫秦世祯、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調外用。
湖廣巡撫林天擎、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照舊供職。
○京察内國史院學士劉肇國、以有疾緻仕。
○庚午。
遣伯索尼、緻祭和碩襄親王。
○辛未。
降原任工部侍郎外轉浙江右布政使李士焜五級。
以保舉蘇州府知府吳一位、婪贓事覺連坐故也。
○議政王、貝勒、大臣等遵上□日會議、應裁直省每年存留銀兩。
一、撫按道臣、巡曆操賞花紅銀、六千二百九十二兩。
一、預備過往各官供給下程柴炭銀、一十七萬一千六十四兩。
一、督撫按巡曆造冊紙張摃箱銀、二萬八千九百一十六兩。
一、衙門桃符門神價值銀、一千四百二十一兩。
一、孤貧口糧柴薪布疋銀、八萬七千七百六十七兩。
俱應全裁。
其孤貧口糧柴薪布疋。
于各州縣贖谷預備倉糧内支給。
一、朝觐造冊送冊路費銀、一萬七千六百二十二兩。
一、生員廪膳銀、一十九萬二百二十七兩。
俱應裁三分之二。
一、考校科舉修造棚廠工食花紅銀、一十七萬六千一百七十五兩。
一、鄉飲酒禮銀、九千三十兩。
一、修渡船銀、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五兩。
一、修理察院公館銀、一萬二千一百五兩。
一、進表路費銀、七千二百五十三兩。
一、渡船水手工食銀、二萬一千七百七十七兩。
一、巡檢司弓兵工食銀、四萬六千五百七十九兩。
俱應裁其半。
一、督撫書役工食銀、俱應照府州縣例給發。
凡裁銀七十五萬三千六百三十四兩六錢。
以濟國用。
議上。
報可。
○壬申。
孝慈武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追谥和碩肅親王豪格、為和碩武肅親王。
○癸酉。
谕吏部。
朕思大學士既在内院辦事。
不宜又在議政大臣之列。
今後不必令大學士與議。
○升工科給事中王命嶽、為戶科右給事中。
禮科給事中張松齡、為本科右給事中。
○甲戌。
谕禮部。
朕前奉聖母皇太後谕、内大臣鄂碩之女董鄂氏、立為賢妃。
本月二十八日又奉聖母皇太後谕。
式稽古制、中宮之次、有皇貴妃首襄内治。
因慎加簡擇。
敏慧端良、未有出董鄂氏之上者。
應立為皇貴妃。
爾部即查照典禮。
于十二月初六日吉期、行冊封禮。
○工部尚書孫塔、河道總督楊方興、俱考滿。
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裁缺都司佥書張述孔、為浙江掌印都司。
署都司佥書管南城營守備事張永福、為河南掌印都司。
再議定額。
從之。
○庚申。
班第大諾們汗、以疾懇請出邊。
欲于喀喇沁土默特部落一帶、與席勒圖庫棱相近地方、水味佳處居住。
命理藩院同伯索尼會議。
許之。
○辛酉。
上召禦史周季琬、及庶吉士改授科道各官至内院面谕曰。
國家設立科道、欲其直言得失。
非可徇情行私也。
前周季琬裁汰冗員一疏、顯屬徇情。
但念未經誡谕且系新用、姑從寬宥。
若再如此、決不輕恕。
爾等科道各官、皆朕所灼知任用者。
如負朕任用。
仍踵舊習、徇情行私。
豈朕簡拔爾等之意乎。
所行者是、必不次擢用。
所行者非、即加等重處。
爾等識之。
毋忘朕命。
諸臣奏曰。
敢不謹遵谕上□日。
但臣等庸劣、奏章中過誤不能預科。
此後唯凜遵上谕而已。
○補原任河南大梁道參政祖建衡、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冀南道。
江西督糧道佥事張汧、為河南按察使司佥事、分巡河南道。
降補原任山東副使鐘性樸、為四川按察使司佥事、松龍道。
升山西陽和道副使劉興漢、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守上荊南道。
湖廣驿鹽道副使卞三元、為陝西苑馬寺卿。
福建漳南道參議吳執中、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懷來道。
山西河東道參議薛陳偉、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薊州道。
江南甯國府知府秦宗堯、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永平道。
○先是、有上□日召外藩土謝圖親王巴達禮、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達爾漢巴圖魯郡王滿朱習禮、固倫額驸阿布鼐親王、公主、額爾德尼郡王母公主、弼爾塔噶爾額驸、公主、巴雅思護朗額驸、公主、齊倫巴圖魯額驸、格格等、來見。
至是俱至。
上禦太和殿受朝。
賜宴。
○癸亥。
江南江西總督馬鳴佩奏報、僞總兵顧忠、率衆二千餘、船七十餘艘、就撫。
下所司議叙。
○山東巡按劉允謙奏言、臣審錄重囚、内有斬罪蠹書周一聘、絞罪犯官張晖、多贓未完、請監候追完處決。
得上□日、貪官污吏、問拟秋決、即按期處決。
何得以追贓未完、又請監候。
以後凡系貪污應秋決者、不許再請停決。
着永着為例。
○旌表烈婦、山東曆城縣生員周永淳妻趙氏、給銀建坊如例。
○ ○乙醜。
谕海澄公黃梧曰。
朕撫禦寰區、綏安黎庶。
期與天下共底蕩平。
未歸則廣示維新。
既歸則丕彰優異。
蓋不煩師旅以格遠人。
首錄元功而鼓忠義也。
近因海氛未靖、特敕谕招徕。
爾黃梧獨能于敕谕未到之先、即識時知命。
棄逆來歸。
且殺賊獻城。
救阖邑之性命。
率民薙發。
遵當代之章程。
帶領官兵。
兼多火炮。
嘉此英勇。
慕我恩威。
同德同心。
先海濱而向化。
馭富馭貴。
當爵賞之特頒。
茲封爾為海澄公。
給與敕印。
爾其益奮忠勤。
滅賊固圉。
式建膚功。
用膺懋賞。
欽哉。
○谕刑部。
去□山戊不□停刑、監候囚犯最多。
招冊浩繁。
若朝審稽延、恐臨期迫促、未能允協。
着作速詳确審結具奏。
○戊辰。
升正紅旗漢軍牛錄章京寇仕、為甲喇章京。
○湖廣總督祖澤遠疏報、衡郴等州縣、霪雨為災。
漂溺人畜、下所司知之。
○己巳。
以正紅旗護軍參領阿裡穆、為前鋒參領。
○京察湖廣總督祖澤遠、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解任回京。
操江巡撫秦世祯、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調外用。
湖廣巡撫林天擎、以才力不及。
降一級、照舊供職。
○京察内國史院學士劉肇國、以有疾緻仕。
○庚午。
遣伯索尼、緻祭和碩襄親王。
○辛未。
降原任工部侍郎外轉浙江右布政使李士焜五級。
以保舉蘇州府知府吳一位、婪贓事覺連坐故也。
○議政王、貝勒、大臣等遵上□日會議、應裁直省每年存留銀兩。
一、撫按道臣、巡曆操賞花紅銀、六千二百九十二兩。
一、預備過往各官供給下程柴炭銀、一十七萬一千六十四兩。
一、督撫按巡曆造冊紙張摃箱銀、二萬八千九百一十六兩。
一、衙門桃符門神價值銀、一千四百二十一兩。
一、孤貧口糧柴薪布疋銀、八萬七千七百六十七兩。
俱應全裁。
其孤貧口糧柴薪布疋。
于各州縣贖谷預備倉糧内支給。
一、朝觐造冊送冊路費銀、一萬七千六百二十二兩。
一、生員廪膳銀、一十九萬二百二十七兩。
俱應裁三分之二。
一、考校科舉修造棚廠工食花紅銀、一十七萬六千一百七十五兩。
一、鄉飲酒禮銀、九千三十兩。
一、修渡船銀、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五兩。
一、修理察院公館銀、一萬二千一百五兩。
一、進表路費銀、七千二百五十三兩。
一、渡船水手工食銀、二萬一千七百七十七兩。
一、巡檢司弓兵工食銀、四萬六千五百七十九兩。
俱應裁其半。
一、督撫書役工食銀、俱應照府州縣例給發。
凡裁銀七十五萬三千六百三十四兩六錢。
以濟國用。
議上。
報可。
○壬申。
孝慈武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追谥和碩肅親王豪格、為和碩武肅親王。
○癸酉。
谕吏部。
朕思大學士既在内院辦事。
不宜又在議政大臣之列。
今後不必令大學士與議。
○升工科給事中王命嶽、為戶科右給事中。
禮科給事中張松齡、為本科右給事中。
○甲戌。
谕禮部。
朕前奉聖母皇太後谕、内大臣鄂碩之女董鄂氏、立為賢妃。
本月二十八日又奉聖母皇太後谕。
式稽古制、中宮之次、有皇貴妃首襄内治。
因慎加簡擇。
敏慧端良、未有出董鄂氏之上者。
應立為皇貴妃。
爾部即查照典禮。
于十二月初六日吉期、行冊封禮。
○工部尚書孫塔、河道總督楊方興、俱考滿。
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裁缺都司佥書張述孔、為浙江掌印都司。
署都司佥書管南城營守備事張永福、為河南掌印都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