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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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
恐難贍給。
分别量支銀兩。
騎兵。
無馬者。
每牛錄發馬十匹。
複谕統兵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曰。
前軍失機。
俟到日議處。
我朝用兵。
從無此失。
爾等遇有軍機。
會同各營将領。
商酌而行。
悉心無隐。
蓋師行原有一定紀律。
大小将佐。
果為國盡力。
豈緻挫衄。
尚其勉之。
慎勿藐視主帥。
更須撫勵士卒。
果能愛衆而得其心。
安有遇敵而不争先效命者乎。
○丁卯。
以吏部右侍郎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呂宮、為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
○補原任巡撫宣府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馮聖兆、仍以原銜巡撫偏沅、提督軍務。
○以阿達哈哈番博博爾代、為議政大臣。
梅勒章京阿思哈、為刑部侍郎。
○戊辰。
贈廣西殉難府江道周永緒、右江道金漢蕙、為光祿寺卿。
平樂府知府尹明廷、為太仆寺卿。
平樂縣知縣塗起鵬、富川縣知縣華鐘、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
各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主事喀代、為禮部理事官。
○己巳。
贈殉難四川安綿道參議梁一訓、為光祿寺卿。
蔭一子入監讀書。
○庚午。
谕平西王吳三桂曰。
朕惟折沖禦侮。
社稷良臣。
報德崇功。
國家盛典。
爾平西王吳三桂、英才自命。
雄略群推。
早識天心。
先歸王室。
子居甥館。
親聯帶砺之間。
身受藩封寵列公孤之右。
曩入關破寇。
從定中原。
暨銜命撫秦。
共平西陝。
蓋忠勤之備至。
亦威惠之交孚。
繼以巴蜀跳梁。
特命陳師緻讨。
成都。
諸邑。
悉隸版圖。
保郡餘氛。
旋成殄滅。
厥功懋矣。
朕甚嘉焉。
聿彰圖閣之猷。
爰申诏祿之典。
茲将功次、續入冊内。
又于藩俸六千兩外、加俸一千兩。
以報勤勞。
嗚呼。
元老壯猷。
忠尚資于頗牧。
戚臣宣力。
誼更笃于腹心。
王其鞏固封疆。
殚抒籌策。
績益宏于戡定。
盟永重于河山。
尚克祗承。
無斁朕命。
○補原任吏科給事中林起龍、原官。
○辛未。
上幸南苑。
○甲戌。
升内翰林秘書院侍讀楊熙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工部啟心郎孫代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吏科副理事官彭長庚疏言、凡八旗世胄之臣在各衙門供職者。
偶有過失。
止應革其衙門職銜。
在旗下犯事者止應革其旗下職掌。
近或因衙門小過、并革其世職是以微瑕而累全瑜。
似屬可惜。
請今後凡陣前疎虞者議革世職。
其他一生□月。
止就職掌處分庶賞罰克當。
下部确議。
○免浙江金華府屬八縣九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戊寅。
順天府進春。
○升刑部理事官侯襲爵、為都督佥事、充鎮守廣東肇慶總兵官。
甘肅副将齊升、為署都督佥事、充鎮守陝西臨鞏總兵官。
平陽副将範承宗、為署都督佥事充鎮守河南開歸總兵官。
○升工部啟心郎石圖、為内翰林弘文院學士禮部啟心郎禅代為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癸未。
緻仕少師戶部尚書黨崇雅疏言臣蒙聖谕。
召臣赴京。
特恩起用。
誼不敢辭。
但臣母八旬。
奄奄卧病。
臣年七十。
老态備見。
傥複任臣以官。
必至溺職。
乞收回成命。
臣母與臣共戴皇仁矣。
得上□日、卿回籍逾□山戊不□。
清操懿行。
實企朕懷。
今覽所奏。
以親病不忍遠離。
且言衰老、步履艱難。
情詞懇切。
但朕求賢圖治。
惓念老成。
年雖七十。
猶堪任事。
宜勉遵前谕速着來京。
君親兼顧。
忠孝兩全。
卿心可安。
朕懷亦忄□尉。
命和碩敬謹親王尼堪子尼思哈、襲爵。
○設兵部督捕滿漢侍郎各一員。
增司官各六員。
另設公署。
專理緝逃捕寇事務。
○以鑲紅旗滿洲阿達哈哈番鄂拜、為本旗蒙古梅勒章京。
阿達哈哈番羅畢、為議政大臣。
○升禮部右侍郎高珩、為吏部右侍郎兼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内翰林秘書院學士梁清标、為禮部右侍郎。
仍兼原銜。
○總督陝西四川兵部尚書孟喬芳、引疾請代。
上念其勤勞素着。
命加少保、馳驿回京高理。
○甲申。
免河南開封、彰德、衛輝、懷慶、汝甯府屬州縣、九十兩年分水災額賦。
○乙酉。
工科給事中張王治疏言、明末侍郎孟兆祥暨子進士孟章明、大理寺卿淩義渠、寺丞申佳允、禦史陳純德、勳臣張慶臻、劉文炳、衛時春、俱殉難情真。
忠烈照然。
乞敕部旌表下所司議。
○丙戌。
江甯巡撫周國佐疏報、海逆入犯吳淞遣副将張思達、參将雷應春等、出洋進巢□刀。
将士奮勇。
轉戰一百四十餘裡。
殺賊無算。
參将張其業、楊國海、先登陣殁。
命所司叙恤 ○丁亥。
上自南苑還宮 ○是夜、地震有聲。
○庚寅。
□山戊不□暮、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是□山戊不□、人丁戶口、一千三百九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八。
田地、山蕩、三百八十八萬七千九百二十六頃三十六畝。
畦地、二萬二千九百八十八個。
徵銀、二千一百二十八萬七千二百八十八兩四錢。
米、麥、豆、五百六十七萬二千二百九十九石九鬥有奇。
草、二百九十萬九千一百一十八束。
中茶、三萬七千三百五十篦。
行鹽、三百七十六萬一千五百三十八引。
徵課銀、二百一十二萬八千一十六兩二錢。
鑄厘錢、二十五萬二千一百六十六萬三千七百四十文有奇。
舊鑄銅錢、二十一萬三千三百七十文有奇。
鈔、一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文有奇。
恐難贍給。
分别量支銀兩。
騎兵。
無馬者。
每牛錄發馬十匹。
複谕統兵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曰。
前軍失機。
俟到日議處。
我朝用兵。
從無此失。
爾等遇有軍機。
會同各營将領。
商酌而行。
悉心無隐。
蓋師行原有一定紀律。
大小将佐。
果為國盡力。
豈緻挫衄。
尚其勉之。
慎勿藐視主帥。
更須撫勵士卒。
果能愛衆而得其心。
安有遇敵而不争先效命者乎。
○丁卯。
以吏部右侍郎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呂宮、為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
○補原任巡撫宣府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馮聖兆、仍以原銜巡撫偏沅、提督軍務。
○以阿達哈哈番博博爾代、為議政大臣。
梅勒章京阿思哈、為刑部侍郎。
○戊辰。
贈廣西殉難府江道周永緒、右江道金漢蕙、為光祿寺卿。
平樂府知府尹明廷、為太仆寺卿。
平樂縣知縣塗起鵬、富川縣知縣華鐘、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
各蔭一子入監讀書。
○升主事喀代、為禮部理事官。
○己巳。
贈殉難四川安綿道參議梁一訓、為光祿寺卿。
蔭一子入監讀書。
○庚午。
谕平西王吳三桂曰。
朕惟折沖禦侮。
社稷良臣。
報德崇功。
國家盛典。
爾平西王吳三桂、英才自命。
雄略群推。
早識天心。
先歸王室。
子居甥館。
親聯帶砺之間。
身受藩封寵列公孤之右。
曩入關破寇。
從定中原。
暨銜命撫秦。
共平西陝。
蓋忠勤之備至。
亦威惠之交孚。
繼以巴蜀跳梁。
特命陳師緻讨。
成都。
諸邑。
悉隸版圖。
保郡餘氛。
旋成殄滅。
厥功懋矣。
朕甚嘉焉。
聿彰圖閣之猷。
爰申诏祿之典。
茲将功次、續入冊内。
又于藩俸六千兩外、加俸一千兩。
以報勤勞。
嗚呼。
元老壯猷。
忠尚資于頗牧。
戚臣宣力。
誼更笃于腹心。
王其鞏固封疆。
殚抒籌策。
績益宏于戡定。
盟永重于河山。
尚克祗承。
無斁朕命。
○補原任吏科給事中林起龍、原官。
○辛未。
上幸南苑。
○甲戌。
升内翰林秘書院侍讀楊熙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工部啟心郎孫代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吏科副理事官彭長庚疏言、凡八旗世胄之臣在各衙門供職者。
偶有過失。
止應革其衙門職銜。
在旗下犯事者止應革其旗下職掌。
近或因衙門小過、并革其世職是以微瑕而累全瑜。
似屬可惜。
請今後凡陣前疎虞者議革世職。
其他一生□月。
止就職掌處分庶賞罰克當。
下部确議。
○免浙江金華府屬八縣九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戊寅。
順天府進春。
○升刑部理事官侯襲爵、為都督佥事、充鎮守廣東肇慶總兵官。
甘肅副将齊升、為署都督佥事、充鎮守陝西臨鞏總兵官。
平陽副将範承宗、為署都督佥事充鎮守河南開歸總兵官。
○升工部啟心郎石圖、為内翰林弘文院學士禮部啟心郎禅代為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癸未。
緻仕少師戶部尚書黨崇雅疏言臣蒙聖谕。
召臣赴京。
特恩起用。
誼不敢辭。
但臣母八旬。
奄奄卧病。
臣年七十。
老态備見。
傥複任臣以官。
必至溺職。
乞收回成命。
臣母與臣共戴皇仁矣。
得上□日、卿回籍逾□山戊不□。
清操懿行。
實企朕懷。
今覽所奏。
以親病不忍遠離。
且言衰老、步履艱難。
情詞懇切。
但朕求賢圖治。
惓念老成。
年雖七十。
猶堪任事。
宜勉遵前谕速着來京。
君親兼顧。
忠孝兩全。
卿心可安。
朕懷亦忄□尉。
命和碩敬謹親王尼堪子尼思哈、襲爵。
○設兵部督捕滿漢侍郎各一員。
增司官各六員。
另設公署。
專理緝逃捕寇事務。
○以鑲紅旗滿洲阿達哈哈番鄂拜、為本旗蒙古梅勒章京。
阿達哈哈番羅畢、為議政大臣。
○升禮部右侍郎高珩、為吏部右侍郎兼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内翰林秘書院學士梁清标、為禮部右侍郎。
仍兼原銜。
○總督陝西四川兵部尚書孟喬芳、引疾請代。
上念其勤勞素着。
命加少保、馳驿回京高理。
○甲申。
免河南開封、彰德、衛輝、懷慶、汝甯府屬州縣、九十兩年分水災額賦。
○乙酉。
工科給事中張王治疏言、明末侍郎孟兆祥暨子進士孟章明、大理寺卿淩義渠、寺丞申佳允、禦史陳純德、勳臣張慶臻、劉文炳、衛時春、俱殉難情真。
忠烈照然。
乞敕部旌表下所司議。
○丙戌。
江甯巡撫周國佐疏報、海逆入犯吳淞遣副将張思達、參将雷應春等、出洋進巢□刀。
将士奮勇。
轉戰一百四十餘裡。
殺賊無算。
參将張其業、楊國海、先登陣殁。
命所司叙恤 ○丁亥。
上自南苑還宮 ○是夜、地震有聲。
○庚寅。
□山戊不□暮、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遣官祭太□山戊不□月将之神 ○是□山戊不□、人丁戶口、一千三百九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八。
田地、山蕩、三百八十八萬七千九百二十六頃三十六畝。
畦地、二萬二千九百八十八個。
徵銀、二千一百二十八萬七千二百八十八兩四錢。
米、麥、豆、五百六十七萬二千二百九十九石九鬥有奇。
草、二百九十萬九千一百一十八束。
中茶、三萬七千三百五十篦。
行鹽、三百七十六萬一千五百三十八引。
徵課銀、二百一十二萬八千一十六兩二錢。
鑄厘錢、二十五萬二千一百六十六萬三千七百四十文有奇。
舊鑄銅錢、二十一萬三千三百七十文有奇。
鈔、一十二萬八千一百七十二貫四百七十文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