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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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洪武寶訓等書、分别義類詳加采輯。
彙成一編。
朕得朝夕儀型。
子孫臣民、鹹恪遵無斁。
稱為太祖聖訓。
太宗聖訓。
即于五月開館。
特命輔臣馮铨、車克、成克鞏、劉正宗、傅以漸、為總裁官。
麻勒吉、铿特、祁徹白、胡兆龍、張懸錫、李霨、梁清寬、為副總裁官。
王無咎、楊思聖、方拱乾、卓彜、周啟隽、黃機、吳偉業、左敬祖、曹本榮、熊伯龍、馬葉曾、宋之繩、又滿官四員、為纂修官。
滿漢官各四員、為謄錄官。
滿漢典籍四員、為收掌官。
卿等膺茲委任。
須勤勵恪恭。
精心搜讨。
務祈早竣大典。
以稱朕觐光揚烈至意。
○遣戶部尚書覺羅巴哈納、祭和碩承澤親王碩塞。
○遣固山額真伊爾德、祭多羅貝勒巴爾處渾。
○遣官祭鎮國公巴布泰、内大臣宗室額克親、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巴爾達齊。
○上以定南武壯王孔有德、建功頗多。
以身殉難。
特賜其女食祿、視和碩格格。
護衛儀從、俱仍舊。
○以阿達哈哈番畢科、為南雄副将。
五月。
甲申朔。
補服阕侍讀學士白允謙、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升司經局洗馬王熙、為右春坊右谕德、兼内翰林弘文院修撰。
○乙酉。
谕吏部。
刑部職掌、關系重大。
濟席哈以固山額真兼理、恐有贻誤。
且旗務亦重。
又屬軍機。
濟席哈、着專管固山額真事。
太子太保弘文院大學士圖海、着以本銜為刑部尚書。
○丁亥。
轉兵部右侍郎原毓宗、為本部左侍郎。
補原任戶部左侍郎孫廷铨、為兵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戊子。
免陝西延、平、慶、鞏、漢等府屬州縣、地震壓死兵民、本年分丁徭額賦。
○遣精奇尼哈番祁他特車爾貝等、赍敕往谕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丹津喇嘛、車成汗、墨爾根那顔等。
敕曰。
曩因爾等抗違谕上□日、故數次不納來使。
今爾等遵奉朕言。
誠心引罪。
遣額爾德尼諾穆齊、門章穆爾根楚虎爾、伊世希布額爾德尼、額爾克戴青四台吉、□山戊不□貢來朝。
朕不咎既往。
朕将應還巴林缺少人畜、悉從寬免。
茲特遣大臣前來。
爾等可以修好之故、面堅盟誓。
每□山戊不□照常額進貢。
交通貿易。
朕亦不靳賞赉。
既盟之後。
爾逃人至此、亦不收納。
仍行送還。
若不修好堅盟。
即進貢、朕亦不納。
逃人至此、仍命收納。
且加恩養。
爾其識之。
○庚寅。
升随征陝西蘭州副将王平、為署都督佥事、充湖廣右路總兵官。
○大學士金之俊、引疾乞休。
慰留之。
○升吏科左給事中王桢、為戶科都給事中。
吏科右給事中郭一鹗、為刑科左給事中。
○辛卯。
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薨。
年五十七。
○壬辰。
谕禮部。
和碩鄭親王薨、應行典禮。
比他王不同。
各部院七日勿奏事。
○甲午。
禮部奏言、營造和碩鄭親王寝園、照例應給銀五千兩。
得上□日、着再加銀五千兩。
○江南總督馬鳴佩疏報、僞伯陳其綸、負固瑞金。
後又依附鄭逆、嘯聚大柏山内。
南贛總兵官胡有升、遣參将孔國治等、率兵進巢□刀。
其綸敗遁。
竄入甯都界内天心寨。
為土人斬首以獻。
捷聞。
下所司察叙。
○丙申。
遣官祭關聖帝君。
○丁酉。
命固山額真石廷柱、為鎮海将軍。
統領官屬兵丁、駐防京口、賜之敕印。
敕谕曰。
茲以京口重地。
特命爾石廷柱、挂鎮海将軍印。
同梅勒章京色冷、六十等鎮守。
駐劄鎮江城外京口地方。
務須整饬兵馬。
申嚴紀律。
如遇海賊逞犯。
督率兵将、力巢□刀嚴防。
俾得阖境綏甯。
永無寇患。
江甯、蘇、松、常、鎮等處、沿海沿江地方有警。
該督撫請兵、爾等酌量援巢□刀。
凡事會同該督撫、及江甯滿漢提督、商酌計議而行。
不得輕躁疎虞。
所用糧刍、該督撫布政使、按期支給。
仍嚴束兵将。
不得橫行搶掠民物。
及借刍牧為名、擾害農業。
務令兵民相安。
不為地方所苦。
凡民間一應事情、系有司職掌。
其往來江口官民船隻、聽該管江防官盤诘放行。
俱不得幹預。
務體朕靖寇安民之意。
所統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過犯、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治。
敕中開載未盡事宜、應奏者奏應行者行。
爾等各以舊勳、特為簡任。
須協謀并力、以副委任。
必膺懋賞。
如或貪黩乖張。
縱兵玩寇。
贻誤汛守。
國憲具存。
爾等慎之。
毋忽。
○戊戌。
遣官祭固山貝子薩弼。
○升鑲旗滿洲梅勒章京胡沙、為蒙古固山額真。
○己亥。
浙江福建總督屯泰參奏、原任福建左布政使今升戶部侍郎周亮工、欺君虐民。
大貪極惡。
烈款以聞。
命亮工回奏。
○乾清宮、乾清門、交泰殿、坤甯宮、安吻。
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及科道官齊集、迎于正陽門。
遣尚書郭科、祭琉璃窰之神。
侍郎額黑裡、祭正陽門之神。
侍郎梁清标、祭大清門之神。
侍郎覺羅額爾德、祭午門之神。
尚書覺羅巴哈納、祭乾清門之神。
文武左右、随吻入内、至于乾清門。
左班官員、序立于内官監掌印官之下。
右班官員、序立于工部尚書之下。
祭畢而退
彙成一編。
朕得朝夕儀型。
子孫臣民、鹹恪遵無斁。
稱為太祖聖訓。
太宗聖訓。
即于五月開館。
特命輔臣馮铨、車克、成克鞏、劉正宗、傅以漸、為總裁官。
麻勒吉、铿特、祁徹白、胡兆龍、張懸錫、李霨、梁清寬、為副總裁官。
王無咎、楊思聖、方拱乾、卓彜、周啟隽、黃機、吳偉業、左敬祖、曹本榮、熊伯龍、馬葉曾、宋之繩、又滿官四員、為纂修官。
滿漢官各四員、為謄錄官。
滿漢典籍四員、為收掌官。
卿等膺茲委任。
須勤勵恪恭。
精心搜讨。
務祈早竣大典。
以稱朕觐光揚烈至意。
○遣戶部尚書覺羅巴哈納、祭和碩承澤親王碩塞。
○遣固山額真伊爾德、祭多羅貝勒巴爾處渾。
○遣官祭鎮國公巴布泰、内大臣宗室額克親、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巴爾達齊。
○上以定南武壯王孔有德、建功頗多。
以身殉難。
特賜其女食祿、視和碩格格。
護衛儀從、俱仍舊。
○以阿達哈哈番畢科、為南雄副将。
五月。
甲申朔。
補服阕侍讀學士白允謙、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升司經局洗馬王熙、為右春坊右谕德、兼内翰林弘文院修撰。
○乙酉。
谕吏部。
刑部職掌、關系重大。
濟席哈以固山額真兼理、恐有贻誤。
且旗務亦重。
又屬軍機。
濟席哈、着專管固山額真事。
太子太保弘文院大學士圖海、着以本銜為刑部尚書。
○丁亥。
轉兵部右侍郎原毓宗、為本部左侍郎。
補原任戶部左侍郎孫廷铨、為兵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戊子。
免陝西延、平、慶、鞏、漢等府屬州縣、地震壓死兵民、本年分丁徭額賦。
○遣精奇尼哈番祁他特車爾貝等、赍敕往谕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丹津喇嘛、車成汗、墨爾根那顔等。
敕曰。
曩因爾等抗違谕上□日、故數次不納來使。
今爾等遵奉朕言。
誠心引罪。
遣額爾德尼諾穆齊、門章穆爾根楚虎爾、伊世希布額爾德尼、額爾克戴青四台吉、□山戊不□貢來朝。
朕不咎既往。
朕将應還巴林缺少人畜、悉從寬免。
茲特遣大臣前來。
爾等可以修好之故、面堅盟誓。
每□山戊不□照常額進貢。
交通貿易。
朕亦不靳賞赉。
既盟之後。
爾逃人至此、亦不收納。
仍行送還。
若不修好堅盟。
即進貢、朕亦不納。
逃人至此、仍命收納。
且加恩養。
爾其識之。
○庚寅。
升随征陝西蘭州副将王平、為署都督佥事、充湖廣右路總兵官。
○大學士金之俊、引疾乞休。
慰留之。
○升吏科左給事中王桢、為戶科都給事中。
吏科右給事中郭一鹗、為刑科左給事中。
○辛卯。
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薨。
年五十七。
○壬辰。
谕禮部。
和碩鄭親王薨、應行典禮。
比他王不同。
各部院七日勿奏事。
○甲午。
禮部奏言、營造和碩鄭親王寝園、照例應給銀五千兩。
得上□日、着再加銀五千兩。
○江南總督馬鳴佩疏報、僞伯陳其綸、負固瑞金。
後又依附鄭逆、嘯聚大柏山内。
南贛總兵官胡有升、遣參将孔國治等、率兵進巢□刀。
其綸敗遁。
竄入甯都界内天心寨。
為土人斬首以獻。
捷聞。
下所司察叙。
○丙申。
遣官祭關聖帝君。
○丁酉。
命固山額真石廷柱、為鎮海将軍。
統領官屬兵丁、駐防京口、賜之敕印。
敕谕曰。
茲以京口重地。
特命爾石廷柱、挂鎮海将軍印。
同梅勒章京色冷、六十等鎮守。
駐劄鎮江城外京口地方。
務須整饬兵馬。
申嚴紀律。
如遇海賊逞犯。
督率兵将、力巢□刀嚴防。
俾得阖境綏甯。
永無寇患。
江甯、蘇、松、常、鎮等處、沿海沿江地方有警。
該督撫請兵、爾等酌量援巢□刀。
凡事會同該督撫、及江甯滿漢提督、商酌計議而行。
不得輕躁疎虞。
所用糧刍、該督撫布政使、按期支給。
仍嚴束兵将。
不得橫行搶掠民物。
及借刍牧為名、擾害農業。
務令兵民相安。
不為地方所苦。
凡民間一應事情、系有司職掌。
其往來江口官民船隻、聽該管江防官盤诘放行。
俱不得幹預。
務體朕靖寇安民之意。
所統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過犯、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治。
敕中開載未盡事宜、應奏者奏應行者行。
爾等各以舊勳、特為簡任。
須協謀并力、以副委任。
必膺懋賞。
如或貪黩乖張。
縱兵玩寇。
贻誤汛守。
國憲具存。
爾等慎之。
毋忽。
○戊戌。
遣官祭固山貝子薩弼。
○升鑲旗滿洲梅勒章京胡沙、為蒙古固山額真。
○己亥。
浙江福建總督屯泰參奏、原任福建左布政使今升戶部侍郎周亮工、欺君虐民。
大貪極惡。
烈款以聞。
命亮工回奏。
○乾清宮、乾清門、交泰殿、坤甯宮、安吻。
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及科道官齊集、迎于正陽門。
遣尚書郭科、祭琉璃窰之神。
侍郎額黑裡、祭正陽門之神。
侍郎梁清标、祭大清門之神。
侍郎覺羅額爾德、祭午門之神。
尚書覺羅巴哈納、祭乾清門之神。
文武左右、随吻入内、至于乾清門。
左班官員、序立于内官監掌印官之下。
右班官員、序立于工部尚書之下。
祭畢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