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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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九年。
壬辰。
十一月。
己巳朔。
○庚午。
命固山額真卓羅、為靖南将軍。
同固山額真藍拜等、統官兵征廣東未定州縣。
賜之敕曰。
今逆賊侵犯廣西以爾卓羅為靖南将軍。
同藍拜總統官兵。
前赴廣東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處。
廣西逆賊傥延擾廣東。
爾等與二王計議、相機巢□刀除。
若賊不入廣東。
爾等即與二王、将本省未定府州縣、相機平定。
凡事與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人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迫而後降者誅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如有殺賊擒賊、投誠者。
仍分别升賞。
務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宜益竭盡忠力。
勉之。
欽哉。
○贈殉難直隸慶雲縣知縣張必科、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
蔭一子入監讀書。
并予祭葬如例。
○壬申。
大學士範文程等、以睿王時劾馮铨罷官諸臣疏入見。
上語曰。
朕夢列旗吹角。
對天稽首。
複見敵兵。
射來三四矢、俱手接之。
未及身。
又夢天遣五人、言默助朕躬。
其狀悉如素識。
此何兆也。
範文程等解之曰。
迩者命和碩敬謹親王讨賊。
想渠魁可即就擒耳。
且對天稽首、天心默佑、俱大吉之徵也。
上閱諸臣劾疏畢。
謂文程等曰。
諸臣劾馮铨、于理誠當。
何為以此罷耶。
文程對曰。
諸臣疏劾大臣、無非為君為國。
皇上當思所以愛惜之。
上曰然朕将思之。
遂留疏于中。
○複古爾布什、一等精奇尼哈番。
李率泰、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癸酉。
複補原任江西道監察禦史張鳴駿、原官。
○甲戌。
遣廣東道試監察禦史牟雲龍、巡漕。
○乙亥。
敕谕朝鮮國王李淏。
禮部題奏、準鎮守盛京等處昂邦章京葉克書等、咨稱朝鮮國别克屯城住官金恩尚、所管沈尚義等、至正白旗包衣下采參地方。
東阿西牛兒蘑山采參。
被包衣下噶布拉牛錄撥什庫張友、拏獲送審。
沈尚義回稱、我等原為采椵皮松子而來。
看見人參、采了五根是實。
同行十人。
及問十人姓名。
止供出八人。
沈尚義已經拏獲看守。
禮部據此奏聞。
朕思已定地界、不許擅越采捕。
禁令已久。
今沈尚義等、越界采參。
有違定例。
盜參事小、封疆事大若弗禁約。
後犯必多。
今差内院學士蘇納海、梅勒章京胡沙、理事官谷爾馬洪等、帶所獲之人、赴王處、訊明定拟具奏。
故谕。
○多羅安郡王嶽樂包衣牛錄下拜三之妻、以争家赀事、訴其牛錄章京賽關于王。
王不送部、擅行審結。
事覺。
罰王銀一千兩。
○丁醜。
遣廣東道試監察禦史焦毓瑞、巡按宣大。
○戊寅。
谕吏部、原任科道官許作梅、李森先、桑芸、向玉軒、莊憲祖數人、内系參馮铨降革者。
俱着起用。
若别有事故降革者。
詳察議奏 ○轉兵部右侍郎李元鼎為本部左侍郎。
○裁并直隸興州前衛于開平衛。
興州左衛于薊州衛。
營州前衛于涿鹿衛。
武清衛于通州左衛。
通州衛屯地于本州左衛。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格伊圖、襲其父雍舜之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拜他喇布勒哈番拜賽、襲其伯拜音岱之一等阿達哈哈番、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以故二等阿達哈哈番車格度兄車楞、三等阿達哈哈番朱國弼子輔、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讷穆圖弟俄齊爾、各襲職。
○叙征杭州軍功。
加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劉之源、為三等精奇尼哈番。
○叙克舟山首先登城功。
授張良華、為拜他喇布勒哈番、賜号巴圖魯。
○己卯。
谕兵部、覽平西王吳三桂、固山額真墨爾根侍衛李國翰捷奏。
朕心嘉悅。
特發内監内庫衣帽馬匹等物大赉行間諸臣。
平西王、着賞貂帽一頂。
貂袍一襲。
貂褂一件。
靴一雙。
鍍金玲珑鞓帶一束。
鍍金玲珑腰刀一口。
鍍金甲胄一副。
鍍金玲珑撒袋一副。
弓矢一具。
鍍金玲珑鞍辔一副。
馬一匹。
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着賞貂帽一頂。
貂袍一襲。
靴一雙。
鍍金玲珑鞓帶一束。
鍍金玲珑腰刀一口。
鍍金甲胄一副。
鍍金玲珑撒袋一副。
弓矢一具。
玲珑鞍一副。
馬一匹。
其在陣之梅勒章京、巡撫、總兵官、王标下管兵精奇尼哈番以下各官、及督守城池巡按、将發去。
貂鼠狐腋蟒衣二十襲。
帽二十頂。
靴二十雙。
鍍金甲胄十副。
鍍金甲胄十副。
鍍金玲珑鞓帶二十副。
鍍金玲珑腰刀二十口。
鍍金玲珑撒袋十副。
鍍金玲珑撒袋十副。
弓矢全具。
皮鞍二十副。
馬二十匹。
羊皮蟒衣三十襲。
鑲領緞衣五十襲。
着平西王、墨爾根侍衛李國翰、酌量賞給。
其在陣出力撥什庫、千把總、以及兵丁、着戶部發銀五千兩。
并聽平西王、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分别酌賞。
仍差侍衛二員、兵部官一員、赍送軍前。
以昭朕勸功至意。
○庚辰。
宗人府奏、多羅貝勒杜爾祜、以所屬三等護衛塞棱、遇其福金于道。
不下馬旁立。
竟沖道而行。
車為馬镫所絆。
以緻傾覆。
遂執塞棱、送法司審訊。
及訊塞棱、實未沖道。
因一時馬逸。
緻車傾覆。
杜爾祜、誣枉私執。
應罰銀千兩。
塞棱、令歸本牛錄、與其兄弟同處。
奏入。
得上□日。
杜爾祜、罰銀五百兩。
餘如議。
○辛巳。
以朱昌祚、為宗人府啟心郎。
嶽思泰、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
○以鑲白旗滿洲通稷、為護軍參領。
○甲申。
谕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車臣汗、伊思丹津喇嘛等曰。
爾等為四九牲畜來奏、辄言從前賞例太薄。
我等再不來貢。
又言逃人、有在貝子大臣講和以前去者。
有在後去者。
逃人往來私行。
何以稱和等語。
又朕曾遣使至爾處、遲至兩月餘。
乃先令拜塔而後見爾等。
種種違謬。
朕故不
壬辰。
十一月。
己巳朔。
○庚午。
命固山額真卓羅、為靖南将軍。
同固山額真藍拜等、統官兵征廣東未定州縣。
賜之敕曰。
今逆賊侵犯廣西以爾卓羅為靖南将軍。
同藍拜總統官兵。
前赴廣東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處。
廣西逆賊傥延擾廣東。
爾等與二王計議、相機巢□刀除。
若賊不入廣東。
爾等即與二王、将本省未定府州縣、相機平定。
凡事與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人言。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迫而後降者誅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
俱免誅戮。
如有殺賊擒賊、投誠者。
仍分别升賞。
務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徑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宜益竭盡忠力。
勉之。
欽哉。
○贈殉難直隸慶雲縣知縣張必科、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
蔭一子入監讀書。
并予祭葬如例。
○壬申。
大學士範文程等、以睿王時劾馮铨罷官諸臣疏入見。
上語曰。
朕夢列旗吹角。
對天稽首。
複見敵兵。
射來三四矢、俱手接之。
未及身。
又夢天遣五人、言默助朕躬。
其狀悉如素識。
此何兆也。
範文程等解之曰。
迩者命和碩敬謹親王讨賊。
想渠魁可即就擒耳。
且對天稽首、天心默佑、俱大吉之徵也。
上閱諸臣劾疏畢。
謂文程等曰。
諸臣劾馮铨、于理誠當。
何為以此罷耶。
文程對曰。
諸臣疏劾大臣、無非為君為國。
皇上當思所以愛惜之。
上曰然朕将思之。
遂留疏于中。
○複古爾布什、一等精奇尼哈番。
李率泰、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癸酉。
複補原任江西道監察禦史張鳴駿、原官。
○甲戌。
遣廣東道試監察禦史牟雲龍、巡漕。
○乙亥。
敕谕朝鮮國王李淏。
禮部題奏、準鎮守盛京等處昂邦章京葉克書等、咨稱朝鮮國别克屯城住官金恩尚、所管沈尚義等、至正白旗包衣下采參地方。
東阿西牛兒蘑山采參。
被包衣下噶布拉牛錄撥什庫張友、拏獲送審。
沈尚義回稱、我等原為采椵皮松子而來。
看見人參、采了五根是實。
同行十人。
及問十人姓名。
止供出八人。
沈尚義已經拏獲看守。
禮部據此奏聞。
朕思已定地界、不許擅越采捕。
禁令已久。
今沈尚義等、越界采參。
有違定例。
盜參事小、封疆事大若弗禁約。
後犯必多。
今差内院學士蘇納海、梅勒章京胡沙、理事官谷爾馬洪等、帶所獲之人、赴王處、訊明定拟具奏。
故谕。
○多羅安郡王嶽樂包衣牛錄下拜三之妻、以争家赀事、訴其牛錄章京賽關于王。
王不送部、擅行審結。
事覺。
罰王銀一千兩。
○丁醜。
遣廣東道試監察禦史焦毓瑞、巡按宣大。
○戊寅。
谕吏部、原任科道官許作梅、李森先、桑芸、向玉軒、莊憲祖數人、内系參馮铨降革者。
俱着起用。
若别有事故降革者。
詳察議奏 ○轉兵部右侍郎李元鼎為本部左侍郎。
○裁并直隸興州前衛于開平衛。
興州左衛于薊州衛。
營州前衛于涿鹿衛。
武清衛于通州左衛。
通州衛屯地于本州左衛。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格伊圖、襲其父雍舜之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拜他喇布勒哈番拜賽、襲其伯拜音岱之一等阿達哈哈番、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以故二等阿達哈哈番車格度兄車楞、三等阿達哈哈番朱國弼子輔、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讷穆圖弟俄齊爾、各襲職。
○叙征杭州軍功。
加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劉之源、為三等精奇尼哈番。
○叙克舟山首先登城功。
授張良華、為拜他喇布勒哈番、賜号巴圖魯。
○己卯。
谕兵部、覽平西王吳三桂、固山額真墨爾根侍衛李國翰捷奏。
朕心嘉悅。
特發内監内庫衣帽馬匹等物大赉行間諸臣。
平西王、着賞貂帽一頂。
貂袍一襲。
貂褂一件。
靴一雙。
鍍金玲珑鞓帶一束。
鍍金玲珑腰刀一口。
鍍金甲胄一副。
鍍金玲珑撒袋一副。
弓矢一具。
鍍金玲珑鞍辔一副。
馬一匹。
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着賞貂帽一頂。
貂袍一襲。
靴一雙。
鍍金玲珑鞓帶一束。
鍍金玲珑腰刀一口。
鍍金甲胄一副。
鍍金玲珑撒袋一副。
弓矢一具。
玲珑鞍一副。
馬一匹。
其在陣之梅勒章京、巡撫、總兵官、王标下管兵精奇尼哈番以下各官、及督守城池巡按、将發去。
貂鼠狐腋蟒衣二十襲。
帽二十頂。
靴二十雙。
鍍金甲胄十副。
鍍金甲胄十副。
鍍金玲珑鞓帶二十副。
鍍金玲珑腰刀二十口。
鍍金玲珑撒袋十副。
鍍金玲珑撒袋十副。
弓矢全具。
皮鞍二十副。
馬二十匹。
羊皮蟒衣三十襲。
鑲領緞衣五十襲。
着平西王、墨爾根侍衛李國翰、酌量賞給。
其在陣出力撥什庫、千把總、以及兵丁、着戶部發銀五千兩。
并聽平西王、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分别酌賞。
仍差侍衛二員、兵部官一員、赍送軍前。
以昭朕勸功至意。
○庚辰。
宗人府奏、多羅貝勒杜爾祜、以所屬三等護衛塞棱、遇其福金于道。
不下馬旁立。
竟沖道而行。
車為馬镫所絆。
以緻傾覆。
遂執塞棱、送法司審訊。
及訊塞棱、實未沖道。
因一時馬逸。
緻車傾覆。
杜爾祜、誣枉私執。
應罰銀千兩。
塞棱、令歸本牛錄、與其兄弟同處。
奏入。
得上□日。
杜爾祜、罰銀五百兩。
餘如議。
○辛巳。
以朱昌祚、為宗人府啟心郎。
嶽思泰、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
○以鑲白旗滿洲通稷、為護軍參領。
○甲申。
谕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車臣汗、伊思丹津喇嘛等曰。
爾等為四九牲畜來奏、辄言從前賞例太薄。
我等再不來貢。
又言逃人、有在貝子大臣講和以前去者。
有在後去者。
逃人往來私行。
何以稱和等語。
又朕曾遣使至爾處、遲至兩月餘。
乃先令拜塔而後見爾等。
種種違謬。
朕故不