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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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二年。
乙未。
二月。
丙辰朔。
命大學士額色黑、金之俊、侍郎恩格德、學士胡兆龍、充會試主考官。
○丁巳。
遣大學士額色黑、祭先師孔子。
○谕吏部。
朕觀刑部尚書任浚、年力衰邁。
部務不能料理。
每以因循耽延□山戊不□月。
念其服官日久。
着以原官緻仕回籍。
爾部作速會推才品堪任者具奏。
○谕刑部。
近觀爾部凡事延緩。
不能速結。
惟以優遊、因循時日。
若果系轉行督撫者、或須少待。
至于在京諸事、不行旦夕審斷。
有何所需、以緻淹滞。
其中必有情弊。
故瞻顧不決耳。
今後當痛改前轍。
凡遇事務、随至随結。
如仍舊任意遲誤。
決不輕恕。
○升内秘書院檢讨楊運昌、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戊午。
祭大社大稷。
遣内大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谕兵部。
前以湖南寇氛未靖。
殃及生民。
曾有上□日增遣滿兵、攜家口、駐防武昌。
今念大軍所過。
沿途水陸居民、及驿遞、必至騷擾。
所駐之地。
又須撥給房屋田土。
其為民累、更有不可勝言者。
朕實憫之。
聞五省經略輔臣洪承疇、在彼操練軍兵。
修整器械。
軍威殊壯。
招徕撫輯。
民情悅安。
其停止攜帶家口駐防。
前所遣兵、照常更換。
至于增設甲兵。
繕治軍器。
俱遵定例行。
爾部速行傳知。
○少保大學士黨崇雅引年乞休。
得上□日、卿清勤練達。
佐理着勞。
覽奏情詞真切。
特允所請。
着加太保兼太子太傅。
馳驿回籍。
休息頤養。
以副朕優眷至意。
○轉工部尚書劉昌、為刑部尚書。
升刑部左侍郎李際期、為工部尚書。
○己未。
命大學士車克、學士麻勒吉、傳谕主考官胡兆龍曰。
會試大典。
關系人才。
以爾乃親近儒臣。
特遣主試。
爾當克殚敬慎。
以稱委任至意。
不得少有忽略。
緻負朕懷。
○庚申。
谕吏部。
大學士馮铨、成克鞏、呂宮、前因郝浴一事。
或降三級。
或降二級。
自降處之後。
勤慎有加。
辦事無誤。
且恩诏又有寬宥之條。
着各複原品。
以後須益殚公忠。
以圖報效。
無負朕赦過任用至意。
○宗人府府丞原毓宗條奏、請複禦史巡方。
命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等會議。
尋議、應令吏部、都察院、會同考選各部院理事官郎中以下才品兼優者。
巡曆直省。
回京之日。
聽都察院考核。
稱職者升用。
溺職者重懲。
報可。
○固山貝子薩弼薨。
谥懷愍。
○辛酉。
谕吏部。
臣忠奉上。
恒循職以宣猷。
國典酬庸。
必因勞而晉秩。
太子太保議政大臣巴哈等、左右朕躬。
恪勤職業。
股肱竭力。
各懷勵翼之忱。
密勿抒誠。
共效贊襄之益。
宜加恩寵。
用示優隆。
巴哈、篇古、甯完我、額色黑、車克、巴哈納、郎球、俱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韓岱、哈世屯、圖海、成克鞏、蔣赫德、傅以漸、呂宮、俱加太子太保。
各照舊辦事。
○戶科都給事中朱之弼奏言、朝章國是。
六部攸司。
今日諸臣所言之利弊。
皆六部所當興革之利弊也。
六部自廢其職掌。
緻令言官言之。
又不能實行其所言。
雖紛紛何益也。
國家章程。
燦然備具。
六部之事。
各有成書。
倘部臣實心任事。
凡職掌内當興之利。
當革之弊。
自知之而自興之革之。
言官不過拾遺補阙而已。
六部之事。
言官不勝言。
且未有職掌内明明當行之事。
必待人言而後行。
況言之而又護短匿非。
不肯盡行乎。
今日之病在六部。
六部之病在尚書。
尚書之病在推诿。
推诿之病、在皇上不擇人。
不久任。
不責成效。
不定賞罰。
即使任事之人、視國事如家事。
猶恐廢弛。
今則盡如事外之人。
疑事畏事之念多。
任勞任怨之意少。
事稍重大。
則請會議。
不則遷延日月。
诿之行查而已。
不則卸擔于人。
聽督撫參奏而已。
不則畏首畏尾。
聽科道指名而已。
不則苟且塞責。
無容再議而已。
上下推诿。
以為固然。
曾有擔大事、發正言、以圖實濟者乎。
伏祈皇上面召諸臣。
親試才品。
因能授任。
再考其曆事之後。
興利幾何。
除弊幾何。
視成效多少。
以定功罪而行賞罰。
法在必行。
無少姑息。
如此、則人知勸懲、而樂于任事矣。
疏入。
得上□日、六部推诿。
不肯實心任事。
緻被言官如此陳奏。
自後務必整肅一新。
不得仍前怠忽。
○壬戌。
大學士呂宮引疾、三疏請告。
命以太子太保新銜、解任調理。
病痊候上□日召用。
仍賜衣服鞍馬。
馳驿回籍。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喇馨、為兵部理事官。
○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奏言、太祖武皇帝開創之初。
日與四大貝勒、五大臣、及衆台吉等、讨論政務之得失。
咨訪兵民之疾苦。
使上下交孚。
鮮有壅蔽。
故能上合天心。
下洽民志。
掃靖群雄。
肇興大業。
太宗文皇帝缵承大統。
紹述前猷。
亦時與諸王、貝勒、大臣、講論不辍。
且崇獎忠直。
鼓勵英才。
錄微功。
棄小過。
凡下诏布令。
必求其可以順民心、垂久遠者。
然後施行。
又慮武備廢弛。
不忘騎射。
時時親行較獵。
曾有諸王貝勒等、置酒會、優人演劇為樂。
适值駕還獵次。
克勤郡王以聞。
太宗皇帝勃然怒曰。
我國肇興。
治弓矢。
繕甲兵。
視将士若赤子。
故人争效死。
每戰必克。
以成大業。
朕常恐後世子孫。
棄我國淳厚之風。
沿習漢俗。
即于慆淫。
今汝等為此荒樂。
欲求國家興
乙未。
二月。
丙辰朔。
命大學士額色黑、金之俊、侍郎恩格德、學士胡兆龍、充會試主考官。
○丁巳。
遣大學士額色黑、祭先師孔子。
○谕吏部。
朕觀刑部尚書任浚、年力衰邁。
部務不能料理。
每以因循耽延□山戊不□月。
念其服官日久。
着以原官緻仕回籍。
爾部作速會推才品堪任者具奏。
○谕刑部。
近觀爾部凡事延緩。
不能速結。
惟以優遊、因循時日。
若果系轉行督撫者、或須少待。
至于在京諸事、不行旦夕審斷。
有何所需、以緻淹滞。
其中必有情弊。
故瞻顧不決耳。
今後當痛改前轍。
凡遇事務、随至随結。
如仍舊任意遲誤。
決不輕恕。
○升内秘書院檢讨楊運昌、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戊午。
祭大社大稷。
遣内大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谕兵部。
前以湖南寇氛未靖。
殃及生民。
曾有上□日增遣滿兵、攜家口、駐防武昌。
今念大軍所過。
沿途水陸居民、及驿遞、必至騷擾。
所駐之地。
又須撥給房屋田土。
其為民累、更有不可勝言者。
朕實憫之。
聞五省經略輔臣洪承疇、在彼操練軍兵。
修整器械。
軍威殊壯。
招徕撫輯。
民情悅安。
其停止攜帶家口駐防。
前所遣兵、照常更換。
至于增設甲兵。
繕治軍器。
俱遵定例行。
爾部速行傳知。
○少保大學士黨崇雅引年乞休。
得上□日、卿清勤練達。
佐理着勞。
覽奏情詞真切。
特允所請。
着加太保兼太子太傅。
馳驿回籍。
休息頤養。
以副朕優眷至意。
○轉工部尚書劉昌、為刑部尚書。
升刑部左侍郎李際期、為工部尚書。
○己未。
命大學士車克、學士麻勒吉、傳谕主考官胡兆龍曰。
會試大典。
關系人才。
以爾乃親近儒臣。
特遣主試。
爾當克殚敬慎。
以稱委任至意。
不得少有忽略。
緻負朕懷。
○庚申。
谕吏部。
大學士馮铨、成克鞏、呂宮、前因郝浴一事。
或降三級。
或降二級。
自降處之後。
勤慎有加。
辦事無誤。
且恩诏又有寬宥之條。
着各複原品。
以後須益殚公忠。
以圖報效。
無負朕赦過任用至意。
○宗人府府丞原毓宗條奏、請複禦史巡方。
命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等會議。
尋議、應令吏部、都察院、會同考選各部院理事官郎中以下才品兼優者。
巡曆直省。
回京之日。
聽都察院考核。
稱職者升用。
溺職者重懲。
報可。
○固山貝子薩弼薨。
谥懷愍。
○辛酉。
谕吏部。
臣忠奉上。
恒循職以宣猷。
國典酬庸。
必因勞而晉秩。
太子太保議政大臣巴哈等、左右朕躬。
恪勤職業。
股肱竭力。
各懷勵翼之忱。
密勿抒誠。
共效贊襄之益。
宜加恩寵。
用示優隆。
巴哈、篇古、甯完我、額色黑、車克、巴哈納、郎球、俱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韓岱、哈世屯、圖海、成克鞏、蔣赫德、傅以漸、呂宮、俱加太子太保。
各照舊辦事。
○戶科都給事中朱之弼奏言、朝章國是。
六部攸司。
今日諸臣所言之利弊。
皆六部所當興革之利弊也。
六部自廢其職掌。
緻令言官言之。
又不能實行其所言。
雖紛紛何益也。
國家章程。
燦然備具。
六部之事。
各有成書。
倘部臣實心任事。
凡職掌内當興之利。
當革之弊。
自知之而自興之革之。
言官不過拾遺補阙而已。
六部之事。
言官不勝言。
且未有職掌内明明當行之事。
必待人言而後行。
況言之而又護短匿非。
不肯盡行乎。
今日之病在六部。
六部之病在尚書。
尚書之病在推诿。
推诿之病、在皇上不擇人。
不久任。
不責成效。
不定賞罰。
即使任事之人、視國事如家事。
猶恐廢弛。
今則盡如事外之人。
疑事畏事之念多。
任勞任怨之意少。
事稍重大。
則請會議。
不則遷延日月。
诿之行查而已。
不則卸擔于人。
聽督撫參奏而已。
不則畏首畏尾。
聽科道指名而已。
不則苟且塞責。
無容再議而已。
上下推诿。
以為固然。
曾有擔大事、發正言、以圖實濟者乎。
伏祈皇上面召諸臣。
親試才品。
因能授任。
再考其曆事之後。
興利幾何。
除弊幾何。
視成效多少。
以定功罪而行賞罰。
法在必行。
無少姑息。
如此、則人知勸懲、而樂于任事矣。
疏入。
得上□日、六部推诿。
不肯實心任事。
緻被言官如此陳奏。
自後務必整肅一新。
不得仍前怠忽。
○壬戌。
大學士呂宮引疾、三疏請告。
命以太子太保新銜、解任調理。
病痊候上□日召用。
仍賜衣服鞍馬。
馳驿回籍。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喇馨、為兵部理事官。
○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奏言、太祖武皇帝開創之初。
日與四大貝勒、五大臣、及衆台吉等、讨論政務之得失。
咨訪兵民之疾苦。
使上下交孚。
鮮有壅蔽。
故能上合天心。
下洽民志。
掃靖群雄。
肇興大業。
太宗文皇帝缵承大統。
紹述前猷。
亦時與諸王、貝勒、大臣、講論不辍。
且崇獎忠直。
鼓勵英才。
錄微功。
棄小過。
凡下诏布令。
必求其可以順民心、垂久遠者。
然後施行。
又慮武備廢弛。
不忘騎射。
時時親行較獵。
曾有諸王貝勒等、置酒會、優人演劇為樂。
适值駕還獵次。
克勤郡王以聞。
太宗皇帝勃然怒曰。
我國肇興。
治弓矢。
繕甲兵。
視将士若赤子。
故人争效死。
每戰必克。
以成大業。
朕常恐後世子孫。
棄我國淳厚之風。
沿習漢俗。
即于慆淫。
今汝等為此荒樂。
欲求國家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