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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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右侍郎。
兵部理事官克星格為都察院副都禦史。
○予故刑部尚書任浚祭葬如例。
○贈故工部侍郎管通政使事張紹先、為右都禦史。
蔭一子入監讀書。
○丁酉。
以正藍旗漢軍理事官俞明簡、為甲喇章京。
○以阿達哈哈番拜音布、為工部理事官。
○陝西靖遠衛雨雹傷麥。
○戊戌。
辰刻。
日生暈、青黃白色。
○己亥。
谕吏部、三等鎮國将軍羅托、當太宗時、雖曾犯大罪。
因愛其才。
且系宗室。
特加寬宥。
今值國家用人之際久令閑住、深為可惜。
着即補授鑲藍旗固山額真。
○又谕、固山額真明安達禮、在部日久。
練達政務。
着即補授理藩院尚書 ○又谕、總督重任、最宜簡擇。
須破格擢用實能勝任之員、方于封疆有益。
今宣大總督員缺。
朕見内翰林弘文院學士張懸錫、恪慎勤敏。
堪稱此職。
着升兵部尚書。
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宣大等處。
○谕刑部、近見各處盜賊竊發。
甚至踰城行劫。
官民受害。
地方該管各官、往往有懼罪隐匿不報者。
以緻盜賊益無顧忌、深為可恨。
除已經參劾者、照律究拟外。
此後倘有失事、令該地方各官。
即行申報。
速圖緝捕自贖。
若仍蹈前轍、隐諱不報。
定行從重治罪不貸。
○又谕、畿輔地方。
近年以來、土賊充斥。
及見拏獲者。
多系旗下之人。
朕思各旗有固山額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錄章京、每牛錄下、又設有撥什庫。
果能稽察嚴明、何由為盜。
此皆該管各官、督察怠玩所緻。
爾部即詳察曆來獲盜案卷内、有旗下人為土賊行劫者。
系何旗何甲喇、何牛錄、某旗下若幹、某甲喇下若幹、某牛錄下若幹、一一開明。
視名數多寡、将該管各官分别。
議處具奏。
仍嚴加申饬、不時稽察。
以後本旗甲喇牛錄内、有為土賊者。
該管官、及撥什庫隐諱不首。
定行從重治罪。
不貸。
○轉工科右給事中王紀、為戶科左給事中。
吏科右給事中史彪古、為刑科左給事中。
升吏科給事中王啟祚、為戶科右給事中。
戶科給事中王運熙、為禮科右給事中。
○升江南督标中軍王戎、為浙江舟山副将。
蘇州鎮标遊擊李必為浙江台州副将。
浙閩督标中軍李逢茂、為浙江杭州城守副将。
○免湖廣荊門彜陵、均、三州。
京山、枝江、遠安、襄陽、宜城、光化、谷城、南漳等縣。
襄陽衛。
十二年分逃亡災傷額賦。
○庚子。
更定随征前鋒、護軍、撥什庫、甲兵、厮養卒等私自逃回罪。
初次者、鞭一百。
遞發軍前。
二次者、正法。
○加察漢喇嘛号達爾漢綽爾濟。
以其出使外國。
屢着勤勞也。
○辛醜。
禮科給事中孫光祀、劾通政使司左通政吳達、指稱臣名、挾詐舊督臣馬國柱。
此乃衙蠹市棍所為、已辱朝紳而玷卿班矣。
查達胞弟逵、堂叔明烈、潛通逆賊。
承受僞劄。
已經審确正法。
達乃朦胧隐昧、以法網為可漏。
以朝廷為可欺。
乞命滿漢清直大臣、将在事諸人面加質對。
則達之罪昭然難掩。
事下内三院、九卿、詹事。
科道會勘。
得狀。
命革吳達職。
送法司從重拟罪。
○壬寅。
升正藍旗滿洲前鋒參領科爾坤、為本旗護軍統領。
鑲紅旗漢軍阿達哈哈番吳學禮為本旗梅勒章京。
○甲辰。
大學士管都察院事成克鞏自陳溺職。
乞賜罷斥。
上以克鞏新承面責之後方行引咎。
殊非委任之意切責之。
○丁未。
夏至。
祭地于方澤。
遣内大臣伯索尼行禮。
○革兵部督捕侍郎吳達禮、恩诏所得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革霍達職。
俱戴罪辦事。
協理督捕少卿趙開心、降三級調用。
理事官胡什八、張朝珍、俱解任。
并革恩诏所得一拖沙喇哈番。
以逃人逃多獲少。
不行嚴察故也。
閏五月。
戊申朔。
上自南苑還。
幸瀛台。
○己酉。
吏部奏言、原任浙閩總督屯泰、不以台州等處失事為己罪。
複揜各官勞績、以為己功。
難辭假冒軍功之咎。
應徹回、不準另用、罰銀一百兩。
從之。
○江南江西總督馬鳴佩、引疾乞休。
命回京調理。
○升經略軍前管饷同知陳正中、為湖廣按察使司佥事、分巡下湖南道。
○庚戌。
刑部奏言、原任山西巡按劉嗣美、侵用贓銀三千五百兩鞫審得實。
應照侵盜腹裡倉庫律。
遣戍邊衛。
得上□日、禦史犯贓與尋常官吏不同。
此所引律例、情罪不協。
朕方欲嚴懲貪官爾部即當加意奉行。
乃如此徇縱、殊屬不合。
着再詳确議奏。
○增設兵部督捕副理事官八員。
○以阿達哈哈番覺羅杜爾霸、為宗人府理事官。
○刑部等衙門議河西務鈔關員外郎朱世德、多徵稅課入己。
又侵盜庫銀。
受賄委官各款俱實應絞。
從之。
○辛亥。
甘肅岷州、洮州、二衛雨雹 ○贈福建漳州府殉難同知王顯谟、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蔭一子入監讀書。
○癸醜。
以牛錄章京李芝蘭、為兵部理事官。
郎廷相、為刑部理事官。
拜他喇布勒哈番穆臣、為都察院理事官。
○吐魯番遣使貢駝馬方物。
○補庶吉士周宸藻、為陝西道監察禦史。
○以正紅旗滿洲三等護衛布書庫、為護軍參領。
○升右通政林起龍為通政使司左通政。
太常寺少卿
兵部理事官克星格為都察院副都禦史。
○予故刑部尚書任浚祭葬如例。
○贈故工部侍郎管通政使事張紹先、為右都禦史。
蔭一子入監讀書。
○丁酉。
以正藍旗漢軍理事官俞明簡、為甲喇章京。
○以阿達哈哈番拜音布、為工部理事官。
○陝西靖遠衛雨雹傷麥。
○戊戌。
辰刻。
日生暈、青黃白色。
○己亥。
谕吏部、三等鎮國将軍羅托、當太宗時、雖曾犯大罪。
因愛其才。
且系宗室。
特加寬宥。
今值國家用人之際久令閑住、深為可惜。
着即補授鑲藍旗固山額真。
○又谕、固山額真明安達禮、在部日久。
練達政務。
着即補授理藩院尚書 ○又谕、總督重任、最宜簡擇。
須破格擢用實能勝任之員、方于封疆有益。
今宣大總督員缺。
朕見内翰林弘文院學士張懸錫、恪慎勤敏。
堪稱此職。
着升兵部尚書。
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宣大等處。
○谕刑部、近見各處盜賊竊發。
甚至踰城行劫。
官民受害。
地方該管各官、往往有懼罪隐匿不報者。
以緻盜賊益無顧忌、深為可恨。
除已經參劾者、照律究拟外。
此後倘有失事、令該地方各官。
即行申報。
速圖緝捕自贖。
若仍蹈前轍、隐諱不報。
定行從重治罪不貸。
○又谕、畿輔地方。
近年以來、土賊充斥。
及見拏獲者。
多系旗下之人。
朕思各旗有固山額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錄章京、每牛錄下、又設有撥什庫。
果能稽察嚴明、何由為盜。
此皆該管各官、督察怠玩所緻。
爾部即詳察曆來獲盜案卷内、有旗下人為土賊行劫者。
系何旗何甲喇、何牛錄、某旗下若幹、某甲喇下若幹、某牛錄下若幹、一一開明。
視名數多寡、将該管各官分别。
議處具奏。
仍嚴加申饬、不時稽察。
以後本旗甲喇牛錄内、有為土賊者。
該管官、及撥什庫隐諱不首。
定行從重治罪。
不貸。
○轉工科右給事中王紀、為戶科左給事中。
吏科右給事中史彪古、為刑科左給事中。
升吏科給事中王啟祚、為戶科右給事中。
戶科給事中王運熙、為禮科右給事中。
○升江南督标中軍王戎、為浙江舟山副将。
蘇州鎮标遊擊李必為浙江台州副将。
浙閩督标中軍李逢茂、為浙江杭州城守副将。
○免湖廣荊門彜陵、均、三州。
京山、枝江、遠安、襄陽、宜城、光化、谷城、南漳等縣。
襄陽衛。
十二年分逃亡災傷額賦。
○庚子。
更定随征前鋒、護軍、撥什庫、甲兵、厮養卒等私自逃回罪。
初次者、鞭一百。
遞發軍前。
二次者、正法。
○加察漢喇嘛号達爾漢綽爾濟。
以其出使外國。
屢着勤勞也。
○辛醜。
禮科給事中孫光祀、劾通政使司左通政吳達、指稱臣名、挾詐舊督臣馬國柱。
此乃衙蠹市棍所為、已辱朝紳而玷卿班矣。
查達胞弟逵、堂叔明烈、潛通逆賊。
承受僞劄。
已經審确正法。
達乃朦胧隐昧、以法網為可漏。
以朝廷為可欺。
乞命滿漢清直大臣、将在事諸人面加質對。
則達之罪昭然難掩。
事下内三院、九卿、詹事。
科道會勘。
得狀。
命革吳達職。
送法司從重拟罪。
○壬寅。
升正藍旗滿洲前鋒參領科爾坤、為本旗護軍統領。
鑲紅旗漢軍阿達哈哈番吳學禮為本旗梅勒章京。
○甲辰。
大學士管都察院事成克鞏自陳溺職。
乞賜罷斥。
上以克鞏新承面責之後方行引咎。
殊非委任之意切責之。
○丁未。
夏至。
祭地于方澤。
遣内大臣伯索尼行禮。
○革兵部督捕侍郎吳達禮、恩诏所得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革霍達職。
俱戴罪辦事。
協理督捕少卿趙開心、降三級調用。
理事官胡什八、張朝珍、俱解任。
并革恩诏所得一拖沙喇哈番。
以逃人逃多獲少。
不行嚴察故也。
閏五月。
戊申朔。
上自南苑還。
幸瀛台。
○己酉。
吏部奏言、原任浙閩總督屯泰、不以台州等處失事為己罪。
複揜各官勞績、以為己功。
難辭假冒軍功之咎。
應徹回、不準另用、罰銀一百兩。
從之。
○江南江西總督馬鳴佩、引疾乞休。
命回京調理。
○升經略軍前管饷同知陳正中、為湖廣按察使司佥事、分巡下湖南道。
○庚戌。
刑部奏言、原任山西巡按劉嗣美、侵用贓銀三千五百兩鞫審得實。
應照侵盜腹裡倉庫律。
遣戍邊衛。
得上□日、禦史犯贓與尋常官吏不同。
此所引律例、情罪不協。
朕方欲嚴懲貪官爾部即當加意奉行。
乃如此徇縱、殊屬不合。
着再詳确議奏。
○增設兵部督捕副理事官八員。
○以阿達哈哈番覺羅杜爾霸、為宗人府理事官。
○刑部等衙門議河西務鈔關員外郎朱世德、多徵稅課入己。
又侵盜庫銀。
受賄委官各款俱實應絞。
從之。
○辛亥。
甘肅岷州、洮州、二衛雨雹 ○贈福建漳州府殉難同知王顯谟、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蔭一子入監讀書。
○癸醜。
以牛錄章京李芝蘭、為兵部理事官。
郎廷相、為刑部理事官。
拜他喇布勒哈番穆臣、為都察院理事官。
○吐魯番遣使貢駝馬方物。
○補庶吉士周宸藻、為陝西道監察禦史。
○以正紅旗滿洲三等護衛布書庫、為護軍參領。
○升右通政林起龍為通政使司左通政。
太常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