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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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令德。
恒資内助、弼成雍穆。
故慎簡厥始。
用介有終。
所以承宗廟、敦孝養、崇化源、茂本支也。
朕祇缵鴻緒。
笃敬彜倫。
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深惟内治、期遴懿淑、以襄朕躬。
必得賢媛、乃正中宮、俾儀天下。
茲欽遵慈命。
虔告天地宗廟。
于順治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冊立科爾沁國鎮國公綽爾濟之女博爾濟錦氏為皇後。
惟朕躬暨後、克迪厥德。
邦其永孚于休。
用紹徽我聖善、遹睦宮庭。
乃錫祉于爾多方、丕協熙治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丁醜。
以阿達哈哈番王夢周、為吏部理事官。
○湖廣安陸、荊州府屬鐘祥、京山、天門、潛江、荊門、江陵等州縣大水。
○戊寅。
奏皇太後書曰。
子皇帝臣謹奏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陛下、鴻禧天錫。
駿德日升。
臣祇佩懿谟。
丕揚湛惠。
踰茲十稔。
誕暨多方。
深蒙訓育之恩。
特選肅雍之配。
好逑允協。
大慶載覃。
爰順群心、上加徽号。
伏祈垂慈俞鑒。
俾展微忱。
澤啟後以光先。
教自家而型國。
臣不勝惓惓之至。
謹言。
○谕吏兵二部。
朕觀古制。
有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及東宮三太三少之職。
自漢、唐、宋、至遼、金、元。
相沿不改。
明朝用為文武大臣加銜。
以示優禮。
本朝滿洲各官、未用此銜。
應否增加、以備官制。
着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具奏。
○宣大總督馬鳴佩奏報、宣大等處、順治十年分、共開墾荒地一千一百九十頃有奇。
○厄魯特部落諾門汗、謝賜金冊印、及賞赉恩。
表貢方物。
○己卯。
加上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徽号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恭進冊寶。
冊文曰。
子皇帝臣謹稽首頓首上言、恩深顧複、隆聖善之徽音。
德懋安貞、協尊親之大典。
喜諧宮壸。
慶溢庭闱。
欽惟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仁孝為儀。
含弘作則。
劬勞豫教、既開國以承家。
鄭重好逑、俾诒孫而燕子。
璇宮玉食、甯申愛養之誠。
懿号鴻名、庶備顯揚之禮。
謹告天地。
宗廟。
社稷。
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加上徽号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伏願洪庥滋至。
眉壽無疆。
合六宇之臣民。
同欣厚載。
衍萬年之胤祚。
永介純禧。
臣誠歡誠忭。
稽首頓首、謹言。
寶文曰。
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寶。
○都察院左都禦史龔鼎孳等奏言、皇上展谒山陵。
孝思笃切。
臣等何敢渎陳。
但頻年水災未消。
小醜未靖。
大兵屢勤征讨。
糧饷方急轉輸。
國計民生。
各處奏報。
事事仰煩宸慮。
臣等愚見、望皇上以太祖太宗安定天下之心為心。
暫辍啟行。
俟年豐時平、修恭谒山陵之禮。
似為未晚。
得上□日、卿等言是。
但恭谒山陵、久切朕懷。
有如以日為□山戊不□。
展期至今。
難容再緩。
還着遵前上□日行。
○升通政使李呈祥、為兵部督捕右侍郎。
福建左布政使周亮工、為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授投誠官丁國用、蕭鳴祚、袁一相、俱為三等阿達哈哈番。
○谛巴班禅胡土克圖等、具表謝恩。
并貢方物。
○庚辰。
以加上皇太一徽号禮成。
諸王、文武群臣、上表行慶賀禮。
是日、頒诏天下。
诏曰。
在昔成周、閨門敦睦。
治化翔洽。
祈天永命。
以克昌厥世。
皆文母之德也。
朕以涼薄、缵承祖宗丕緒。
統禦海内。
賴我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恩勤誨迪。
是訓是行。
十有一年于茲矣。
深惟風教之源、始于宮壸。
遴求淑德、作配朕躬。
嘉禮既成、慈徽益着。
宜晉尊崇、弘彰聖善。
謹擇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一之吉、祇告天地太廟社稷。
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加上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名壽克全于大德。
尊親覃慶于多方。
所有恩赦事宜、開列于後。
一、和碩親王以下、奉國将軍以上、俱加恩賜。
一、公主以下、固山格格以上、俱加恩賜。
其無俸宗女、酌加恩賜。
一、在外藩王以下、公以上、俱加恩賜。
一、在京滿洲、蒙古、漢軍、異姓公以下、七品官以上、俱加恩賜。
一、在京文武漢官五品以上、俱加恩賜。
一、山林隐逸、果有懷才抱德、通達治體者。
該督撫核實舉薦。
朕親加試用。
一、自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昧爽以前、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
除謀反叛逆、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内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魇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
其隐匿滿洲逃人、及貪官衙蠹受贓、監守自盜、領運官役侵盜漕糧、并順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衡州府擊賊有罪諸人、亦在不赦。
其餘罪無大小、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鹹赦除之。
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内外文武官員、除大計處分、城池失守外。
有因公事诖誤革職、降級、罰俸、戴罪、住俸等項。
并見在議革、議降、議罰者。
各該衙門、悉與奏明寬宥。
一、順治六七兩年地畝人丁本折錢糧、果系拖欠在民、悉與豁免。
其已徵在官者、不得借口民欠侵隐。
一、順治七年分曆日、祭祀牛羊、藥材、本折錢糧。
其已徵在官者、照數起解。
其拖欠在民者、悉行蠲免。
一、會典舊制。
各府州縣、俱有豫備四倉及義倉社倉等法。
每處積貯、多者萬餘石。
少者數千石。
各省倉儲俱數百萬計。
故民有所恃、荒歉無虞。
今責成各
恒資内助、弼成雍穆。
故慎簡厥始。
用介有終。
所以承宗廟、敦孝養、崇化源、茂本支也。
朕祇缵鴻緒。
笃敬彜倫。
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深惟内治、期遴懿淑、以襄朕躬。
必得賢媛、乃正中宮、俾儀天下。
茲欽遵慈命。
虔告天地宗廟。
于順治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冊立科爾沁國鎮國公綽爾濟之女博爾濟錦氏為皇後。
惟朕躬暨後、克迪厥德。
邦其永孚于休。
用紹徽我聖善、遹睦宮庭。
乃錫祉于爾多方、丕協熙治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丁醜。
以阿達哈哈番王夢周、為吏部理事官。
○湖廣安陸、荊州府屬鐘祥、京山、天門、潛江、荊門、江陵等州縣大水。
○戊寅。
奏皇太後書曰。
子皇帝臣謹奏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陛下、鴻禧天錫。
駿德日升。
臣祇佩懿谟。
丕揚湛惠。
踰茲十稔。
誕暨多方。
深蒙訓育之恩。
特選肅雍之配。
好逑允協。
大慶載覃。
爰順群心、上加徽号。
伏祈垂慈俞鑒。
俾展微忱。
澤啟後以光先。
教自家而型國。
臣不勝惓惓之至。
謹言。
○谕吏兵二部。
朕觀古制。
有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及東宮三太三少之職。
自漢、唐、宋、至遼、金、元。
相沿不改。
明朝用為文武大臣加銜。
以示優禮。
本朝滿洲各官、未用此銜。
應否增加、以備官制。
着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具奏。
○宣大總督馬鳴佩奏報、宣大等處、順治十年分、共開墾荒地一千一百九十頃有奇。
○厄魯特部落諾門汗、謝賜金冊印、及賞赉恩。
表貢方物。
○己卯。
加上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徽号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恭進冊寶。
冊文曰。
子皇帝臣謹稽首頓首上言、恩深顧複、隆聖善之徽音。
德懋安貞、協尊親之大典。
喜諧宮壸。
慶溢庭闱。
欽惟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仁孝為儀。
含弘作則。
劬勞豫教、既開國以承家。
鄭重好逑、俾诒孫而燕子。
璇宮玉食、甯申愛養之誠。
懿号鴻名、庶備顯揚之禮。
謹告天地。
宗廟。
社稷。
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加上徽号曰、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伏願洪庥滋至。
眉壽無疆。
合六宇之臣民。
同欣厚載。
衍萬年之胤祚。
永介純禧。
臣誠歡誠忭。
稽首頓首、謹言。
寶文曰。
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寶。
○都察院左都禦史龔鼎孳等奏言、皇上展谒山陵。
孝思笃切。
臣等何敢渎陳。
但頻年水災未消。
小醜未靖。
大兵屢勤征讨。
糧饷方急轉輸。
國計民生。
各處奏報。
事事仰煩宸慮。
臣等愚見、望皇上以太祖太宗安定天下之心為心。
暫辍啟行。
俟年豐時平、修恭谒山陵之禮。
似為未晚。
得上□日、卿等言是。
但恭谒山陵、久切朕懷。
有如以日為□山戊不□。
展期至今。
難容再緩。
還着遵前上□日行。
○升通政使李呈祥、為兵部督捕右侍郎。
福建左布政使周亮工、為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授投誠官丁國用、蕭鳴祚、袁一相、俱為三等阿達哈哈番。
○谛巴班禅胡土克圖等、具表謝恩。
并貢方物。
○庚辰。
以加上皇太一徽号禮成。
諸王、文武群臣、上表行慶賀禮。
是日、頒诏天下。
诏曰。
在昔成周、閨門敦睦。
治化翔洽。
祈天永命。
以克昌厥世。
皆文母之德也。
朕以涼薄、缵承祖宗丕緒。
統禦海内。
賴我聖母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恩勤誨迪。
是訓是行。
十有一年于茲矣。
深惟風教之源、始于宮壸。
遴求淑德、作配朕躬。
嘉禮既成、慈徽益着。
宜晉尊崇、弘彰聖善。
謹擇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一之吉、祇告天地太廟社稷。
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加上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
名壽克全于大德。
尊親覃慶于多方。
所有恩赦事宜、開列于後。
一、和碩親王以下、奉國将軍以上、俱加恩賜。
一、公主以下、固山格格以上、俱加恩賜。
其無俸宗女、酌加恩賜。
一、在外藩王以下、公以上、俱加恩賜。
一、在京滿洲、蒙古、漢軍、異姓公以下、七品官以上、俱加恩賜。
一、在京文武漢官五品以上、俱加恩賜。
一、山林隐逸、果有懷才抱德、通達治體者。
該督撫核實舉薦。
朕親加試用。
一、自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昧爽以前、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
除謀反叛逆、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内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魇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
其隐匿滿洲逃人、及貪官衙蠹受贓、監守自盜、領運官役侵盜漕糧、并順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衡州府擊賊有罪諸人、亦在不赦。
其餘罪無大小、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鹹赦除之。
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内外文武官員、除大計處分、城池失守外。
有因公事诖誤革職、降級、罰俸、戴罪、住俸等項。
并見在議革、議降、議罰者。
各該衙門、悉與奏明寬宥。
一、順治六七兩年地畝人丁本折錢糧、果系拖欠在民、悉與豁免。
其已徵在官者、不得借口民欠侵隐。
一、順治七年分曆日、祭祀牛羊、藥材、本折錢糧。
其已徵在官者、照數起解。
其拖欠在民者、悉行蠲免。
一、會典舊制。
各府州縣、俱有豫備四倉及義倉社倉等法。
每處積貯、多者萬餘石。
少者數千石。
各省倉儲俱數百萬計。
故民有所恃、荒歉無虞。
今責成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